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圈地令
清順治元年(1644年)四月,清軍入關,五月進入北京,十月初一日,順治帝在北京舉行定鼎登基禮。入主中原的清朝統治者把中原地區當成自己的戰利品,從入關之日起就開始了對關內人民的剝削和掠奪。入關之前,清朝皇帝、王公貴族、文武官員和八旗兵丁在遼東擁有大塊莊田和份地,役使帶有農奴性質的莊丁進行生產,是其經濟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清廷定鼎北京之後,皇室貴族和八旗官兵傾巢入關,急需在新的地區建立起一套符合其傳統習慣的經濟製度。因此,清朝統治者在建都北京後立即著手解決所謂“旗地”的問題。
同年十二月初,清廷開始討論清查無主土地,安置滿洲莊頭的問題。順天巡按柳寅東提出為避免旗民與漢民雜處而生事,應使滿漢界限分明,為此則不如先將州縣大小,定用地之多少,使滿洲自占一方,然後以查出無主地與有主地互相兌換。柳寅東的這一建議基本上為清廷采納。十二月二十三日,順治帝諭戶部:“我朝建都燕京,期於久遠,凡近京各州縣民人無主荒田及明國皇親、駙馬、公、侯、伯、太監等死於寇亂者,無主田地甚多,爾部可概行清查……盡行分給東來諸王、勳臣、兵丁人等。”諭令還提出“可令各府州縣鄉村滿漢分居,各理疆界,以杜異日爭端。”這就是所謂“圈地令”。
圈地令頒布後,各旗官員持戶部頒給的繩索到京城四周的廣大農村丈量圈占土地,掀起了一個長達數年的圈地狂潮。根據公開發布的命令,八旗圈占土地應是無主荒地以及被推翻的明朝貴族的土地。但在實際上,這些“荒地”常常是已有人耕種,特別是為了實行滿漢分居、各理疆界,官員強迫各地居民遷徙到他鄉他縣,甚至數百裏之外,以貧瘠荒地兌換農民已有的土地,已經完全是一種公開掠奪了。後來隨著八旗官兵入京數量的增加,當局隻是根據需要在京城附近地區大肆圈占土地,根本不再考慮土地有主無主。
經過順治前期連年的圈占,京城附近地區被占田地多達十幾萬頃。有些州縣幾乎完全是旗地旗丁,而沒有民田民戶。被圈占土地的農民被驅逐出原地,流離失所。一些人奮起而反抗,另一些人為生活所迫,隻得投靠旗人,充當農奴;有些人甚至在圈占的逼迫下帶著土地投靠旗人,向其交納租銀。這些投靠者被稱作“投充人”,當時約有四五萬人之多。
順治十年(1653年)以後,八旗圈占土地的格局大體確定,雖然由於對勳臣貴戚的恩賞及增設新牛錄、旗地調整等原因,仍然有新的圈地活動,但規模已經很小。直到康熙初年,輔政大臣鼇拜為了維護自己小集團的利益,再一次掀起大規模的圈地**。這次圈地引起了包括一部分滿漢高級官員在內的大部分人的反對,但鼇拜等人一意孤行,堅持換地圈地,嚴重破壞了生產力,重新激化了在康熙初年已有所緩和的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
康熙八年(1679年),康熙帝鏟除了鼇拜集團,奪回了權力,立即宣布廢除圈地製度。至此,清朝初年給人民造成巨大災難的圈地運動基本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