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5章舌癌
舌癌(carcinomaofthetongue)是最常見的口腔癌,按UICC的分類,舌前2/3癌(舌體)屬口腔癌範疇;舌後1/3(舌根)則應屬口咽癌範疇。舌癌男性多於女性,但近年來有女性增多及發病年齡更年青化的趨勢。多數為鱗癌。
舌癌多發生於舌緣,其次為舌尖、舌背。常為潰瘍型或浸潤型。一般惡性程度較高,生長快,浸潤性較強,常波及舌肌,致舌運動受限。有時說話、進食及吞咽均發生困難。晚期舌癌可蔓延至口底及下頜骨,使全舌固定;向後發展可以侵犯齶舌弓及扁桃體。如有繼發感染或侵犯舌根常發生劇烈疼痛,疼痛可反射至耳顳部及整個同側的頭麵部。
治療
應以綜合療法為主。對於早期舌癌病例,一般主張手術根治,頸部行I期或II期頸清術,也可以密切隨訪。晚期病例則應采取綜合治療方案,我們主張先行誘導化療,再手術,術後放療。對波及口底及下頜骨的舌癌,應施行一側舌、下頜骨及頸淋巴聯合清掃術,若對側有轉移時,應做雙側頸淋巴清掃術。由於舌癌的頸淋巴結轉移率較高,並早期轉移,一般主張做選擇性,肩胛舌骨上或功能性頸淋巴清掃術。因為臨**捫不到腫大的淋巴結,並不等於沒有轉移。同時選擇性頸淋巴清掃術比治療性頸淋巴清掃術治愈率為高,但一般不做雙側同期選擇性根治性頸淋巴清掃術。對舌尖、舌背及舌前2/3邊緣部分的小而分化良好的腫瘤,可采取包括部分正常組織在內的局部手術切除或低溫治療。為恢複舌的功能,超過1/2以上的舌體缺損均應行一期舌再造術。
化學藥物可作為晚期病例手術前後的輔助治療,待腫瘤縮小後再行外科手術切除。此外,化學藥物治療也適用於有遠處轉移的病員。術後放療針對頸淋巴轉移的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