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戀愛到婚姻的關鍵

婚姻草率結苦果錯誤思想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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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草率,後果不堪設想。出現草率婚姻主要有以下一些錯誤認識和做法,突出的有以下五種:

第一,對結婚登記認識不足。

我國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要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這是國家法律規定的,如不這樣做,便是違法。登記以後,取得了結婚證明,在法律上確立婚姻關係。這種婚姻關係受法律保護。當前,有人結婚不登記,舉行了結婚儀式之後,就以夫妻名義同居,甚至還有不舉行結婚儀式,男女雙方約定結婚的日期,然後就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結婚的男女雙方或者其中的一方不符合結婚條件,例如,有的不到結婚年齡,還有的是直係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係血親等等,在這種情況下去辦理結婚登記,害怕受阻;二是嫌麻煩。有的登記機關亂收費、亂售書,或者還有其它要求,對前去登記的男女設置了障礙;三是非法同居轉成夫妻關係。男女二人原先並沒有結婚的想法,隻是在一起非法同居。同居時間長了,外界一直認為他們是夫妻,兩人也不好意思再突然去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認為這是“沒事找事”,多此一舉,甚至害怕引起非議等等。

事情都是有利也有弊。不登記一時方便了,也容易引出諸多麻煩。一是容易產生重婚現象。有人已經結婚,有了配偶,合法婚姻關係沒解除,隱瞞真相,欺騙對方,與其結婚,使對方受騙。人民法院對這種重婚現象處理時,難度較大,不利於打擊重婚犯罪。二是沒有登記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如果生育子女,子女上戶口也會遇上麻煩;如果兩人離婚,財產不易分割;如果一方死亡,不存在財產繼承問題,其遺產不好處理,如此等等。三是沒有結婚登記的婚姻,名不正,言不順,社會影響不好。四是沒有結婚登記的婚姻關係不穩定。雙方隨時可以分手,不利於保護當事人的權益。總之,不按國家法律規定登記結婚,會帶來許多麻煩,容易出現許多不好處理的問題。對此,人們應當充分重視。

第二,虛榮心太強。

目前,有人選擇配偶隻注重外表,忽視道德、品質、思想修養等方麵的考察。這些人選配偶、結婚,好像是為了給人看,以求得親友、鄰居的誇讚和好評。要求對方具備的條件隻是外表的,沒有多少實際意義,如身材、麵貌、文憑、舉止風度、家庭條件等等。至於許多必須考察的重要方麵,如是否誌同道合、是否能適應形勢的發展而展現才能、有發展前途、性格上是否適應、婚後兩人在一起生活是否能和睦相處,對雙方各自的創業、工作是否會帶來幫助等等。對這些卻考慮不多。由於該考察的地方不考察,不該用精力的地方用了精力,這樣,就可能為離婚埋下種子。

第三,宿命論觀點影響太深。

有人對婚姻持消極等待的態度,不積極爭取。他們原先並不是決定終生不娶或者不嫁的,隻是在“等緣分”、“等機會”,等來等去,錯過了時機,錯過了很多好時光,最後年紀大了,人老了,隻好是“不遇如意人,寧可不娶、不嫁”。所謂的“緣分”也確實有些偶然性,婚姻上的偶然性不是純粹的偶然,它是客觀條件和主觀因素共同起作用的結果。如果缺少主觀上的積極主動,消極地坐在家裏等緣分,這樣的緣分則很少主動來到。我們提倡晚婚晚育,隻是提倡晚結婚、晚生育,而不是要求晚一些談戀愛。人生要走的路程,有十分清楚的自然段。在讀書階段,就得上學讀書,兩三歲上學太早,二三十歲以後再上學又太晚。在處理婚姻問題上也同樣,到了該處理時,就得積極主動,那些把學習、工作、創業與婚姻對立起來的做法,不可取。在青年時期或者適當的年齡段,應當把婚姻問題處理好。

第四,受迷信思想影響較大。

有人認為,屬相不合的、生辰八字不匹配的不能結婚;還有人認為,有些屬相不好,會使對方遭惡運;也有的認為男女雙方在年齡上,誰比誰大幾歲、小幾歲也有說道;還有姓名等方麵也能找出說法。這些毫無科學根據的謬論,使人作繭自縛,束縛著人們正確處理婚姻的手腳。有些頑固者,還會列舉身邊的實例,說明哪對夫妻因為屬相不合、生辰八字不匹配,最後出現了婚姻悲劇、人生惡運、事業不成等現象。

我曾經主審過一起夫殺妻的殺人案,丈夫最後被槍斃了。於是有人說,“不怨天,不怨地,就怨妻子的名字起得不咋的。”原來,被害的妻子姓史,叫史瓊。“瓊”字可以分成“王”、“小”、“二”、“口”幾個字,再加上她姓史,形成了“死亡小兩口”,這注定夫妻二人不能好。麵對生活中一些偶然的巧合現象,有人編出了曲折離奇的故事進行宣傳。有人聽了,不加思考,就盲目相信。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能看到許多人本來可以成為理想的夫妻,可是,就因為有人相信迷信,或者他本人不信,但其親屬相信迷信,硬是把一對本來應該成為夫妻的二人給攪散。還有的已經結婚,生活和睦幸福,這時不知誰說了一句什麽“夫妻相克”之類的話,於是就離婚了。

第五,有人過於注重金錢地位。

誰都想有錢,誰都想有權。即使自己沒有,找個配偶也應當有。於是有一些人願意把婚姻的大樓建築在金錢、權勢之上。有人深信,“愛情之花靠金錢澆灌”。可是,金錢、地位是不穩定的。今天,他是百萬富翁;明日,他可能生意賠本成了窮光蛋。今日某某人大權在握,明日有可能發生變化。而婚姻要求相對穩定。目前,因為對方有錢、有權才跟他結婚;也有因為有錢、有權而離婚另求新歡的。其實,這些人不懂得婚姻、愛情。愛情,是奉獻。因為相愛,可以獻出一切,乃至生命。其實,“一提錢,便無緣”。既然婚姻成了市場上的金錢交易,有錢相聚,無錢分離。建立在金錢、權勢上的婚姻是變味的、苦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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