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的心上撒野

第28章愛情與愛情

我時常看重的理解的愛情,也許是我自己主觀上想要的吧!總是想要那個穩定踏實的感覺!總是想要被他珍惜重視的感覺!總是想要他時刻都表現出真愛我的感覺!也總是想時時處處的彰顯我們愛情的高貴與深厚。現在在我們的生活之中多了幾個人,就更注重所有有關愛情的表現了!我體會著自己的愛情,也看到了弟弟們,表弟們的愛情,都是兩個相愛的人之間事情,卻各有各的煙火,盡不同!

我們的愛情,我是那麽主觀的想要表現,那麽積極的調動一切愛的情緒,在任何時候我都是那麽主動,他一個男人,卻是被動。這是我不“淑女”?還是他真被動?他總那麽“泰然自若”的不合拍,是不愛我麽?他卻不是不愛!是不喜歡我麽?看他跟我在一起像個孩子似的“天真爛漫”,自然真切,我實在問不出口,就知道“是喜歡的”……我們的愛情,已不如當初的樣子,當初他追我時,他是主動,那麽積極的排除一切困難隻為愛我,而今我們的生活,卻是我處處主動,他隨從。他是在遷就我,還是在依賴我?我不知道。

他經常的無意或隨意,卻又一次的傷了我的心。

在一個晚上,本是燈火通明的夜晚,往常大家都會坐在一起,看電視有說有笑,非常開心的。那晚卻不一樣,家裏關著燈,晚上10點多了,他與弟弟們在滿街到處找我們……這次沒與他吵上半句,但卻恨他,又一次感覺不到他的在乎,是我最痛的痛!而我卻又偏偏要去在乎,是我最無奈的事……這輩子,偏偏愛上了一個不在乎自己的男人,真是對不起自己!

開始傷心的哭了一會兒,他就在我身邊,卻視若無睹,毫不關心,也不搭理,我忽覺得不知道如何是好?哭了沒人搭理,更沒有像人家有些女人那麽好命,被自己心愛的男人哄哄,逗逗,也就啥事沒有的過去了,合好了!但我卻沒有那個命,他那麽冷靜的繼續看他的小說,就像無比冷漠的嘲笑似的!讓我十分的難堪!無法麵對!

於是,我任性的選擇了逃避!在接到女兒後就帶著女兒就去外麵“瀟灑”去了,就去玩,吃飯,購物,果然開心了不少!帶著女兒在外度過了幾個小時,才回家……無論他給我打多少電話就是不接!偏不接!也讓你難受一下!當我掛掉他的電話,感到無限的快意!就是一直不接他打的電話!最後弟媳婦打電話來了,不得不接,他們才找到我們。

起因,卻因為:叫他與我一起去接女兒放學,他在看小說不去,我硬拉他去,沒想到!這個男人,卻發火了……陣勢足以讓我瞬間“灰飛煙滅”,轉眼消逝!讓我感到萬分羞辱!還有那麽多人看著呢!在一個人灰溜溜的去接女兒的路上,我卻覺得自己萬分可笑,可笑自己這輩子千挑萬選了個這麽樣的男人!卻還愛得這般掛心!笑這所謂的姻緣,原來不過是上輩子的仇人!就像注定是還債的,還牽扯著愛……這,討厭的愛,左右著我的情感,是我哭笑的所有原由!

現在,讓我明白:我,還應該是我自己!,並沒有真正的與誰融合,依然是孤獨的自己,誰也幫不了我!唯自己!我以為是合二為一,不過是理想的狀態罷了!

可是,又難以麵對自己對生命要求的完美!……罷了,罷了!不去在意,才是好吧!如今,負擔著女兒的幸福,父母的願望,自己的心!性格,我要強的性格,不使在這方麵便是了!隨他吧,愛或不愛都無所謂了!在乎或不在乎,都罷了!隻要不談愛,就感覺一下子通透了,心也放開了!就是世俗裏的同事吧!我對你一點兒都不想再生氣了!

也不知道他的那些讓我失望的舉動是否是因為生意上的壓力?他在考慮著大事,而我卻是耍大小姐脾氣?是我不懂事了嗎?嗬嗬,我明明看到他隻那麽認真的看他的小說啊!……我們的愛情,我的細膩,他的粗放,不相宜的配對!也不知道還有多少矛盾!又何時才能解脫不糾結!?

弟弟們的愛情,他們雖年齡比我們小,比我們實在,也比我們簡單。弟媳婦不像我老是沒有安全感,想要那個被愛的感覺。她不要求,弟弟卻都給了她這樣的感覺。那些一舉一動,我們都看得到的。隻是弟弟有點大男子主義,他雖沒有十分強大的能力,但他有那個想要給予的擔當,也在為此而努力,是弟媳之福吧。

表弟們的愛情,也許他們還是談朋友階段吧,總是那麽粘,一刻不得離。但看得出,表弟十分的遷就表弟媳,隻要她一沉著臉,表弟就使出渾身解數的逗她樂。表弟媳,隻過著自己舒適的狀態,而不會多操心表弟的事,管他如何是好,她都無所謂的態度。他們的愛情說是表弟太追逐吧,但卻又聽說是表弟媳愛得死去活來的。說她有多愛吧,但在現實中又實在看不出來……也許他們自己才懂得吧!

我真羨慕弟媳有那麽一個想要為自己撐起一片天的男人,有那個為她擔當的男人。也羨慕表弟媳她有那樣的心,這樣該是多麽的輕鬆,也有那麽一個男人願意逗她哄她!作為女人而言,身邊的這兩個弟媳都是幸福的了!

而有一次在一起遊玩的時候,弟媳卻說姐夫對我很好,很愛我的哦,隻是他不善於表答呢!我說你怎麽看出來的?她說都看得出來呀,隻是你自己不知道!也許真是當局者迷吧,我為什麽就感覺不到呢!我說弟弟對你才叫好呢,她卻耷拉著腦袋直搖頭,唉!難道她也如我一樣,既然感覺不到自己身邊的人,卻看得出別人的心思!?

愛情,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是兩個人自己的事!無關別人!可當局者卻要迷糊著!

愛情與愛情有不同的方式,愛,卻是唯一的“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