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的智慧

第六章 道常無名

【原文】

道常無名,樸①。雖小②,天下莫能臣③。候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④。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⑤。始製有名⑥,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知止可以不殆⑦。譬道之在天下,猶川穀之於江海⑧。

【注釋】

①無名、樸:這是指“道”的特征。②小:用以形容“道”是隱而不可見的。③莫能臣:臣,使之服從。這裏是說沒有人能臣服它。④自賓:賓,服從。自將賓服於“道”。 ⑤自均:自然均勻。⑥始製有名:萬物興作,於是產生了各種名稱。名,即名分,即官職的等級名稱。⑦可以不殆:不殆,沒有危險。⑧猶川穀之於江海:之於,流入;一說正文應為“道之在天下,譬猶江海之與川穀”。

【譯文】

“道”永遠是無名而質樸的,它雖然很小不可見,天下沒有誰能使它服從自己。侯王如果能夠依照“道”的原則治理天下,百姓們將會自然地歸從於它。天地間陰陽之氣相合,就會降下甘露,人們不必指使它而會自然均勻。治理天下就要建立一種管理體製,製定各種製度確定各種名分,任命各級官長辦事。名分既然有了,就要有所製約,適可而止,知道製約、適可而止,就沒有什麽危險了。“道”存在於天下,就像江海,一切河川溪水都歸流於它,使萬物自然賓服。

【解析】

道常無名,樸。雖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

大道屬於心靈的世界,是人的外部感官無法感覺到的,所以說“無名”。樸,是靈魂的化身,是自我之“法身”;樸是閃電,可以劈開烏雲,驅逐黑暗,迎來光明;樸是驚雷,可以斬除一切妖魔鬼怪。樸為“嬰兒”,既真實而又虛幻,可由天門自由出入,故說“小”。“樸雖小”,卻能聚能散,聚則成樸,散則為器,變化無窮,奧妙莫測。樸一旦修成,自然“富貴不能**,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天下之人沒有誰能夠使她臣服。修道之人若能去妄守樸,身體的每一個細胞都將賓服。

由治身之道擴展到治國之道,治身之樸,就是治國之法,“樸雖小”,是就法律文本而言。樸是自然的、純真的,社會法律也必須是正義而神聖的。她是全民意誌和利益的體現。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居於法律之上——“天下莫能臣”。統治者如果能夠真正以法治國,天下人民將自然賓服。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

修煉道德功,火候達到地天交泰、水火既濟之時,舌根下的廉泉穴,隨著骨節百脈的開通而打開,其水如泉,咽納不及,名曰“甘露”,又名“長生酒”。其味香甜,勝過糖蜜。甘露周流全身,澤被每個細胞。

“天地相和 ,以降甘露”,對應的是“政通人和,物阜民豐”。一個國家的法律製度如果真正體現了人民的意願,物質文明自然水到渠成。“民莫之令而自均”,反映的是人類向往不已的大同世界。大同世界的到來,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互作用、共同發展的結果。超越曆史發展的自然過程,主觀地搞平均主義是不會實現大同世界的。

始製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知止可以不殆。

法律的製訂之初,具有詳細、具體的內容條款。通過宣傳學習,人們就具備了法治觀念。那些不能遵紀守法的人,就會受到法律的懲罰。但是,法律的製訂,並不是以懲罰為目的,而是本著治病救人的原則去規範、約束人們的思想行為,從而減少社會犯罪,維護社會安定。立法是手段,止法才是目的,隻有讓法律和道德統一起來,並最終以道德代替法律,社會才會有真正太平。止法的具體措施就是“行不言之教”。

譬道之在天下,猶川穀之於江海。

這是強調個人因素與社會因素、小氣侯與大氣候之間的相互關係。

本章以治身之道印證治國之道,辨證地說明了道與法的關係。天下有道,法雖立而人無犯;天下無道,則“法令滋彰,盜賊多有”(五十二章)。這如同治水,立法是堵,修德是疏。堵與疏必須相結合,隻堵不疏,堤壩必垮。

【證解故事】

道是天下的真正主宰,道所主宰的天下可以像溪水河流都流歸於江海一樣自然統合,並像天地普降甘露一樣均衡。道是無形的,和光、同塵、無色、無味,不能用感覺器官來證明它的存在。天地萬物都受其支配,可是不但毫無知覺,而且皆以為自然。

雖然有的人能夠認識並理解“道”的存在和運行規律,但是大多數人仍然對其知之甚少,甚至根本不相信它的存在。這是因為“道”總是處在不為人知的默默無聞的狀態中,所以在尋常人眼中它顯得太渺小了,簡直不值得關注。

雖然如此,但是在天地萬物之中沒有誰能夠讓“道”向自己臣服,事實上天地萬物沒有不受它的支配的。因為“道”就是天地萬物內在運行的變化,即使想脫離也不能夠。

如何理解“道”的既大又小呢?在《三國演義》中曹操有一段話可以為注解,他說:“龍能大能小,能升能隱;大則興雲吐霧,小則隱介藏形;升則飛騰於宇宙之間,隱則潛伏於波濤之內。”老子所說的“道”正是這樣的。

東漢時期,吳祐在任新蔡縣縣令時,有人給他出了很多點子治理百姓,吳祐卻無一采納。他說:“現在不是措施不夠,而是措施太多。每一任知縣都強調己能,朝令夕改,百姓無所適從啊。”

於是,吳祐不僅不提出新的主張,而且廢除了原有的許多不合理的規章。他召集百姓說:“我這人沒有什麽本事,凡事要依靠你們自己的努力,隻要有利於發展生產的,你們盡可按照自己的方法去做,有什麽困難可以隨時來找我。”

吳祐不幹涉百姓的生產生活,又嚴命下屬不許騷擾百姓。閑暇的時候他整日在縣衙中寫字看書,過得十分輕閑。

有人將吳祐的作為報告給了知府,說他不務公事,偷懶放縱。知府就把他找來責問,吳祐解釋說:“新蔡縣之所以貧窮困頓,是因為從前的縣令約束太多,才造成今天這種局麵。官府重在引導百姓,取得他們的信任,沒有必要凡事躬親,把一切權力都抓到自己手裏。我這樣做是想要調動他們的積極性,讓百姓休養生息,進而達到求治的目的。我想不出一年,你就可以看到效果了。”

一年之後,新蔡縣果然麵貌一新,糧食產量有了大幅增長,社會治安也明顯好轉。知府到新蔡縣巡視之後,對吳祐說:“古人說無為而治,今日我是親眼見到了。從前我錯怪了你,想來真是慚愧。”

吳祐的無為而治不是消極的,他是針對從前的弊端而製定的全新措施,是順應了“道”的規律,看似無為,實則是內含道理的。之前的幾任知縣不顧這種道理,而想以自己的方式強加上去,結果使得原本可以運轉正常的變得混亂了,結果也就導致了百姓的貧困。

漢惠帝即位的第二年,相國蕭何病重。漢惠帝親自去探望,問他將來誰來接替他合適。蕭何不願意表示意見。漢惠帝又問他:“你看曹參怎麽樣?”

蕭何和曹參早年都是沛縣的官吏,跟隨漢高祖一起起兵。曹參雖然是身經百戰,但是到了晚年卻專修黃老之術,講清靜無為之道。平時與人無忤,與世無爭,生活非常恬淡。雖然兩個人關係一般,但是蕭何知道曹參是個治國的人才,所以漢惠帝一提到他,他也表示讚成,說:“陛下的主意錯不了。有曹參接替,我死了也安心了。”

圖11

曹參本來是個將軍,漢高祖封長子劉肥做齊王的時候,叫曹參做齊相。那時候,天下剛安定下來,曹參到了齊國,召集齊地的父老和儒生100多人,問他們應該怎樣治理百姓。這些人說了一些意見,但是各有各的說法,不知聽取哪個才好。

後來,曹參打聽到當地有一個挺有名望的隱士,叫蓋公。便把他請了來,向他請教。這個蓋公是相信黃老學說的(黃老就是指黃帝、老子),主張治理天下的人應該清靜無為,讓老百姓過安定的生活。曹參依了蓋公的話,盡可能不去打擾百姓。他做了9年齊相,齊國所屬的70多座城都比較安定。

蕭何一死,漢惠帝馬上命令曹參進長安,接替做相國。曹參還是用蓋公清靜無為的辦法,一切按照蕭何已經規定的章程辦事,什麽也不變動。有些大臣看曹參這種無所作為的樣子,有點著急,也有的去找他,想幫他出點主意。但是他們一到曹參家裏,曹參就請他們一起喝酒。要是有人在他跟前提起朝廷大事,他總是把話岔開,弄得別人沒法開口。最後客人喝得醉醺醺地回去,想提的意見還都沒說出來。

漢惠帝看到曹相國這副樣子,認為他是倚老賣老,心裏很不高興,也感覺挺不踏實。曹參的兒子曹窋,在皇宮裏侍候惠帝。惠帝囑咐他說:“你回家的時候,找個機會問問你父親,高祖歸了天,皇上那麽年輕,國家大事全靠相國來主持。可您天天喝酒,不管事,這麽下去,怎麽能夠治理好天下呢?看你父親怎麽說。”

曹窋回家把惠帝的話一五一十跟曹參說了一遍。曹參非常生氣,他罵道:“你這種毛孩子懂得個什麽,國家大事也輪到你來囉嗦。”說著,竟叫仆人拿板子來,把曹窋打了一頓。曹窋莫名其妙地受了責打,非常委屈,回宮後向漢惠帝訴說了此事。

第二天,曹參上朝的時候,惠帝就對他說:“曹窋跟你說的話,是我叫他說的,你打他幹什麽?”曹參向惠帝請了罪,接著說:“請問陛下,您跟高祖比,哪一個更英明?”漢惠帝說:“那還用說,我怎麽能比得上高皇帝。”曹參說:“我跟蕭相國比較,哪一個能幹?”漢惠帝不禁微微一笑,說:“好像你不如蕭相國。”曹參說:“陛下說的話都對。陛下不如高皇帝,我又不如蕭相國。高皇帝和蕭相國平定了天下,又給我們製訂了一套規章。我們隻要按照他們的規定繼續辦,不要失職就是了。”漢惠帝沉吟道:“你說得也有道理。”

曹參用他的黃老學說,做了3年相國。由於那時候正在長期戰爭的動亂之後,百姓需要安定,他那套辦法沒有給百姓增加更多的負擔。因此,當時有人編了歌謠稱讚蕭何和曹參。曆史上把這件事稱為“蕭規曹隨”。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常見到一些新上任的管理者,為了表現自己的能力,並顯示自己與前任不同,總是急急有所作為。但事實證明,這種急於求成不顧原本的運行規律的做法往往是欲速則不達的,其原因就是他們違背了無為而治的管理原則,想以個人的力量去使事物運轉的規律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