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實際上,這時候調查的線索早已集中到當地無證從事摩托艇營運的吳黎宏身上。
案發當天,吳黎宏曾買了三桶汽油,一號油桶一直未歸還,其型號規格與“海瑞號”上發現的油桶相似;案發前,吳黎宏曾購買過民用炸藥和獵槍子彈,而且他借了兩支獵槍,歸還的時候槍管還換錯了;吳黎宏借貸了6萬元購買大馬力的摩托艇,還款期將到。
於是,警方立刻傳喚了嫌疑人,在證據麵前,嫌疑人最終交代了犯罪事實——
1994年,淳安的旅遊很火爆,吸引了海內外的遊客,於是一些人開始打起了這些遊客的主意。同年3月,吳黎宏與胡誌瀚為了還債與揮霍,他們開始密謀在千島湖上搶劫遊客。之後,他們又糾集了無證從事個體摩托艇營運的餘愛軍。經過多次策劃,他們定下了搶劫方案,並準備了獵槍、子彈、炸藥、斧頭、匕首等作案工具。
31日16時許,吳黎宏等三人攜帶作案工具,從千島湖鎮西園碼頭乘摩托艇到湖中猴島附近水域窺測目標。17時30分許,湖上下起了毛毛雨,當開往毛竹源的“海瑞”號遊船經過猴島時,吳黎宏等三人立刻駕船尾隨。到了阿慈島附近水域,天黑了,雨越下越大,四下裏沒有其他過往船隻。
見狀,吳黎宏駕著摩托艇靠上“海瑞”號遊船尾右側,餘愛軍和胡誌瀚則蒙麵登上遊船。一上去,餘愛軍手持獵槍衝到駕駛室,朝天開槍恐嚇船員,將船員們趕入遊船底艙。胡誌瀚衝入中艙,一斧頭剁在桌上,威脅遊客:“把錢拿出來,不傷害你們生命!”
吳黎宏拴好摩托艇後,端著獵槍衝上遊船,並鳴槍威脅,在他們的威逼欺騙下,6名船員、兩名導遊先到底艙,遊客也被誘逼陸續交出錢物後下到底艙,胡誌瀚則持斧頭守住底艙出口。
接著,吳黎宏駕摩托艇、餘愛軍駕駛遊船開至預定的沉船地點——黃泥嶺水域深水區。途中,他同胡誌瀚一起把通往底艙的鐵梯扔進湖中。在黃泥嶺水域,吳黎宏登上“海瑞”號,用鐵絲把底艙門擰死,又夥同餘愛軍將劫得的錢、物轉移到摩托艇上。他們本要按照預定方案沉船,想打開遊船上的消防栓,向底艙灌水,可沒有得逞。
後來,吳黎宏向底艙投了一包炸藥,但未爆炸(被遊船上的廚師拔掉了導火索)。此時,底艙的被害人意識到大禍臨頭,有的苦苦哀求放條生路,有的欲往上衝,有的往外扔壓艙石。可喪心病狂的犯罪分子還是趕盡殺絕,沒有留一條活口,他們在得逞後就在將斧頭、匕首和作案時所穿的衣服包住重物扔進湖中,逃之夭夭。次日,吳黎宏等人做賊心虛,還到理發館理發,剔除了作案時被燒焦的頭發。
講到這裏,案情的經過已然明了,可還是有一個疑問,為什麽作案人員隻有三個人,其他人沒有反抗呢?也許反抗了,他們還是有希望生還的。在後來,前去千島湖打撈的人給出了答案:他們在水底找到了作案工具,除了武器外,還有罪犯穿的衣服——迷彩服。
迷彩服怎麽了?
據罪犯交代,他們身穿迷彩服,聲稱是例行檢查,遊客可能以為是軍人來了,最初沒有反抗,讓其登船了。當然,那些迷彩服並不是軍裝,罪犯是利用了海外遊客的背景作案,因為他們不熟悉大陸軍人的服裝是怎麽樣的。可在搶劫過程中,一名船員認出了作案人員,為了逃脫罪責,這才發生了慘絕人寰的“千島湖殺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