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幫寫訟狀
李致遠心中尋思著深門大院,被欺負了哭哭倒也正常,不過看這女人著實楚楚可憐,令人不免生起幾分同情之心。
李致遠於是開口道,"你叫什麽名字?"
"奴家本姓蘇,單名一個敏字。隻是在來了這裏,就被改了名字,喚作胡貂兒。"女人楚楚可憐的說道。
李致遠點了點頭,"既然你本名叫蘇敏,那我就叫你蘇敏好了。你為何這大晚上的一個人在這裏哭?是有人欺負了你麽?"
蘇敏搖了搖頭,聲若蚊蠅道,"奴家隻是想家了。"
李致遠眉頭一皺,心中納悶。
這大虞雖然說允許大門大戶人家存在仆人,但對於奴隸的存在是絕不允許的,換句話說,就是哪怕進入了府上做仆人,人身自由也還是受到律法保護的,難道還能不讓她回家嗎?
李致遠道,"想家了回去便是,在這裏哭什麽?"
蘇敏抬頭怯生生的看了一眼李致遠,立刻又低了頭,隻是嗚咽起來,也不說話,似乎有什麽難言之隱。
李致遠見狀湊近了些,"蘇敏,你哭什麽?我問你話,你回我便是,莫非你有什麽不能說的?"
蘇敏道,"奴家不是不能說,隻是怕說出來了也無濟於事,那倒還不如不說。"
李致遠平生最見不得女人哭,何況又是眼前這般我見猶憐的女人。
"你有什麽難言之隱,說出來,我就算幫不了你,也能給你出出主意,你這樣哭,難道就能哭了事嗎?"
似是覺得李致遠說的有道理,蘇敏擦了擦婆娑的淚眼,顫顫巍巍道,"我本是東河人氏,隻因那日梨熟了,我娘便讓我撿些梨往西河鄉送與我姨,誰承想路上我碰上一夥強盜,便被強盜擄上了山,後來在山上餓了兩三日,便又被賣到了這裏來!"
"我來到這裏,他們隻管叫我幹活,我與他們說我的家在東河鄉,卻是從未有人理會過,隻說我是個瘋子,要我老老實實在這府上做事,要是敢跑,便餓死我,或是打斷我的腿……"
李致遠聽完不禁皺眉,這不是買賣人口麽?
雖然在古代,人販子這事倒也不算稀奇,但讓他覺得有些蹊蹺的是,這蘇敏說她是被土匪擄走的,可為何會被賣到這府上來呢?
莫非是沈畔春讓人買的?
賣買人口,賣的人有罪,買的人自然也不是什麽好東西,一旦被揭發,那同樣是要鋃鐺入獄的。
在李致遠看來,這沈畔春完全沒有買賣的動機在。
何況他還是有功名在身的人,又是首富,根本就不缺錢,如果府上真的缺人了,花錢多雇幾個不就行了麽?
李致遠盯著蘇敏的眸子道,"既然你說你是被賣到這裏來的,你為何不偷偷去官府衙門呢?隻要你說明情況,縣太爺不會不管的吧?"
人口買賣無論在什麽時候都是重罪!
對於縣太爺來說,也是不可多得的一次立功的機會。
所以蘇敏隻要去了,縣太爺就絕不可能會不管。
蘇敏歎氣道,"我也去過那衙門,隻是我又不識字,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也沒有銀子,自然雇不得人來幫我寫訟狀,沒有訟狀,便見不得縣太爺,也沒法讓縣太爺為我主持公道!"
聞言,李致遠暗忖倒也是這麽個道理,這蘇敏一來不識字,二來又沒錢,又哭哭啼啼的說不清楚,到了縣衙恐怕還真見不到縣太爺。
不過訟狀這個東西對於別人來說或許很難,對他確實小事一樁。
這些時日的學習,讓他早已對訟狀的格式聊熟於心。
正好可以趁著這個時候練一練。
李致遠於是道,"蘇姑娘,你莫要傷心,這樣吧,你把你的名字,籍貫,年齡,家中所剩何人,一一告訴我,我替你寫一份訟狀,明日早上我放在此處,你來取就是。"
蘇敏聽完,眸子一閃。
"真的?"
"恩人!那太謝謝你了恩人!"
蘇敏忙要磕頭,卻被李致遠一把給拉住了。
正在此時,忽的聽見身後傳來一聲厲喝,"你這瘋婆子,又在這裏胡言亂語些什麽?還不快滾!我看是想挨打了!"
蘇敏聽到這聲音,渾身一顫,嚇得眼神裏仿佛都在打哆嗦,當即掙開李致遠的手,向著黑暗深處竄去了!
李致遠回過身,發現剛才發聲之人,竟是沈府的管家,劉明輝。
劉明輝湊近道,"李兄弟,你沒事吧?可別被這瘋婆子給嚇到了,這瘋婆子整日裏瘋瘋癲癲的,嘴裏沒有一句實話,你可千萬別靠近她!"
李致遠聞言不禁一愣。
瘋子?
莫非剛才這蘇敏所說的都是胡言亂語?
"剛才我聽見外麵有人哭泣,就出來看看什麽情況,她每日都會在這裏哭泣嗎?"李致遠道。
劉明輝歎了口氣道,"這瘋婆子之前還好好的,前段時間不知道哪根筋不對,突然說自起了瘋話,整日裏神神叨叨,又是又哭哭啼啼點,府上的人都已習慣了,想來是中邪了,正打算給她找個和尚道士來做做法事驅邪呢!"
李致遠點了點頭,"原來如此。"
"李公子,府上人多,難免有些個不太正常的,這入夜了您還是早些休息為好,就別到處走動了。"
麵對劉明輝的叮囑,李致遠也沒說什麽,隻是應了下來。
劉明輝於是提著燈籠轉身離開了。
李致遠又在門口待了一小會兒,準備看那蘇敏還回來不,等了好一會兒,卻終不見人影。
李致遠搖了搖頭心中思忖著,莫不是他真的弄錯了?那蘇敏當真是個瘋子罷了?
李致遠轉身正打算回屋,忽的感覺腳下踩到了什麽東西,他低頭一看,發現乃是一塊有些髒的手帕,看位置應當是剛才蘇敏丟下的。
李致遠將那手帕撿起來,上麵刻著幾行密密麻麻的小字,不過因為被泥土浸透的太深了,再加上光線不好,看不出來上麵究竟寫了什麽。
興許跟蘇敏的籍貫有關,李致遠便將那手帕收了起來。
回到屋,李致遠點著蠟燭提筆便寫,不到半刻鍾,一篇洋洋灑灑的訟狀便寫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