郅壽進諫貶逐死
【原文】
壽字伯考,善文章,以廉能稱,舉孝廉,稍遷冀州刺史。時冀部屬郡,多封諸王,賓客放縱,類不檢節。壽案察之,無所容貸。乃使部從事專住王國,又徙督郵舍王宮外,動靜失得,即時騎驛言上,奏王罪,及劾傅相。於是藩國畏懼,並為遵節。視事三年,冀土肅清,三遷尚書令。
朝廷每有疑議,常獨進見,肅宗奇其智策,擢為京兆尹。郡多強豪,奸暴不禁,三輔素聞壽在冀州,皆懷震竦,各相檢敕,莫敢幹犯。壽雖威嚴,而推誠,下吏皆願效死,莫有欺者。以公事免,複征為尚書仆射。
是時,大將軍竇憲,以外戚之寵,威傾天下。憲嚐使門生齎書詣壽,有所請托,壽即送詔獄。前後上書陳憲驕恣,引王莽以誡國家。是時,憲征匈奴,海內供其役費。而憲及其弟篤、景並起第宅,驕奢非法,百姓苦之。壽以“府藏空虛,軍旅未休”,遂因朝會譏刺憲等,厲音正色,辭旨甚切。憲怒,陷壽以“買公田、誹謗”,下吏,當誅。
侍禦史何敞,上疏理之曰:“臣聞聖王辟四門,開四聰,延直言之路,下不諱之。詔立敢諫之旗,聽歌謠於路,爭臣七人,以自鑒照。考知政理,違失人心,輒改更之,故天人並應,傳福無窮。臣伏見尚書仆射郅壽,坐於台上,與諸尚書論擊匈奴,言議過差,及上書請買公田,遂係獄,考劾大不敬。臣愚以為,壽機密近臣,匡救為職,若懷默不言,其罪當誅。今壽違眾正議,以安宗廟,豈其私邪?又台閣平事,分爭可否,雖唐虞之隆,三代之盛,猶謂‘諤諤以昌’,不以誹謗為罪。請買公田,人情細過,可裁隱忍。壽若被誅,臣恐天下以為國家橫罪忠直,賊傷和氣,忤逆陰陽。臣所以敢犯嚴威、不避夷滅,觸死瞽言,非為壽也!忠臣盡節以死為歸。臣雖不知壽,度其甘心安之。誠不欲聖朝行誹謗之誅,以傷晏晏之化,杜塞忠直,垂譏無窮!臣敞謬豫機密,言所不宜,罪名明白,當填牢獄,先壽僵仆,萬死有餘。”書奏,壽得減死,論徙合浦。未行自殺,家屬得歸鄉裏。
《後漢書·郅惲傳》
【譯文】
郅壽,字伯孝,善於寫文章,因廉潔才能被人稱道,舉為孝廉,逐漸升任冀州刺史。當時,冀州各部屬郡,封有很多王國,賓客行為放縱,都不檢點節製自己。郅壽查處他們,沒有什麽寬恕。他就派州部屬吏專門進駐諸王封國,又調督郵官住在王宮之外,如有動靜過失,立即就派人騎上驛馬報告皇上,奏明藩王罪過,並檢舉師傅、國相。於是各藩國畏懼他,並因此遵守節製。郅壽治政三年,冀州地麵肅靜太平,三次升他做尚書令。
朝廷每當有了疑難決議,經常單獨召見他。章帝認為他才智計策傑出,提升為京兆尹。郡國內豪強多,邪惡暴行不能禁止。三輔的人一向聽說郅壽在冀州的威名,都感到驚懼,各自檢點、整飭。沒有人敢觸犯法令。郅壽雖然威嚴,但對人以誠相見,屬下官吏都願為他獻出生命,沒有欺瞞他的人。後來因為公事而免官,又召為尚書仆射。
這時,大將軍竇憲憑仗外戚的尊寵,權威越過天下。竇憲曾派門生送上書信去見郅壽,有事請求拜托,郅壽立即將他送入大獄。他先後向皇上上書陳述竇憲驕奢放縱的罪行,並引用王莽的事來告誡皇上。當時,竇憲征伐匈奴,全國供給他徭役與費用。但竇憲與他的弟弟竇篤、竇景一起修建府第私宅,驕奢違法,百姓痛恨他們。郅壽以“國庫空虛,戰火不息”為由,利用群臣朝見皇上的時候諷刺竇憲等人,表情嚴肅,聲音嚴厲,言詞激烈。竇憲大怒,以“買公家的田地”、“誹謗”為罪名陷害郅壽。郅壽被交給司法吏,判處死罪。
侍禦史何敞向皇上上書,為他申辯說:“我聽說聖明的君王開辟四門,四方兼聽,拓寬直言的道路,在下的臣民就不會忌諱什麽。還下令豎起鼓勵進諫的大旗,在路上采集表現民情的詩歌,有諫諍的大臣七人,使自己考察對照。考察政治,有違背民心的地方,就改變它。所以天道人事互相感應,傳播無窮幸福。我曾見尚書仆射郅壽,坐在尚書台與各位尚書議論出擊匈奴的事,言論過度,以及私買公田,便被關進獄中,考訊定罪為‘大不敬’。我愚見認為,郅壽身為機要近臣,以匡救皇上為本職,如果見事沉默不言,他的罪過就應被殺。如今郅壽違背眾人堅持正義,是為了使國家政權安定,難道他有私心嗎?再說尚書台議事,爭論可否,即使像堯舜、三王那樣興盛的時代,還要講‘直言而昌’的話,不把誹謗當成罪過。請求買點公田,是人之常情的小錯,隻可克製容忍。郅壽如果被殺,我怕天下人會認為皇上無故加罪忠直之臣,傷害和氣,顛倒黑白。我所以敢冒犯威嚴,不避滅族,冒死進言,並不是為了郅壽啊!忠臣把盡節而死當做歸宿。我雖不了解郅壽,推測他甘心受死,也是為了安於盡節。真不願聖朝施行誹謗的罪名殺人,以傷害溫和清平的教化,堵塞忠臣直士的進言,留下後人無窮的嘲笑!我何敞錯與機要,所言不當,罪名清楚,判刑關進牢獄,死在郅壽之前,萬死有餘。”這封書上奏皇上,郅壽才得減刑免死,判處流放合浦郡。未上路,郅壽不堪受辱而自殺。他的家屬才能回到故鄉。
東漢和帝時,竇太後臨朝聽政,竇氏權傾朝野。竇太後的兄長竇憲任大將軍,掌征伐大權,更是驕橫不法。竇氏兄弟以征討匈奴為名,橫征暴斂,中飽私囊,營造豪華私宅,百姓苦不堪言。身為尚書仆射的郅壽,不懼權勢,先後上書奏劾竇氏驕奢不法,並引王莽為誡。又當著滿朝文武大臣言辭激烈地諷刺竇憲等人,義正辭嚴,聲色俱厲,置生死於度外。竇憲大怒,運用手中之權,誣陷郅壽“買公田、誹謗”,投入獄中,判處死刑。幸有侍禦史何敞上書為他辯冤,但也僅能免死、放逐邊郡。郅壽生性剛烈,不堪屈辱,自殺而死。這是和帝繼位第一年(永元元年)發生的“誹謗”冤案。和帝當時隻有十歲,掌握大臣生死的當然隻能是竇太後與她的兄弟。郅壽為官清正,執法公允,諸藩王為之側目。但他抨擊竇氏專權,無異與虎謀皮,所以有此悲慘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