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接觸性唇炎
一、病因
(一)發病原因
口唇的化妝品:唇膏、牙粉、油彩等。刺激性食物、牙膏等。
(二)發病機製
唇黏膜及其周圍皮膚因接觸某些物質引起的過敏性或刺激性炎症。
二、早期症狀
一般在接觸刺激物質後數小時或數天發病,停用後症狀可自然緩解。損害開始為黏膜充血、腫脹、水皰、糜爛、滲液或結痂,症狀好轉後幹燥、脫屑。若反複發作或長期不愈則口唇肥厚、浸潤、幹燥、脫屑或形成皸裂。部位與接觸麵積大體一致。
有明確的接觸史,局部呈急性濕疹樣改變。
三、疾病預防
避免接觸刺激物質,早期治療以防止轉為慢性。
四、治療用藥
(一)治療
全身可給予複合維生素B,抗組胺類藥物。局部可用清涼軟膏、柏碘油、10%硼酸軟膏、皮質類固醇激素軟膏等。長期不愈者,必要時應進行病理組織檢查,若有癌變征象者,可試用激光、冷凍或手術切除。
(二)預後
若反複發作或長期不愈則口唇肥厚、浸潤、幹燥、脫屑或形成皸裂。
五、檢查化驗
組織病理:為急性或慢性非特異性炎症改變。
六、鑒別診斷
應與剝脫性唇炎和光化性唇炎相鑒別。
七、常用藥品
維生素B2注射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