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垣探案錄

第五百五十七章 根本沒有時間

莊佑傑把心中的怪異感講給了莊重,但卻擺不出什麽證據來證明自己的感覺。

“也許,你隻是一時之間接受不了,殺害方爺爺的人竟然是俞奶奶,”

莊重幫他分析道,

“畢竟這兩個人你都認識,他們之間複雜的關係跟故事你都有參與。”

“不,不止這一點,”莊佑傑還是選擇相信自己的感覺,

“重重,你仔細感覺一下,就你俞奶奶跟你方爺爺之間的故事中,有哪裏是值得你俞奶奶記恨這麽多年,並且一定要惱羞到殺人地步的嗎?”

話要這麽說的話,其實莊重也想不明白。

確實,方玉林從來不欠俞海同什麽,他也在俞海同身陷囹圄的時候想盡辦法去幫她,去救她。

雖然一開始沒有成功,後來還被俞海同給拒絕了。

從俞海同回城後,在老家那邊又嫁了人組成家庭,重新開始這一點來看,她明明是希望不想再跟方玉林有什麽關係了。

他們兩個,可是有幾十年沒聯係了,這幾十年寫出來可能沒什麽感覺,但仔細一想,幾十年都夠兩代人長大成人。

如果凶手真的是俞海同,他們兩個人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麽,能讓俞海同幾十年來都沒放下心中的殺意?

莊佑傑越想越覺得腦仁生疼,但不想放棄。

“重重啊,要不,我們去一趟汽車站?”

“啊?天呐!”

莊重近乎是咆哮出來的,

“爺爺!我的親爺爺哎,你就饒了我吧!”

但總是莊重再不情願,莊佑傑這次還真不能饒了他。

方玉林的案子,他已經跌跌撞撞的跟進到了這一步,就這麽放棄了,老爺子心中這個疙瘩得一直到死都解不開。

看莊重這幾天實在是累得不想動,莊佑傑也不強逼他,提出自己可以坐公交車過去。

但莊重怎麽能放心他這麽大年紀一個人亂折騰,即使不情願,還是帶著他去了。

他們在路上做了兩趟測試,從莊家所在的小區到汽車站,開汽車不堵的情況下隻需要不到十分鍾,而從方家所在的小區就更近了,算上車子發動的時間滿打滿算才需要五分鍾。

當天俞海同兒子做客車到城區的時間還不到早高峰,所以路上肯定不堵。

但他沒有交通工具,當天是徒步前往方家的。

所以莊佑傑在汽車站站外轉了一圈,對莊重說,

“要不你從這裏跑回你方爺爺家,測試一下時間?”

莊重無奈地拍了一下腦門,“我就知道你叫我來沒什麽好事。”

“快點兒,別廢話了,”莊佑傑說著,往他屁股上重重地拍了一下,

“待會兒就到晚高峰了,我們回家肯定會堵路上。”

莊重活動了活動筋骨,“用跑的嗎?我倒是很久沒有跑過步了。”

“當然得拿出你最快的速度了,”莊佑傑囑咐他,

“爭取能證明,從汽車站跑到你方爺爺家,能在五分鍾之內完成。”

以我的體能來說,這事兒挺懸的,莊重一邊在心裏想著,一邊沉了沉氣息,跑上了人行道。

為了測試的準確性,莊佑傑出門的時候特意帶上了一個秒表,從莊重開跑的那一刻按動了秒表的啟動鍵。

莊重出發前,他們說好了,等莊重一口氣跑到方家門口,就給莊佑傑打電話,聽到電話鈴聲的時候,莊佑傑就停下秒表的計時。

大概過了十五分鍾左右,莊佑傑聽到了手機鈴聲,按停了手裏的秒表,上麵的時間顯示是“十六分三十二秒”。

“喂,我說你有夠虛的啊,這點兒路你跑了十六分鍾?”

手機鈴聲還在持續響著,莊佑傑接起電話來報給莊重時間。

“呼,呼,有本事你自己試試啊,十六分鍾已經是我一刻不停的跑出來的時間了!”

莊重在電話的那一頭,累得是氣喘籲籲。

除了跑步方麵的專業人士,一個人想加速衝刺很容易,但一直保持勻速衝刺卻很難。

莊重還沒跑進小區,體力就已經消耗掉了大半,等咬牙堅持跑進樓下,他幾乎已經抬不起腿來。

但為了測試,他還是拚命的抬腿往樓上邁步。

更要命的是,方玉林家在四樓,他們這個房型的樓層最下麵有地上儲藏室,所以加起來算是要爬四樓半的樓梯。

莊重隻努力衝刺了半層,就再也跑不動,最後是撐著樓梯扶手一步一步艱難的挪上去的。

雖然他確實平常缺乏運動有些虛,但畢竟也處在人生最美好的年輕力壯階段,連他都累成這個樣子,俞海同的兒子要是一路跑過來就算比他強,估計也強不到哪裏去。

他要是真能五分鍾之內跑過來,莊重覺得這大叔高低得跟外星人有什麽關係。

“會不會是還有別的,更近的路走?”

莊佑傑皺著眉頭提出了質疑,“那你先回來,咱們再找別的路試一試。”

“你可別了吧,”莊重這下是真的沒有力氣了,就算是強逼他也沒法再陪著莊佑傑胡鬧,

“再來幾趟,我就要死了!”

莊佑傑的想再試一試的想法,終究是還是沒能實現,不過莊重給他支了個主意,讓他打電話去問在街道辦事處工作了半輩子的大媽,這附近到底有幾種方式能從汽車站走向方玉林家所在的小區。

大媽本人就生活在這附近,又在這裏工作了幾十年,問她確實是問對人了。

大媽想了想,非常確定的告訴莊佑傑,能從汽車站通往方玉林家的路,隻有今天莊重跑過的這條路。

不過莊重雖然確實也有些虛,但今天傍晚把他累成這個樣子的主要原因,還是因為他用錯了方法。

在這種居民區來回交錯的路段行進,用衝刺奔跑的方式,反而會因為更快的消耗掉體力,從而速度變慢,所用的時間更長。

如果用在自己體力能支持的範圍內勻速快走,才是最優的選擇。

不過,辦事處大媽也親自蓋章了,她從這條路上走了這麽多年,在快走的情況下,最少也得用十分鍾的時間從汽車站走到方家所在的小區。

折騰了這麽久,仿佛隻是應證了莊佑傑的猜測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