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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決戰

自從韋尼沒收艾莎的可口可樂糠漿,美國的兩大陣營便展開一場激烈的鬥爭,雙方各顯神通,采用所能使用的方法軟化、改變,分離敵方陣營,美國政府和可口可樂公司進行了長達一年半的爭執決定對簿公堂,這是美國曆史上前所未有的案件。

“桶和壺案”第一次審判地點在查塔諾加,韋尼非常清楚,查塔諾加是可口可樂公司的地盤,在地利方麵就對美國政府不利,而且他又擔心陪審團對可口可樂公司有所同情,他遣了七個政府官員監視陪審團成員,他對外界宣揚說陪審團成員沒有能力,品德差,學識淺陋,不堪擔當大任,他甚至用事實說明了一個成員曾是個偷馬賊,另一位則是酒吧裏的熟客,要這樣的人做為陪審團成員實在讓人不能信任,而且這些陪審團成員多多少少和可口可樂公司有點關係,以法律條例來說,也應當避嫌。艾莎也毫不示弱,他派很多人跟蹤政府官員,監視他們的行動,根據他們的行動做出適當的對策。

在這個案件的審判中有一個趣聞,在開庭前夕,光棍漢韋尼終於有了一次婚姻,並且更有趣的是,韋尼和他的新婚妻子一起趕到查塔諾加,參與可口可樂案子的審判,當作“度蜜月”。

“桶和壺案”是從一九一一年三月十三日開庭審判,原告是美國政府,他以可口可樂摻有雜質和可口可樂成份與品牌不相符兩則罪名對可口可樂公司進行起訴。美國政府用各種證人證明可口可樂是一種對人體有害的飲料,在證人中也有些是非不分,弄虛作假的情況。

原告有幾個非常重要的證人,那就是親自沒收可口可樂糖漿的功臣蓋布多和林區,蓋布多用他在南巡中所見所聞為主,大力敘說可口可樂工廠的汙髒,他采用各種手段,有時竟然利用美國人民種族主義情緒大作文章,說可口可樂充滿了黑人的汗水和口痰。法官大人艾特華·泰瑞·山姆對此大為光火,連拍桌子,因為這非常有損政府官員的形象。

另幾位證人的證據更加無法使人相信,他們說喝多了可口可樂,半夜裏會精神亢奮,睡不著,男孩子會染上**的習慣,可口可樂公司的律師聽到這種證詞不由大笑起來,因為這樣欲加之罪根本無法使人信服。

政府上訴的一個罪名是說可口可樂中的咖啡因有害人體,但是,可口可樂公司用不毋置疑的證據進行反駁。哥倫比亞大學裏有一位叫阿裏的年輕心理學教授出庭作證,他的研究表明:如果咖啡因的用量適中,對人體並沒有什麽損害,而且能增進人體的健康,不會影響人的睡眠,他用不可反駁的言辭說咖啡因並不會導致人腦血管阻塞。

這一次交鋒原告,被告的主將都沒有披掛上陣,雖然韋尼在查塔諾加密切注視案情的發展,但是,他明白,情況對自己不利,敗訴是注定的事,因為他們上告可口可樂的罪名不經一駁。艾莎在亞特蘭大搖控指揮,他對韋尼對可口可樂的誣蔑之詞非常氣憤,他在報紙上公開說了他的不滿,但是他又表示,可口可樂公司一定能打贏這場官司的。

經過幾個月的舌戰,山姆法官和陪審團終於把法碼加在可口可樂公司上,山姆法官判定可口可樂的質量完全合格,沒有什麽可卡堿和可樂果的成份,但他沒明確表示咖啡因是不是有害,他隻說,現在的法律並沒有說咖啡因是添加劑,而且最初的可口可樂配方就有咖啡因的成份。

韋尼的敗訴對他打擊之沉重是局外人無法了解的,這幾年來韋尼鋒芒畢露,是新聞界中的明星,他的同僚和上下級都非常嫉妒韋尼的成功,他們正想方設法把韋尼搞下台,這一次給了他們一個不可多得的機會。某些人指控韋尼買通證人在審判中出庭作假證,於是參議院成立調查小組對他進行調查,雖然他並沒有做過這種事,而且調查小組也還他清白。但是這一打擊使他灰心沮喪,終於在一九一二年三月辭職而去,當時他的名氣如日中天,他的辭職使美國人民驚訝不已,認為是美國官場上一場不可多見的謀殺。

可口可樂公司欣喜若狂,認為這是一個可口可樂公司翻身站起的好機會,可是,可口可樂公司未免也高興得太早了點,韋尼的辭職並不說明他對可口可樂的攻擊放鬆,韋尼在全美國展開巡回演說,他針對艾莎說可口可樂是最天然的飲料這一觀點,到處宣揚咖啡才是最好的全球性飲料。而且韋尼還以《好管家》雜誌為大本營,定期發表攻擊可口可樂的文章。他的工作果然沒有白做,美國輿論界重新開始對可口可樂進行攻評批評,而且美國政府並不甘心認輸,決定再次向可口可樂公司開戰。

美國政府向最高法院起訴可口可樂公司,而且這次美國政府采取了迂回戰術,從另一方麵打擊可口可樂。早在一九○九年就有了公司稅法,但是這並沒有什麽效果,於是美國政府又通過一部累積所得稅法,美國政府準備利用稅法來懲罰可口可樂公司,挽回自己一點臉麵。

美國政府這一招果然使艾莎頭痛不已,艾莎不想交納稅款,他舍不得這一大筆錢從自己手中漏出去,他認為錢是他賺的,沒有理由交給別人,而且他的人個財產和公司的財產實是分不清楚,其實可口可樂公司就是艾莎,艾莎就是可口可樂公司。

稅法的頒布限製了艾莎的手腳,他既然舍不得交納大額稅款,隻好把股份紅利分放給公司中的成員,而且也用捐款的形勢來減輕稅款,他所做的一切並沒有什麽明顯的的效果,每年他還得乖乖地交納一大筆令人吃驚的稅款。

經過一番你來我往的拉鋸戰,一九一六年五月二十二日塔尼·伊凡斯·尤西法官在最高法庭推翻了查塔諾加地區法庭對“桶與壺案”的判決,雖然沒有作出明確的判定,但是美國政府還是欣喜若狂,而可口可樂則苦不堪言,尤西法官認為咖啡因是添加物,這和山姆法官的判定截然不同,他把案子重新打回查塔諾加法庭,要求山姆法官審清咖啡因是否為添加劑,是否對人體有害。

尤西法官的判決使美國政府和可口可樂公司重新勢均力敵,可口可樂公司聘請科學家,把可口可樂中的咖啡因成分減少到最少的程度,而美國政府則竭力證明咖啡因有害人體。但是顯然地,情況對可口可樂稍有不利,奧伊竭盡所能進行斡旋,避免再審理這件案子。”

幾年的鬥爭,美國政府也有點煩了,而且他們也不過為了爭一口氣,現在既然可口可樂公司認軟服輸,所以政府也就見好就收。一九一七年十一月十二日美國政府和可口可樂公司兩方經過商量,決定庭外和解;可口可樂公司不再抗辨上訴,讓政府在臉麵上有所勝利;可口可樂公司則答應把咖啡因成分減少一半,政府不再為難可口可樂公司,當時,韋尼已經離開政府另謀高就,政府中沒有誰再堅持對可口可樂進行刁難,而且,這場官司一直拖了八年,雙方都煩了,這樣化敵為友,雙方皆大歡喜。

這場官司使可口可樂公司蒙受了巨大的損失,光是打官司便耗資二十五萬美元,除了法庭交還了那四十桶和二十壺可口可樂糖漿外,一無所獲,但是,在廣告意義上,我們可以說奧伊是勝利的,因為一個公司和一個國家相鬥,這樣的結果是最佳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