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戀愛到婚姻的關鍵

主動尋找戀愛對象紅娘媒體均可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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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了一定年齡,婚姻問題便擺在麵前,聰明人會根據自己的條件,主動尋找與自己基本上“門當戶對”的異**朋友、談戀愛,而不是被動地靠父母、靠親友來幫助。自己的事情自己處理最穩妥。因為最了解自己的還是自己,應當選擇什麽樣的人當配偶,自己最清楚。

談戀愛、選配偶,有個最佳年齡段,應當抓緊時間,不能錯過時光。但由於人們工作、生活等諸多原因,有的人也許自己無法從身邊找到理想的人當配偶,用征婚的方法也是可以考慮的。

所謂征婚,就是尋求配偶的人,通過新聞媒介刊登啟事、廣告或者是去婚姻介紹所登記,公開征求配偶的一種方式。在人類曆史上,有據可查的第一例征婚廣告,刊登在1695年英國的一家報紙上。在當時,這是一個新生事物,立刻遭到許多人非議。認為這樣有失風度。隨後過了幾十年,征婚廣告開始在歐洲興起。幾個世紀過後,目前,征婚已經成為世界各國人民樂於采取的一種擇偶方式。

目前,在中國,征婚主要由報紙、廣播電台、婚姻介紹所等形式來接受當事人的委托,承擔征婚工作。征婚時,當事人要自己注明姓名、性別、年齡、身高、學曆、職業等一些應當讓對方知道的基本情況。同時也要提出所求配偶應當具備的條件以及聯係方式等。

用征婚的方式選擇配偶,其主要好處是:打破了地域限製,擴大了選擇範圍,可以在較多的人中選,比較迅速地找到理想伴侶。其弊端主要是:對候選人的基本情況,一般是靠對方自己介紹,至於這種介紹是否真實、全麵,需要仔細審查。如果與對方相處時間較短,對其了解可能會不全麵,因此也容易使婚姻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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