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奇案全集

不以直帥,重過誤罰

【原文】

宋何承天義熙初,劉毅鎮姑熟,封為行參軍。毅嚐出行,而鄢陵縣吏陳滿射鳥,箭誤中直帥;雖不傷,處法棄市。承天議曰:“獄貴情斷,疑則從輕。

“昔有驚漢文帝乘輿者,張釋之劾以犯蹕,罪止罰金。明其無心於驚駕也,故不以乘輿之重,加以異製。今滿意在射鳥,非有心於中人。律過誤傷人三歲刑,況不傷乎?罰之可也。”

此亦推己議物、舍狀探情者也。

【譯文】

宋代的何承天在晉代安帝初年,劉毅鎮守姑熟的時候,被任命為行參軍。在一次劉毅出行時,鄢陵縣的縣吏陳滿正在射鳥,射出的箭誤中了主帥劉毅;雖然沒有射傷劉毅,還是依法判處陳滿棄市的刑罰。何承天發表自己的看法說:“斷案時貴在根據實際情況來審理,如果有值得懷疑的地方,就應從輕處理。

“從前有個驚擾漢文帝車駕的,張釋之彈劾他觸犯了皇帝出行時的禁令,按罪過隻是處以罰金。這是知道他無意驚駕,所以不是因皇帝車駕的重要而予以特殊的製裁。現在陳滿的本意是射鳥,不是存心射人。法律規定因過失而誤傷了人才判刑三年,何況陳滿沒有射傷人呢?罰他些款就行了。”

這也是屬於設身處地來體察別人,透過現象來探求實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