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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馬克·吐溫+競選州長

幾個月以前,我被提名為紐約州州長候選人,代表獨立黨參加競選,對方是斯坦華特·L·伍福特先生和約翰·T·霍夫曼先生。我總覺得自己名聲不錯,同這兩位先生相比,這是我顯著的長處。從報上很容易看出:如果說這兩位先生也曾知道愛護名聲的好處,那是過去的事情了,近年來他們顯然已經把各種各樣的無恥勾當看作家常便飯。當時,我雖然醉心於自己的長處,暗自得意,但是一想到我得讓自己和這些人的名字混在一起到處傳播,總有一股不安的混濁暗流在我愉快心情的深處“翻騰”,我心裏越想越亂。後來我給我祖母寫了一封信,把這件事告訴她。她回信又快又幹脆,她說:

你生平沒有做過一樁虧心事——一樁也沒有做過。你看看報紙——看一看就會明白,伍福特和霍夫曼等先生是何等樣人,看你願不願意把自己降低到他們的水平,跟他們一道競選。

我正是這個想法!那天晚上我一夜沒合眼。但是我畢竟不能打退堂鼓。我既然已經卷了進去,隻好幹下去。

我一邊吃早飯,一邊無精打采地翻閱報紙。我看到有這麽一段消息,老實說,我從來沒有這樣驚惶過:

偽證罪——一八六三年,在交趾支那的瓦卡瓦克,有三十四名證人證明馬克·吐溫先生犯有偽證罪,企圖侵占一小片芭蕉地,那是當地一位窮寡婦和她一群孤兒喪失親人之後在淒慘的境遇中賴以活命的唯一資源。馬克·吐溫先生現在既然在眾人麵前出來競選州長,是否可以請他講講此事的經過。吐溫先生不論對自己或是對其要求投票選舉他的偉大人民,都有責任把此事交代清楚。他願意交代嗎?

我當時驚愕得不得了!這樣殘酷無情的指控。我從來沒有到過交趾支那!我從來沒有聽說過瓦卡瓦克!我也不知道什麽是芭蕉地,就像我不知道什麽是袋鼠一樣!我不知道怎麽辦才好。我都氣瘋了,卻又毫無辦法。那一天我什麽也沒幹就這麽過去了。第二天早晨,這家報紙沒說別的,隻有這麽一句:

值得注意——大家都會注意到:馬克·吐溫先生對交趾支那的偽證案保持緘默,似有苦衷。

[備忘——在這場競選運動中,這家報紙此後凡提到我必稱“臭名昭著的偽證犯吐溫”。]

下一份是《新聞報》,登了這麽一段:

急需查究——吐溫先生在蒙大那州野營時,與他同一帳篷的夥伴經常丟失小東西,後來這些東西一件不少都在吐溫先生身上或“箱子”(即他卷藏什物的報紙)裏發現了。大家為他著想,不得不對他進行友好的告誡,在他身上塗滿柏油,插上羽毛,叫他跨坐在橫杆上,把他捧出去,並勸告他讓出鋪位,從此別再回來。這件小事是否請新州長候選人向急於要投他票的同胞們解釋一下?他願意解釋嗎?

難道還有比這種控告用心更加險惡的嗎?我一輩子也沒有到過蒙大那州。

[從此以後,這家報紙按例管我叫“蒙大那小偷吐溫”。]

於是,我拿起報紙總有點提心吊膽,好像你想睡覺,可是一拿起床毯,心裏總是嘀咕,生怕毯子下麵有條蛇似的。有一天,我看到這麽一段消息:

謊言已被揭穿!——根據五點區的密凱爾·奧弗拉納根先生、華脫街的吉特·彭斯先生和約翰·艾倫先生三位的宣誓證書,現已證明馬克·吐溫先生曾惡毒聲稱我們尊貴的領袖約翰·T·霍夫曼的祖父係攔路搶劫被處絞刑一說,純屬卑劣無端之謊言,毫無事實根據。用毀謗故人、以讕言玷汙其美名這種下流手段,來掠取政治上的成功,使有道德的人見了甚為痛心。我們一想到這一卑劣的謊言必然會使死者無辜的親友蒙受極大悲痛時,恨不得鼓動起被傷害和被侮辱的公眾,立即對誹謗者施行非法的報複。但是,我們不這樣做,還是讓他去經受良心譴責的痛苦吧(不過,公眾如果氣得義憤填膺,盲目行動起來,竟對誹謗者加以人身傷害,顯然陪審團不可能對肇事者判罪,法庭也不可能加以懲處)。

最後這句妙語大起作用,當天晚上“被傷害和被侮辱的公眾”從前門衝進來,嚇得我趕緊從**爬起來,打後門溜走。他們義憤填膺,來的時候搗毀家具和門窗,走的時候把能抄走的財物統統抄走。然而,我可以把手按在《聖經》上起誓:我從來沒有誹謗過霍夫曼州長的祖父。不僅如此,在那一天之前,我從來沒有聽人說起過他,我自己也沒有提到過他。

(順便提一下,刊登上述新聞的那家報紙此後總是稱我為“盜屍犯吐溫”。)

下一篇引起我注意的報上文章是這樣寫的:

好一個候選人——馬克·吐溫先生原定於昨晚獨立黨民眾大會上作一次毀損對方的演說,卻未按時到會。他的醫生打來一個電報,說是他被一輛瘋跑的馬車撞倒,腿部兩處負傷,極為痛苦,無法起身,以及一大堆諸如此類的廢話。獨立黨的黨員們硬著頭皮想把這一拙劣的托詞信以為真,假裝不知道他們提名為候選人的這個放任無度的家夥未曾到會的真正原因。

昨天晚上,分明有一個人喝得酩酊大醉,歪歪斜斜地走進吐溫先生下榻的旅館。獨立黨人刻不容緩,有責任證明那個醉鬼並非馬克·吐溫本人。這下我們到底把他們抓住了。這一事件不容躲躲閃閃,避而不答。人民用雷鳴般的呼聲要求回答:“那個人是誰?”

把我的名字果真與這個丟臉的嫌疑聯係在一起,一時叫我無法相信,絕對叫我無法相信。我已經有整整三年沒有喝過啤酒、葡萄酒或任何一種酒了。

[這家報紙第二天大膽地授予我“酗酒狂吐溫先生”的稱號,而且我明白它會忠誠無二地永遠這樣稱呼下去,但是,我當時看了竟無動於衷,現在想來,足見這種時勢對我起了多大的影響。]

到那時候,我所收到的郵件中,匿名信占了重要的部分。一般是這樣寫的:

被你從你寓所門口一腳踢開的那個要飯的老婆子,現在怎麽樣了?

包·打聽

還有這樣寫:

你幹的有些事,除我之外無人知曉,奉勸你掏出幾元錢來孝敬老子,不然,咱們報上見。

惹不起

大致是這類內容。讀者如果想聽,我可以不斷引用下去,弄得你膩煩為止。

不久,共和黨的主要報紙“宣判”我犯了大規模的賄賂罪,民主黨最主要的報紙把一樁極為嚴重的訛詐案件“栽”在我的頭上。

[這樣我又多了兩個頭銜:“肮髒的賄賂犯”和“惡心的訛詐犯”。]

這時候輿論嘩然,紛紛要我答複所有這些可怕的指控。我們黨的報刊主編和領袖們都說,我如果再不說話,政治生命就要完蛋。好像為使他們的要求更為迫切似的,就在第二天,有一家報紙登了這麽一段話:

注意這個人!——獨立黨這位候選人至今默不作聲。因為他不敢答複。對他的控告條條都有充分根據,並且為他滿腹隱衷的沉默所一而再、再而三地證實,現在他永遠翻不了案。獨立黨的黨員們,看看你們這位候選人!看看這位臭名昭著的偽證犯!這位盜屍犯!好好看一看你們這位酗酒狂的化身!你們這位肮髒的賄賂犯!你們這位惡心的訛詐犯!你們好好看一看,想一想——這個家夥犯下了這麽可怕的罪行,得了這麽一串倒楣的稱號,而且一條也不敢張嘴否認,看你們願不願意把自己正當的選票去投給他!

我沒有辦法擺脫這個困境,隻得深受委屈地著手“答複”一大堆毫無根據的指控和卑鄙下流的謊言。但是我始終沒有做完這件事情,因為就在第二天,有一家報紙登出一個新的聳人聽聞的案件,再一次惡意中傷,嚴厲地控告我因一家瘋人院妨礙我家的人看風景,我就將這座瘋人院燒掉,把裏麵的病人統統燒死。這叫我十分驚慌。接著又是一個控告,說我為吞占我叔父的財產不惜把他毒死,並且要求立即挖開墳墓驗屍。這叫我神經都快錯亂了。這一些還不夠,竟有人控告我在負責育嬰堂事務時雇用掉了牙的、年老昏庸的親戚給育嬰堂做飯。我都快嚇暈了。最後,黨派鬥爭的積怨對我的無恥迫害達到了自然而然的**:有人教唆九個剛剛在學走路的小孩,包括各種不同的膚色,穿著各式各樣的破爛衣服,衝到一次民眾大會的講台上來,抱住我的雙腿,管我叫爸爸!

我放棄了競選。我偃旗息鼓、舉手投降。我夠不上紐約州州長競選運動所需要的條件,所以,我遞上退出競選的聲明,而且懷著怨恨、痛苦的心情簽上我的名字:

“你忠實的朋友,過去是好人,現在卻成了臭名昭著的偽證犯、蒙大那小偷、盜屍犯、酗酒狂、肮髒的賄賂犯和惡心的訛詐犯——馬克·吐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