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貝利.費恩曆險記

第十七章

過了大概有一分鍾,沒看到腦袋,隻聽到聲音,衝外麵大聲說:“小子們!別叫了,是誰在外麵?”

“是我。”我說。

“你是誰呀?”

“喬奇·傑克遜,先生。”

“你來幹什麽?”

“先生,什麽也不幹。我就想打這兒過去,但這些狗不讓我過。”

“嘿,這三更半夜,你在這兒鬼鬼祟祟幹嗎?”

“我可沒有鬼鬼祟祟,先生。我剛才從輪船上失足上掉進水裏了。”

“嗬,從船上掉下來了,真有這樣的事?哎,來個人劃根火柴看看。你說你叫什麽來著?”

“喬奇·傑克遜,先生。我還是個小孩子。”

“聽著,要是你沒撒謊,不用害怕——誰傷害不了你。但你千萬別亂跑,就在原地站著別動。誰去把鮑勃和湯姆叫起來,把槍拿來。喬奇·傑克遜,有人和你在一起來嗎?”

“沒人和我在一起,先生,。”

這時,我聽見屋裏有人走動,還看到了一盞燈光。那人大聲說:“快拿開燈,蓓采,你這老糊塗蟲——腦子怎麽那麽不好用啊?快擱到大門後麵地板上去。鮑勃,你和湯姆馬上準備好,然後就各就各位吧。”

“所有的都準備好了。”

“好吧,喬奇·傑克遜,你認識謝柏遜那家人嗎?”

“不,我不認識他們,先生——聞所未聞。”

“好吧,你說的可能是真話,也可能是假話。現在,大家都準備好。向前走,喬奇·傑克遜。要注意,別急——慢慢走。要是有人跟著你,叫他站在後麵別動——他隻要一露麵,就用槍打死他。好了,來吧!慢慢走過來,你自己把門推開,推開個縫兒,能擠進來就可以的,聽見了嗎?”

我沒有快步走,我就是想也沒那份膽量,我慢慢一步一步往前邁,周圍一點兒聲音也沒有,我感覺隻能聽到自己的心髒在跳。那些狗緊跟在我後麵,和人一樣安靜。等我走到那個門外的三層木台階的時候,聽見裏麵門鎖被打開了,卸下了門杠,拉開了門栓的聲音。

我把手放在門上,推開門一點點,繼續推開了一點點,我就聽見有人說:“行了——把腦袋伸進來。”我正兒八經地照辦了,不過心裏卻直犯嘀咕,沒準兒他們會讓我的腦袋搬家的。

蠟燭在地板上放著,所有的人的都在那兒緊盯著我,我也盯著他們看,就這麽互相盯了大約有十幾秒鍾。三個大漢拿槍瞄準我,這陣勢當時嚇得我直縮脖子。年紀最大的一個,頭發花白,有六十來歲,另外兩個三十多歲,三個人的樣子都長得可真不錯的,還有一個非常和善的白頭發老太太,她背後似乎還有兩個年輕女人,不過她們的長相我看不太清楚。

那位老先生說:“好了,進來吧。我看沒什麽問題。”

我剛一進去,老先生就把門鎖上了,頂上了門杠,插上了門栓,然後叫那兩個年輕人帶了槍到裏屋去,大家就都進了一個大客廳,客廳的地板上鋪著一塊百衲地毯,他們全都擠在一個從前麵那個窗戶用槍打不到的角落——屋子一側沒有一扇窗戶。

他們手裏擎著蠟燭,從上到下打量了我一遍,一齊說:“哎,他絕對不是謝柏遜家的人,長得一點兒都不像。”然後,那老頭兒說要搜我身體,看看我身上是否攜帶武器,他解釋說自己這麽做沒有什麽不好的意思,他隻不過是想搞清楚而已。他隻摸了摸我口袋的外麵,就說沒問題了。他叫我別拘束,隨便點兒,將我自己的事對他們講一遍。

不過那位老太太說:“唉,你呀,沙爾,這可憐的孩子身上全濕了,也該餓啦,還是先招呼他一下吧?”

“說得對,拉雪爾——我都忙忘了。”

老太太又對一個黑女人說:“蓓采,你快去弄點吃的來給他,真是個可憐的孩子,快點兒!哎,你們兩個年輕的姑娘,去一個人把柏克叫起來,告訴他——哦,他自己來了。柏克,快去領這小客人換下濕衣服來,你找幾件幹衣服給他換上。”

看樣子,柏克和我的年紀沒差多少,十三四歲[ 馬克·吐溫的筆記中,記錄了哈克的年紀為十四歲。]的樣子,但是他要比我高一點兒,他身上隻穿一件襯衫,頭發亂蓬蓬的。他一邊打著哈欠一邊走進來,一個勁地用拳頭使勁揉著自己的眼睛,另一隻手裏還拖著一條槍。他說:“這不是謝柏遜家的人吧?”

大家都回答說不是,是一場虛驚。

他說:“哼,要是真的是他們,我肯定弄死他們。”

大家都哈哈大笑起來,鮑勃說:“嘿,柏克,你來的慢吞吞的,他們還早不把我們大家的頭皮都剝啦[ 美國土著印第安人常把戰敗的敵人的頭皮剝下來,作為戰利品。]。”

“哼,為什麽沒人喊我一聲呢,太不像話。你們有個什麽事總是不讓我參加進來,我連露臉的機會都沒有。”

“別在意,柏克,好孩子,”老先生說,“等你做的事情還不少呢,好機會有的是,別難過啦!快去吧,照你媽媽說的做。”

於是,我們去了樓上柏克的房間,他給我找了一件粗布襯衫,一件緊身的夾克和一條褲子,我都穿上了。他問我叫什麽名字,可我還沒來得及回答,他就給我講起他自己的事來了,他說他前一天在那個樹林裏抓到一隻喜鵲和一隻小兔,還問我熄滅蠟燭的時候,摩西上哪兒去了。

我告訴他我不清楚,以前我連聽都沒聽說過。

他說。“那麽,你來猜猜看。”

“以前我都沒聽說過的事,怎麽猜呢?”我說。

“這個當然能猜的呀,對不對?挺容易的。”

我問:“什麽蠟燭?”

“哦,什麽都行。”他說。

我說:“我不知道那人在什麽地方,”

“哦,他在黑暗裏呀!此外,他還能在哪兒呢?”

“哦,既然你知道,怎麽還跑來問我呢?”

“嘿!真他媽見鬼,你難道就不知道這是個謎語嗎?我說,你想在這裏住多長時間呢?你就住下來吧。在這兒不用上學的,我們倆也可以每天熱熱鬧鬧的玩。你有狗嗎?我就有一條狗——它能跳進水裏,把你扔進去的小木頭片揀回來。你樂意在星期天頭發梳的整整齊齊,做這種蠢事嗎?我可絕不呢,但是媽媽她們一定要給我這樣打扮,這些老娘們討厭死了,我想我還是穿起來吧,其實我很不樂意穿的,天氣這麽暖和。你穿好了所有的嗎?好極了,夥計,跟我走。”

他們給我準備了不少好吃的東西:冷玉米麵包、冷鹹牛肉、黃油和奶酪——以前我從沒吃過比這些更好吃的東西呢。柏克和他的媽媽還有別人都抽玉米稈煙鬥,不過那個黑女人和那兩個年輕女人例外

大家抽著煙說話,我也一麵吃一麵和他們聊天。兩個年輕女人身上裹著毛被,長頭發垂在背上。他們都向我問東問西,我告訴他們:我的爸爸和我家裏的其他人都住在阿肯色州南頭,在一個小農莊裏麵,我姐姐和別人私奔了,後來結了婚,從此以後就再也沒有音信了。畢爾去找他們,結果他一去也就沒音信了。現在家裏已經沒有別的人了,隻剩了我和爸爸,他一輩子都很倒黴,一窮二白的。

我的爸爸一死,我就帶上剩下的東西。獨自一人離開了家,因為那農莊不是我家的。我買統艙船票,坐船往上遊走,結果失足落水,所以我就來到了這兒。他們大家聽完以後,告訴我當這裏是自己的家,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天快亮了,大家都去睡覺了,我和柏克一塊兒睡的,早上醒來的時候,太不可思議了,我把自己的名字忘了個幹幹淨淨。我躺在**整整想了一個小時,柏克一醒來,我就說:“你會不會寫字,柏克?”

“會寫。”他說。

我說:“我保證你不會拚寫我的名字。”

“我敢說你會寫的我都會寫。”他說。

“既然這樣,那你就說說看,怎麽個拚寫法。”

“喬奇·傑克遜[ 應該是喬治,柏克拚錯了。]。”哦,他真的都拚出每個字母來了。

“好,”我說,“你很厲害,我還以為你拚不出來呢。我這名字也不算很難拚——不用費多少腦筋。”

我暗地裏記下了這個名字的拚寫法,因為下一回,興許就會有人叫我拚它出來,記下來了,我就可以對答如流。,好像我就已經拚熟了似的。這一家人真是好得多了,這房子也真是舒服極了。如此好如此堂皇的房子我在鄉下還從未見過。大門上既沒鐵門閂,也沒有帶鹿皮繩的木門閂,門上是一個銅製的能轉的把手[ 指彈簧鎖。],跟城裏的房子一樣。客廳裏沒有擺床,跟城裏許多房子的客廳裏不一樣,城裏的都擺著床鋪。

客廳裏不放床,連床的的影子都見不到,可城裏安床的客廳有的是。一個大壁爐,爐底是用磚砌的,那些磚經常澆水,用另一塊轉擦的幹幹靜靜,保持原來的紅顏色。有時候,他們還學城裏的辦法,用紅水漆(他們叫做西班牙棕漆)的顏料擦洗磚麵。他們的家裏還有黃銅柴火架,大得能裝下一根待鋸的原木。壁爐架正中擺著一個自鳴鍾,還掛著一幅小鎮風景畫,當中一塊圓圓的地方就算是太陽了,透過玻璃你可以看見鍾擺在畫兒的後麵擺動。鍾的嘀嗒嘀嗒的響聲聽起來舒服極了。有時候,鄉下來一個走鄉串鎮的工匠給鍾擦洗一番,整治的很好,它能一口氣打一百五十下才沒有力氣。這鍾無論你出多少錢,他們都不會賣。

對了,鍾的兩邊還各自有一隻怪模怪樣的大鸚鵡,像是用白灰[ 即石膏。]製成,上麵塗著花花綠綠的顏色。一隻鸚鵡旁邊還有個陶製的貓,另一隻鸚鵡旁邊擺著陶製狗。拿手一按,它們就吱吱地叫,不過並不張嘴巴,臉上也不變樣兒。那唧唧喳喳的聲音是從它們的肚子底下發出來的。這些東西後麵擺著兩個撐開的火雞毛扇子。屋子中間的那張桌子上,擺著一個漂亮的大瓷籃子,裏麵放滿了蘋果、桔子和葡萄,顏色又紅又黃,但可惜他們都不是真的,因為你看出有些地方給剝去了一片,露出了裏麵的白灰或者其他的東西。

桌子上鋪著美麗的漆布,上麵畫得是用紅白兩種顏色畫的展開翅膀的老鷹,四周還有彩繪的邊框。他們說那是從千裏迢迢的費拉爾德非亞帶回來的。桌子上也整整齊齊地擺著圖書,有一本是家庭《聖經》,裏麵基本全是插圖;有一本是《天路曆程》[ 十七世紀英國作家約翰·班揚的宗教寓言小說,講述一個虔誠的教徒曆盡艱險從毀滅之城抵達天國的旅程。],說的是有個人離家出走了的故事,但並沒講原因。那本書我斷斷續續看了不少。裏麵講的事很有趣,就是句子不是很好懂。另一本是《友誼的奉獻》[ 十九世紀中期出版的一年一度的感傷詩文集,通常用於贈送親友。],裏麵盡是美妙的作品和詩歌,還有一本是亨利·克雷[ 十八、十九世紀間美國著名政治家,共和黨創始人之一。]的講演錄,還有一本是《家用醫藥指南》,書裏說的都是人病了應該怎麽辦。還有一半《聖詩集》和其他許多別的書。屋子裏有幾把木條的椅子,樣子很好看,都是用藤條編製的,而且結實的很——椅子的座位沒有像舊座位那樣中間坍塌下去,更沒有斷裂。

牆上掛著圖畫,是華盛頓和拉斐特[ 十八、十九世紀法國政治家、將軍,曾率軍在獨立戰爭中幫助美國與英軍作戰。]的畫像,還有不少打仗的圖畫,還有《高原上的瑪麗》[ 指蘇格蘭著名詩人彭斯的第一個情人曼麗·坎貝爾,她於熱戀中英年早逝,因此成為感傷詩畫中常常提及的人物。]和《簽署獨立宣言》[ 即按美國獨立宣言簽署的場景所作的畫。]的圖畫。他們管那些畫叫炭畫,那是這家一個已經去世了的女兒,在她十五歲時自己畫的。這些畫和我以前見過的畫不一樣,顏色比一般的畫都黑,有張畫上畫的是個女人,穿著一身瘦瘦的黑衫子,用帶子把胳肢窩底下捆得嚴嚴實實的,兩隻袖子中間鼓鼓的,人活像棵圓白菜,頭上戴一頂像個大勺子一樣的黑帽子,臉上遮著一塊黑麵紗,又白又細的腳腕子上纏著黑帶子,腳穿一雙小巧的黑色尖拖鞋,活像鑿子一樣。她在一棵垂柳樹底下站著,右手腕扶在一塊墓碑上,一副非常難過的樣子,另一隻手垂在身邊,拿著一塊白手絹和一個網織手提包。手提包在身邊耷拉著。這張畫的下麵寫著:“吾與卿永難見兮。”

另一張畫上是個年輕女人,頭發整整齊齊地在頭頂上梳成一個髻,後麵插著一把梳子,活像個椅子靠背,她正在哭,用手帕捂著嘴。另一隻手裏托著一隻肚皮朝天,腳蹼向上的小鳥,畫的底下寫著:“嗚呼!汝之啼囀吾將從此無聞兮”

還有一張畫上畫著一個正在窗前仰望著月亮年輕女人,,淚流滿麵,手裏拿著一封打開的信,信封口上露著黑火漆,一手把一隻帶鏈子裝照片的小金盒子貼在嘴上,畫兒底下寫著:“君已棄我而去乎,誠然,君已去矣。嗚呼”

我覺得所有的這些畫都很好,但不知怎的,我不是很喜歡,要是我本來自己就不高興,看了這些畫兒就會更不好受了。每一個人都為她的離世而感到傷心難受,因為她本打算畫好多這樣的畫兒,看著她畫好的畫兒,就明白損失是很重大的了。

我覺得,她那種性格,呆在墳墓裏或許會更舒服。她的病的時候,正在畫一幅畫,他們說那是她畫的畫裏麵,最好看的一幅。她每天每夜都要禱告,請求上帝叫她活到把畫兒畫完的那天,不過她未能實現自己的願望。

她最後的那畫裏是個穿白色長裙的年輕女人,正站在一座橋的欄杆上,想著從欄杆上跳下去,長頭發披在背上,仰頭望著月亮,淚流滿麵,她的兩條胳膊都交叉抱在胸前,另外兩條伸向前麵,還有兩條向上舉著伸向月亮——她的本意應該是想看一下哪兩條的姿勢最美,然後再全擦掉別的胳膊。可是她的主意還沒定下來,人就死掉了。

事到如今,她的家人把畫都掛在了她的床頭上,每當她生日的時候,就在上麵掛幾朵鮮花,平時老拿一小塊布蓋著。畫裏的年輕女人臉長得都很不錯,可惜胳膊畫得太多,我覺得幾乎像蜘蛛,讓人看了感覺很不舒服。

聽說女孩活著的時候,保存著一本剪貼簿,經常把《長老會觀察報》上登的一些訃告、傷亡事故啦以及某人如何默默的忍受煎熬的報告等都剪下來貼在簿子裏,還寫了些獨特不一的詩附在後麵。詩寫得十分美妙,下麵這首詩是她為一個名叫斯蒂芬·陶林·包茨的男孩兒寫的,那孩子不小心掉井裏,結果被淹死了:

祭斯蒂芬·陶林·包茨

年紀輕輕斯蒂芬,

難道竟已病故?

親人為你哭斷腸,

能不傷心慘目?

少年夭折為哪般,

身體本無疾病;

親人淚下濕衣裳,

知是命裏注定。

未曾沾染百日咳,

也無麻疹紅斑;

英年早逝太可悲,

但與疾病無關。

一頭鬈發多英俊,

失戀也不灰心;

頭疼腦熱放不倒,

天天快活歡欣。

命運無常催人淚,

且聽我從頭說;

不幸失足掉井底,

魂魄飛出心窩。

撈起擠掉肚裏水,

可惜已經太遲;

靈魂冉冉遊太虛,

天國逍遙永世。

假如埃蜜琳·葛倫福德在十四歲之前就能寫出這麽淒美的詩詞,誰又敢說她今後不會是一顆耀眼的明星呢?。柏克說她拿起筆來就能寫詩,都不用想。他說她下筆就有神,一下筆就是一行,要是沒想出下句的韻腳,就刷的擦掉這行,再另寫一行,接著往下寫。她並非單純是寫某一方麵的事,不論你叫她作哪方麵是詩,她都可以的,隻要是讓人傷心的事,她都能寫進詩裏。隻要有人死了,不論是男人、女人,還是小孩子,她不等人家屍骨未寒,就能馬上寫好“祭詩”。她把這種詩叫做祭詩。街坊鄰居都說,每逢這種場合,第一個到的是醫生,第二個到的準是埃蜜琳,然後才是殯儀館的人——他們總不如埃蜜琳來得快,隻有一次比她來得早,那是因為她為一個死者寫詩要押他名字的韻,這傷了她一番腦筋。從那以後她就和以前不一樣了,她沒有訴過一句苦,不過卻一天天瘦下來,沒過多長時間就死了。

可憐的女孩,很多次我看她的畫感到難過的時候,我就上樓到她住過的小屋裏,取出她那本舊得不能再翻的剪帖簿來,看看上麵貼著的東西。這家人我都喜歡,包括死去的那位姑娘在內,所以我不打算在我們之間發生不開心的事。

可憐的埃蜜琳活著的時候,總是給人家做詩,不過等她自己死了,卻沒人來給她做詩,所以我自己打算給她做上一兩首,不然那就太不公平了。但是不知為什麽,我憋了半天也憋不出一句來。

他們家裏人把埃蜜琳的屋子收拾得整整齊齊,幹幹淨淨,樣樣東西都還按照她生前喜歡的樣子來放置,房子一直空著,但沒人在裏麵住。她家有不少黑奴,可老太太非要親自照料這間屋子,她總是在裏麵做針線,念《聖經》。

對了,我剛才提到那大客廳,白色的窗簾在那個大客廳裏,真的很漂亮,上麵畫的是牆上爬滿藤蘿的城堡,還有正在河邊喝水的牛羊。客廳裏還擺著一架舊的小鋼琴,我想要是能聽聽年輕姑娘們唱那首《最後一縷情絲已斷》,用鋼琴彈那支《布拉格之戰》[ 前者是失戀者的悲歌,後者為弗朗茲·科茨瓦拉所作的樂曲。]的曲子,那是最美妙不過的享受了。這裏全部的房子地板上都鋪著地毯,整所房子都刷的雪白。

這房子共有兩棟,兩棟之間有一片上有屋頂,下有地板的很大的空地。有時候,午飯就在那兒吃,真是個不僅涼快又舒服的地方呢。住在這兒真是最愜意,飯菜更不用說燒的有多滋味,而且多的簡直要用籮筐來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