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節 附錄(1)
●嘉慶十六年(公元一八一一年),曾國藩出生,乳名寬一。
●道光十三年(公元一八三三年),曾國藩二十三歲,迎娶歐陽氏。老泰山為衡州名流歐陽凝祉。同年,入縣學。
●道光十四年(公元一八三四年),參加湖南鄉試,中舉人。
●道光十八年(公元一八三八年),進京會試,中進士,更名國藩。同年,入翰林院。
●道光二十年(公元一八四○年),期滿引見,實授七品翰林院檢討。
●道光二十三年初(公元一八四三年),貶為候補檢討。六個月後,升授五品翰林院侍講。此後,搬出會館,開門立府。同年,欽命四川鄉試主考官。入蜀途中,在河南開封得《冰鑒》一書,在洛陽首次入獄。由蜀回京,因向皇上進獻藥丸而二次入獄,旋出獄。
●道光二十四年(公元一八四四年),移寓前門內碾兒胡同。
●道光二十五年(公元一八四五年),升授正五品詹事府右春坊右庶子。同年又升授從四品翰林院侍講學士。門庭祚盛。家小入京。
●道光二十六年初(公元一八四六),因查保定李純剛一案而第三次入獄。是年出獄後,欽命協建文廟,不久被貶為翰林院檢討。三個月後,因揭發主管貪汙行徑有功而升授正四品詹事府少詹事。年底,得祖母王太恭人之訃,赴湘鄉奔喪。
年底京察,破格升授正三品太常寺卿。
●道光二十七年初(公元一八四七年),參劣員湘鄉知縣張也。欽命赴湖南辦案,回京後,升署廣東巡撫,旋免,改授二品內閣學士署禮部侍郎。
●道光二十八年(公元一八四八年),赴山東賑災。回京後,赴大興考核縣學,旋被貶為正四品都察院六科掌印給事中。年底,依老例主持對戶部銀庫進行核查。核查畢,升授禮部右侍郎。祖父星岡公病逝。得《挺經》一書。
●道光三十年(公元一八五○年),道光帝皇帝駕崩,鹹豐帝即位。監察禦史曲子亮因參奏廣西巡撫鄭祖琛而獲罪入獄,曾國藩因出班替曲子亮辯護而入獄,旋官複原職,署兵部侍郎。不久,又署刑部侍郎,牽頭主審琦善。旋署工部侍郎。
●鹹豐元年(公元一八五一年),赴山西查捐。回京,欽命順天府鄉試大主考。
同年,重審王正夫案。署吏部侍郎。
●鹹豐二年(公元一八五二年),欽命江西鄉試主考官。行至安徽境內的小池驛,聞母親病逝,遂上折改道返湘丁母憂。
●科舉院試——由各省的學政(別稱提督學院)主持的考試。已經府試錄取的童生可參加院試。錄取者既為生員,入府、州、縣學,習慣稱秀才。
鄉試——三年一科,在一省或幾省舉行,由皇上欽命主考官、副主考,錄取者即為舉人。第一名稱解元。
會試——即集中舉人考試之意,三年一科,在京城舉行,共分三場。三場會部通過者還要進行殿試。殿試由皇上親自主持。共分三甲,一甲賜進士及第,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第一名稱狀元。
一榜——考中舉人者。
二榜——考中舉人後再取中進士者。
●官署翰林院——掌編修國史、草擬有關典禮的文件等事。最高長官為掌院學士(從二品),屬官有侍讀學士(從四品)、侍講學士(從四品)、侍讀(從五品)、侍講(從五品)、修撰(從六品)、編修(正七品)、檢討(從七品)等。
都察院——是監察、彈劾及建議機關。最高長官為左都禦史(從一品),屬官有左副都禦史(正三品,例由在京部、院大臣兼)、六科掌印給事中(正四品)、禦史(從五品)等。右都禦史(從一品)例由地方總督兼,右副都禦史(正三品)例由地方巡撫兼。
大理寺——為最高法庭性質。最高長官為大理寺卿(正三品),屬官有大理寺少卿(正四品)、大理寺左右寺丞(正六品)、大理寺左右評事(正七品)等。
太仆寺——掌馬政。最高長官為太仆寺卿(從三品),屬官有太仆寺少卿(正四品)、太仆寺員外郎(從五品)、太仆寺主事(正六品)、太仆寺主簿(正七品)等。
太常寺——掌宗廟祭祀事務。最高長官為太常寺卿(正三品),屬官有太常寺少卿(正四品)、太常寺員外郎(從五品)、太常寺滿漢寺丞(正六品)、太常寺協律郎(正八品)等。
詹事府——是文學侍從、詞臣遷轉之階。原歸翰林院,後單設。最高長官為詹事府詹事(正三品),屬官有詹事府少詹事(正四品)、詹事府左右春坊庶子(正五品)、詹事府左右春坊中允(正六品)、詹事府左右春坊讚善(從六品)、詹事府主簿(從七品)等。
宗人府——是管理皇室宗族事務的機構。最高長官稱宗人府令(正一品),由宗室王公大臣兼領,屬官有宗人府丞(正三品)、宗人府理事(正五品)、宗人府副理事(從五品)
、宗人府經曆(正六品)等。
吏 部——掌全國文官品秩、銓敘、考課、黜陟和封授。最高長官為尚書(從一品)、左右侍郎(正二品),屬官有郎中(正五品)、員外郎(從五品)、主事(正六品)等。
戶 部——掌財賦戶籍等事。最高長官與屬官設置同上。
禮 部——掌禮儀、祭祀、貢舉、教育。最高長官與屬官設置同上。
工 部——掌各項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最高長官與屬官設置同上。
兵 部——掌全國武官黜陟、兵籍、軍械、關禁、驛站等。最高長官與屬官設置同上。
刑 部——掌全國刑獄。最高長官與屬官設置同上。
●官名殿閣大學士——為正一品,相當於宋朝的丞相,由皇帝指定分管的部、院。
協辦大學士——為從一品,地位低於殿閣大學士高於各部院尚書。
總 督——掌一省或幾省軍民要政,為正二品。兼殿閣大學士者為正一品,兼協辦大學士或都察院右都禦史、兵部尚書者為從一品。總督側重於軍政。
巡 撫——掌一省的軍、民、吏、刑各項,為從二品,地位略低於總督。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或禮部侍郎者為正二品。巡撫側重於民政。
布政使——督、撫屬官,管一省的財賦和人事。
按察使——督、撫屬官,管一省刑名。
●官員的稱呼大學士——中堂。
總 督——製軍、大帥、製台、製憲或督憲。
巡 撫——中丞、撫軍、撫台、撫院或部院。
提 督——軍門或提台。
總 兵——軍門、總鎮或鎮台。
副 將——協鎮或協台。
吏部尚書——天官。
禮部尚書——大宗伯。
戶部尚書——大司徒或大司農。
刑部尚書——大司寇。
兵部尚書——大司馬。
工部尚書——大司空。
左都禦史——總憲。
各部院左右侍郎——左堂或右堂,自稱部堂。
布政使——藩台。
按察使——臬台。
學 政——學憲或學台。
道 員——觀察或道台。
知 府——太守、府台、黃堂或太尊。
通 判——別駕。
知 州——州牧。
州 同——州駕。
知 縣——父母或明府。
都察院禦史——都老爺或侍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