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千生涯

第291章 初識混混

在車裏聽德水說起,我才知道,我們玩的那個給車加水的鋪子是派出所所長的舅哥開的。人家收水錢,這個水可不是給車加水的水,是坐莊的贏家要給紅包的,規矩是贏錢的5%。要不就為過路的車輛加水,那基本沒多少收入,所以才會出現我在派出所人家要抹去賭博這個過程來和我說事。

在車裏,我把瘦子的雞爪子要來看,長這麽大我還是第一次見人打架拿這個當武器的。拿來才發現不是什麽雞爪子,確切地說,是老鷹的爪子,被瘦子用麻油一過,做得很是精致,拿這個撓人,絕對無敵。瘦子自己也很是得意,他說:“動刀是管製刀具,動力氣我打不過別人,就這個挺好。你打我一下,我叫你掛彩三個月。”

的確,如果換成我,我寧可被老道的九節鞭打一頓,也不要被這樣的爪子撓一下。

這一塞車,我們就一步步地挪,也就一公裏左右的路程,起碼挪了6個多小時才出來。到了豐收縣,無論德水還是老道怎麽要求我留下,說還有局可以去拿錢,我都拒絕了。就這樣的人還保證我安全?我不信。我推辭說家裏有事情著急處理,就和小海跑了。

和德水老道他們這樣的人不是一路人,他們隻看中我的手藝能幫他們有進賬。雖然他們是社會人,有著這樣那樣的口頭保證,能為我的安全提供保障,但是他們不會為我分擔任何事。這樣的人我一生遇到很多,大都成了過客,最後能沉澱下來成為我朋友的不多,隻有小海、三元和小艾。雖然最早他們也是看我有出千的手藝來結交我的,我也確實能給他們帶來收益,但是有事情的時候,他們都會站在我身前為我提供庇護,甚至可以幫我擋刀,所以我和他們交往,曆來都是贏錢大家分,有錢大家花。值得。

說起這件事情來,我是想告訴大家:老千不都是風光的,趕局的時候遇到的讓人灰頭土臉的事很多很多,比這個更狼狽的事也有。掙紮在生活底層的那種艱辛,不是你們這些看客所能體會到的。

回來後,德本三天兩頭找我要那12000元,我不想給這個錢,所以一直推脫手頭緊張。因為在我看來,這個錢應該他出。可德本很是執著,天天掛電話催,或者去我常玩的地方找我要,真叫他煩死了。有次和三元一起去常玩的地方,德本又來催著要錢,三元就很好奇,問我怎麽欠他的錢。

我就詳細跟三元說了事情的經過。三元是暴脾氣,趁我沒注意,把德本叫到沒人的地方好一頓打,告訴他再敢來找我要錢就放他血。就這樣,德本再沒出現過。三元也很損,打完人也沒告訴我,所以我還一直蒙在鼓裏。後來,還是我們一起吃飯的時候三元說出來的。

事情的開頭永遠是那麽俗套。小海說他有個朋友知道一個賭局,要帶我去看看是否有機會可以撈一把。我的工作就是做這個的,當然要去看看。

小海就把那個哥們兒約出來一起吃飯。見麵一看,那也就是個剛出社會的小混混,滿嘴社會詞,一見麵就和我吹噓如何去擺陣。所謂擺陣就是被人找去軋場子,站在那裏顯示人多勢眾,一般不需要動手,站一次發100元,動手的話發200元。說如果我倆要沒事,也可以參加到他們擺陣的團隊裏去。拿他的話講:“你就站那裏看,給你胳膊上係個紅色的小布條,什麽也不用做,100元就到手了。”

他說得很是得意,看我聽了沒什麽興趣,小海反應也很平淡,就越發地吹噓起來。說自己認識好多學生,連師範大學的體育係都有哥們兒,想擺多大的陣他都能一手負責,最多一次擺過500人的陣勢。

我一般不喜歡在人家吹牛的時候去打斷人家。吹牛是很多人自我滿足的一種方式,愛吹吹去,姑且聽著。可能這個混混是想在我麵前顯擺自己如何有實力,可他自我吹噓的實力也太不上台麵了。

一直到飯快吃完了,他還在和我吹噓,簡直越吹越沒有邊了。說到他和幾個哥們兒一分錢不帶,可以到任何飯店吃霸王餐。他所說的霸王餐就是自己在什麽地方抓幾隻蟑螂、蒼蠅帶在身上,等吃得差不多了,就偷偷放進菜裏,然後以此來找飯店交涉。這樣不但不用給飯錢,還能敲詐個三五百元來花花,不給就鬧,就投訴。拿他的話說一般都乖乖地給,他就是以此為生的,不用去工作。他的理想是,準備帶他幾個哥們兒吃遍這個城市所有的飯店。

我看他越吹越沒邊了,甚至把為啥和我倆吃飯的事都忘記了,就故意逗他說:“××酒店那家菜不錯,什麽時候帶我們去那裏吃一頓吧。”

其實我說的那家酒店是健哥開的。那混混一聽,連連擺手說:“那家我可不敢去吃霸王餐。別說我不敢,全市沒一個敢的。嫌自己活夠了倒是可以去吃一吃的。我還沒活夠。”

我逗他說:“我就敢。有什麽了不得的,吃完了要錢沒有要命一條,抹抹嘴就走。愛誰誰。”

那混混聽了瞪大眼睛說:“別吹了。就你?我不信。”

我說:“不信可以啊,晚上帶你去吃一頓,敢要我錢我把他桌子掀了。”

那混混一聽,就別著腦袋合計起來了,說:“老三?好像市裏沒名頭啊,沒聽說過。你可別吹牛了,我可不跟你去吃,別到時候被人打得滿地找牙。”

我就沒繼續逗他,其實我在那裏吃飯,還真的是吃完了,嘴一抹,直接走人,沒人跟我要飯錢,甚至連字都不用簽。健哥對餐廳經理和所有領班都交代過,隻是我臉皮薄很少去吃而已。也就在他酒店看局的那段時間總去吃,圖個方便。

和混混對著吹了幾句,我看時間也差不多了,就趕緊問他要介紹的局是怎麽回事。

這個小混混說,那是個鬥雞局,很大,去的人都要先亮10萬元的貨才可以上場玩,要不人家不帶。我就詳細地問這個混混他們如何玩,具體怎麽派牌,這個局多久了,參與的都是一些什麽人。可這個混混回答不出來,他說是他一個哥們兒聯係的局,他那個哥們兒本來也想來和我們見麵,可是媳婦出去了,他要看店,所以就沒來。要詳細到我問的這些問題,就吃完飯去見見他那個哥們兒,因為他那個哥們兒總在那裏玩。既然他這樣說了,我就同意去見見。我覺得這個混混也不像是個能賭大錢的人,天天敲飯店那倆錢,攢一個月都不夠他押一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