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責其酋長,察都市盜
【原文】
漢張敞為京兆尹。長安市偷盜多,百賈苦之。敞既視事,求問父老,偷盜酋長數人,居皆溫厚,出從童騎,閭裏以為長者。敞皆召見責問,因貰其罪,把其宿負,令致諸偷以自贖。
偷長曰:“今一旦召詣府,恐諸偷驚駭。願一切受職。”敞皆以為吏,遣歸休。置酒,小偷悉來賀,飲且醉,偷長以赭汙其衣裾。吏坐裏閭閱出者,汙赭輒收縛之,一日捕得數百人。窮治所犯,或一人百餘發,盡行法罰。由是桴鼓稀鳴,市無偷盜。
盜賊不得,獄訟必多,其當察而治之,亦與奸慝等矣。是以舊集有彭城書菜、元膺擒轝之類凡十餘事。今則因而列此六門也。敞以偷盜治偷盜,督察之術莫善於此,故首著焉。
若後漢黃昌為蜀郡太守,密捕盜帥一人,脅使條陳諸縣強暴姓名居處,分遣掩討,無有遺脫,宿惡大奸奔走他。則又猛政之尤者,抑亦用敞察盜之術歟?
【譯文】
漢代的張敞作京兆尹。當時長安市場偷盜的人很多,各行各業的生意人都以之為苦。張敞到任辦公以後,訪問了幾個父老,了解到幾個盜首平時都顯得很溫和寬厚,並且出入時有仆役騎馬跟隨,鄰裏們都認為這些盜首是有德望的長者。張敞把他們都叫來進行訓責,並寬免了他們的罪行,但把他們犯罪的老帳掌握在手中以進行控製,讓他們招出各個偷盜的人來立功贖罪。
一個盜首說:“現在一旦把盜賊中的一個召到官府來,別的恐怕就會擔驚受怕。希望授我們以吏職來穩住他們。”張敞給這幾個頭頭都授了吏職,打發他們回家進行祝賀。他們擺設了酒宴,盜賊們都來祝賀,全喝醉了以後,盜首用紅顏色塗在他們的衣襟上。官吏們坐在裏巷的門旁看著出來的人,衣襟被塗上紅色的都抓起來捆上,一天中逮捕了幾百人。對他們所犯的罪行進行徹底追查並予以處治,有的一個人就作案百餘起,全部依法予以懲罰。從此以後擊鼓報警的少了,街市上沒有發生過盜案。
盜賊沒有抓獲,訴訟一定頻繁,應當追查處理盜案,維護社會治安,這也與懲治好邪同等重要。因此《疑獄集》記載彭城在菜葉上作記號、元膺擒拿喪車之類共十多例,現在分別記述於後。張敞利用盜賊治理盜賊,在偵察揭露盜賊的方法策略之中,沒有什麽方法比它更高明的了,所以首先記述這件事情。
至於後漢時候,黃昌擔任蜀郡太守,秘密捕獲一名盜賊頭頭,逼迫他一一交待各縣強盜凶犯姓名住址,分別派人乘其不備搜捕歸案,沒有一個人能逃脫,一貫作惡的大盜奸賊,紛紛逃往外地。這又是嚴厲打擊盜賊的突出事例,不過也是采用張敞偵察揭露盜賊的方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