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幻中的夢幻1
★挑戰讀者★
我要向讀者挑戰!
事件發展至此,所有的線索都已經呈現在讀者諸君的麵前。所以現在,我和你們處在絕對公平的智力遊戲的決勝場上。
故事已經接近了尾聲,接下來鴉城仙冬就要說出他的推理了。不過,讀者諸君大可不必被鴉城的驚人之語所束縛住,請堅定各位自己的推理,因為也許這是一個錯誤解答也未可知。
也許會有讀者發問:本作中的偵探難道不是禦手洗濁嗎?在接下去的解答篇中,還會有他的戲分嗎?
請各位不必擔心,雖然不明白各位迎戰的對手究竟是誰,但是隻要自己推理出合理的真相,那麽勝負就可拋諸腦後。因為如石岡在二十二年之前所說的,作者很難確保給出的答案是一個“不動點”。
一直以來,我都效仿埃勒裏·奎因設置“挑戰讀者”的環節,就是想讓讀者能夠充分的享受到推理小說的樂趣。如果沒有了自己的分析和判斷,那就是承認作者的完勝。
一般而言,在我的推理小說中,讀者從不必考慮動機問題。既沒有足夠的線索,也不是作者所要敘述的重點。但是在本次事件中,不明白動機就無法洞悉全盤的巨大結構,即使解開了一小團謎題,也無法勢如破竹般直搗黃龍。所以,作者提醒讀者諸君必須考慮凶手的作案動機,在這點上,作者化身的偵探和讀者諸君站在同一起跑線上。
島田莊司曾說:“如果世上真有能排遣無聊的舞蹈,那一定是死人之舞。”希望我這次所奉上的死人群舞,能讓讀者諸君在大惑不解之後得到無上的滿足。
另外,提醒讀者以下幾點,否則略顯不公平:
第一,梅澤確實是自殺而死。
第二,哈裏和卡門青的視頻內容並未經過處理。
第三,石岡次郎並未說謊。
第四,哈裏和納爾齊斯確實是雙胞胎兄弟。
第五,作者並未使用敘述性詭計。
第六,請讀者諸君務必將“阿索德塔命案”和“流冰館命案”化為一體來推理解答。
第七,如同島田莊司以“萬圓鈔票欺詐事件”提醒讀者真相那般,我亦請讀者注意“九星聯珠天文奇觀”,不過對於走捷徑執意無法接受的讀者,請忽略我的此條建議。
——熊貓敬上
於無聲處聽驚雷,如死寂般的沉默中蘊含著眾人內心巨大的疑問和鴉城即將說出的龐大瑰麗詭計。
“怎……怎麽可能,”鯰川不由自主的顫聲道,“可是哈裏是個雙腿殘廢的人啊,他怎麽可能把納爾齊斯從高處推落呢?而且為什麽要這麽做呢?”
“哈裏的雙腿殘廢麽,”鴉城笑道,“這倒是無可推翻的事實。不過,哈裏隻要采取某種方法,便可以做到此點。”
鯰川咽了口口水,道:“什麽方法?那你就快點說出來吧。”
“別急,我也並非是憑借個人之力想到這個方法的。實際上,我的好友天童盧五也出了把力。”鴉城從口袋中掏出了一本小本子,“這是天童盧五‘詭計大全’的複印本,就是殺死納爾齊斯的凶手哈裏所與我交換的。天童的這本傑作中不僅總結了世上他所知道的所有詭計——當然,也包括他的原創——還有幾節計謀講義。比如密室講義、不可能消失講義、無頭屍講義、暴風雪山莊講義等等。我略一翻閱之後,居然發現還有一篇關於雪地密室的講義。我所拆穿的哈裏的把戲,就是從中得到的靈感。”
“是的,”禦手洗讚道,“名偵探在解答真相之前如果做出一番計謀講義,更會名留青史。比如基甸·菲爾博士、二階堂蘭子小姐、馬裏尼魔術師、空知雅也作家,還有土屋隆夫、鯰川哲也、有棲川有棲等人也寫過計謀講義。不過有成有敗,鴉城導演……”
“在天童的‘詭計大全’中曾將雪地密室分為十種情況,區區不才又竭盡心思添加了四種,則一共形成了十四種情況。”鴉城神情激昂。
“太好了!”石岡很興奮,“我們洗耳恭聽!”
鴉城清了清嗓子,道:“第一個需要解釋的是雪地密室和傳統密室究竟有著什麽區別,以致雪地密室成為了一個單獨的類別被人們研究。傳統密室即為凶手不可能從內逃脫的反鎖密室,當然也有可能是凶手連進入密室之內都沒有可能。阻擋凶手步伐的便是人類智慧的傑作——如果沒有鑰匙就隻能從內鎖住的門窗了。這對於凶手來說可真是一個難題,而對於想犯下雪地密室謀殺案的人來說,這個謎題換成了如何不留足跡的進出現場。由於地心引力的關係,所以人類行走時會在雪地上留下足跡,如何解決這一問題,便成了無數代癡狂詭計的作者們和凶手們努力的目標。從本質上來說未留足跡的情形和門窗反鎖的情形是一樣的,不過特別不同的是,傳統密室已經留下了門窗反鎖的痕跡,但是雪地上的空白則無法證明凶手是否踏上了雪地,因此引發了更多的更引人入勝的詭計!”
在聽了鴉城的淺顯易懂的開場白之後,眾人都頻頻點頭。
鴉城似乎已經進入了狀態,踱步道:“菲爾博士說凶手既然有超人的智慧就可以愚弄世人,製造密室而不需要任何原因。由於我所做的隻是一篇講義,所以也無法牽涉到凶手為何要形成不可能犯罪之原因。不過,如若某位做出一番凶手為何要製造不可能解釋的謎團的講義,亦能稱得上是真知灼見、有先見之明了!那麽,我就開始了。
“第一種,雪地上的死者並非是被謀殺而死。假若是被謀殺,才會產生凶手是如何逃脫現場的問題,但是現在,這個死者並不是被某人殺死。所以在現場可能隻留有死者自己的足跡。不過,在很多作品中,雪地上可說是毫無足跡,連死者的足跡都消失了,這就需要另行考慮了。那麽就是說這個人是自殺而死的咯?自殺固然是一種情況,但是還有死者死於意外一說。不過通常,密室一旦形成,便會有人提出死者是自殺或者意外而死的情況,為什麽否定了呢?因為現場有著相悖的證據,通常是不翼而飛的凶器。因為如果沒有第二個人在場,凶器是不會不見的,於是這第二個人就背上了凶手的嫌疑。
“所以這第一種詭計中的另一個詭計,就是一個自殺而死的人如何通過某種方法來製造出自己是被謀殺的假象。也因此,讓雪地密室的難題成立了。如果是凶器的消失,而且既然是在雪地上,顯然能夠讓人聯想到雪花、冰塊、水之類的東西,凶器可能是某種於周圍環境類似的東西,但是後來並未被察覺出來。比如冰刀、與水相似的毒藥、將雪花緊裹形成的足以砸死人的雪球之類,總之讓能證明是死者自殺而死的凶器消失掉,就能形成謀殺的謎題。所以我們在考慮雪地密室時,必須考慮死者究竟是不是他殺。至於死者死於意外這一點,不常出現,但也並非可以忽視不見。
“死者的詭計的另外一點就是裝死。是的,假死。也就是說,在被人發現屍體陳屍在雪地密室上時,這個人其實還沒有死掉,所以四周並沒有凶器。死者可以是在被發現之後才死掉的,但是對於其死時的錯誤判斷已經成立。當然,這種詐死詭計在其後幾項中有著不同尋常的意義。
“第二種,凶手就在死者之中。雖然大多數作品中出現在雪地上的隻有一具屍體,但是不排除雪地密室中出現很多具屍體的可能。尤其是在雪地上的館邸或山莊之內。這就類似於連續殺人了。假若雪地上有著幾具屍體,而現場沒有足跡。就必須考慮凶手是否就是死者中的一名,他先殺人其他人隨後最後一個喪命。至於這個最後喪命的人究竟是自殺還是他殺,則須另行考慮。所以第二種適用於死者不僅僅是一個人的命案現場。當然這個凶手可以結合第一種詭計,將他的自殺現場偽裝成是他殺的,從而迷惑世人。
“第三種,在密室現場被發現後才逃逸,讓人以為是在發現前逃逸的假象。也就是說,在雪地密室被發現後,凶手依然就在雪地密室中,並未逃走,凶手是在密室被發現後才從現場逃走的,通常是混在發現者的行列之中。這點不僅僅限於雪地密室,在傳統密室中也被經常使用。不過在雪地密室中還未能找到成功的案例,原因大概是雪地上十分空曠,並沒有空間能讓凶手躲藏。大約唯一的可能就是藏在屍體身下。不過雖然無法舉出更多的例子,但是也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因為詭計是在不斷創造發明的。
“第四種,凶手在謀殺前就已逃逸,並且製造出讓人以為是在謀殺完成後逃逸的假象。也就是說,凶手可能不必親自進入現場就可以殺人。此點就包括了最耐人尋味的遠距離犯罪。凶手或許身在他地,但是手中卻操縱著一條殺人之弦。比如射擊、射箭、投射重物這種方法,甚至發射出速度驚人的飛刀,但是這種方法並非能令人百分之百的肯定凶手是在近距離殺人,所以很容易被看穿。故而凶手必須發明更多的更能引起混淆的殺人方法才行。另外,將處在雪地密室中的某人周圍事先放置好殺人機械,並且讓死者自己觸動此裝置,也是一種方法。這和傳統的反鎖密室異曲同工,在傳統密室中就有這種‘誤打誤撞’式的殺人方法,但是也由於雪地上十分空曠,所以要行使這種詭計難度不小。另外,也有一種心理操縱的遠距離殺人。就是致使死亡事件形成第一種或第二種的形式。通過某種心理影響或者俗稱的挑撥離間,來讓人自殺(至於偽造成他殺現場,可以另行考慮,或是事後加工),或者自相殘殺。這種方法更為高明,但是要冒很大風險,因為人心是最難揣測的。
“第五種,在雪地密室被發現後才行使謀殺,讓人以為謀殺發生在現場被發現之前,這種就和第一種中的假死以及第三種有相似之處。換作傳統密室,則表現為密室的門被撞開之後,有人借著黑暗捅死事先被迷昏的被害人之類的犯罪。總之,關鍵是讓謀殺時間往前推移。要行使這種詭計,必須注意的是在被發現時——如非能在第一時間殺死被害者——被害者必須顯得和已死去時類似,如果這個人還活蹦亂跳的,那麽詭計就徹底失敗了。通常是用安眠藥之類的,不過因為會在事後被檢查出來,所以也有威逼利誘式的。另有一種是二人之間達成某種協議,要完成某一個類似遊戲式的把戲時,凶手的本性突然暴露將不知底細的被害者殺死。另一個需要注意的是,凶手得將同其一起趕來的人再驅走,以便其最終殺死這具假屍體。這點也多是采用讓對方去通知別人之類的方法。總之,把握好細節就能令對方心中的判斷出現偏失。
“第六種,在殺人之後通過不留足跡的方式逃逸。這是最為直接的雪地密室構成方法,比如飛天遁地之類的機械詭計。雖然在推理小說中不常用到,但是在現實中也不失為一種途徑。由於雪地是開放的,所以也能利用直升機逃生,總之這條逃生途徑不必碰觸到如白瓷般的雪地就行了。另外假若留下足跡,但是也可以考慮用某種方法來事後進行消除。有人曾說,在離開現場時倒著走,並且用手抹去足跡,這個方法當然不可行。也有往足印中灑雪的做法,我想還是會留下一點痕跡的。或許正因為這種方法沒有什麽巧妙,所出現得很少。另外還須考慮的確是有足跡擺在我們眼前,但是我們卻最終忽略掉了的詭計,比如凶手的足跡就混在發現者的足跡之中。或者足跡上被擺放了某些我們以為必然會在那裏的東西,從而成功的掩蓋了足跡的存在。要做倒這種刻意中的自然,凶手必須牢牢把握住我們的心理盲點才行。
“第七種,凶手在下雪時殺人逃逸,但是通過某種方法讓死亡時間延後至雪停——即形成不可能犯罪的現場時。這一種方法中的凶手必然要懂一些關於驗屍的知識,或者本就是這一行的專家。讓死者的死亡時間模糊的做法有很多,或者幹脆毀屍滅跡。但要讓死亡時間延後卻必須有著某種準確而可行的方法,比如讓屍體冷凍之類的。在這方麵我不是專家,故而隻能提出一種方法罷了。不過這個不比傳統密室,有著極低的可性度。因為凶手不是神,無法確切的控製下雪的時間,所以帶著一定的投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