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第二節 新殖民地繁榮的原因

一個文明國家的殖民地,假如它的人口稀少、土地荒蕪、土著人容易屈服於新來的殖民者,那麽它往往會比任何其他人類社會富裕得更快。

這些殖民者所帶來的有關農業和實用技術方麵的科學知識,自然會比未開化野蠻民族數百年來自然而然地演化發展的知識要高明。同時,這些殖民者,還帶來了統治的方法、政府的管理模式、支持政府的法製還有司法製度。他們自然會在新殖民地建立起和他們國家相像的那些製度。然而在未開化的野蠻民族中,在保護自身所必需的法律和政府已經確立之後,法律和政府的自然進步要比技術的自然進步速度慢很多。

每個殖民者所得的土地,多於他所可以耕作的能力。他不需要支付地租,更不需要納稅。沒有地主會來分享他們的收成,君王收去的賦稅大多數時候也特別少。他會盡力提高它的產量,因為一切的生產物差不多全都屬於他自己。然而他占有的土地往往是那麽大,以至他一個人的勞動,還有他所可以雇傭的人的勞動,都沒方法讓土地發揮它的1/10的潛力。所以,他極想從各地招集勞力,而且付給最優厚的工資。這樣而來優厚的工資待遇,再加上土地的富饒與他低廉的價格,不久就讓那些雇工離他而去,另立門戶,自己作地主,而且與此同樣通過優厚的工資去雇傭其他勞動者。就像他們離開他們的主人的原因一樣,這些其他勞動者不久也離他們而去。優厚的報酬很大程度上獎勵人們去結婚,生兒育女。兒童們,在幼年期吃得特別好,受到特別好的照顧,到長大時,他的勞動的價值,大大多於了撫養費。到成年時,勞動的高價格和土地的低價格,又讓他們能夠就像他們的祖先那樣自立。

在其他國家,地租和利潤吃掉了工資的部分,兩個上層階級壓迫著下層階級。然而在新殖民地,兩個上層階級的利害關係,讓他們沒辦法不更寬宏地、更人道地對待下層階級;至少,在那裏,下層階級沒有處在被奴役的地位。十分肥沃的荒地,隻需付出特別小代價就可得到。身兼企業家之職的地主,希望通過改善耕作增加他收益,這樣增加的收益,便是他的利潤。在這樣的情況下,利潤通常十分豐厚。然而這樣的豐厚的利潤,除非雇傭他人的勞動來開墾土地和耕作土地,否則沒有方法獲取。在新殖民地上,土地麵積之大和人口之少,之間的不相對應現象讓他特別難獲取這樣的勞動。所以,他不計較工資,願意在任何價格下雇傭勞動力。勞動出資的昂貴,鼓勵了人口的繁殖。良好土地的豐饒和低廉,又鼓勵了耕作的改善,讓地主可以支付這樣而來高的工資。土地的一切價格,差不多由這樣的工資構成。作為勞動的工資,盡管人們覺得有些高,然而作為有那麽大價值的東西的價格,那麽又覺得它有些低。刺激人口增長和土地改良的因素,在同時也刺激了實際財富的增長和國力的增強。

特別多古希臘殖民地,之所以仿佛非常迅速地變得富強起來。在一個世紀或兩個世紀的時間裏,就出現了一點可以和母市抗衡,甚至多於母市的殖民地。西西裏的塞拉庫西與阿格裏琴托、意大利的塔倫圖與洛克裏、小亞細亞的埃弗塞斯與密理圖斯,無論從哪一點來說,也至少可以和古希臘的任一都市相抗衡。盡管在時間上建立得晚一點,然而它們在技術、哲學、詩學與修辭學方麵的起步好像和母國同樣早,水平一樣高。值得指出的是,兩個最古老的希臘學派,也就是說,達理士學派與畢太哥拉學派,而且不是建立在古希臘,然而是一個建立在亞細亞的殖民地,此外一個建立在意大利的殖民地。在那裏,新殖民者容易獲取他們的居地。新殖民者有特別多良好的土地,不僅這樣因為他們對母市保持獨立,他們還可以依照他們覺得最有利於自己的方式,自由地處理自己的事務。

羅馬殖民地的曆史,仿佛沒有這樣的輝煌。確實,之中有些,舉例來說,弗洛倫斯,經過特別多年代,在母市崩潰之後,逐漸發展成為大的國家,然而他的進步,卻沒有一個是非常迅速的。那些殖民地,都建立在那些被征服的地方,那裏的人口十之八九已經非常稠密。分給新殖民者的土地,大都不特別大。不僅這樣因為殖民地沒方法獨立,而且他們非時常可以依照最有利於自己的方式,自由地處理他們自己的事務。

在擁有肥沃土地方麵,歐洲人在美洲與西印度所建立的殖民地同古希臘殖民地相似,甚至多於古希臘殖民地。就附屬於母國這一點說,它們雖然和古羅馬殖民地相似,然而因為它們離歐洲特別遠,就在一定程度上減低了這樣的依附的程度。他們的位置,讓它們較少受到母國的監視和調節。在它們依照自己的方式來追求自己的利益的時候,它們所做的一切,或因為歐洲不明白,或因為歐洲不了解,往往容易被忽視。有時,歐洲沒辦法隻好忍氣吞聲,因為山高皇帝遠,實在管不著。所以就連像西班牙那樣強暴專橫的政府,也往往會因為害怕造反,經常把已經頒發給所屬殖民地政府的命令撤回來或通過修改來緩和他的口氣。這樣一來,歐洲一切的殖民地,在財富、人口、土地改良方麵,都有非常大的進步。

西班牙國王,因為能夠依照比例分得金銀,所以殖民地一旦建立,他便可從殖民地獲取一定的收益。這樣的收益隻會引發人的貪欲,讓人得隴望蜀。所以,西班牙殖民地,從最初起,就引起母國特別大的關注,然而當時歐洲其他國家,卻在很長期間內不大受人注意。而且前者不因為受到這樣的關注而變得更加繁榮,後者也不因為沒有受到這樣的關注而變得不繁榮。

不僅這樣,按土地麵積比例來說,西班牙殖民地的人口和繁榮狀況,比不過歐洲任何其他國家的殖民地。然而西班牙殖民地在人口和土地改良方麵的進步,卻是非常迅速、非常巨大的。征服後建立的利瑪市,據烏羅阿所說,在也許30年之前,有5萬居民。基多僅為印第安一個小得可憐的村落,然而依照同一作者的說法,在他那個時代,和利瑪市有同樣數量的人口。克麥利·卡勒裏——盡管據了解是個冒牌的旅行家,然而他的著作,卻是依照極可靠的報告來寫的——他說墨西哥城有10萬居民。所以,無論西班牙的作家是如何誇大其詞,該數量,也比蒙特祖瑪時代的居民數大5倍以上;它大大多於了英國殖民地三大城市紐約、波士頓和費城的居民總數。

在墨西哥或秘魯沒有被西班牙人征服以前,那裏沒有適宜在早地生長的牛。駱馬是唯一的馱畜,它力氣好像比一匹通常的驢子小得多。根本沒有聽提到過什麽叫做耕犁。他們不明白鐵有什麽用途。他們沒有鑄幣,也沒有任何能夠確定的通商媒介。他們的貿易是易物貿易。一種木製鏟就是他們農業上的主要用具。石頭作為他們切割的刀斧。魚骨或其他動物的腱作為他們縫補衣物的針。這一切的一切仿佛就是他們的主要工具了。在這樣的狀態下,兩個帝國,當然沒方法像今天這樣來把田地改良或者耕種得那麽好。現在,那裏已經有了各種歐洲牲畜,已經利用鐵器和耕犁,而且采用特別多的歐洲技術。然而一切國家的人口數量,必定和它的土地改良與耕作程度相對應。所以,土著人盡管被殘酷地消滅掉,但是這兩個帝國現在的人口也許比從前還要多。它的人種,自然也大大改變了。我認為,我們一定要承認,西班牙種的西印度人,在特別多方麵,都比古印第安的人種要強。

除西班牙人的殖民地以外,葡萄牙人在巴西的一些殖民地,要算是歐洲人在美洲最早的殖民地了。然而因為在巴西發現後特別長一段時間裏,那裏還沒有找到金銀礦,所以對國王的進貢也特別少,甚至進貢差不多等於零。因此有特別長一段時期,美洲很少受到人們的注意。然而,就在這樣的不受人注意的情況下,它發展成為一個十分強大的殖民地。在葡萄牙還受到西班牙統治的時期,巴西遭到了荷蘭人的侵略。巴西原本被分為14個省,之中7個被荷蘭人占領。荷蘭人原本要奪取其他7個省,

然而不久葡萄牙恢複了獨立,布拉甘一王朝執政。當時作為西班牙敵人的荷蘭人變成了葡萄牙人的朋友,因而葡萄牙人也就變成了西班牙的敵人。所以,荷蘭人就同意把巴西剩餘的沒有被征服的那7個省,留給葡萄牙國王;葡萄牙人也願意把在巴西已被征服的7個省,留給荷蘭人。當時,兩國已經結為同盟,這樣的事情仿佛不值得爭吵。然而荷蘭政府不久就開始壓迫葡萄牙的移民。這些葡萄牙移民,沒有發牢騷,而是拿起武器來對付他們的新主人。他們盡管沒有得到母國公開的援助,然而在母國默許之下,憑著自己的勇氣和決心,硬是把荷蘭人趕出了巴西以外。鑒於自己沒方法保有巴西的任何一塊土地,荷蘭人也就心甘情願地把巴西一切歸還給葡萄牙國王。在這個殖民地內,據了解有60多萬居民,其中,有葡萄牙人與他的後裔、有黑白混血種人、有西印度人、有葡萄牙和巴西混血種人。在美洲我們沒辦法找到第二個擁有這樣多具有歐洲血統人種的殖民地。

在15世紀末和16世紀的大多數時間裏,西班牙和葡萄牙是海上兩大並立的軍事強國。威尼斯盡管和歐洲各地通商,然而他的艦隊差不多沒有出過地中海。因為是西班牙人最早發現的美洲,所以他們覺得整個美洲都是他們的,盡管他們也沒有方法阻止海上軍事強國葡萄牙到巴西殖民。當時隻要一提起這兩個國家的名字,大家就好像有談虎色變的感覺,所以其他大多數歐洲國家,都不敢在該大陸建立殖民地。試圖在佛羅裏達州殖民的法國人,全都被西班牙人殺掉。然而自己所說的無敵艦隊在16世紀末被打敗以後,西班牙的海軍力量開始衰亡,再沒有能力阻止其他歐洲國家在那裏殖民。所以,在17世紀,英國、荷蘭、法國、瑞典、丹麥,總之,一切有港口的大國,都想在新大陸上建立自己的殖民地。

瑞典人開始在新澤西殖民。在那裏,今天仍然能夠找到不少瑞典家族,那充分證明了,這個殖民地,假如可以得到母國的保護,特別可能繁榮起來。然而瑞典而不重視該殖民地,所以不久就被荷蘭人的紐約殖民地吞並。荷蘭人的紐約殖民地,那麽在1674年被英國人吞並。

丹麥人在新大陸上隻是占有聖托馬斯和聖克羅斯兩個小島國。這兩個小殖民地,都被一個壟斷公司統治著,也隻有這家公司,才可以有權購買殖民者的剩餘生產物,而且供給他們所需的外國貨物。所以,在買賣上,這家公司不僅有足夠的能力壓迫他們,還有壓迫他們的最強烈的**力。專營商業公司的統治,無論在任何地方,都是最糟糕的政府形式,盡管它沒方法阻止這些殖民地的進步和發展,然而它能夠減緩他的發展的速度。當丹麥前國王發出命令解散這家公司後,這兩個殖民地就迅速繁榮了起來。

荷蘭人在東印度和西印度的殖民地,原本都受一家壟斷公司的統治。所以,這些殖民地中,和過去的殖民地比較,雖有一點較大的進步,然而和一部分新殖民地比較,他進步就特別緩慢。蘇裏南殖民地,盡管進步特別可觀,然而還比不過其他歐洲國家的大多數蔗田殖民地。今天已經分解成紐約和新澤西兩個州的諾瓦,伯爾基亞殖民地,也就是說,便在荷蘭統治下,他進步不久也可能特別可觀。肥沃土地的豐饒和低廉,是促使繁榮的有利因素,所以,即使是最糟糕的政府,也沒方法完完全全阻止這樣的因素的有效作用。不僅這樣,因為離母國的距離特別遠,這裏的人通過走私,多少能夠回避這些公司對他們的壟斷。現在,這家公司允許一切荷蘭船隻隻要繳納相當於貨物價值2.5%的稅,便可領得和蘇裏南通商的許可證,然而非洲和美洲之間的直接貿易——那差不多全是奴隸買賣——依然為他所壟斷。公司專營特權的逐漸減少,也許是這些殖民地今天能夠那麽迅速繁榮起來的重要原因。庫拉索亞和尤斯特沙——屬於荷蘭的兩個大島——是自由港,各國船舶都可以出入。主要就是因為有了這樣的自由,所以這兩個島盡管為不毛之地,也能夠那麽繁榮,然而在他周圍那些比較發達的殖民地的海港,隻是允許一國的船舶自由出入。

法國在加拿大的殖民地,在前世紀大多數時間和本世紀的一部分時間內,也被一個壟斷公司所統治。在這樣糟糕的政府管理下,他的進步,和其他的殖民地相比較,必定是特別緩慢的;然而在所謂密西西比計劃失敗後,這家公司破產了,該殖民地的發展速度迅速加快了。當這個殖民地後來被英國所占領的時候,它的人口數,比神父查理瓦二三十年前所提到的人口數,差不多增加了一倍。這位耶穌教會會員曾經遊遍加拿大,沒必要少報它的實際人數。

法國在聖多明哥的殖民地是通過海盜建立起來的。他們在非常長的一段時期內,既不需要得到法國的保護,也不承認法國的政權。後來,這批盜匪被政府招安,變成了法國的公民,而且承認法國的政權。他們在特別長一段時期內仍受著非常寬大的待遇。在這個時期內,該殖民地的人口繁殖和技術進步的速度都非常快。那裏盡管有一個時期受一個壟斷公司的壓迫,這樣的壓迫無疑曾經延緩他進步,然而進步並不因此而停止。這樣的壓迫一旦解除,他繁榮的速度,又和從前一樣十分迅速。現在,那裏是西印度舉足輕重的蔗田殖民地。他產量,據了解比一切英國領地蔗田殖民地的總產量還要大。法國其他蔗田殖民地也大都非常繁榮。

然而進步最迅速的要算英國在北美洲的殖民地了。

一切新殖民地繁榮的原因歸納起來仿佛都是兩點:肥沃的土地特別多,而且殖民地的人民能夠依照自己的方式來自由處理自己的事務。就前一點來說,英國的北美洲殖民地,盡管有特別多的肥沃土地,比不過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的殖民地,也比不過上次戰爭前法國人的一些殖民地。然而英國殖民地的政治製度,和其他三國的殖民地的政治製度相比,更有利於土地的改良和耕作。

第一,在英國殖民地上,對未開墾地的占有盡管沒有可以完完全全杜絕,然而比任何其他殖民地更受限製。按照殖民地法的規定,每個地主都有義務在有限時間內改良而且耕作一切土地的必定部分,假如沒有可以履行該義務,那麽沒有開墾的土地把交給他人耕種。這樣的法律盡管實施得不特別嚴格,然而還是起到了相當的效果。

第二,在賓夕法尼亞,由於沒有實行長子繼承權,土地就像動產一樣,平均地分配給家中一切兒女。新英格蘭隻有三個州的法律與摩西法律一樣,允許長子得到雙份。在這幾個州,盡管有時有個別人占有大量的土地,然而隻要經過一兩代,土地又可能被充分分割了。在其他英領殖民地,盡管就像英國法律一樣,長子的繼承權依然存在,然而在一切英領殖民地上,依照自由借地法保有的土地的借用權,讓土地易於割讓,大片土地的領受人,大部分都覺得,為自己利益計劃,比不過盡快割讓一部分土地,隻保留小額免役地租。在西班牙與葡萄牙殖民地上,凡是附有勳爵稱號的大地產,它的繼承都實行所謂長子繼承權。這樣的大地產,全由一個人繼承,事實上都是限定繼承的,都是不能夠割讓的。法國殖民地都根據巴黎風俗習慣,在土地繼承方麵,英國法律對於年紀小的孩子更有利。然而在法國殖民地中,有騎士尊號和領地稱號的貴族擁有土地,若有任何部分被割讓,那麽在有限期間內,依照贖買權,得由領地繼承人或家族繼承人花錢贖回。國內最大的地產,全部屬於這些貴族,那必定妨礙割讓。

然而在新殖民地上,沒有開墾的大地產通過割讓似乎比通過繼承分割的快得多。我們提到過,肥沃土地的豐饒和低廉,是殖民地飛速繁榮的主要原因。土地的壟斷,事實上破壞了這樣的豐饒和低廉。除此之外,對未開墾地的占有,又是土地改良的最大障礙。對社會帶來最多和最大價值的生產物的就是用來改良土地和耕作土地的勞動。在這樣的情況下,勞動的生產物,不僅需要支付它自己的工資和雇傭勞動力的資本的利潤,還支付勞動所耕土地的地租。所以,英國殖民地所雇傭於改良土地和耕作土地的勞動力,比其他三國中任何一個國家都要多,所以所帶來的生產物,就他的數量和價值而言,也要大一點。其他三國的殖民地,都實行土地壟斷,這樣而來就在一定程度上地讓勞動流人其他領域。

第三,英國移民的勞動,不僅可帶來較多和較有價值的生產物,而且因為賦稅適中,這些生產物的大多數,屬於他們自己,他們能夠儲蓄起來,用來雇傭更多的勞動力。英國移民,對於母國的國防和行政費用,從來沒有做出過什麽貢獻。反過來,迄今為止保護他們所需的費用,差不多一切由母國支付。海陸軍費用,大大多於必要的行政費用,所以行政費用,總是是很少,通常隻包括總督、裁判官與他若幹警察官吏的恰當的薪俸,還有對最有用的公共設施的維護費。

在最近發生的在美洲的騷亂事件開始以前,馬塞諸塞每一年的行政設施費,大概為18000鎊。新漢普郡與羅得島的行政設施費,各為3 500鎊;康涅狄格4 000鎊;紐約與賓夕法尼亞各4 500鎊;新澤西1 200鎊;弗吉尼亞與南卡羅來納各8 000鎊。諾瓦斯科夏與喬治亞的行政費,一部分由議會每一年撥款支付。然而諾瓦斯科夏每一年僅出殖民地行政費大概7 000鎊;喬治亞每一年僅有大概2 500鎊。總而言之,北美一切的行政設施費,除了馬裏蘭與北卡羅來納這兩州無正確記載可查外,在目前發生在美洲的騷亂事件開始以前,所費僑民的,然而每一年64700鎊;這樣少的費用開支居然能夠統治300萬人,而且統治得這麽好,真的給我們留下了特別深的印象。

政府開支的最主要部分是國防開支,一切都由母國承擔。在歡迎新總督與新議會開幕之際,殖民地政府的儀式,雖非常隆重,卻不鋪張浪費。他們的教會,也是與此同樣勤儉節約。他們沒有什一稅。他們為數不多的牧師,都是靠微薄的薪俸或人民的捐款,維持生活。反過來,西班牙與葡萄牙政權,在某種程度上卻從殖民地那裏收取一定量的賦稅。法國盡管不曾從他的殖民地提取可觀的收益,從殖民地征得的稅也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然而他行政開支,卻和其他兩國一樣,是非常巨大的,在儀式方麵的開支更大。舉例來說,歡迎一個秘魯新總督的開支往往高得嚇人。這樣的儀式不僅讓富裕的移民要為這樣然而來的場合納稅,不僅這樣讓他們在一切其他場合養成一種虛榮浪費的習慣。那不僅是暫時的非常苛刻的稅,不僅這樣形成永久而更苛刻的稅,也就是說,養成可以讓私人傾家**產的奢侈浪費。除此之外,在這三國的殖民地中,教會也施行苛政。這些地方都收什一稅;在西班牙與葡萄牙兩國殖民地中,更是雷厲風行。這些殖民地都有特別多托缽和尚的募化,沒有經政府認可,然而被宗教所崇拜,這對貧民是個特別大的負擔,他們都受到教導,覺得布施和尚是義務,拒絕布施是非常大的罪惡。而且,在這三國殖民地內,僧侶都是最大的土地占有者。

第四,英國殖民地,在處置他的剩餘生產物或者說自己消費不了的生產物時,比任何其他歐洲國家的殖民地,會受到更多的照顧,會擁有更廣闊的市場。各個歐洲國家,多少都試圖壟斷他所屬殖民地的貿易,而且因為這個緣故,不允許外國船舶和它們通商,不允許它們從任何其他國家輸入歐洲貨物。然而各國采用壟斷方式,有所差別。有些國家,把他的殖民地一切貿易,委托給一家壟斷公司去經營。殖民地人民一定要向這個公司購買他們所需要的一切歐洲貨物,而且一定要把他們一切剩餘產品賣給這個公司。所以,這家公司的利益,不僅在於通過盡可能提高前者的銷售價格,降低後者的購買價格,而且,即便後一種貨物價格處在特別低的水平,他購入數量也應該控製在它能夠在歐洲市場上通過極高價格脫手的範圍內。它的利益,除了在於在任何時候它都要貶低殖民地剩餘生產物的價值,不僅這樣,還在於在特別多場合阻抑他的產量的自然增長。假如想要阻礙新殖民地的自然發展,最有效的方法莫過於建立壟斷公司。這就是荷蘭所奉行的政策,盡管荷蘭的公司在本世紀中有特別多方麵已不讓他壟斷。丹麥的政策,也是這樣,直到前一任國王即位,才放棄這樣的政策。法國的政策,有時這樣。自1755年以來,歐洲其他一切國家都覺得這樣的政策不合理,相繼把它放棄了,然而葡萄牙卻仍奉行這樣的政策,至少在巴西兩大省,伯南布哥、馬拉尼翁仍在推行這樣的政策。

其他國家,盡管沒有設立這樣的壟斷公司,然而它們把殖民地的一切貿易都限定在母國的一個港口出進,除非是在規定的時間範圍內船隊,或者是持有許可證 (大都是付出特別大代價才可以得到的)的個別船隻能夠出海,其他船舶統統都不允許從該港出航。誠然,這樣的政策,讓母國一切居民都能夠從事殖民地的貿易,隻要他們是在恰當的港口,在恰當的時間範圍,而且利用恰當的船隻來進行。然而投資裝備這些船隻而且領取這樣的許可證的商人,為著自身的利益然而聯合起來,所以這樣然而來經營的貿易,必定是依照大體上類似於壟斷公司的經營原則然而經營的。這樣的商人的利潤和壟斷公司的利潤差不多是一樣高得離譜。殖民地絕不可能得到良好的供給;它們沒辦法不通過極高的價格購入,然而通過極低的價格售出。這總是是西班牙奉行的政策,直到前幾年才給予放棄;一切歐產貨物的價格,據了解,在西屬西印度都非常昂貴。烏羅阿告訴我們,在基多,一磅鐵賣價大概為4先令6便士,一磅鋼售價大概為6先令9便士。然而殖民地售賣自己的產品,主要是為了換取歐洲的產品。所以,為一種產品支付得越多,那麽此外一種產品那麽購買得越少。後者的高價和前者的低價是1:2、2:1的。就這一點說,葡萄牙對於伯南布哥、馬拉尼翁二省外的殖民地所采取的政策,和西班牙過去的政策,完完全全一樣,然而對於那兩個省,近來卻更是變本加厲。

有些其他國家,允許他的人民自由經營殖民地貿易。他們能夠從母國任何港口和殖民地通商。除了在海關索取通常的證件外,他們不需要帶來任何其他的許可證。在這樣的情況下,經商者人數眾多,不僅這樣散居各地,互相沒有方法結合,他們雙方間的競爭讓他們沒方法獲取特別高的利潤。在這樣然而來寬鬆的政策下,殖民地能夠通過合理的價格售賣他們自己的產品,而且購買歐洲的貨物。自從普裏矛斯公司解散以來(那時我國殖民地還處在搖籃時期),這已經是英國總是奉行的政策了。事實上,這也是法國推行的政策,並且自從被英國人大多數時候稱為的密西西比的公司解散以來,法國的政策,就總是這樣。所以,英法兩國經營殖民地貿易的利潤而且不是特別高,然而要是允許其他各國自由競爭,利潤也許還能夠降低一點。這兩國大多數殖民地的歐洲產品的價格,所以不算太高。

在英國殖民地剩餘產品出口方麵,也隻有固定種類的商品,限定要運到母國市場。這些商品,因被列入在航海法與此後頒布的其他法令中,故名為列舉商品,餘下的稱為非列舉商品,可直接出口到其他國家,然而運輸的船一定要為英國的船隻或殖民地的船隻。這樣的船必須為英國人一切,他船員中英國人所占的比例不得少於3/4。

美洲與西印度有幾種極重要的產品,它們屬於非列舉商品,如各種糧食、木材、醃製食品、魚類、砂糖與甜酒。

糧食自然是一切新殖民地最開始和最主要的生產對象。法律允許殖民地有極廣闊的糧食市場,這樣而來等於獎勵他們擴大生產,讓他的產品大大多於該地區稀少人口的消費需求,從而,預先為連續增加的人口儲存著豐富的生活資料。

這個國家各個地方長滿了樹木,木材所以價值低廉,甚至差不多沒有什麽價值,因此開拓土地的費用,就成為改良土地的主要障礙了。所以,為了推動土地改良工作的進行,法律規定允許殖民地擁有十分廣闊的木材市場,人為地把原本一文不值的產品價格提了上來,讓它們能夠從中獲取一定的利潤,然而不再是純粹的支出。

在這個國家,一半的地方還無人居住,還沒有得到開發,那麽牲畜的繁殖自然會超出當地居民的消費需求,所以牲畜往往價格低廉,乃至沒有價值。然而我們已經證明,牲畜的價格和穀物的價格一定要保持一定的比例,這樣然而來一國的大多數土地才能夠得到改良。根據法律規定允許美洲的死牲畜和活牲畜都可以有最廣闊的市場,想借此來提高該商品的價值。因為這樣的商品價格的上漲,對於土地改良是極其重要的。喬治三世第4年第15號法令,把皮革和毛皮定為列舉商品之內,減低了美洲牲畜的價值。上麵所說的寬鬆政策的良好效果,必定在某種程度上受到這個法令的影響。

大力發展殖民地漁業,並以此來增加我國航運業和海軍的力量,仿佛是我國議會總是抱定的一個目的。所以,這樣的漁業便獲取了自由製度可以給予的一切獎勵,而且在這樣的背景下大大繁榮起來。尤其是新英格蘭的漁業,在最近的騷亂發生以前,也要算是世界上舉足輕重的漁業之一。捕鯨業,在英國盡管有不尋常的獎勵金,然而成績不大,在通常人看上去(然而我不想作這樣的看法的證人),它的總產量,比每一年所付獎勵金的價值,也多不了多少。然而在新英格蘭,雖然沒有獎勵金,卻在大規模經營。魚是北美洲和西班牙、葡萄牙與地中海沿岸各國通商的主要商品之一。

砂糖原本也屬於隻允許運往英國的列舉商品。1731年,在甘蔗種植者的要求下,砂糖能夠出口到世界各地。然而在允許這樣的自由貿易的同時,還附有各種限製條件,此外砂糖價格在英國又特別高,所以這樣的放寬了的政策等於沒有用。英國與他的殖民地,依然差不多是英國蔗糖殖民地所產砂糖的唯一市場。它們的消費量增加得迅速,盡管牙買加和被割讓各島的土地改良一天天加快,砂糖的輸入在這20年內仍大有增加,然而輸到外國去的,據了解而且不見得比從前多了特別多。

甜酒是美洲和非洲沿岸通商的十分重要的商品,從那裏他們能夠購回黑奴。

假如美洲各種糧食、醃製食品和魚類的一切剩餘產品,都定為列舉商品,強迫進入英國市場,那就會和我們自己國家人民的勞動產品發生衝突。所以這樣的重要商品不但不曾定為列舉商品,而且除了稻米、一切糧食與醃製食品,在通常情況下都被法律不允許輸入英國,那也許並非為了關心美洲的利益,然而是為了防止這樣的過大的衝突。

非列舉商品,原本可輸往世界一切地方。木材與稻米,曾一度被定為列舉商品,此後很快定為非列舉商品,然而允許輸往的歐洲市場,仍限於菲尼斯特雷角通過南的歐洲各國。依照喬治三世第6年第52號法令,一切非列舉商品,都受到與此同樣的限製。菲尼斯特雷角南的歐洲各國,都不是製造業國。所以我們不太擔憂殖民地的船隻會從它們那裏把那些可以妨礙我國製造品的商品帶過來。

列舉商品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是美洲特有的產品,或者是母國沒法生產的產品,至少是母國所不能夠生產的產品。屬於這一類的產品有蜜糖、椰子果、咖啡、紅胡椒、煙草、鯨須、生薑、棉花、生絲、海猩皮和美洲其他各種毛皮、青、黃佛提樹與其他各種染色樹木。第二類,非美洲所特有的產品,母國也能夠生產,然而他產量沒方法滿足他需求,大多數要依賴外國進口。屬於這一類的有海軍用品,如船桅、帆桁、牙檣、鬆脂、柏油、鬆香油、生鐵、銅礦、生皮、皮革、鍋罐、珍珠粉。第一類商品也就是說,便是最大量地輸入,也不可能妨礙母國任何生產物的生產和銷售。我們的商人,不僅想通過限製這樣的商品,讓這些商品僅可以銷往自己國家市場,而且通過這樣的限製,讓他們能夠在殖民地那裏通過低價購買,然後在國內通過高價賣出,不僅這樣想要在殖民地和外國之間,建立一個對自己有利的轉口貿易,那就是一定要通過英國為中心,也就是說,這些商品輸入歐洲之前,一定要先運到英國。第二類商品的輸入,據了解,也要妥善安排,避免妨礙自己國家同種產品的銷售還有進口商品的銷售。因為,通過征收恰當的稅,那種商品總是會比前者稍微昂貴,然而比後者低廉得多。把這些商品限製在自己國家市場的目的,並非是要妨礙英國的產品,而是那些貿易差額覺得不利於英國的國家的產品。

不允許殖民地把船桅、牙檣、鬆脂、帆桁、柏油出口到英國之外的任何國家,自然會降低殖民地木材的價格,因而會增加開拓殖民地土地的花費,然而這恰恰是土地改良的主要障礙之一。在本世紀初,也就是說,1703年,瑞典鬆脂柏油公司想要抬高他賣給英國的商品的價格,而且規定它的商品一定要用它自己的船隻裝運,按它自定的價格,而且按它覺得恰當的數量出口。為了對抗這個引人注目的商業政策,而且讓英國盡可能不僅不依賴瑞典,而且無須依賴北方任何其他強國,英國對從美洲進口的海軍用品,發放獎勵金。這樣的獎勵金,讓美洲木材價格抬高的程度大大多於因為限定木材可通過輸入國內市場然而被壓低的程度。這兩個規定是同一時間頒布的,他的綜合的作用,與其說是妨礙,還不如說是鼓勵美洲土地的開發。

生鐵和鐵條,盡管在列舉商品之列,然而從美洲進口,可免納重稅,然而從其他各國進口,該稅一定要繳納。所以該規定中的一部分內容起到了鼓勵在美洲建設製鐵廠的作用,盡管之中此外有一部分內容起了妨礙的作用,然而鼓勵的作用比妨礙的作用大,沒有一種製造業可以就像熔鐵爐那樣消費大量的木材,或可以就像熔鐵爐那麽促進遍地都是樹木的國家的開發。

在這些規定中,有些能夠提高美洲木材的價值,繼而促進土地的開拓。然而這一點,既不是立法機關的目的,也不為立法機關所理解。他所產生的有利效果,盡管是偶然的,然而不會因此不真實。

英屬美洲殖民地與西印度間的貿易,不管是列舉商品還是非列舉商品,都得到了最完完全全的自由。這些殖民地,現在變得那麽人丁興旺,繁榮昌盛。所以它們都可以為對方帶來廣泛的市場。假如把它們看成是一個整體,那麽它們對於雙方的產品,就形成了一個巨大的國內市場。

英國對他的殖民地貿易所采用的寬大政策,大體上局限於原料或粗製品的貿易。然而對於殖民地更高級更精致一些的製造品,英國商人和製造者想把這一塊蛋糕留給自己,而且請求國會,通過高關稅阻止或絕對不允許殖民地製造品的貿易。

舉例來說,從英領殖民地進口粗製砂糖,每英擔(相當於50公斤)僅需要納稅6先令4便士,白糖需要納稅1鎊1先令1便士,單製或複製的精製糖塊,需要納稅4鎊2先令5便士又8/20便士。在課稅這樣重時,英國是英領殖民地進行砂糖輸出的唯一市場,至今仍然是主要市場。這樣而來高的關稅,起初所產生的作用等於不允許白糖或精製砂糖,讓其沒方法供應外國市場,現在又等於不允許製造白糖或精製砂糖,讓其沒方法供應那也許占其的全部產量9/10以上的市場了。所以,法國蔗糖殖民地有特別發達的砂糖精製造業,然而在英國殖民地上,除供應殖民地本地市場的精製業外,簡直沒有其他砂糖精製業。

當格倫納達被法國人占領時,其他各蔗園,至少也有砂糖漂白廠。然而一經英國人占領,這一類製造廠就差不多全部遭到放棄。現在(1773年10月)我相信,這島上至多然而有兩三家工廠。然而,現今因為海關寬縱,白糖或精製糖,若可以從塊狀研成粉末,大多數時候可作為粗砂糖輸入。

英國,一方麵可以允許生鐵和鐵條從美洲不納稅輸入(由他國輸入,那沒方法免稅),通過獎勵美洲這樣的製造業,另一方麵卻又絕對不允許在任何英屬殖民地上建立製鋼廠與鐵工廠。它基本不允許他的殖民地人民為自身消費而製作這樣的精製品,卻要他們向其他的商人和製造者購買他們所需要的這一類物品。

它又不允許由水路,甚至不允許通過車馬等陸運工具,把來自美洲的帽子、羊毛和毛織物,從一州運往另一個州。這樣的條例,特別有效地阻止該殖民地建立這一類商品的製造業,從而製止他遠距離的販運,這樣而來就讓殖民地人民隻可通過停留在經營大多數時候僅供自己使用或本州鄰人利用的那些粗糙物品的家庭製造業的水平上。

不允許人民大眾製造他們所可以製造的一切物品,沒方法依照自己的判斷,把自己的資財和勞動投在自己覺得最有利的領域裏,這明顯是侵犯了最神聖的人權。然而,這樣的禁令,盡管是那麽不公正,卻沒在特別大程度上傷害殖民地。土地還是那麽低廉,勞動力還是那麽昂貴,以致他們仍可以通過比自己製造更低廉的價格從母國輸入差不多一切種類的精製品。

所以,即便不允許他們建立這一類製造業,然而在他們現有的改良情況下,他們一思考到自身的利益,也許就會讓他們不情願經營這樣的事業。在他們目前的改良情況下,這些禁令,也許沒有能力拘束他們的勞動,沒有他們的勞動沒方法投在按自然趨勢要投的領域。然而這是母國商人和製造者,因為無依照的嫉妒毫無理由地加在他們身上的無理的奴役的標記。然而在比較進步的情況下,這樣的禁令,特別可能成為沒方法容忍的真正的壓迫。

英國規定把殖民地幾種非常重要的產品,隻允許流入到它的市場,同時作為補償,它使殖民地這幾種產品在該市場中占有一定程度的優勢,他所采用的方法就是對由其他國家進口的同種產品課以高關稅,然而對由殖民地進口的卻給予獎勵金。以前的一種方法,它在國內市場裏殖民地的砂糖、煙草和鐵占有很大優勢,以後一種方法,它使殖民地的生絲、亞麻、靛青、大麻、海軍用品和建築木材占有優勢。通過獎勵金鼓勵進口殖民地產物的第二種方法,據我了解,隻有英國在這麽做。那麽第一種方法不是英國獨家的做法。葡萄牙不滿足於僅通過高關稅限製使殖民地之外任何其他地方進口煙草;幹脆采取重罰手段嚴格不允許這一行為。

在關於從歐洲進口貨物的問題上,英國對於殖民地的政策要比對任何其他國家更為寬鬆。

英國允許把外國貨物進口時所納的稅,在它的再出口時,退還一部分。退稅的數量差不多總是是一半,有時是大多數,有時也能夠是一切。假如外國貨物進入英國時需收極重的稅,然而在再出口時又不許退稅,那就沒有一個獨立的國家會承受這樣的再出口的商品了。所以,除非在出口時退還部分的稅,那麽商業體係那麽提倡的轉口貿易就根本做不下去了。

我們的殖民地,而且不是獨立的國家,然而英國又獲取向殖民地供給一切歐洲商品的壟斷權利,英國就可像其他國家對付殖民地一樣,強製他所屬的殖民地,承受這樣的在進入母國時已被征收重稅的商品。在1763年以前,大多數外國貨物,在輸送到我國殖民地時和輸送到任何獨立國家時一樣要退稅。然而,1763年喬治三世第4年第15號法令,在特別大程度上取消了這樣的寬鬆政策,它這樣規定:“歐洲或東印度的農產品、製造品,從本王國輸送到任何英國美洲殖民地時,稱為過去的補助稅的那一種賦稅的任意部分不得退還,然而葡萄酒、白洋布、細洋布除外。”在該法律頒布之前,有特別多種外國貨,在殖民地購買比在母國購買要便宜;現在,有些貨物仍然這樣。

這裏一定要指出來,在製定關於殖民地貿易的大多數條例時,充當顧問的人大部分都是經營殖民地貿易的商人。所以,這些條例,對這些商人的有利程度自然要多於殖民地或者母國,這是一點也是沒什麽好奇怪的。他們有向殖民地供應歐洲貨物的壟斷權,這樣不僅能夠購買殖民地不妨害他們國內貿易的那部分剩餘產品。這樣的壟斷權,明顯是把放棄殖民地的利益作為代價來保護這些商人的利益的。他們在把歐洲與東印度大多數貨物再出口到殖民地去的時候,就又像再出口到其他國家去一樣,享有退稅。這樣的退稅,也就是說,依照重商主義的利益觀念,也是通過放棄母國的利益來保護商人的利益,商人的利益在於,對運送到殖民地去的外國貨物,盡可能少納稅,對輸入英國的外國貨物,盡可能收回所墊付的稅。這樣而來他們就可以在殖民地售賣同樣多貨物,得到較多的利潤,或售賣較大數量貨物,得

到與此同樣多的利潤,因而可以從兩方麵都得到利益。

殖民地的利益與此同樣,通過盡可能低的價格,獲取盡可能多的這一切貨物。而且這樣做不必總是思考了母國的利益。退還這些貨物輸入時所納稅的大多數,會影響母國的收益;因為有了這樣的退稅,外國製造品更方便地運到殖民地,使得母國製造品在殖民地市場降價售賣,這就會影響到母國的製造業。人們常說,如果德國亞麻布再輸到美洲殖民地的退稅,大大推遲了英國亞麻布製造業的進步。

關於殖民地貿易,英國的政策,盡管和其他各國一樣,受著商業體係精神的調節,然而總是的說來,就不像任何其他國家那麽狹隘、那麽令人窒息。

除了對外貿易,英國殖民地的人民,在其他每一方麵,都有完完全全的自由,依照他們自己的方法,來處理他們自己的事務。在一切方麵,他們的自由,都和他們國內同胞的自由同等,不僅這樣,與此同時,有個人民代表會議來保證這自由。人民代表議會,隻有他們才有權力決定是否能夠課稅通過維持殖民地政府。這樣的議會的權力,超越了行政權力,也就是說,最地下或最可憎惡的殖民者,隻要遵守法律,就用不著害怕總督或省內文武官吏對他們的憤怒。殖民地議會,也和英國眾議院一樣,盡管不必完完全全代表人民。行政機關也許無力收買議會,不僅這樣行政機關經費由母國支付,亦無收買議會的必要。所以,通常地說,這樣的議會也許更受選舉人意誌的影響。殖民地參議院和英國貴族院相當,然而不是由世襲的貴族構成。

在有些殖民地,舉例來說,在新英格蘭的三個殖民地,這些所謂的參議院議員,並不是由政府指派的,而是由人民的代表推選出來的。沒有一個英屬殖民地有世襲的貴族。在一切殖民地,就像在其他自由國家一樣,老殖民家族的後裔,雖比有同等功績同等財產的暴發戶受到人們更大的尊敬,然而亦隻更受人們尊敬,沒有煩擾鄰人的特權。在目前騷亂發生以前,殖民地議會不僅有立法權,不僅這樣有一部分行政權。在康涅狄克與羅得島,總督也由議會選舉。在其他殖民地,議會規定的賦稅,由議會直接派專門的人員出動征收,征收員對議會直接負責。所以,人民在英屬殖民地,就會比在母國更為平等。他們更有民主共和的精神,他的政府,特別是新英格蘭那三個政府,通常更有民主共和的精神。

反過來,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國,在各自的殖民地上建立起來的國家。政府形式是他們國內政府的翻版。這樣的政治,獨斷地把權力授給一切下級官吏,因為相隔遙遠,這樣而來的獨斷權的執行,很容易比平常還要強暴。我們明白,在一切專製政治之下,首都總是比其他的城市有自由。君主自己,並不想破壞正義的製度,更不想壓迫人民大眾。首都就是君主所在地。他們的存在多少讓他周圍的官吏要收斂一點。然而接下來的官吏可為所欲為,無所顧忌,因為老百姓的抱怨無論如何也傳不到君主的耳朵裏。歐洲人在美洲的殖民地總是比以前人們所明白的最大帝國的最遠省份還要遠得多。自從有了世界以來,隻有英屬殖民地政府,可以給那麽遙遠的省區人民通過完完全全的安全保障。法國殖民地的行政和西班牙葡萄牙兩國殖民地行政相比,總是是較為寬宏溫和。這樣的較好的政治和法國民族的性格相對應,也和一切民族的性格相對應,他們政府的性質,和英國相比,盡管要專橫一點,然而和西班牙葡萄牙相比,顯得比較合法、比較自由。

英國殖民地政策的好處,主要體現在北美殖民地的進步上麵。法國蔗糖殖民地的進步,和英國大多數蔗糖殖民地的進步,至少是同等的,或者是更勝一籌,然而英國蔗糖殖民地,卻和英屬北美殖民地差不多享受與此同樣的政治自由。然而,法國不像英國那樣阻礙殖民地自產精製的砂糖;更為重要的是,他們政府的過人之處在於,他們對於黑奴,可以有更好的管理方法。

在一切歐洲殖民地內,一切甘蔗都由黑奴栽種。生活在溫帶的歐洲人,據了解,不適應在西印度的炎炎烈日下從事耕種勞動。依照現在的情況,栽種甘蔗,完全是手工勞動。許多人覺得,利用錐犁會有許多的好處。然而犁耕的利潤和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對牛馬的管理水平,奴隸耕作的利潤和成效,與此同樣也取決於對奴隸的管理水平。我想,通常都承認,法國種植者比英國種植者更擅長管理奴隸。關於給予奴隸一定的法律保護,讓他們不受主人侵淩的這樣的做法,仿佛在政治非常專製的殖民地比在政治完完全全自由的殖民地更容易施行一點。

在設有不幸的奴隸法規的國家,地方長官在保護奴隸時,就在一定程度上勢必會幹擾主人的私有財產管理。在自由主義國家,主人要麽是殖民地的議會代表,要麽是代表的選舉人,所以地方長官,除非經過全麵的思考,否則不敢輕舉妄動。他沒辦法不充分尊重他們,這樣而來他要保護奴隸自然難度要大一點。然而在比較專製的國家裏,地方長官幹涉私人財產是常有的事情,要是有人不依照他的看法辦事,他能夠發出傳票逮捕他們,所以,假如他要保護奴隸,工作要容易做得多;隻要他有一顆尋常人的善良的心,他都會這樣來做的。地方長官的保護,讓主人不敢虐待奴隸,因而沒辦法不給予相當的和比較溫和的待遇。溫和的待遇讓奴隸不僅誠實,不僅這樣,還會更睿智,所以變得更有用。他的境遇更接近於自由傭人的境遇,因此而在必定程度上對主人忠實,而且照顧主人的利益。自由傭人常有的這樣的德行,奴隸絕不可能有。在主人有完完全全自由而且不受他人幹涉的國家,奴隸通常受到著奴隸的待遇。

我相信,各個時代和各個國家的曆史都能夠證明,與在自由的國家裏相比,奴隸在專製的國家裏情況要好。在古羅馬史上,第一個保護奴隸讓他不受主人欺淩的長官,就是生活在由皇帝統治的國家。當維迪阿·波利奧在奧古斯丁皇帝麵前,要把他的一位隻是犯了一點小過失的奴隸的身體切成小塊,然後投入池中去喂魚的時候,皇帝十分憤怒地命令他馬上把該奴隸釋放,而且把他其他的奴隸同時也釋放。在共和政治下,長官沒法有充足的權力來保護奴隸,那就更談不上處罰奴隸主人了。

應該指出,通過改良法從殖民地特別是聖多明哥大殖民地的資本,差不多都是來自這些殖民地漸漸的改良和開墾。那差不多全是土地和殖民地人民的勞動的產物,換句話說,是由良好經營而漸漸蓄積,而且用來生產更多產物的那部分產物的價格。然而英國蔗糖殖民地改良與開墾的資本,之中有大多數來自英國,而且不一定是土地和殖民地人民勞動的生產物。英國蔗糖殖民地繁榮發展的主要原因,是英國的財富充溢,一部分流到(假如我可這樣來說)這些殖民地。然而法國蔗糖殖民地繁榮的一切原因,卻是殖民地人民自己良好經營的結果。在這一點上,法國移民,比英國移民要強。在奴隸的管理上,這個優點表現最明顯。

以上所述,是歐洲各國對他所屬的殖民地的政策的基本形式。

所以,關於美洲殖民地最開始的建立與後來的繁榮(僅就內政方麵說),歐洲政策差不多沒有什麽值得誇耀的。

最開始調節計劃建立這些殖民地的準則和動機,仿佛是非常的愚蠢和不道義。尋求金銀礦山,足見他的愚蠢性;覬覦從沒有損害過歐洲人,不僅這樣親切殷勤地對待歐洲最早的冒險家的善良人民居住的家園,足見他的不道義。

後來建立殖民地的那些冒險家,仿佛除了想找金銀礦山外,還有其他比較合理比較可稱讚的動機,然而就是這些動機,也沒方法為歐洲的政策增添光彩。

英國的清教徒由於在國內受到限製,所以逃往美洲通過尋求自由,他們在新英格蘭先後建立了四個政府。英國的天主教徒所受待遇更好不到哪去,他們也逃往美洲,而且在馬裏蘭建立了政府,教友派教徒卻在賓夕法尼亞建立政府。葡萄牙的猶太人,由於受宗教法庭的迫害,他的財產被剝奪,流亡巴西。他們以身作則地在原本是為流竄犯和娼婦居住的殖民地,帶去了某種秩序和產業,而且教他們栽種甘蔗。所以,在這些情況下,讓人民僑居美洲而且從事耕作的,並不是歐洲各國政府的智慧和精明,而是它們的亂政和不義。

歐洲各國政府,對於建立這樣的殖民地的一點舉足輕重的計劃和計劃的實施,都沒有絲毫功勞。征服墨西哥,不是西班牙樞密院的計劃,而是古巴總督的計劃。然而實現此計劃的,乃是勇敢的冒險家的精神。總督把這項任務交給一個冒險家,不久他就懊悔,遇事加以掣肘,而沒有讓該計劃失敗。智利與秘魯的征服者,甚至美洲大陸上西班牙一切其他殖民地的征服者,在征服這些地方時,除了得到西班牙國王允許而且通過他的名義建設殖民地和加以征服外,不曾受到國家的任何獎勵。這班冒險家,都是自己冒險出資。西班牙政府,沒對他們有什麽幫助。至於英國政府,對他所屬一點舉足輕重的北美殖民地的開拓,也與此同樣沒有貢獻。

然而這些殖民地已經建立起來,而且已初具規模,這時母國政府開始注意它們,母國最開始對它們頒布的一點條例,他的目的總在於保證它能夠壟斷這些殖民地的貿易,限製它們的市場,通過放棄它們的利益為代價來擴大自己的市場,所以,與其說促進它們的繁榮,比不過說是施加壓力。然而歐洲各國旅行這樣的壟斷的方法,而且不同樣,這就是歐洲各國殖民政策互相各異的一個原因。之中,最好的是英國的方法,然而英國的殖民政策,也隻在一定程度上,就不像其他國家的殖民政策那麽狹隘、那麽苛刻罷了。

這樣而來,歐洲政策,究竟在哪些方麵對美洲各殖民地最開始的建立與現在的繁榮作出了貢獻呢?在一個方麵,也隻隻是在一個方麵,作出了特別大的貢獻。它哺育、造就了能夠完成這樣偉大事業、建立這樣偉大帝國的人才。在世界上,沒有任何其他國家能夠造就這樣的人才,事實上也不曾造就這樣的人才。這些殖民地應該把它們富有積極進取心的建設者所受的教育和他們所以具有偉大眼光歸功於歐洲政策。一點最舉足輕重的殖民地,就他內政說,亦就隻有這一點,應歸功於歐洲的政策,其他的就談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