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奇案全集

兕先姑娘被殺案

【原文】

涇州貞女兕先氏,許嫁彭老生為妻,娉幣既畢,未及成禮。兕先率行貞淑,居貧常自舂汲,以養父母。老生輒往逼之,女曰:“與君禮命雖畢,二門多故,未及相見。何由不稟父母,擅見陵辱!若苟行非禮,正可身死耳。”遂不肯從。老生怒而刺殺之,取其衣服。女尚能言,臨死謂老生曰:“生身何罪,與君相遇。我所以執節自固者,寧更有所邀?正欲奉給君耳。今反為君所殺,若魂靈有知,自當相報。”言終而絕。老生持女珠瓔至其叔宅,以告叔。叔曰:“此是汝婦,奈何殺之,天不祐汝!”遂執送官。太和七年,有司劾以死罪。詔曰:“老生不仁,侵陵貞淑,原其強暴,便可戮之。而女守禮履節,沒身不致,雖處草萊,行合古跡,宦賜美名,以顯風操。其標墓旌善,號曰:‘貞女’”。

《魏書·列女傳·涇州貞女兕先氏》

【譯文】

涇州有個貞女兕先氏,父母許婚將把她嫁給彭老生做妻子。聘禮已行過了,還沒有來得及舉行婚禮。兕先一向品行堅貞、善良,家居貧窮,她時常親自舂米、汲水,來侍奉父母。老生動不動就去逼著她求歡,姑娘說:“我和你成婚的事雖說定下來了,但咱們兩家事情都很多,還沒有正式舉行婚禮,為什麽不稟告父母成婚,卻擅自前來欺辱我,要是隨隨便便地做出不符合禮義的事,那隻好死了算了。”於是不肯順從。老生發怒刺殺了兕先,剝取她的衣服。姑娘還能夠說話,臨死對老生說:“父母生下我有什麽罪過,和您相遇。我之所以固守貞操,難道還會等待別的人?正是想要奉獻給您的啊。現在反而被您殺了,假若魂靈有知覺的話,自應相報。”說完就死了。老生拿了姑娘的珠玉飾物來到他叔叔家,把事情告訴了叔叔。叔叔說:“這是你的妻子,怎麽殺了她,天也不會保佑你!”於是把他送到了官府。孝文帝太和七年233,司法官判處他死刑。皇帝頒發命令說:“老生不仁義,欺淩貞節善良的姑娘,根據他所犯下的暴行,便可殺了他。而姑娘遵守禮節,至死不變,雖然生活在下層,行為卻和古時候賢人的事跡一樣,應該賜給她一個好的名號,以顯揚她的高風亮節。在她的墓碑上刻字,表彰她的好處,名號叫做‘貞女’。”

兕先姑娘拒絕未婚夫求歡而被殺身死。姑娘認為在舉行成婚大典前不能苟合,要保持清白,以便將純潔的身子奉獻給婚禮後的丈夫。強奸未遂而殺人的未婚夫被判死刑,是罪有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