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孩子就讓他做自己

給孩子自主選擇的權利

我們生活的每一天都麵臨很多的選擇,選擇是我們人生中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人的天賦權利。大的方麵有職業、婚姻、交友等,小的方麵有穿衣、吃飯等係列小事。正是因為有了選擇,生活才充滿了自由、自主的樂趣。正是因為有了選擇,我們才能做獨一無二的自己。

孩子也一樣,他們也需要自己的選擇權,可是,他們的選擇權卻往往被家長“好心”地剝奪了。

蕾蕾是個可愛的小姑娘,平時活潑好動,隻要她在家裏,家裏就熱鬧非凡,爺爺奶奶喜歡得不得了。

可是最近幾天,不知為什麽蕾蕾蔫了下來。原來蕾蕾想上舞蹈班,可是父母不同意。他們覺得舞蹈班除了鍛煉身體,對孩子未來沒有什麽好處,爸爸希望孩子上圍棋班,有益智力開發;媽媽希望孩子上英語班,人家的孩子都上,自己的孩子可不要輸在起跑線上。可是兩個班都不是蕾蕾想上的,所以蕾蕾這幾天心裏煩死了,但是自己怎麽也說服不了爸爸媽媽,該怎麽辦呢?

最終,蕾蕾在媽媽的“威脅利誘”下上了英語班,看到別的小朋友高高興興地走進舞蹈班的教室,蕾蕾羨慕極了,可是自己一點辦法也沒有。

尊重孩子的選擇是讓孩子學會獨立生活的前提。籃球明星喬丹的媽媽曾深有體會地說:“在對孩子放手的過程中,最棘手的問題是讓孩子去追求自己的夢想,自己做出決定,選擇與我為他們設計的不同的發展道路。”可見,想讓孩子真正獨立,就一定要勇敢地對孩子放手。

可是我們的父母卻偏偏喜歡包辦代替,他們從來不問孩子的意見,從吃飯、穿衣、購買日用品這樣的小事,到擇校、就業甚至結婚生子這樣的大事,父母都要按照自己的意誌去辦,從來不問孩子的意見。當孩子對父母的包辦和安排不滿意或有抵觸情緒時,父母總是說:“我們不會害你的,我們比你懂,你按我們說的做準沒錯。”

不可否認,作為孩子,無論在生活經驗上,還是在思想認識上,和父母比較,都還不成熟。因此,在許多地方還需要父母的引導。同時,很多父母都抱有這樣一種思想:父母“替”孩子選擇,是為了讓孩子在人生路上少走“彎路”,以便取得更大的成功。

殊不知,父母大包大攬、一味地自作主張、“替”孩子選擇,實際上在無形中剝奪了孩子的興趣和個性,更是扼殺了孩子自身發展的潛力,最終結果往往事與願違。

歌德說過:“誰不能主宰自己,誰將永遠是個奴隸。”父母這樣做的結果就是培養了屬於自己的“奴隸”。

一位學者去一所中學調查中學生的自主性狀況,在被調查的150名學生中,當被問到“學習和生活中遇到難題,一時解決不了時,怎麽辦?”

150名學生幾乎是異口同聲地回答:有困難當然是找父母解決。沒有一名學生回答自己先想辦法解決,實在解決不了,再找父母幫助;當被問到今後準備從事什麽職業時,竟有90%的學生說要等回家問過父母才能回答。

這位學者事後在總結他的調查結果時,不無憂慮地說:“缺乏自主性,對自我意識在選擇中重要性的麻木。是現在中學生自主性的狀況。”時下,孩子生活在由祖父母和父母構建的沒有風雨的“溫室”裏,是“抱大的一代”。

如果孩子對父母過分依賴,那麽還有什麽獨立性可言。

有這樣一個孩子,從小學習成績不是很理想,但是他喜歡電影,喜歡舞台,希望可以成為一名演員或導演,但是身為教師的父親反對他的想法,認為藝術行業的人沒有什麽出息,最終父親的意誌占了上風,他隻有遵從,上了一個普通的工科大學。大學期間,由於對所學的內容不感興趣,他整日裏渾渾噩噩,不專心讀書,屢次逃課,成績多門不及格,最後因為打架被學校開除。離開大學後,他無所事事,整日裏東遊西**,父母對他失望之極,幹脆不再管他了。誰知他經過這次教訓後,調整自己的精神狀態,刻苦學習,考上了自己喜歡的電影學院。

畢業後,他的電影作品在華人圈乃至全世界都產生了巨大的影響,甚至奇跡般地獲得了奧斯卡獎,這個孩子就是著名的華人導演李安。

李安的事例告訴我們,尊重孩子的選擇有多麽重要。

智慧父母的教子心經

1.在日常的生活中,父母可以多提供給他們選擇的機會。

比如:報哪些興趣班,穿哪件衣服,吃什麽飯等,還有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由他們自己安排自己的活動等。在沒有原則性衝突的情況下,家長可以盡量按照孩子的安排來處理他自己的生活。在讓孩子自己做出選擇的時候,做家長的要有耐心,因為孩子的反應能力是和成人不同的;不能自己一發問,孩子就得回答,一定要給孩子反應和思考的時間。而耐心的等待更會表示出尊重孩子的興趣和選擇。

2.讓孩子善於表達自己的意見。

善於表達自己意見的孩子,往往善於思考問題,做出自己獨立選擇的能力就強。所以,不要讓孩子一開口說話,就是“爸爸說”、“老師說”、“別人說”這類字眼,要讓孩子主動地這樣說:“我認為”、“我覺得”、“我想”。

哈佛女孩劉亦婷回憶自己的成長經曆時說:“父母在我很小的時候就告訴我,你是你自己,你要敢於表達自己的意見。所以,在我成長的過程中,父母在做出凡是和我相關決定的時候都會先征求我的意見。”正是父母的這種教育,使劉亦婷有了異於其他孩子的自主能力。

3.父母要相信孩子能處理好自己的事。

很多父母不放權給孩子自主選擇,就是因為他們對孩子沒有信心,害怕他們會做錯事,也就導致孩子對自己也沒有信心。不少父母對孩子照顧得十分周到,從早晨起床、吃飯到上學、回家、做功課,能想到的、能做到的都替孩子包辦了。從表麵來看,這是關心孩子的表現,實際上卻“培養”了孩子的依賴性。其實,對孩子來說,他們也都希望父母能夠信賴他們,能夠讓他們自主地選擇。如果父母能夠經常說“你能行!”、“你能自己做出選擇”、“我相信你能辦好”之類的話,無疑會鼓勵孩子去嚐試。

4.及時為孩子提供幫助,但把決定權交給孩子。

孩子畢竟是孩子,在很多方麵還需要父母的幫助,以避免不必要的錯誤。所以,在孩子進行重大決定時,父母可以幫助孩子收集資料,了解和熟悉各選項,這有助於孩子進行科學的選擇。如果孩子沒有很強的自主選擇能力,父母也可以和他一起分析資料,找出各選項的利弊,最後了解孩子做出選擇的動機。如果孩子有較強的自主能力,父母則可以讓他自已完成選擇。隻要父母在重大的事情上幫助孩子把好關,防止出現重大的錯誤即可。當然,不同年齡階段的孩子具有不同的自主能力,父母這種把關的尺度也應該不一樣。父母幫助孩子可以,但最終做出決定的一定是孩子,否則,就會打擊孩子的積極性,又回到了父母包辦代替的老路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