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的奧秘

第40節:第六集易有三義(6)

然後,我又把哥哥叫來,問他:“今天是誰的錯?”他說:“是我的錯。”我又問:“弟弟有沒有錯?”他說弟弟沒有錯。我說:“你這不是知道得很清楚嗎?”他說:“當然了,是非我總還是知道的。”我們看,中國人是表麵沒有是非,但心裏一清二楚,叫做心中有數。我又問哥哥:“那為什麽我還要罰弟弟站?”他說:“你是給我麵子。”我說:“我幹嗎給你麵子?”他馬上說:“你是要我以後更加愛護弟弟。”我就說:“你知道這些就好了。”這樣一來,兄弟兩個今後會減少很多的爭執和不快。

很多正直的人都認為,心裏想的和嘴上說的應該一致才對,但是當我們懂得了《易經》的道理,就會明白什麽叫“難得糊塗”。其實糊塗的是表麵,清楚的是內心。但是現代社會發展變化得很快,我們到底要不要變,又該怎麽變呢?

到底要怎麽變?這是中國人一生一世都要麵對的難題。我們提出三個原則,按照這三個原則去做,你就可以應付得非常妥當。

第一個原則,叫做權不離經。權就是權變的意思,經就是經常的守則、不可以變的規矩。不管怎麽變,都不能超越這個規矩,要有原則地應變,不可以沒有原則地亂變。一個人如果變來變去,變到沒有原則了,別人都會厭惡你;一個人如果死守原則,不知道變通,那誰都怕你。這樣我們才知道,中國人講外圓內方是非常有道理的,再怎麽變,規矩不能變掉。我們用現代話來講,每一個人都可以變通,但是不能變得太離譜,這樣就叫權不離經。每一種改變,都應該看它合理不合理。合理是檢驗的標準,你變得合理,我們就同意,你變得不合理,我們就搖頭。

第二個原則,叫做權不損人。所有的權變不可以損害別人,損人不利己的事不叫變通。使既得利益者受到很大的傷害,是不公平的,遭受到抗拒,也是合理的。任何人都不能憑借自己手中有權,愛怎麽變就怎麽變,這種心態是大家都無法接受的。

我們來看一個實實在在的案例。一家公司有位朱小姐,她在甲單位,希望調到同一個公司的乙單位去。人事部門首先征求朱小姐直屬上司的意見,上司說:“沒有問題,我尊重她的選擇,我們都是同一家公司,沒有關係。”人事部門又去征求乙單位經理的意見,乙單位的經理也說:“沒有問題,我們歡迎。”然後,總經理一批準,調令一公布,就生效了。

這本來是很簡單的事情。可是調令公布以後,乙單位的經理卻跟人事部門說不能接收朱小姐。人事部門的幹部說:“你不能這樣啊,我事先征求了你的同意才簽準的,現在命令發布了,你怎麽能說不同意呢?”但是,乙單位的經理偏偏說:“你不要問我理由,我不同意就是不同意,如果朱小姐真的要來,那我就隻好辭職了。”可是乙單位的這個經理是個很好的經理,把他逼走對公司會是不小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