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食有勞而祿有功
魏文侯問李克:“要怎樣治國?”
答道:“我聽說治國的方法,吃公家飯的人要貢獻其勞力,祿位要給與有功的人,要任使有能力的人,賞罰要嚴格執行。”
文侯說:“我賞罰都很妥當,可是老百姓仍然不歸附我,是什麽緣故?”
答道:“國內是否有放縱遊樂的人呢?我聽說,奪去那些遊**之民的俸祿,以分給來自四方的人士。他的父親因有功而受俸祿,他的兒子卻無功而享受,出門乘著車馬,穿著華麗的狐裘,以此為榮耀,回來就演奏竽琴等樂器,過著奢侈的生活,而擾亂了鄉裏的教化。如果是這樣,就要奪他的俸祿,來給四方的士人,這就叫做剝奪放縱遊樂的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