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鬼神們不是貪官汙吏
子曰:“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體物而不可遺。使天下之人,齊1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詩》曰,‘神之格2思3,不可度4思,矧5可射思?’夫微之顯。誠之不可揜6,如此夫。”
(右第十六章)
【注釋】1.齊:通“齋”。《論語·鄉黨》:“齊,必有明衣,布。齊必變食,居必遷坐。”《儀禮·士冠禮》:“齊則緇之。”《國語·楚語下》:“而又能齊肅衷正。”《左傳·昭公十三年》:“使五人齊,而長入拜。”這裏用為齋戒之意。
2.格:《論語·為政》:“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孟子·離婁上》:“人不足與適也,政不足閑也,惟大人為能格君心之非。”《廣韻·陌韻》:“格,度也,量也。”《文選·鮑照(蕪城賦)》:“格高五嶽,袤廣三墳。”李善注引《蒼頡篇》曰:“格,量度也。”瞿蛻園注:“格,尺度。這句盛誇城牆之高,超過五嶽。”這裏用為度量、衡量之意。
3.思:《易·臨·象》:“澤上有地,臨;君子以教思無窮,容保民無疆。”《周禮·地官·司市》:“上旌於思次以令市,市師涖焉,而聽大治大訟。”鄭玄注:“思次若今市亭也……鄭司農雲:思,辭也;次,市中候樓也……玄謂思當為司字,聲之誤也。”《釋名·釋言語》:“思,司也。凡有所司捕必靜思忖亦然也。”清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頤部》:“思,假借為司。”這裏用為司法之意。
4.度:《詩·小雅·巧言》:“他人有心,予忖度之。”《詩·大雅·抑》:“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史記·項羽本紀》:“度我至軍中,公乃入。”這裏用為估計推測之意。
5.矧:(shen審)《詩·大雅·抑》:“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書·大禹謨》:“至誠感神,矧茲有苗。”孔傳:“矧,況也。”《爾雅·釋言》:“矧,況也。”這裏用為況且之意。
6.揜:(yan掩)《禮記·檀弓》:“廣輪揜坎。”《禮記·王製》:“諸侯不揜群。”《荀子·富國》:“出入相揜。”這裏用為掩蓋、掩藏之意。
【譯文】孔子說:“鬼神現象作為一種規律,其很興盛嗎?想看它們卻看不見;想聽它們講什麽也聽不到;想讓它們體現出形狀但它們又遺留不下來。它們使天下的人們齋戒沭浴而穿上華麗的衣服,來舉行祭祀儀式,眾多而豐盛啊,好象就在我們頭上,好象就在我們旁邊。《詩經》上說:‘神靈衡量著司法,但不可估計推測司法,況且我們可以陳述出司法的道理。’那很微小的顯明出來,實在是不可以掩藏的,事情就是這樣!”
【說明】從身邊的每一樁小事做起,就可以達到君子的道路。但很多人怕神怕鬼,以為是有鬼神在對人間司法,而不在乎自己的人生道路。難道鬼神現象作為一種規律,其很興盛嗎?想看它們卻看不見;想聽它們講什麽也聽不到;想讓它們體現出形狀但它們又遺留不下來。它們使天下的人們齋戒沭浴而穿上華麗的衣服,來舉行祭祀儀式,眾多而豐盛啊,好象就在我們頭上,好象就在我們旁邊。這就又回到了第七章所說的,人人都在說自己什麽都知道,但他們卻象禽獸那樣落入網罟木籠陷阱之中,而不知道躲避。這當然不是說落入真正的網罟木籠陷阱,而是說人們經常被欺騙而上當或者自己違法亂紀,而最後落入法網。這其實就是說人們已經偏離了正確的道路,走上了岔路、歪路、斜路。為什麽會走上岔路歪路斜路了呢?就是因為不會恪守中庸之道,貪心不足、貪贓枉法,貪得一時的享受,而終於落入法網。
君子在別人所看不見的地方,也要謹慎敬戒的,在不被聽到的時候,也要恐懼害怕的。這就是說,每一個人都是沿著自己的人生道路走完自己的人生旅程的,不能因為沒有人看見、沒有人聽到就偏離自己人生的道路。因為沒有比幽暗之中更為顯著的了,沒有比細微之處更為明顯的了;而且更沒有什麽“頭上三尺有神靈”,萬物都有各自的道路,都有各自的規律。既然有各自不同的道路和規律,那麽就必然會有疾病、災害和死亡,這與鬼神是不相關的。既然不相關,何必如此去祈求禱告呢?何況鬼神們不是貪官汙吏,向它們祈求禱告燒燒香它們就保佑你長命百歲,不向它們祈求禱告它們就不管你,不保佑你?所以“平時不燒香,臨時抱佛腳”是沒有用的。所謂禱告是一種誠心誠意敬天的心情,敬重“天”的道路的客觀規律,遵循“天”的道路的客觀規律,從而達到“天人合一”的高尚境界。因此君子在一個人獨處的時候更要謹慎啊。很多人不懂得這個道理,以為沒有人看見、沒有人聽到,便可以為所欲為,肆無忌憚,恣意縱欲;殊不知,你既然走著自己的人生道路,你自己如果偏離了、走岔了、跌倒了、躺下了,這都是你自己個人的事,不關別人的事,不關老天爺的事,更不關鬼神的事。
《詩經》上說:‘神靈衡量著司法,但不可估計推測司法,況且我們可以陳述出司法的道理。’那很微小的顯明出來,實在是不可以掩藏的,事情就是這樣!姑且不論到底有沒有鬼神,即算是有,它們也有它們自己的道路和規律,它們也要遵循宇宙的道路和規律,它們不可能脫離宇宙的法則而飄然生活在宇宙之內。就象人類一樣,不可能脫離大氣層而生存,就象魚兒一樣,不可能脫離水而生存。因為,不論是什麽樣的生物,它生存在哪一個空間,就要遵循那個空間的法則。所以,就算是神靈衡量著司法,但它們也不可以估計推測司法,況且我們可以陳述出司法的道理。為什麽我們能陳述出司法的道理呢?因為我們所生存的這個人類社會,是由人組成的,不是由鬼神組成的。人們為了更好地共同生活在這個空間,就必須要有一定的社會行為規範,社會行為規範裏所含有的司法製度,就是由人來製定的,因此,司法製度也就不可能由鬼神來製定,來執行。
更何況,宇宙有宇宙的道路和規律,大自然也有它的道路和規律,每天的日出日落,月盈月虧,四季的交替,植物的生長、發芽、開花、結果,動物的出生、成長、死亡等等都各有其獨特的道路和規律。那麽所謂的地震地裂、狂風暴雨、雷電交加等天災人禍,也就是大自然的規律了,怎麽能認為這些自然現象就是鬼神的作為呢?如果鬼神再微小,如果它們顯現出來,實在是不可以掩藏的,我們總是可以看到聽到,然而我們卻看不到也聽不到,怎麽就能說它們存在呢?事實就是這樣啊!這無疑是人類曆史上最早的而且至今是最高明的無神論的唯物主義,至此我們還能說儒家思想是唯心主義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