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常犯的30個錯誤

28、孩子變為父母的人質

一八六七年,也就是南北戰爭結束之後,美國的離婚率一直保持在某一個水平,沒有大的變動。據統計,那時,每一年,三千對夫妻中有一對離婚。到了一九一一年,離婚率慢慢提高到每一千對中有一對。一九八。年左右,升高到一千對中有五對離婚,是一百年前的十五倍。近年來,離婚狀況的統計結果是:第一次結婚者,有一半以離婚收場:二度結婚者當中,離婚率是百分之五十到六十之間。

上麵的一組數據集中的說明了一個問題:離婚問題。其實這個問題在中國現在也越來越嚴重,特別是在大城市。我們絕對不能忽視這一嚴重問題,這關係著孩子生活的快樂與否,甚至會影響孩子的一生。

不要拿孩子當“人質”

不論在哪個國家,離婚通常會涉及爭取孩子監護權的問題,這是一種常態,而案件中的孩子的平均年齡為八歲左右,這是令人頭疼的。因為這是兒童較敏感的時期,父母離婚對他們的生活可能帶來深遠的影響。

離婚會對孩子產生多重影響。總結起來有以下幾點:離婚不但會對孩子的情緒造成影響,同時也可能影響到孩子在學校的表現,他和同伴的關係,甚至他的身心健康。事情也許不像我們所想象的那麽單純,隻是一個父親或母親從家庭的日常生活中消失罷了。孩子對父母離婚的反應通常不同於麵對親人死亡的反應。舉例來說,據研究,父母離婚會比單親或親人過世,引發孩子更多的叛逆或反社會行為。這份研究中最令人意外的結論是,影響孩子的,不是離婚這件事,而是離婚過程的性質,以及離婚之後的生活狀態。

當然,離婚未必對孩子不好,這裏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父母困在一樁猶如災難的婚姻關係中,每天爭吵不斷,對孩子來說,帶來的影響也許更糟。在“好的”離婚關係中,父母雖分開,但努力保持聯係,共同教養孩子,這麽做通常比爭吵不休的“壞”婚姻關係要妥當。當然,孩子和父母多半希望能有好的婚姻和穩定的家庭生活,但如果達不到這樣的理想。次好的選擇或許就是一個“好的”離婚關係。壞婚姻和壞離婚對成人和孩子都是一種人間煉獄。

無論如何,我們應該盡量的讓自己的選擇不帶給孩子傷害。可惜的是,有時候離婚過程中互相指責、傷害,這必定會帶給所有家庭成員感情上的創傷。不幸的是,這時做父母的往往為了法律和財產問題,而陷在爭論中,忽略了這時最需要他們的孩子。在這一章裏,我們的重點不在於探討怎樣“好好”離婚,而是如何在這個過程中,繼續擔負我們對孩子教養的責任,把對孩子的傷害減至最小。負責任的作法是,不在離婚之後忽略孩子的需要,不以爭奪監護權為手段,報複或要挾對方。離婚代表一樁婚姻沒有成功,但不意味當事者也沒有能力扮好父母的角色,或者下再有責任繼續做一個關愛孩子的父母。

我們的研究表明,孩子的反應主要決定於幾點:父母雙方在離婚後對待彼此的態度,孩子必須分別跟雙親維持什麽樣的關係,以及新建立的家庭穩定性如何。不同年齡和性別在適應能力上也會有所不同。還有,親戚朋友以及重要他人的反應和態度,也具有左右的能力。無庸置疑的,離婚必然會帶來某種影響,但我們真正要關心的是,到底是哪種影響,影響性有多大。在這個層麵上,父母具有較大的掌控權,就看他們的行為是建設性還是破壞性而定了。

怎樣告訴孩子這件事

孩子有權利知道他父母的關係變化,這種事情也不可能瞞的住,當然也沒必要瞞。一旦決定離婚,雙方要分處兩地時,父母兩人要一起把這個決定告訴孩子。最好是在所有家庭成員都到齊的狀況下說,不要個別進行。宣布的最好時機是父親或母親這方要搬出去前的二、三周,千萬不要等到打包行李的那一刻!至於離婚的原因,父母要表明到什麽程度呢?這就是要善用判斷力的時候了。原則上,要說的是適合孩子知道的內容。就像費茲赫夫·杜森博士在《怎麽作單親父母》一書中所說,父母要做的是:“說實話。隻說實話,但未必全盤皆說。”隻要不以批判或怪罪的方式,其實沒有什麽不能提的。

與此同時,應該恰當的引導孩子的想法,千萬不能讓孩子因此而心中留下陰影。要讓孩子知道,父母離婚絕不是他們的錯 當父母分居或離婚的時候,孩子常會產生罪惡感,所以有必要告訴他們,離婚的原因絕不在他們身上。會走上離婚之路,是大人自己造成的,和孩子完全無關:這一點必須在第一次宣布決定、在分居的過程中以及在達成離婚之後,一再地讓孩子知道,並視情況需要,適時再強調。否則,孩子可能會一直帶著懷疑和罪惡感。

對於孩子一定要說實話,否則可能給孩子的傷害更大。對孩子宣稱離婚是哪一方的主意,或說是共同的決定,但事實並非如此時,並不太妥當,因為孩子會從父母的行為和態度中揣摩出來。雙方或一方企圖去扮演好人,不是個高明的主意。孩子想要的是父母雙方的支持,迫使他們選擇站在某一方都會令他們感到不舒服。

給孩子以恰當而明確的安排,當然也要尊重孩子的想法,但這個問題不是在我們的考慮範圍以內,所以這裏就不詳述了。要給孩子表達感受的機會,要在不批評、不限製的狀況下,讓孩子說出他們內心的感受。期望他們“應該”有什麽樣的感覺,既不合理,也不公平。人無法控製自己的感覺,隻能控製行為。除此之外,要讓孩子有機會把內心的疑問提出來。通常那些都是非常實際的問題:我以後要跟誰住?我們要住在哪裏?我要轉到哪所學校?我還可以見到我的朋友嗎?以後家裏的錢還夠用嗎?寵物要歸誰養?這些都是很重要的問題,要認真地回答他們。如果孩子問到私人性、不適合讓他們知道的部分,要以平靜、不帶批評的態度響應。在離婚之前,就要及早準備回答孩子可能有的疑問。

離婚後不能發生在孩子身上的十件事情

亞利桑那大學曾經作了一項研究,請一百二十八名父母離婚的兒童,列出父母離婚所帶給他們最大的壓力事件清單。下麵我們將就清單中的前十項,作個簡單的討論。請記住一點,下麵十項並非理論,而是曾發生在那些孩子身上的“真實事件”。

一、千萬不要對孩子說,是因為他們,父母才會離婚的。父母通常不會做出這樣的事,除非他已到心亂如麻、喪失理智的程度。不過,有的父母確實會出現這種心理狀態。父母這樣的反應會對孩子的情緒造成極大的傷害。大部分的孩子都會擔心父母離婚錯在他身上,所以父母必須時時安撫這一點。

二、不要當著孩子的麵表現出離婚帶來的不快樂。但如果孩子也有和你類似的悲傷、困惑和罪惡感,兩人可以互相了解的話,可以把事情提出來談一談,或者尋求谘詢,得到你們需要的支持和協助。

三、不要對孩子說,你不喜歡他和父親或母親在一起。大部分的孩子都愛著父母雙方,也需要得到父母雙方的愛。他們不希望夾在中間被人兩頭拉扯,被迫選擇要站在哪一方。如果你對孩子和另一方相處的時間有異議,請提出來和法官討論,不要讓孩子卷進爭執之中。

四、不要在孩子麵前爭執。不管是處在婚姻關係中,或者分居離婚,這都是一條永遠要遵守的原則。孩子不在乎“誰對誰錯”,他們最愛的父母隻要惡言相向,都會帶給他們傷害。如果要吵,關起房門再吵,或最好到外麵、孩子不在的地方去。

五、不要當孩子的麵數落過去另一方的不是。原則和上麵提到的相同,孩子不喜歡被兩邊拉扯。如果你真想抱怨,打電話給你的朋友,或者找個心理谘詢師談一談。不要把孩子卷進來。

六、父母雙方不要暴力相向。特別是不要在孩子麵前發生這樣的狀況,這會對孩子帶來嚴重的情緒困擾。孩子都希望父母相處融洽,共同維持一個穩定的家庭。暴力會完全破壞他們對這一點的期望,對他們來說,這是非常不堪的經驗。當你發現自己氣得想要動手的時候,請立刻離開現場,讓自己冷靜下來。如果有必要,要尋求治療,學習情緒控製和衝突解決的方法。

七、不要允許親戚批評分手的另一方。讓我們麵對一個事實:除了當事人雙方之外,離婚也會帶給其它親戚不快或憤怒的情緒。但不管對方是不是出於好意而為你打抱不平,當孩子聽到別人批評自己的父母時,都不會感到好受。所以,在親朋好友當著孩子的麵批評對方的時候,當下即製止。

八、不要叫孩子放棄他的寵物或其它心愛的東西。孩子不應該因為父母離婚而受懲罰。如果可以避免,不要剝奪任何能讓孩子感到自在、穩定的東西。讓孩子保有寵物、玩具和其它心愛的東西。

九、不要叫孩子打探另一方的私生活。不該把孩子置於偵探的地位,不管是為一方打探還是為雙方。這麽做會引起孩子忠誠和罪惡感上的問題。如果你很想知道對方的私生活,直接去問對方。要是不可能,學著接受現實。

十、不要讓左鄰右舍的人批評你從前的另一半。這和上麵不要讓親友批評的道理一樣。鄰居出於好心,為了表示對你的支持,會去批評你的另一半,結果受到傷害的人卻是你的孩子。直接告訴鄰居,請他不要當著孩子的麵批評。

孩子的需要

給他們合理而城實的解釋,孩子沒有必要知道所有的內情,知道太多成人生活的痛苦經驗,對他們來說未必適合。但是,多數的孩子會希望得到一個合理的解釋,好讓他們安心。父母在說明的時候,要能敏感的察覺孩子的成熟度,傳達他們能夠了解的信息。即使是年幼的孩子,對人際關係也有某種程度的理解能力,他們知道,有時候,人分開來要比住在一起快樂。當然,他們也許不喜歡這個答案,但他們能夠理解。得到一個答案,他們才知道他們的生活為什麽要改變。

要是孩子得不到一個合理的說法,他們會像所有人一樣,自己猜測,而得出一個自以為是的結論。有個五歲的小女孩,因為一直沒有得到合理的解釋,七年裏一直活在自責之中,她以為父母之所以離婚,是她晚餐不肯吃胡蘿卜的關係。原來,有一天晚上她不願吃胡蘿卜,父母因為這件事吵了起來,之後不久,她父母就決定離婚。不幸的是,他們完全沒想到女兒把這兩件事聯想到一起。一個五歲的小女孩扛起父母離婚的責任。要是當初父母之中有一個坐下來好好和她說明,她就不必承受罪惡感的折磨長達七年之久了。

十分重要的是告訴孩子不是他們的錯,孩子會對父母離婚有罪惡感是常有的事,如果父母沒有給他們一個滿意的說法,他們可能會一直怪罪自己。年紀小的孩子會以為父母離婚是因為他“不乖”。因此有些孩子會在父母發生衝突到離婚,甚至離婚之後的這段過程中,極力表現“乖”的行為,希望能讓父母複合。但這根本是不實際的期待。

告訴孩子他們仍然會得到好的照顧。孩子對父母離婚會感到恐懼的原因是,他們最基本的生活受到威脅,他們需要知道父母還是愛著他們。父母必須解答他們基本的困惑,像他們以後要住什麽地方,怎樣去拜訪和他們分居的父親或母親,要上哪一所學校等等的問題。要讓他們知道他們的生活並不會因為父母離婚而結束,隻是發生改變而已。千萬不要自以為這些事情不用說孩子也會知道。允許他們發問,留心他們有哪些不安和害怕,誠實而直接地回答他們的問題。

盡量維持孩子原先的生活型態。父母離婚,孩子的生活勢必會受到某種程度的影響。但改變太大的話,會引起孩子不安和無助感。所有的孩子都需要身心方麵的穩定和安全感。盡量不要改變住處、學校、朋友和他們平常參加的社交活動,這會讓他們感到放心得多。做父母的人也許會想“重新開始”,徹底改變自己的生活環境,但孩子通常不樂見這種事,也沒有這種需要。

讓孩子能和父母雙方繼續保持關係,離婚最讓孩子恐懼的是被父母拋棄。要撫平這種恐懼,父母不但要給予口頭上的承諾,還要以實際的行動表示:繼續參與孩子的生活就是給他們最有力的保證。另外,當孩子有需要的時候,要讓他們用電話找得到你。離婚對孩子造成最大的傷害是,父母沉浸在自己的痛苦之中,完全忽略了孩子:這樣的父母可以說在情感上拋棄了自己的子女。情況要是如此,父母要趕緊尋求專家的幫助。

父母能做什麽

如果父母決定離婚,那麽這個過程應該是好品質的。父母應盡力給孩子以正麵影響。教導孩子從中學到一定的處理和處事之道。為了孩子,這一切都是值得的,也完全是可能的。

父母應該盡可能解決歧見,並試著和平相處。在處理離婚的過程中,這恐怕是最困難之處。許多研究顯示,父母衝突激烈,家庭成員所承受的心理壓力跟著提高,孩子在生活適應和問題解決上也會比較困難。更值得注意的一點是,這個狀況不光適用在離婚家庭。不管是離婚前或離婚後,我們可以由父母衝突的量來預測孩子社會功能瓦解的程度。另外,不管父母婚姻狀況如何,缺乏教養,或管教態度不一致,也會引發孩子的適應問題。

鑒於上述原因,在那些會影響到孩子生活的教養問題上,父母雙方要達成共識,一起朝既定的目標努力。如果夫妻之間衝突不斷,卻在口頭上說“為了孩子,不能離婚”,這根本已失去意義;還不如分開之後,為了孩子而好好相處,這樣反而更為可取。“說得容易!”很多剛離婚、還在氣頭上的人可能會忍不住要這麽說。但請你牢記不那麽做的後果。沒有人說麵對離婚是一件簡單的事,但身為父母,我們有責任盡力去調適我們的憤怒和傷痛,以便和分手的另一半共同來照顧孩子。

上麵我們已經提過,要盡可能給孩子一個穩定的生活。離婚之後,孩子能否得到一個穩定的環境,對維持他們情緒上的健康很重要。原則是:改變越多,他們越難調適。這包括經濟上的改變,住所和居住品質的改變,以及社交活動的改變。如果孩子歸母親扶養,而母親的經濟狀況又不太好,孩子的社交生活勢必連帶受到影響。所謂穩定的生活環境,意即孩子能對他們的生活保持類似的,未必要一模一樣的期待。父母之中如果一方比較放縱或比較嚴厲,比較大方或比較節省,就會造成孩子的困惑,並對突然改變的教養方式感到不滿。

協調監護權和采訪的問題,並尊重協議的結果。以拒絕讓對方探視孩子作為報複對方的手段,對孩子的傷害要比對對方大得多。大體來說,在這方麵衝突越少,對每一個人越好。不應該也絕不能拿孩子當武器。要尊重對方的監護權,並遵守探視的規定。離婚之後,父母能否和孩子建立新的穩固關係,是決定孩子能否調適的重要關鍵。孩子越能和父母雙方保持聯係,關係越和諧,將來他們在生活上的適應力越好。

整體而言,離婚會對家庭其它成員造成什麽影響,影響程度有多深,和父母如何處理這個狀況有關。“好品質”的離婚會比衝突不斷的“壞婚姻關係”,帶來更多正麵的影響。離婚結束的是夫妻兩人的關係,而不是和孩子的關係,所以,結束婚姻不代表父母教養的責任也終結。當走上離婚之路時,負責的父母會盡力控製自己的憤怒和怨恨,而針對孩子的需要,達成教養上的共識,並且繼續參與孩子生活中重要的事件。如果父母發現自己很難做到這一點,有責任尋求專業的協助和支持,解決因為離婚所帶來的個人困擾,不使它們影響應有的親子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