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膳正要

卷第三\獸品 兔肉

內容:味辛,平,無毒。補中益氣。不宜多食,損陽事,絕血脈,令人痿黃。不可與薑、橘同食,令人患卒心痛。妊娠不可食,令子缺唇。二月不可食,傷神。

\x兔肝\x

主明目。

\x臘月兔頭及皮毛\x

燒灰,酒調服之,治難產,胞衣不出,餘血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