50個超真實罪案故事

第四章

雖然警方的調查算是結束了,但村裏對這事兒的議論卻剛剛開始。因為村東頭除了來喜養豬場外,附近再沒有其他人家。一個柔軟的女子不可能就這麽平白無故地出現在來喜養豬場旁邊的林子裏。並且,要說她是從其他什麽地方跑到那裏去的,也實在沒有什麽理由說得過去。於是,村裏的人都一致懷疑來喜養豬場肯定有問題。隨後就開始有人聲稱,半夜常常聽到養豬場裏隱隱傳出來女人的慘叫聲。有人甚至證明說,曾親眼看見鄒來喜在養豬場裏與**女人追逐奔跑。然而,不論眾人如何言之鑿鑿,既然警方調查結果稱來喜養豬場沒有問題,大家也沒有什麽辦法。

可是,自那以後,不論村裏出了什麽事,大家首先想到的一定是來喜養豬場。這一次發生的化糞池沉屍案,村裏的人也毫無例外地紛紛議論說,這一次鄒來喜一定又犯案了。

就地理位置來講,來喜養豬場確實離出租房也最近,很自然會成為警方需要調查的地方之一。

如今查案比起以前要困難得多,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在未經業主的同意下,根本無法進入養豬場進行調查。刑偵隊的警員敲門向鄒來喜了解情況時,沒有獲得任何有價值的線索也是意料中的事。

不過,搜查組的警員傳來了令人振奮的消息。他們進行地毯式搜索時,在來喜養豬場附近的小林子裏,找到了幾塊人類的指骨。經過化驗組的檢驗,確認了這幾塊指骨與化糞池發現的其中一副骸骨屬於同一個人。如此有力的證據似乎真的將疑犯所在的方向指向了來喜養豬場。

就在大家議論紛紛如何進一步對來喜養豬場進行調查的時候,又出現了新的情況。

緊鄰紅旗村附近的芳村有人報案,稱他們抓獲了一名女賊。這名女賊渾身奇臭無比,仿佛是掉進糞坑裏一樣。被抓獲的時候,她正在一戶村民的後院裏偷吃狗糧。

這名女賊似乎受過什麽嚴重的精神刺激,患了選擇性失憶症。在審訊組裏,她一問三不知,連自己的名字都已經完全不記得。再三誘導和做工作後,她勉強能說出,自己的一切記憶是從一個糞池開始。她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掉到糞池裏去的,就覺得四周一片漆黑,自己拚著命地想呼吸,可結果卻是每吸一大口,吸進來的不是空氣,而是一大口一大口的糞便。強烈的求生欲望,驅使她拚了命地掙紮。就在她終於忍不住快窒息的時候,突然看到了頭頂閃出了一道亮光。她潛意識裏感到自己終於死了,因為她從以前看過的一本故事會裏得知,人死之前一定會見到一道亮光什麽的。

正當她完全放棄掙紮,等著天使也好,牛頭馬麵也好,來收她的魂的時候,她感到有一根棍子樣的東西在不斷戳她,是那麽的疼,那麽的真實,她本能地伸手抓過去,果然被她牢牢抓住。這一下,她的求生欲望又上來了。她使出最後的力氣,死命拽著木棍就往上躍。她感到自己竄到了池邊,她一撐爬了上去。可就在她竄上岸的時候,感到好像有個什麽東西與她擦肩而過,撲通一聲掉進了糞池子裏。她哪裏顧得了那麽多,上了岸就發了瘋一樣的跑,根本不敢回頭再看,隻希望自己逃得越遠越好。

她跑餓了,突然看到地上有一碗飯,於是端起來就吃。誰知道沒吃一半,就莫名其妙地被什麽人一頓暴打,然後就到了警察局。

也是湊巧,女賊被押到警察局的時候,黃麗正好在辦手續出去,她“配合”警方協助調查的48小時期限已經到了,暫時不再需要對她做進一步的問話了。黃麗看到女賊後,一下子就認出她來,還忍不住叫了一聲:“咦,李美,你怎麽會在這兒?!”

李美愣愣地望著黃麗,完全不認識她的樣子。

一旁的刑警立刻就覺察出了異樣,馬上將黃麗叫到審訊室再次問話。黃麗稱,剛才見到的那個“女賊”是中國城坐台的小姐叫李美。她倆已經認識有兩年了,她不可能認錯。黃麗已經有好幾天沒有見到李美去上班了,這放在平時其實也很正常。坐台小姐的流動性本來就很大,要麽混不好回家了,要麽轉台去其他夜總會,又或者找到有錢的主兒包起來不用再來上班了。總之,她們來來去去也不需要跟誰打招呼,也沒有誰會在意她們的死活。對於中國城來說,她們隻不過是個號碼而已。

化驗組在李美的指甲裏找到的樹皮成分,與化糞池我撈上來的那根樹枝完全相符。將有關信息匯總,案件基本上可以還原成這樣,包勇一大早從黃麗家**出來,在上廁所的途中,聽到化糞池裏有掙紮的聲音。於是,平時有潔癖的他,脫下外套疊好放在一旁,然後動手將蓋在化糞池上的一塊水泥板移開。他發現池子裏的人後,立刻四處尋找打撈工具,在不遠處的樹上折了根樹枝,回到池邊想將池子裏的人撥到池邊來。這個時候,李美正好清醒了,一把抓住樹枝猛地往回扯拽。包勇猝不及防,沒有站穩腳,被李美拖到了池子裏。由於頭衝下,一下紮進糞池裏就窒息死了。而李美借著拽包勇的反作用力來到池邊,爬上池子後就逃走了。

包勇的死基本上是搞明白了,可是李美到底是怎麽被弄到化糞池裏去的呢?又是被誰蓋上水泥板,要置她於死地的呢?化糞池裏另外的那些骨骸又是怎麽回事?

看來現在的關鍵是想辦法讓李美趕緊恢複記憶,一旦她回憶起到底是誰將她推倒化糞池裏去的,那一切問題就基本解決了。可是,讓一個失憶的人恢複記憶,是一件何等之難的事。運氣好的,三兩天也許失去的記憶能漸漸回來。運氣不好的,三五年甚至一輩子也不要指望再能想起以前的事。

這個時候,我向趙大隊長出了個“餿主意”。我問,可不可以試一下對李美進行催眠,看看能不能夠通過催眠對她記憶深處的一些東西進行發掘,說不定能發現對案件有幫助的信息。趙隊長當然不同意我的做法,說著不符合法律程序,催眠獲得的信息不能作為證據使用。不過,他又是如果李美出於自願要進行催眠的話,那是她個人自由,其他人無權幹涉。

我找來上海最有名氣的心理師張老師對李美實施了催眠治療。李美在催眠過程中,並沒有對往事進行有邏輯性的回憶。她的手一個勁地在空中揮舞,又不像是在進行掙紮。經驗豐富的張老師立刻找來紙筆放到李美手裏,李美一接過紙筆就迅速地在上麵寫寫畫畫起來。

我將李美的“作品”拿到刑偵隊找他們分析。有經驗的老刑警看過之後,認定這極像是一張某個飼養場的結構圖。根據對李美的調查,李美出生在山城,年幼時不太可能有在飼養場生活過的經曆,不應該是其對童年生活的反射。李美在催眠狀態下將這樣的圖畫出來,說明這張圖對她的生活或者說思想狀態產生過很重要的影響。說到飼養場,有人很快就聯想到了來喜養豬場。難道李美去過來喜養豬場?她為什麽會去哪裏?在那裏又發生過些什麽事情?如果不是來喜養豬場,那又會是哪裏的飼養場?

不管怎樣,要對來喜養豬場進行調查,雖然有難度,但至少是目前唯一可著手辦的事。我跟電視台裏的熟人聯係了一下,找他們幫忙借用他們的遙控直升機,對來喜養豬場進行空中航拍,以了解養豬場的構造情況。

化驗組那邊又傳來了新的消息,對於那五個人的骸骨又有了新的發現。化驗組的觀點是,根據人的肌肉組織在沼氣裏的腐蝕速度得出的結果,與五個人的死亡時間上存在差異。五個人的死亡時間經過鑒定得知,最近的為一年左右,最晚的長達五年之久。說簡單了就是,這五個人不太可能是被推到化糞池淹死,然後被腐化得隻剩下骨頭。極有可能化糞池隻不過是案犯拋棄骨骸之地。在小樹林裏發現的指骨,似乎可以從側麵證明這個理論的合理性。

可問題是,案犯為什麽要大費周章地將受害人剔成骨頭,然後拋棄?剔下來的那些人肉又是怎麽被處理掉的呢?將肉和骨頭分開處理,這豈不是會為警方提供更多的突破口嗎?案犯為什麽要這麽做?

航拍的結果沒幾天就出來了,經過與李美畫的圖進行比對,兩張圖的相似率達到了70%。盡管如此,這樣的信息並不能作為官方的合法證據使用。我決定親自到來喜養豬場裏走一趟,看看裏麵到底是個什麽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