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病衡正

傷寒正名辨

《溫病條辨》認為:《傷寒論》隻論狹議傷寒,此僅六氣中之一氣耳,其餘五氣,概未之及。這種觀點,經陸九芝等痛斥,百餘年來,無人再倡言,更未見有人出來反駁,直至最近,始又有人撰“傷寒正名”(以下簡稱“正名”)發表於《吉林中醫藥》1984年第6期,重新明確提出:仲景傷寒不是廣義傷寒,是狹義傷寒。誠以此“是研究《傷寒論》的首要前提”,故不可以不辨。

一、不能根據具不具流行性下判斷耍判斷仲景傷寒是廣義的還是狹義的,至少應先弄明白何謂廣義傷寒,何謂狹義傷寒。外感病固有具流行性與不具流行性的二種,但這原非區別傷寒廣義狹義之依據。如所周知;在《難經》以前,傷寒並無廣義狹義的講法,自《五十八難》有“傷寒有五:有中風,有傷寒,有濕溫,有熱病,有溫病”之明文,後世才有“其傷寒有五之傷寒字,屬廣義。有傷寒之傷寒字,屬狹義”之說。這是傷寒產生廣義狹義概念之來源。若此而不知,竟圍繞具不具流行性質的問題去討論仲景傷寒屬不屬廣義,這樣,根據天行非外感之全部,固可推論出“仲景傷寒不屬廣義”,然根據非天行不是外感之全部,不也是同樣可以推論出“仲景傷寒不屬廣義”嗎?顯然,相反的前提,可以推出相同的結論,這在論證方法上有錯誤,是不言而喻的。

二、狹義傷寒不與中風相濫

六氣傷人,雖常相兼為患,但中風畢竟是感受風邪而致,傷寒畢竟是感受寒邪而致。風與寒各屬六氣中之一氣。中風、傷寒二證,其感邪有如此之不同,故《難經》將它們等列,與濕溫、熱病、溫病三證,統隸於廣義傷寒之下。《傷寒論》亦將其等列,並各出治方。由此可見,傷寒、中風二證,原來並不互混。因此,狹義傷寒的概念,本極清楚,它既不與中風相濫,更沒有包括中風在內。但“正名”,由於將《傷寒論》之傷寒字,說成是狹義傷寒?故—方麵說中風、傷寒為二證,一方麵又通過泛論風寒之邪,將二證混為一談,這是自相矛盾,無以自圓的。誠如《中醫名詞術語選釋》所說:“狹義傷寒是屬於太陽表證的一個證型”,它與太陽病的中風同是廣義傷寒下麵的一個分證。實際上我們隻要明了狹義傷寒的概念,不使它與太陽中風相混淆,則仲景傷寒應屬廣義還是狹義,是非就已不準判斷。

三、不能單憑太陽病來下判斷

外感病初起,若謂必始於太陽,就值得商榷。我們從廣義傷寒下麵分證之一的溫病來看,溫病的發病,可始於太陽。但也可始於陽明,也可始於少陽或三陰。誠以其初發無定規,故《難經》說:“溫病之脈,行在諸經,不知何經之動也。”就寒邪的傷人來說,也是同樣。寒邪可以先傷太陽,可以直中陽明,也可先犯少陽或逕傷三陰。須知寒傷太陽僅僅隻是寒邪傷人多種形式中的一種形式,而並非唯一的形式。外感病除了可以從太陽表證開始,也有一開始就是從裏出外,或發自陽明,或發自少陽,或發自三陰的。陽明病有太陽陽明,有少陽陽明,有正陽陽明,正陽陽明是本經自病,即此已足說明;在出現陽明病變之前,不一定必有太陽病之前奏。認為陽明篇中的燥熱證必從太陽傷寒傳變而來,這種狹隘的認識,根本不符合臨床實際,也解釋不了傷寒原文。誠以外感病初起的臨床表現不一定都必在太陽範疇,故隻能依太陽病來判斷仲景傷寒是否廣義的觀點,不能成立。

四、不能單憑中風傷寒二證下判斷六**傷人,雖不一定從太陽始,但也可以從太陽始。因此,從太陽病初期的臨床症狀來分析:中風的病因是風邪,傷寒的病因是寒邪,中暍的病因是暑邪,濕痹的病因是濕邪,痙病的病因是燥邪,溫病的病因是火邪。故仲景之論太陽病,下有六個證型,這說明仲景傷寒為廣義,了無疑義。但“正名”不承認太陽溫病這一明係與中風,傷寒相等列的證型,說這是作為鑒別才提出來的。若這種說法得以成立,痙、濕、暍固可置之不問,即中風,亦何尚不可剔出於太陽病之外,又何必要留此一證,與傷寒相濫,弄得連狹義傷寒的概念都被混淆呢!顯然,用“是作為鑒別才提出來的”講法,不承認溫病為太陽病下麵的一個證型,把中風、傷寒之外的其他證型全部剔除在太陽病之外,這是毫無理由的。將廣義傷寒下麵非狹義傷寒諸證型統統排斥在太陽病之外以證明仲景傷寒非廣義,這樣做到底有什麽意義呢?按照這種做法,我們不也可以說傷寒是作為鑒別才提出來的嗎?我們不也可以說仲景傷寒是溫病而不包括傷寒嗎?顯然,這樣做大謬。

五、不能否認傷寒論與內經難經的繼承性仲景在《傷寒論·自序》中明雲:“勤求古訓,博采眾方,撰用《素問》、《九卷》、《八十一難》。”《內經》說熱病離是傷寒,《難經》說傷寒有五,《傷寒論》之太陽病,下有中風,傷寒、溫病、暍病、濕痹等證型。二二比觀,其作論具有繼承性,不言自明。說仲景傷寒與內經傷寒俱屬廣義,也是順哩成章、淺顯明白的。如因仲景未引《內經》、《難經》之文,就否定其論傷寒有繼承性,這是十分錯誤的。“正名”似乎認為隻要肯定仲景的傷寒是天行,就可證明其非廣義。挽而,天行與非天行,寒疫與溫疫,並非是天生就互相排斥的。東漢末年,即使有寒疫流行,也沒有理由說仲景一生中沒有碰到過溫疫,更不能因此而否定仲景之世,還有許多“非天行”的外感病存在。《傷寒雜病論》本是一部連雜病都相提並論的書,所涉及的病種很廣,怎麽在外感方麵,反會與《內經》、《難經》立異標新,竟置狹義傷寒之外眾多的外感病不論,內容狹隘到僅僅隻是談屬於天行範疇的狹義傷寒一種呢?我們認為:仲景作論,在繼承內難的基礎上,有所發展和創新,內、難、傷寒三書,雖同論廣義傷寒,但內容傷寒論詳而內、難簡,故傷寒六經雖源於《內經·熱論》,但已不全同於《內經·熱論》,若因熱論六經與傷寒六經的不同,竟得出“仲景傷寒為狹義傷寒無疑”的結論,這根本沒有說服力。

結語;據《大司天三元甲子考》,“仲景所值氣運為風為火”,而時醫習用烏附辛熱,力治多誤,“故仲景以桂枝麻黃之溫,治中風傷寒之病,即以葛根芩連白虎柏皮梔豉之清,治溫熱濕溫之病”,這本已足說明,仲景傷寒為廣義,然後世個別人,必欲把《傷寒論》說成是專論六氣中一氣,把仲景治溫熱病的許多方劑,說成是為狹義傷寒化熱之後而設的,這種毫無意義的說法,實是葉吳學說中最大的瑕疵,“正名”拾前人糟粕而張大其言,說明謬論流傳,遺誤後世,迄今尚有餘毒,餘有見於此,故複作駁辯,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