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奇跡解迷
中信泰富的前身泰富發展有限公司成立於1985年,1986年通過新景豐公司獲得上市地位,同年2月,泰富發行2.7億股新股予中國國際信托投資(香港集團)有限公司,使中信(香港集團)持有泰富64.7%股權,自此,泰富成為中信子公司;而後,中信(香港集團)通過百富勤把部分泰富股份配售出,使中信(香港集團)對泰富的持股量下降至49%,目前已降至41.92%;1991年泰富正式易名為中信泰富。10多年間,中信泰富業務迅猛發展,屢創奇跡,這奇跡是如何取得的?
通過收購取得上市地位
企業上市主要有二條途徑,一條是初始上市的途徑,即依據公司法、證券法和交易所的規則,將企業“包裝”成符合要求的公司,發行股票,掛牌交易;另一條是“借殼”上市的途徑,即將已經上市的公司收購過來以為“殼”,把企業資產及相應業務裝入“殼”中,同樣取得上市地位,中信泰富的前身泰富發展有限公司於1985年成立,1986年成為上市公司,是年,中信(香港集團)通過收購泰富發展取得上市地位,此間有二點意義重大:
(1)中信(香港集團)借殼上市之路,規避了初始上市的一係列法律程序,避免了複雜甚至是艱難的企業“包裝”過程,節約了時間,提高了效率,中信(香港)通過成功收購泰富發展一舉踏足香港證券資本市場,借“殼”上市是企業踏足證券資本市場的便捷途徑。
(2)中信(香港集團)收購泰富發展有限公司,不是通過股權轉讓來實現的,而是通過泰富發展向中信(香港集團)定向發行2.7億股新股來實現的(占泰富總股份的64.7%)。收購現有股權,往往導致市場股價波動,或因交易談判等因素導致交易費用增加,從而造成收購成本難以控製,收購結果亦往往出現“不測風雲”。中信(香港集團)以預先“鎖定”的成本認購泰富2.7億股新股,一舉控有泰富64.7%股權,整項收購一步到位,處理得幹淨利索,避免了市場波動等因素的負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