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秘密離婚的日子 (5)
武正元又說:“要是你不要門診的股份,那我就把另一個已辦了兩年證卻未找到地方開診所的診所執照以一萬元的價錢賣給你吧,你自己辦個診所,不論在經營中遇到什麽問題我都會幫忙解決的,畢竟是一日夫妻百日恩嘛,何況是二十多年的患難夫妻。”
他的話,令春燕一時動容。她說:“我本來開支就不大,有穩定的工作和醫療保障,加上分得的財產我已足夠用了,離婚讓我已經萬念俱灰,沒了家空有錢又有什麽意思?何苦去操這份心?”春燕沒要這個執照。
“你決定了嗎?決定了就不準反悔了!”武正元拿起紙筆,“那我現在就草擬離婚協議書了!”
“那雯雯的監護權呢?”春燕想到女兒,內心是一種錐骨的刺痛。
“女兒已滿十八周歲了,不存在監護權問題了。”武正元頭也不抬地埋首在離婚協議書的草擬中。
“我的工資不高,還要與你一起供養女兒,守著近百萬元的財產還要節衣縮食地供養女兒,我不想要門診部的房子,隻想要現金。”春燕說道。
武正元終於停下了書寫的筆,抬起頭來看著春燕,“但門診部是不可能變賣的,變賣我的住房也會將離婚的事公開。”武正元思忖著,“你看這樣好不好,春燕:等我有錢後,就將門診部從你手中買回來,我在離婚協議書中加上一年給你一萬元作為賣房款,你看成嗎?”
“這——行吧?”春燕對這條糾纏不清的條款,並沒推敲。
“再沒其他問題吧?所有問題我們都達成共識了吧?”武正元說完,見春燕如坐針氈,沒有反應,又埋首書寫起來。
不一會兒,武正書將協議遞給春燕:“寫好了,你看看,我可都是按照我們事先講好的草擬的,你可別又像孩子似的推三阻四,那對你是沒半點好處的。”
春燕伸出顫抖的手,拿過武正元草擬的離婚協議書:
武正元與彭春燕於1986年登記結婚,因性格不合導致感情破裂,雙方自願協議離婚,並就離婚後子女及財產分割達成如下協議:
1.婚生女現年十九歲,現就讀於上海一家大學,讀書期間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用均由雙方各承擔50%,女兒待業期間按當時當地最低消費水平雙方共同承擔,各50%。
2.位於深圳路三室一廳住房一套,歸女方所有,男方在尊重女方意願的情況下持續租用,以保證該房屋有穩定的租金收入。
3.現位於宜昌經濟技術開發區深圳路11號的門麵房500餘平方米(因產權證押放在貸款銀行,房產證號不詳,以產權證上麵積和房產證號為準),其三分之一產權歸女方所有,現供男方使用,男方負責該房按揭期內的按揭費上繳,按揭期滿房產證過戶為女方,在過戶之前,男方不得私自處置,以後男方使用該房並繳納租金。男方每年用不低於1萬元的資金向女方低於市場價回收門麵房。
4.門診部及診所內設施及經營權歸男方所有。
5.現有一輛轎車由男方所有(車牌號鄂EE6025)。
6.男方一次性向女方支付5萬元人民幣現金。
7.男方承擔所有債權債務。
春燕跟著武正元到民政局去辦離婚手續,辦證人在審核了他們的證件之後,卻說女方因戶口本和結婚證上的名字寫法有差別,不予辦理。
春燕暗暗禱求,老天多設幾道難題吧,老天多照顧一下苦命人吧,讓武正元沒法離婚才好!
然而,武正元帶春燕回到戶口所在地東山,就迫不及待地找了一個老公在東山派出所工作的異性朋友幫忙,一會兒就辦妥了。
第二天上午,春燕和武正元去西陵民政局辦離婚手續,民政局的工作人員看著協議書,提醒春燕說:“你怎麽隻占門診部34%的產權,你覺得這樣分公平嗎?”
春燕訥訥著,武正元搶著說:“其他部分的產權是她的親戚的。”
當工作人員讓他們交回結婚證書時,武正元卻偷偷留下了一份,對民政局的工作人員謊稱說結婚證遺失了一份,春燕看著他的此舉,感覺他對他們曾經的過往是如此留戀,真想撲在他懷裏痛哭:“我們不離吧,我們不離吧!”
當工作人員要求春燕簽字時,她的手情不自禁地劇烈顫抖起來,感覺就像臨到鬼門關時,在閻王爺麵前簽字劃押一樣。
從民政局出來後,一直對秘密離婚後仍然同居的事很猶疑的春燕,看著往門診部方向行走的武正元,猶豫著要不要跟他一起走時,前麵的武正元沒聽見春燕跟上來的腳步聲,一轉身見春燕要朝相反的方向而去,忙跑回去拉著她說:“春燕,別這樣,我還是希望你能將離婚的事保密!我再次向你保證我們同居兩年,如過得好就又秘密複婚。”
春燕心想又沒有什麽事情等她去解決的,就依了他同行。
“那你現在給鄭局長,孟慶國,還有雯雯都打個電話,就說我突然想通了,不離婚了!”武正元說,“好讓雯雯安心學習,也讓兩個合夥人都放心。”
春燕依武正元的話而行,打完電話,她與他都裝著若無其事地回到家。
中午正吃飯時,春燕接到了夢橋的電話:“春燕,昨晚武正元給我打電話講了半天,說要離婚了,他內心很矛盾。我想給你打電話勸勸你的,又擔心深更半夜的與你通話,引起他沒必要的誤會,加劇了他的離婚決心,所以今天才給你電話。”
春燕隻能苦笑,她是一萬個不願意離婚的,如果昨晚接到這個電話,隻要知道武正元還有一絲的猶豫,她都不會簽字。
可武正元一直在逼迫她離婚,隻在他對民政局工作人員撒謊,刻意留下那張已失效的結婚證時,春燕才感覺到他對過去的留戀。
不管春燕願不願意,都得開始他們的離婚同居生活。
雖然生活看起來仍一如從前,朋友和家人皆不知情,但春燕卻找不到自己的正確位置,有很多事都不知道該怎樣掌握分寸。
在離婚一周後,武正元同往常一樣到枝江接春燕下班,他告訴春燕說:“今天鄭局長接我們倆吃晚飯。”
他們夫妻一起有說有笑地在枝江的朋友家吃了午飯,又去老年公寓去看了彭父,就回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