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令論】(下)
或者曰:“《月令》之作,所以為君人者法22也。蓋非為聰明睿智者為之,將慮後代有昏昧傲誕而肆於人上23,忽先王之典,舉而廢之。近而取之,若陳、隋之季是也。故取仁義禮智信之事,附於時令,俾時至而有以發之也。不為之時,將因循**,而皆無其意焉爾24;於是又為之言五行之反戾、相**、相摩、妖災之說25,以震動於厥心,古之所以防昏亂之術也。今子發而揚之,使前人之奧秘布露顯明,則後之人而又何憚耶?”
曰:聖人之為教,立中道以示於後。曰仁、曰義、曰禮、曰智、曰信,謂之“五常”,言可以常行者也。防昏亂之術,為之勤勤然書於方冊,興亡治亂之致,永守是而不去了26。未聞其威之以怪,而使之時而為善27,所以滋其怠傲而忘理也。語怪而威之,所以熾其昏邪、**惑而為禱禳、厭勝、鬼怪之事28,以大亂於人也。且吾子以為畏冊書之多,孰與畏人之言?使諤諤者29言仁義利害,焯乎30列於其前而猶不悟,奚暇顧《月令》哉!是故聖人為大經,以存其直道,將以遺後世之君臣,必言其中正,而去其奇邪。其有狉然31而不顧者,雖聖人複生,無如之何,又何冊書之有!若陳、隋之季,暴戾**放,則無不為矣。求之二史,豈複有行《月令》之事者乎?然而其臣有勁悍者32,爭而與之言先王之道,猶十百而一遂焉33。然則《月令》之無益於陳、隋亦固矣。立大中,去大惑,舍是而曰“聖人之道”,吾未信也。用吾子之說罪我者,雖窮萬世,吾無憾焉爾。
22為君人者法:是天子治民的法則。
23將慮後代有昏昧傲誕而肆於人上:擔心後代有昏君出現。
24無其意焉爾:
25五行之反戾、相**、相摩、妖災之說:
26永守是而不去了:永遠守著這些製律就可以了。
27未聞其威之以怪,而使之時而為善:沒有聽說過用怪誕之說來使君主畏懼,從而使他遵守時氣,改過從善。
28為禱禳、厭勝、鬼怪之事:做出祈禱、鬼怪的事情。
29諤諤者:直言爭辯的人。
30狉然:狂亂、悖亂的樣子。
31勁悍者:有剛正忠正之臣。
32猶十百而一遂焉:聽從的幾率也隻有百分之一而已。
這一篇文章,是《時令論》的《下篇》,首先我們可以將文章分成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從“聖人之為教”到“去其奇邪”,這一段文字主要是從理論上闡明,要防止昏亂,必須立正道,去奇邪。指出聖人施教,是樹立正道來啟示後人。他們提出仁、義、禮、智、信,這是經常必須實行的,所以叫“五常”。又把防止昏亂的辦法,明確反複地寫在典籍上,不管遇到興盛、安定之世,還是衰亡、動亂之時,都應永遠遵行而不能違反。第二部分則是從“其有嚚然”到“亦固矣”,其內容則主要是從事實上說明《月令》之術,不能防止昏亂。舉出實例說,如果君主是冥頑不靈,不顧正道的人,即使是聖人再生,對他也是毫無辦法的,難道是一堆故紙的《月令》就能有辦法去約束他們嗎?象陳、隋兩朝的末代君主陳叔寶、楊廣,殘忍暴瘧,荒**無恥,酗酒遨遊,無惡不作。查考這兩朝的曆史,難道還會有按《月令》辦事的君主嗎?連大臣們呈上的規勸書都不看,哪裏還會去看前人傳下的《月令》呢?第三部分則主要是從“立大中”到結尾,在這最後一部分中,作者表示要堅持“立大中,去大惑”的主張,任人指責,萬世不悔。立大中,就是樹立大中之道,大中之道即作者認為正確的思想和道理。所以“立大中,去大惑”,就是《時令論》上篇所說的聖人之道:“不窮異以為神,不引天以為高,利於人,備於事”。不相信鬼神,不搬出天命,凡事隻考慮怎樣才有利於人民,怎樣按事物的發展趨勢去采取措施。除此之外一律否認。盡管遭人指責,也要堅持到底,決不改悔。這當然是柳宗元的一己之見,是我們在閱讀時需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