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等國家簽名的差異
英國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裏隻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流行開來.一般來說,英語姓氏的詞源主要有:
1.直接借用教名,如clinton
2.反映地名,地貌,或者環境特征的,如hill
3.反映身份或職業的,如smith
4.反映個人特征的,如black
5.借用動植物名的,如bird
6.由雙姓合並而來,如burne-jones,英語姓氏雖然出現比較晚,但數量很多。常用的有:johnson, Williams.
美國人的姓名是以名·名·姓為序排列組成的。第一名又稱教名,是受法律承認的正式名和中間名通常用縮寫表示,由鍾愛孩子的父母或其親戚所取,他們甚至把自己的名字直接取給孩子。中間名代表本人同親屬之間的關係,外人一般不稱呼中間名,也不得究其詳,甚至法院也不承認中間名是法定姓名的一部分。姓氏是由家族世代相傳的。美國法律規定,婦女婚後要使用丈夫的姓,即使離婚,也應予保留,非經法律判決,不可恢複未婚時的姓。
法國人姓名也是名在前姓在後,一般由二節或三節組成。前一、二節為個人名,最後一節為姓。有時姓名可達四、五節,多是教名和由長輩起的名字。婦女姓名,口頭稱呼基本同英文姓名。如姓名叫瑪麗?布爾的小姐與傑克?約翰結為夫婦,婚後該女士稱馬丹夫人,姓名為瑪麗?約翰。
西班牙人姓名的排列順序是:首先是本人的名字,其次是父姓,最後為母姓。大多數是父姓作為自己的姓。葡萄牙人姓名的排列順序為,首先是本人名字,其次是母姓,最後為父姓。簡稱為本人名字加上父姓。
俄羅斯人一般口頭稱姓,或隻稱名。俄羅斯人姓名排列通常是名字、父名、姓,但也可以把姓放在最前麵,特別是在正式文件中,名字和父名都可縮寫,隻寫第一個字母。排列順序是:首先是本人的名字,其次為父名,最後為姓。對長者表示尊敬時,可稱父名,對一般人表示客氣與禮貌時,可稱其名字與父名。一般情況下,可稱其姓亦可呼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