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濟方

卷一百二十九\傷寒門 辨可吐

屬性:大法。春宜吐。

(春時陽氣在上。邪氣亦在上。故宜吐。)凡用吐湯。中病即止。不必盡劑也。

(要在適當不欲過也。)

病胸上諸實。胸中鬱鬱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餘行。其脈反遲

(胸上諸實。或痰實。或熱鬱。或寒結胸中。鬱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反有涎唾者。

滑者

上盛不

宿食在上脘者。當吐之。

(宿食在中下脘者。則宜下。宿食在上脘。則當吐。內經曰。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

病患手足厥冷。脈乍結。以客氣在胸中。心下滿而煩。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吐之。

大法。春夏宜吐。凡病頭不強痛。寸口脈浮。胸中痞滿。上衝喉咽。不得息。此為有痰。

當

傷寒胸滿痰逆。幹嘔。熱嗽及肺壅唾膿等。宜吐之。

夫宿食在胃脘。宜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