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散文鑒賞

【五坊小兒】

貞元末,五坊小兒張捕鳥雀於閭裏,皆為暴橫,以取錢物1。至有張羅網於門不許人門入者;或有張井上者,使不得汲水,近之,輒曰:“汝驚供奉鳥雀!”痛毆之,出錢物求謝2,乃去。或相聚飲食於肆,醉飽而去。賣者或不知,就索其直,多被毆罵;或時留蛇一囊為質3,曰:“此蛇所以致鳥雀而捕之者,今留付汝,幸善飼之,勿令饑渴。”賣者愧謝求哀,乃攜而去。上在春宮時,則知其弊,常欲奏禁之,至即位,遂推而行之,人情大悅。

1以取錢物:以榨取錢財。

2謝:道歉。

3質:抵押品

韓愈在這篇文章中所提到的“五坊”,是一個機構的名稱,在唐代有五坊,也就是雕坊和鶻坊,還有鷂坊和鷹坊與狗坊,這主要是供君主狩獵時用的。原來是屬殿中省閑廄使管轄,後來改為宣徽院管理,由宦官負責。到了德宗貞元末年,帶有貶義稱呼的“五坊小兒”就在閭裏各個角落和地方張掛羅網,來捕捉鳥雀,並以此為名,而且每個人都是橫行霸道,采取各種卑鄙的手段來奪取人民的錢物。所以這種“五坊小兒”由於他們仗勢虐人,老百姓都他們都是非常地憎惡,所以才給他們取了這個名字。在《順宗實錄二》中說:“貞元末,五坊小兒張捕鳥雀於閭裏,皆為暴橫,以取錢物。”《續資治通鑒·宋神宗元豐八年》:“德宗晚年為宮市,五坊小兒暴橫,鹽鐵月進羨餘, 順帝即位罷之。”我們現在來看看文中的記述:最初是在鄉間有張羅網捕鳥雀的“五坊小兒”,他們所做的都是些殘酷無理的事,也就是奪取老百姓的財物,有的還甚至把羅網張在別人家的門前不讓別人進出的,有的還張在井上不讓別人打水的,要是誰敢接近,他就會說:“你嚇到了供奉的鳥雀。”於是把人家痛打一頓,還要人家拿出財物來頂罪,這樣他才會離開。還有的就聚集在別人家的酒飯店裏麵大吃大喝,等到酒足飯飽後,吃完就走,要是有的店家不曉得他們的身份,就會前去討要酒飯錢,這時候多半被打罵;還有的更無賴,會留下一袋蛇作抵押,還說:“這些蛇都是用來捕捉供奉的鳥雀的,這會兒就留下來給你,你必須要好好地飼養,千萬不能讓它們餓著了。”這時候店家害怕得罪他們,就請求五坊小兒可憐他,這樣五坊小兒才會帶著蛇離開。當時皇上還在東宮,就已經完全知道了這些事,所以等到她即位後首先加以禁止。而順宗李誦也是還在做太子的時候,就已經清楚這些五坊小兒的罪惡,經常想奏請皇上,下令取消他們的卑鄙行為;等到她即位後,就真正這樣做了。老百姓都心情舒暢得很,個個都喜氣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