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八 國學經典之《孫子兵法》
始計篇
【原文】
孫子曰:兵①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經之以五事②,校之以計,而索其情③:一曰道④,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令民與上同意者也⑤,可與之死,可與之生,民弗詭也⑥。天者,陰陽⑦寒暑、時製⑧也。地者,高下、遠近、險易、廣狹⑨、死生也⑩。將者,智、信、仁、勇、嚴(11)也。法者,曲製(12)、官道(13)、主用(14)也。凡此五者,將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者不勝(15)。故校之以計,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16)?將孰有能(17)?天地孰得(18)?法令孰行?兵眾孰強(19)?士卒孰練(20)?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負矣(21)。
將聽吾計(22),用之必勝(23),留之。將不聽吾計,用之必敗,去之。
計利以聽(24),乃為之勢(25),以佐其外。勢者,因利而製權也(26)。
【注釋】
①兵:本義為兵械。《說文》:“兵,械也。”後逐漸引中為兵士、軍隊、戰爭等。這裏作戰爭解。
②經之以五事:經,度量、衡量。五事,指下文的“道、天、地、將、法”。此句意謂要從五方麵分析、預測。
③校之以計,而索其情:校,衡量、比較。計,指籌劃。索,探索。情,情勢,這裏指敵我雙萬的實情,戰爭勝負的情勢。全句意思為:通過比較雙方的謀劃,來探索戰爭勝負的情勢。
④道:本義為道路、途徑、引申為政治主張。
⑤令民與上問意者也:令,使、讓的意思。民,普通民眾。上,君主、國君。意,意願,意誌。令民與上同意,意為使民眾與國君統一意誌,擁護君主的意願。
⑥民弗詭也:不害怕危險。意為民眾樂於為君主出生入死而絲毫不畏懼危險
⑦陰陽:指晝夜、晴雨等不同的氣象變化。
⑧時製:指春、夏、秋、冬四季時令的更替。
⑨廣狹:指作戰地域的廣闊或狹窄。
⑩死生:指地形條件是否利於攻守進退。死,即死地,進退兩難的地域;生,即生地,易攻能守之地。
(11)智、信、仁、勇、嚴:智,智謀才能。信,賞罰有信。仁,愛撫士卒。勇,勇敢果斷。嚴,軍紀嚴明。此句是孫子提出的作為優秀將帥所必須具備的五德。
(12)曲製:有關軍隊的組織、編製、通信聯絡等具體製度。
(13)官道:指各級將吏的管理製度。
(14)主用:指各類軍需物資的後勤保障製度。主,掌管。 用,物資費用。
(15)知之者勝,不知者不勝:知,知曉,這裏含有深刻了解、確實掌握的意思。此句意思是說,對五事(道、天、地、將、法)有深刻地了解並掌握運用得好,就能勝,掌握得不好,則不勝。
(16)主孰有道:指哪一方國君政治清明,擁有民眾的支持。孰,誰,這裏指哪一方。有道,政治清明。
(17)將孰有能:哪一方的將領更有才能。
(18)天地孰得:哪一方擁有天時、地利。
(19)兵眾孰強:哪一方的兵械鋒利,士卒眾多。兵,此處指的是兵械。
(20)士卒孰練:哪一方的軍隊訓練有素。 練,嫻熟。
(21)吾以此知勝負矣:我根據這些情況來分析,即可預知勝負之歸屬了。
(22)將聽吾計:將,作助動詞,讀作“江”(jiāng),表示假設,意為假設,如果。此句意為如果能聽從、采納我的計謀。
(23)用之必勝:之,語助詞,無義。用,買行,即用兵。
(24)計利以聽:計利,計謀有利。聽,聽從,采納。
(25)乃為之勢:乃,於是、就的意思。為,創造、造就。之,虛詞。勢,態勢。此句意思是造成一種積極有利的軍事態勢。
(26)因利而製權:因,根據,憑依。製,決定、采取之意。權,權變,靈活處置之意。意為根據利害關係采取靈活的對策。
【譯文】
孫子說:戰爭是國家的大事,是軍民生死安危的主宰,是國家存亡的關鍵,是不可以不認真考察研究的。
因此,必須審度敵我五個方麵的情況,比較雙方的謀劃,來取得對戰爭情勢的認識。(這五個方麵)一是政治,二是天時,三是地利,四是將領,五是法製。所謂政治,就是要讓民眾認同、擁護君王的意願,使得他們能夠做到死為君而死,生為君而生,不害怕危險。所謂天時,就是指晝夜晴雨、寒冷酷熱、四時節候的變化 所謂地利,就是指征戰路途的遠近、地勢的險峻或平坦、作戰區域的寬廣或狹窄、地形對於攻守的益處或弊端。所謂將領,就是說將帥要足智多謀,賞罰有信,愛撫部屬,勇敢堅毅,樹立威嚴。所謂法製,就是措軍隊組織體製的建設,各級將吏的管理,軍需物資的掌管。以上五個方麵,作為將帥,都不能不充分了解。充分了解了這些情況,就能打勝仗。不了解這些情況,就不能打勝仗。所以要通過對雙方七種情況的比較,來求得對戰爭情勢的認識:哪一方君王政治清明?哪一方將帥更有才能?哪一方擁有天時地利?哪一方法令能夠貫徹執行?哪一方武器堅利精良?哪一方士卒訓練有素?哪一方賞罰公正嚴明?我們根據這一切,就可以判折誰勝誰負。
若能聽從我的計謀,用兵打仗就一定勝利,我就留下。假如不能聽從我的計謀,用兵打仗就必敗無疑,我就離去。
籌劃有利的方略已被采納,於是就造成一種誌勢,輔助對外的軍事行動。所謂態勢,即是依憑有利於自己的原則,靈活機變,掌握戰場的主動權。
【原文】
兵①者,詭道也②。故能而示之不能③,用而示之不用④,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⑤。利而誘之⑥,亂而取之⑦,實而備之⑧,強而避之⑨,怒而撓之⑩,卑而驕之(11),佚而勞之(12),親而離之(13)。攻其無備,出其不意。此兵家之勝(14),不可先傳也(15)。
夫未戰而廟算(16)勝者,得算多也(17);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無算乎(18)!吾以此觀之,勝負見矣(19)。
【注釋】
①兵:用兵打仗。
②詭道也:詭詐之術。詭,欺詐,詭詐。道,學說。
③能而示之不能:能,有能力,能夠。示,顯示:即言能戰卻裝作不能戰的樣子。此句至“親而離之”的十二條作戰原則,即著名的“詭道十二法”:
④用而示之不用:用,用兵,實際要打,卻裝作不想打。
⑤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實際要進攻近處,卻裝作要進攻遠處;實際要進攻遠處,卻裝作要進攻近處,致使敵人無法防備。
⑥利而誘之:利,此處作動詞用,貪利的意思。誘,引誘。意為敵人貪利,則以利來引誘,伺機打擊之。
⑦亂而取之:亂,混亂。意謂對處於混亂狀態的敵人,要抓住時機進攻他。
⑧實而備之:實,實力雄厚:指對待實力雄厚之敵,需嚴加防備。
⑨強而避之:麵對強大的敵人,當避其鋒芒,不可硬拚。
⑩怒而撓之:怒,易怒而脾氣暴躁,撓,挑逗、擾亂。言敵人易怒,就設法激怒他,使他喪失理智,臨陣指揮作出錯誤的抉擇,導致失敗。
(11)卑而驕之:卑,小,怯。言敵人卑怯謹慎,應設法使其驕傲自大,然後伺機破之。也有另一種解釋,是說己方主動卑辭示弱,給對方造成錯覺,令其驕傲。
(12)佚而勞之:佚,同“逸”,安逸,自在。勞,作動詞,使之疲勞。此句說敵方安逸,就設法使他疲勞。
(13)親而離之:親,親近。離,離間,分化。此句意為如果敵人內部團結,則設計離間、分化他們。
(14)兵家之勝:兵家,軍事家。勝,奧妙。這句說上述“詭道十二法”乃軍事家指揮若定的奧妙之所在。
(15)不可先傳也:先,預先,事先。傳,傳授,規定。此句意即在戰爭中應根據具體情況作出決斷,不能事先呆板地作出規定。
(16)廟算:古代興師作戰之前,通常要在廟堂裏商議謀劃,分析戰爭的利害得失,製定作戰方略。這一作戰準備程序,就叫做“廟算”。
(17)得算多也:意為取得勝利的條件充分、眾多。算,計數用的籌碼。此處引申為取得勝利的條件。
(18)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無算乎:勝利條件具備多者可以獲勝,反之,則無擊取勝,更何況未曾具備任何取勝條件。而況,何況。
(19)勝負見矣:見,同“現”,顯現。言勝負結果顯而易見。
【譯文】
用兵打仗是一種詭詐之術。能打,卻裝作不能打;要打,卻裝作不想打;明明要向近處進攻,卻裝作要打遠處;即將進攻遠處,卻裝作要攻近處;敵人貪利,就用利引誘他:敵人混亂,就乘機攻取他;敵人力量雄厚,就要注意防備他:敵人兵勢強盛,就暫時避其鋒芒;敵人易怒暴躁,就要折損他的銳氣;敵人卑怯,就設法使之驕橫;敵人休整得好,就設法使之疲勞;敵人內部團結,就設法離間他。要在敵人沒有防備處發起進攻,在敵人意料不到時采取行動。所有這些,是軍事家指揮藝術的奧妙,是不能事先呆板規定的。
開戰之前就預計能夠取勝的,是因為籌劃周密,獲得勝利的條件充分;開戰之前就預計不能取勝的,是因為等劃不周,獲得勝刊的條件缺乏。籌劃周密、條件具備就能取勝,籌劃不周、條件缺乏就不能取勝,更何況不作籌劃、毫無條件呢?我們依據這些來觀察,那麽勝負的結果也就很明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