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無極陷害郤宛
【原文】
郤宛直而和,國人說之。鄢將師為右領,與費無極比而惡之。令尹子常賄而信讒,無極譖郤宛焉。謂子常曰:“子惡欲飲子酒。”又謂子惡:“令尹欲飲酒於子氏。”子惡曰:“我賤人也,不足以辱令尹。令尹將必來辱,為惠已甚。吾無以酬之,若何?”無極曰:“令尹好甲兵,子出之,吾擇焉。”取五甲五兵,曰:“寘諸門,令尹至,必觀之,而從以酬之。”及饗日,帷諸門左。無極謂令尹曰:“吾幾禍子。子惡將為子不利,甲在門矣。子必無往。且此役也,吳可以得誌,子惡取賂焉而還,又誤群帥,使退其師,曰:‘乘亂不祥’。吳乘我喪,我乘其亂,不亦可乎?”令尹使視郤氏,則有甲焉。不往,召鄢將師而告之。將師退,遂令攻郤氏,且之。子惡聞之,遂自殺也。國人弗燕。令曰:“不郤氏,與之同罪。”或取一編菅焉,或取一秉稈焉,國人投之,遂弗也。令尹炮之矣。盡滅郤氏之族黨,殺陽令終與其弟完及佗與晉陳及其子弟。晉陳之族呼於國曰:“鄢氏、費氏自以為王,專禍楚國,弱寡王室,蒙王與令尹以自利也。令尹盡信之,國將如何?”令尹病之。
《左傳·昭公二十七年》
【譯文】
郤宛為人正直而溫和,國都的人都喜歡他。鄢將師任右領,與費無極勾結在一起憎恨郤宛。令尹子常貪財而好聽信讒言,費無極就在他那兒陷害郤宛。他對子常說:“子惡想要請您飲酒。”又對子惡說:“令尹想到您家飲酒。”子惡說:“我是低賤的人,不能以此使令尹受辱。令尹一定要屈尊前來,給我的恩惠已太多。我沒有什麽用來酬謝他。該怎麽辦?”費無極說:“令尹喜好盔甲兵器,你把盔甲兵器擺出來,我幫你選擇幾件。”最後選取了五件盔甲,五件兵器。費無極說:“把它們放在大門旁,令尹一到,一定會看見它們,於是便可以此來酬謝令尹。”到了宴請那一天,郤宛把這些甲兵用布幔遮蓋放在大門的左側。費無極對令尹說:“我幾乎害了您,子惡將對您不利,大門內有甲兵,您一定不要前去。再說這一次戰鬥,本可以戰勝吳國,子惡卻得到吳國賄賂而撤兵回來,又貽誤了眾將帥,使他們退兵,說:‘乘人動亂,興兵不祥。’吳國乘我國大喪舉兵,我們乘其動亂出擊,不也是正當的嗎?”令尹派人查看郤宛,果然有甲兵在大門內。於是沒有前去,召來鄢將師並告訴了這件事。將師回去後,就下令攻打郤氏,並要火燒郤氏。子惡聽說後,就自殺身亡。國都的人不願意放火燒郤宛,鄢將師下令說:“不放火燒郤氏的人,與郤宛同罪。”有的人取來一張草席,有的人拿來一把麥稈,國都的人把柴草丟在地上,最終沒人點火燒。令尹派人燒了郤宛家,把郤氏的親族全部消滅,又殺了陽令終與他的弟弟完與佗以及晉陳和他的子弟。晉陳的族人在都城內喊冤說:“鄢氏、費氏把自己當作君主,專權禍害楚國,削弱孤立王室,蒙蔽大王、令尹來為自己謀利。令尹完全信任他們,國家該怎麽辦?”令尹為此而擔心。
費無極這個讒臣害死伍奢父子後,又與鄢將師勾結在一起,設謀陷害深受國人愛戴的大夫郤宛。他一方麵花言巧語誘使正直誠實的郤宛上當,另一方麵又獻媚進讒激怒令尹子常。鄢將師在令尹支持下領兵攻打郤氏,還放火燒其住宅,殺光穀郤氏滿門及親友,無辜受害的還有陽令終兄弟三人和晉陳父子。這一冤案駭人聽聞,使國都百姓怨聲載道。後來,令尹子常為平民憤,終於殺死了萬惡不赦的佞臣費無極與幫凶鄢將師。但蒙冤而死的郤宛卻未能因此昭雪冤情。總觀此案,費無極是故意製造陷阱、挑撥離間、害人致死的罪魁禍首,鄢將師是直接殺人放火的凶手,而令尹子常無疑是促成這樁冤案盼專製魔王。由此可見,春秋時雖然周天子權力衰落,但各諸侯國君乃至專權的卿大夫、相佐等,都有對臣民生殺予奪的權力。法製的敗壞與衰落,由此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