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鳴鳳記》的著作權屬於誰?
明代嘉靖年間,在我國劇壇上出現了一部令人注目的傳奇劇本《鳴鳳記》。它以鮮明的政治色彩和生動的藝術描寫,在當時以生旦悲歡離合故事為主的戲劇創作思潮中,獨脫窠臼,奇峰突起,至今在文學史和戲劇史上仍占有重要的地位。
嘉靖皇帝是個道教迷,政務均由內閣處理。嚴嵩在內閣21年,當首輔17年,結黨營私,把持朝政,殘害忠良,魚肉百姓,造成了一個政治上異常黑暗的時期。《鳴鳳記》寫嚴嵩用陰謀手段屈斬了大學士夏言,兵部主事楊繼盛不服,挺身而出揭露嚴嵩的罪行,被貶為驛丞。但楊繼盛仍堅持鬥爭,半夜寫奏文時鬼魂顯靈和妻子勸阻都動搖不了他的決心,結果也被嚴嵩誣害,夫婦雙雙殉節。後來,鄒應龍、林潤等青年一代繼續把這場鬥爭進行下去,經過8個諫官前仆後繼的努力,終於獲勝,嚴嵩罷官,嚴世蕃斬首。劇中主要人物和重大事件都是真實的,它的出現在當時震動很大。焦循《劇說》中有這樣的一個小故事:王世貞曾邀請某縣令同觀《鳴風記》的排演,某縣令一看是揭露嚴嵩的,嚇得臉色發青,拔腿就走,王世貞拿出一個文件告訴他“嵩父子已敗矣”,縣令這才敢把戲看完。另有一則記載說,有個名金鳳的演員,曾接近過嚴世蕃,對其人比較了解;後來《鳴鳳記》流行,他就扮演了劇中的嚴世蕃。據此可知,《鳴鳳記》最晚當誕生在嚴氏垮台之際,它至少參與了掃除嚴氏餘黨的政治鬥爭,是後世“現代劇”的開山之作。
嚴嵩治罪於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據此推算,《鳴鳳記》至今已有400餘年的曆史。然而遺憾的是,它究竟是誰的作品,卻還不能獲得定論。
明代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呂天成所著《曲品》盛讚《鳴鳳記》“紀諸事甚悉,令人有手刃賊嵩之意”,文後注日“王鳳洲作”。王鳳洲即王世貞之號,世貞字元美,別署弁州山人,江蘇太倉人,曾任刑部尚書,是明代中期著名的複古主義文學家,“後七子”之一。清代無名氏《古人傳奇總目》、《傳奇匯考標目》,梁廷柵《曲話》,支豐宜《曲目新編》,姚燮《今樂考證》等書也都認為《鳴鳳記》係王世貞所作。梁廷枬還分析了劇本的結構、文詞、手法,斷定決非出於“俗手”。乾隆辛醜春(1781年),黃文暘“受鹽使者聘”,參與“奉旨修改古今詞曲”,後將所見劇目及其作者經多方考核,編成《重訂曲海總目》一書,亦認為《鳴鳳記》為王世貞所作。
焦循《劇說》(成書於清嘉慶十年)則說《鳴鳳記》主要不是王世貞寫的,他隻寫了其中的一折,“鳴鳳傳奇,弁州門人作,惟法場一折,是弁州自填詞”。不過,這個“門人”叫什麽名字,焦循卻沒有說。
時至近代,各種文學史和戲曲史,大體上還是承襲這兩種說法,莫衷一是。如劉大傑《中國文學史》曰:“這一個時代的戲曲值得我們注意的,還有王世貞的《鳴鳳記》。”張庚等主編的《中國戲曲通史》曰:“《鳴鳳記》和他(指王世貞)有關係,是他或其門人聽作。”也有人因為“門人”不知姓名而曰:“《鳴鳳記》是嘉靖、隆慶間無名氏的作品。”(北京大學《中國文學史》)
前不久,陸萼庭《曲海一勺》一文(載《學林漫錄》第5集)又為《鳴鳳記》的作者問題提供了一條新資料。據雲,《太倉州誌》卷二十七有曰:“唐儀鳳,州鳳裏人,才而艱於遇。撰《鳴鳳》傳奇,表楊椒山公等大節,書成質之弁州。弁州日,子填詞甚佳,然謂出自子則不傳,出自我乃傳,吾非欲掠美,正以成子以美耳。儀鳳許之。弁州乃贈以白米四十石而刊為己編。然吾州則皆知出自唐雲。”陸萼庭認為“其事極合乎情”,“描摹王氏口吻,提出兩層理由,尤為娓娓動聽”,因而“其事之可能性實甚大”。
那麽,唐儀鳳是否就是焦循《劇說》中所謂的“弁州門人”呢?
肯定的答案還很難得出。
於是《鳴鳳記》又冒出來了第三位作者。
(繆依杭)《西廂會真傳》是誰的評本?
《西廂記》,元代王實甫撰;《會真記》,唐代元微之撰。後人將它們合在一起,遂成了《西廂會真傳》一書,並加了評注,以便於讀者更好地欣賞。加上評注,對於欣賞者來說,確實是一件大好事,但對專門研究家來說,因為評注者未在書中“自報家門”,所以使得他們頗費周折,而且至今仍眾說紛紜,無法定論。歸納起來,大致有三說。
一、沈璟、湯顯祖評本說。此說認為《西廂會真傳》的評注是沈璟、湯顯祖二人所加。譚正璧《元曲六大家傳略》引鬆鳧室主《現存雜劇傳奇版本記》說,《西廂會真傳》為“湯玉茗沈詞隱批本”。(湯顯祖有《玉茗堂四夢》,後人因之而稱他為“湯玉茗”,沈璟又號詞隱。——筆者)鄭振鐸在《西廂會的本來麵目是怎樣的?》一文中,也說它是“湯玉茗沈詞隱評本”。羅伉烈《西廂會真傳後識》說得更清楚:“此書點評處大凡指文情若批《董西廂》之例者當出於玉茗;沈之識見不高,至批注或不免俗陋,侈言音律而曲中異讀字悉為圈聲者必出其手也。……此書固非尋常坊刻,二人之點評宜可信也。”此說的依據是明代萬曆四十二年王驥德香雪居《西廂會真傳》刊本中的這一段話:《西廂會真傳》,“元大都王實甫撰,會稽方諸生校注,山陰徐渭附解,吳江詞隱生評,古虞謝伯美、山陰朱朝鼎同校”。合弘治嶽氏本的“湯顯祖、沈碌批評”。
二、閔遇五評本說。此說認為:《西廂會真傳》的評注,是《五劇箋疑》的作者閔遇五加的。蔣星煜在《論(西廂會真傳)為閔刻閔評本》一文中,通過《西廂會真傳》的評注與《五劇箋疑》比較後,得出這一結論:(一)《西廂會真傳》的評語絕大部分和《五劇箋疑》相同,隻是語句有前挪後移,有的另外加幾句罷了。如王驥德本《西廂會真傳》評“佛殿奇逢”一出有段評語說:“麽。方本改作幺,凡北詞第二曲皆謂之麽,猶南詞之前腔也。”《五劇箋疑》為:“麽。北詞第二曲謂之麽,猶南詞之前腔也。或作幺篇”就是例證。(二)“花陰唱和”一出中,《西廂會真傳》眉評中一再用“愀保”語,而不用“瞅睬”,《五劇箋疑》也不用“瞅睬”而用“愀保”,甚至把“愀保人”稱為“愀人”,“保人”。(三)《西廂會真傳》本《西廂記》中批評中凡是轉引的文字或出處,都分別標明“方本雲”,“徐文長雲”,“徐釋”,“朱本”等字樣,《五劇箋疑》也是注明“王伯良本”,“徐雲長雲”,“徐釋”,“朱本作”等字樣的。(王驥德號伯良,別號方諸館,王伯良本和方本是同個刊本)據此三點,蔣星煜說:“由此可見,《西廂會真傳》本《西廂記》的批評和《五劇箋疑》都是用‘方本’、‘徐本’作主要參考的,行文、體例也如出一轍,《五劇箋疑》既是閔遇五手筆,則前者也應該是閔遇五手筆。”
三、諸家評注雜燴說。張人和在《(西廂會真傳)‘湯顯祖沈琛評’辯偽一文》中,認為《西廂會真傳》的評注不是出於一人之手的,而是匯集各家評注而成的。因為:《西廂會真傳》的評語既抄錄了徐士範明萬曆八年《重刻元本題評音釋西廂記》中的評語,如“佛殿奇逢”一出中,徐士範本評“賞花時”曲說:“博陵崔氏唐著(姓)”,評“麽”曲說“開卷便見情話”,評“天下樂”曲說“張世慢世之情更”等,《西廂會真傳》中都原封不動地搬進了;又有一半以上是抄錄的王驥德《新校注古本西廂記》中的評語,如王本評楔子和第一折“油葫蘆”曲說:“‘這河’二字俱白,讀斷,直貫至‘浮槎到日月邊’,總來形容此河,徐雲:‘張之行騎一路沿河而來也’。”在《西廂會真傳》中就基本相同:“‘這河’宜讀斷,直貫至‘浮槎到日月邊’,總來形容此河。張之行騎一路沿河而來,寓目成感者也。”它還抄錄檠鞋襪薖碩人增改定本《西廂記》裏的評話;也有的則出於自身之手的。故而,張人和說,它是“諸家評注的雜燴”。
綜觀上述三說,可以說它們都有自己的立論依據,都有一定的理由,至今仍是各持己見,不肯相讓,三說並存,不失為中國文化史上的一個謎。
(寧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