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曆史大事

商鞅變法

曾經有一位學者說過這樣的話:“我要把商鞅商鞅推為民族英雄,並記中華民族首功,肯定有人反對。但我還是要說,中華民族的統一,商鞅功不可磨。”對於這樣的評價,我是絕對同意的。

“治世不一道,使國不法古”

秦孝公元年(公元前361年)周顯五八年,孝公渠梁下令求賢,廣泛征召能獻奇計使秦國強大的人才。求賢令一傳開,驚動了一個魏國人。他就是戰國中期大改革家商鞅。商鞅(約公元前390—公元338)戰國時期政治家,教育名人。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任秦左庶長,旋升大良造。公元前340年,封於商15邑,號商君,因稱商鞅。秦孝公亡,商鞅遭車裂。

商鞅為適應社會政治經濟變革的要求,從其“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的論點出發,強**育改革,認為治理國家的根本是重農戰,要富國強兵就必須進行法製宣傳,培養法治人才。商鞅抨擊了提倡以詩、書、禮、樂為教育內容的儒家,主張“燔詩書而明法令”,要用鼓勵耕戰為內容的法治教育代替“先王之教”;認為法治是德治的基礎,法令必須“明白易知”;應以法官為師,給民眾解釋法令,使“萬民皆知所辟就”,把教育作為宣傳法製和培養法治人才的工具。商鞅著有《商君書》。商鞅為何遭車裂呢?!

從骨子裏講,中國古代是一個相當保守的社會,故而變法維新之士,鮮有善終者。這頭一個,就要屬商鞅了。

商鞅是衛國的公族,自幼拜李悝為師,好刑名之術。學成後先到魏國,為魏相公叔痤門客。公叔痤臨死前,向魏惠王推薦商鞅,說此人盡管年輕,但有奇才,可用之為相,若不用,必殺之,勿令出境。魏王以為公叔痤病重,在說胡話。結果既沒有用,也沒有殺,而是放他去了秦國。他帶著老師李悝的《法經》,離開魏國,西入秦國,到秦都雍,進見孝公。商鞅初見孝公,先獻三代的“帝王之道”,繼獻齊桓、晉文的“霸道”,都不合孝公之意。孝公認為要實現“帝王之道”或“霸道”需時太長,不能迅速改變秦國落後的局麵。商鞅了解了孝公的意圖後,再獻“強國之術”,孝公大悅,於是錄用了商鞅。到了第三年(公元前359年),商鞅摸清了秦國國情,向孝公提出變法革新,盡管遇到了很大阻力,但商鞅據理力爭,堅持“治世不一道,使國不法古”的主張,經過激烈的論戰,商鞅取勝,變法獲得通過。

據《史記·秦本紀》記載,商鞅在秦孝公元年入秦,三年變法,五年為左庶長,十年為大良造。二十二年,商鞅迫使魏國獻河西之地與秦苟和,魏惠王這才恍然大悟,歎曰:“寡人恨不用公孫痤之言也!”當然了,商鞅的最大貢獻並不是用兵,而是變法。在秦國的二十幾年裏,他曾經兩次變法,終於使秦國崛起西戎,虎視關內,為之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礎。推行如此重要的變法,自非易事。為了確保新法的製定,商鞅首先必須取信於君。為了說服孝公,商鞅曾與甘龍、杜摯等要臣進行過一場激烈的辯論。針對甘、杜等人的陳辭濫調,商鞅既總結了“三代不同禮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的曆史經驗,又申明了“法者所以愛民也,禮者所以便事也。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的現實意義,從而最終贏得了孝公的信任。為了確保新法的實施,商鞅不僅要取信於君,還要取信於民。在新法頒布之前,商鞅在國都的南門豎起一根三丈高的木頭,告諭市民:誰要能將它搬到北門,便可得到十金的獎賞。看熱鬧的人大都不信,以為哪有這等好事!於是商鞅幹脆將賞錢提高到五十金。結果有一人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將木頭扛到了北門,果真得到五十金的獎賞。此事傳遍了整個秦國,人們始知以賞善罰惡為主要內容的商鞅變法,這回是要動真格的了。

商鞅發現秦國的土地和勞動力都沒有得到充分利用。因秦地廣人少,很多荒地尚待開墾;但在國內卻是遊**混飯吃的多,舍農經商的多,尤其是高官厚祿的貴族之家,養了一群不參加農業生產吃閑飯的人,還占了很多土地。他把這些人統統看作是傷農弱國的“**遊食之民”。他認為國家富強就靠農民和戰士,必須禁絕**遊食之民,使舉國上下專力農耕和為國而戰,這是治國的根本要領。針對束縛和妨害生產力發展的貴族製度和遊食習俗,商鞅確立獎勵農戰的方針,以打擊**民的重點,一步一步實施改革。

首先“修刑”,即改革刑法,取得變法的法律保證。他改“刑不上大夫”的舊法為“法不阿貴”、“刑無等級”,從而剝奪了貴族的政治特權,地位降同普通平民。他又製定輕罪重罰法,即使僅在街道上亂棄灰土,也要處於“黥”(在臉上刺字)的重刑,以此加強了變法的權威,保證了變法的貫徹實施。

然後,禁止大家族聚居,建立什伍連坐製。法令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凡民有二男勞力以上的都必須分居,獨立編戶,那些養著一大群吃閑飯的人的貴族之家顯然首當其衝。同時按軍事組織把全國吏民編製起來,五家為伍,十家為什,不準擅自遷居,相互監督,相互檢舉,若不揭發,十家連坐。這種嚴苛的法律把農民牢牢束縛在土地上,不過因此就沒人到處神遊了,國家直接控製了全國的勞動力,保證了賦稅收入。

商鞅還取消了官祿世襲的原則,重新製定了以軍功為晉級原則的二十等爵製,以獎勵耕戰。按照新軍功爵製,不論是誰,都須建立軍功才能獲得爵位,獲爵得依次定額占田,才可做官。有爵是良民,無爵是賤民。奴隸作戰勇敢,賜爵升為良民,斬首一級,賜爵一級,田一頃,宅九畝,農奴一人。努力農業生產,向國家繳納糧食布帛多的,也是軍功。棄農經商的,務農偷懶造成貧窮交不出租稅的,取消良民身份,罰作官奴婢。至於宗室貴族,沒有軍功,同樣不得則爵占田,世卿世爵製度被廢除。這樣,商鞅可以根據軍功原則和封建爵製,合法地剝奪**民之田,獎勵給有功的人。

公元前350年,秦徒都鹹陽,普遍推行縣製。商鞅把許多鄉、邑聚合並成縣,全國共建縣41個,首長由中央派任,直屬國君,建立了中國曆史上第一個專製主義的中央集權製。它既加強了對農民的統治,也增強了對貴族、“**民”的打擊力量。

最後,商鞅在全國普遍地奪**民之田,來獎勵耕戰有功的新興地主和農民,他把貴族的封疆(大田界)、阡陌(小田界)全部打開,收歸國有,然後按軍功爵祿重新分配,重劃田界,強迫貴族和普通農民一樣平均負擔國家的賦稅,剝奪了他們“不課不納”的經濟特權。為了保證賦稅平均,商鞅同時頒布標準的度量衡器,統一了度量衡。

商鞅的這些改革措施,推動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使秦國得以富強起來,為秦始皇兼並六國奠定了基礎。公元前338年,孝公死,商鞅遭到了反對者車裂,其重要政見經後人整理,成《商君書》29篇,《漢書·藝文誌》有著錄,今存24篇。

“秦人不憐”

曆史上任何一次變法維新,都不僅是一種治國方略的重新選擇,而且是一種利益關係的重新調整,這也便是改革會遭到阻力的真正原因。由於廢除井田、獎勵耕戰等改革措施觸犯了貴族階層對土地和官職所一向具有的壟斷特權,因而便遭到了以太子為首的既得利益集團的強烈反對。但是商鞅並沒有被這些有權有勢的人所嚇倒,他認為法律的製定,並不隻是用來製裁老百姓的,自古“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因而主張首先懲辦那兩位唆使太子違抗新法的老師。結果,公孫賈的臉上被刻上了墨字,公子虔則因屢教不改而被割掉了鼻子。商鞅此舉,確實起到了“殺雞給猴看”的作用。人們看到,就連太子的老師都逃脫不了法律的製裁,於是再也不敢抱有任何僥幸的心理了。經過商鞅的這番努力,新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悅。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但是,任何社會實踐都是要付出代價的,變法維新更是如此。秦孝公的死,使商鞅失去了權力基礎,繼位的太子在保守派的支持下卷土重來,對商鞅施行了瘋狂的報複。他們不僅以誣告陷害的方式迫使商鞅謀反,而且以最最殘酷的暴行,將他五馬分屍了。商鞅雖然慘遭不幸,但他所開創的變法大業卻因順應了曆史潮流而成不可逆轉之勢,並最終對秦朝的統一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當然了,從今天的角度來看,商鞅“內行刀鋸,外用甲兵”,迷信暴力而輕視教化等思想,也有其明顯的曆史局限。他用簡單粗暴政治手段來處理意識形態方麵的問題,焚燒《詩》《書》,實行愚民政策和文化專製主義,甚至推行連坐法而刑及無辜等等,都曾產生過一定程度的負麵影響。也正是由於這一影響,致使他死於貴族的報複而“秦人不憐”,甚至不被司馬遷以降的許多曆史學家真正理解,不亦令人歎惜!

“固法學之銀子,而政治家之雄也”

秦國本來僻處西邊,無論政治、經濟或文化都比中原各國落後,其由弱轉強和商鞅變法有重要的關係。商鞅原是衛國貴族的後裔,後來得到秦孝公的信任,被封為左庶長,在秦國主持變法。他於公元前359年、350年先後兩次頒布變法措施,主要內容是:開阡陌,廢井田,承認土地私有,允許自由買賣;取消貴族世卿世祿製,按軍功授田;推行縣製,在秦境內設立三十一縣;編定戶籍,以五家為「伍」、十家為「什」,實行連坐。秦在商鞅變法的基礎上,日益成為「國治而兵強,地廣而主尊」的強國,為後來秦始皇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礎。

戰國末年,周室已接近崩潰。秦便於公元前256年出兵兼並王畿,滅亡了東周王朝。不久,秦王嬴政即位,更加緊進行兼並之事業。他用了十年時間,先後滅亡了韓、趙、魏、楚、燕、齊六國,終於公元前221年結束戰國時代,使中國歸於一統。

商鞅變法為秦統一六國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秦始皇實行的許多重大政策正是從“商君法”發展而來。商鞅變法是戰國時期最典型、最深刻、最徹底的一次政治改革,推動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反映了曆史發展的客觀要求。

如果人類不懂得改革,就不會使雙手從爬行中解放出來;中華民族不懂得改革,就會永遠停留在北京猿人階段上,社會就會停滯不前,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都無從談起。

改革這個觀念,並非是近代才有,也不是西方傳入的舶來品,在中國曆史和文化中,早就有之。在最早的哲學經典《周易》中,便有“易”、“變”、“改”、“革”和“革故鼎新”(就是除舊立新),革舊從新,以及“損益”(就是損舊益新,意義相同)、“改易”、“改革”、“變法”、“變易”、“改弦易轍”的觀點和主張,史書記載屢見不鮮。曆朝曆代都有人鼓吹改革,宣傳改革,實施改革,從未中斷過。而在我國曆史上的改革浪潮中,尤其以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推行的商鞅變法最為徹底而持久,對中國的曆史影響也最為深遠。

幾千年來,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和儒家思想,使得中國社會發展極為緩慢,寥若星辰的改革家就更顯得難能可貴,因而,作為中國著名改革變法的倡導者商鞅,理應占據高位。

後世學者認為,商鞅最大的貢獻在於確立了君主集權製、郡縣製、官僚爵位製、“什伍”編戶。刑律。土地私有和一夫一妻式小農經濟形式。由於這些成果在秦滅亡以後仍被中國曆代的封建王朝所繼承發展,故而可以說商鞅變法不僅“為秦開帝業”,而且更為中國兩千年封建社會的政治製度和經濟製度奠定了基礎。從秦孝公到始皇帝,秦國六世君主所創建經營的“帝業”隻傳了二世就迅速滅亡了。漢代曆史學家在總結這一教訓時認為,這是由於秦統治者沒有像湯、武那樣“逆取而以順守之”、“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其實,這一觀點源於《商君書·開塞》篇:“武王逆取而貴順,爭天下而上讓,其取之力,持之以義。”如果說“持之以義”是“長治久安”之道,那幺商鞅早已在自己的著作中為秦統一天下以後的“長治久安”埋下了種子。但是,這顆種子被深埋在商鞅學說關於“力”與“德”、“法”與“義”尖銳對立的大量論述中,大秦帝國還沒有發現它就如山坍塌了。

實際上,秦王朝的滅亡隻是君主集僅製和土地私有製在其過、程中必然產生的結果,秦以後的曆代王朝也終究不能逃脫這一命運,而秦不過是迅速經曆了治亂興衰的一個輪回而已。秦柞短促的直接責任固然不在商鞅,但他專製。狹隘的功利主義文化政策,對傳統文明特別是倫理道德的忽視,卻正是強秦速亡的一個最大導至於商鞅的車裂而死與千秋功過,曆代以來一直為世人所垢玻到了近代,對商鞅的評價才始有轉機。章炳麟在其作《九書:商鞅》篇中,除批評商鞅“毀孝梯。敗天性”。一進身與交遊,誠多可議者”之外,其餘都對商鞅作了很高的評價。他為“商鞅之中於讒誹也二千年”大抱不平。梁啟超曾主編《中國六大政治家》,其中第二編《商君評傳》的作者麥孟華也對商鞅作了極高的評價,稱讚商鞅“固法學之銀子,而政治家之雄也”。對商鞅功過以及商鞅之死的不同評說,反映了中國曆史的進化與變遷。如果商鞅地下有靈,聽到兩千多年後近人的評說,或許終於可以瞑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