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木德》中引用了這樣一個故事
在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他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為此,一直得到上帝的賜福,生有7個兒子,3個女兒。家產豐饒,有7000頭羊、3000頭駱駝、500對牛、500頭母驢,還有許多男仆婢女。在東方人中,約伯是第一個大戶人家。約伯雖然十分謹慎地侍奉上帝,有一天還是突遭橫禍,而這無端之禍竟然還是來自於上帝。
上帝在魔鬼撒旦麵前因為約伯的虔誠而自豪。撒旦卻認為,約伯之侍奉上帝,隻是因為上帝賜福於他;如果上帝毀了約伯的家產子女,約伯必當麵棄掉上帝。上帝一時爭勝心起,便將約伯交在撒旦手裏,隨他處置,以便從無端遭禍的反應中,驗看約伯是否真的虔誠。於是,在一天之內,約伯的牛羊驢和駱駝被人搶去的搶去,被火燒死的燒死,全部子女也在吃飯時因狂風吹塌巨房而被壓死。約伯突然遭此大變故,卻沒有改變他的虔信。上帝為此在撒旦麵前大大地炫耀。撒旦卻回答說,這些毀掉的,都是身外之物;要是傷了約伯的身體,他一定會棄掉上帝。好勝的上帝便又將約伯的身體交付撒旦處置。於是,約伯從頭到腳長出了毒瘡,整天坐在爐灰中,拿瓦片刮身體。妻子勸他棄掉神,死了吧。約伯卻認為,人可以從神手裏得福,也可以從神手裏得禍,堅持不改自己的虔信。後來來了三位朋友,想安慰他,看到他的這副慘狀,都放聲大哭,陪著約伯一聲不吭地坐了七天七夜。到此時,約伯終於開口抱怨,詛咒自己,而這三位朋友則輪番勸說他。這些對話,占了整卷《約伯記》的主要篇幅,概括起來就是:約伯百思不得其解,自己沒有行惡事,何以突然遭此慘禍?上帝降禍於他,究竟為的何事?為什麽不給他說明,也不給他一個辯白的機會?惡人得福,義人遭禍,上帝行事究竟有沒有道理?而朋友們的勸解都是,上帝善惡必報,約伯必有罪惡,才會招致如此之禍,上帝不會不公道。由於三個朋友沒有一個說服得了約伯,故事中又突然插進了一個布西人以利戶,他滔滔不絕地批駁了約伯,意思無非是,作為一個人,約伯根本不可能知道全知全能的上帝的道理。以利戶的長篇大論剛說完,上帝就在旋風中出現,並對約伯痛加訓斥。可上帝隻字未提約伯遭禍的理由,隻是大談了一番自己的全知全能,以及對比之下約伯的無知無能。約伯一見上帝顯現,馬上轉過意來、虔誠懺悔,再無一點怨意。有意思的是,接著,上帝卻說,約伯的三位朋友所說的維護上帝公正形象的話,還不如約伯的抱怨正確,令他們去到約伯那裏獻上燔祭,否則,就要向他們發怒氣。最後,上帝重新賜福給約伯,讓他重新生了七子三女、家產則增加了一倍。約伯自己又活了140年,直到年紀老邁,滿足而死。從這篇議論風生的《約伯記》中,可以明顯地看出充分體現猶太民族智慧的若幹獨特的觀念和思路。約伯懷疑上帝的公正,而三個朋友維護上帝的公正,結果反倒是約伯的懷疑比三個朋友的維護來得正確。這決不能理解為上帝承認自己的非公正,而隻能理解為約伯所懷疑和三個朋友所維護的“對象”有問題。約伯懷疑的不是上帝本身,而是他所知曉的上帝的道理。三個朋友維護的,也隻是他們所知曉的上帝的道理。然而,以人類的這點智慧怎麽能保證他們所知曉的上帝的道理便是上帝的真正道理呢?既然不是真正的道理,那麽對這種道理加以懷疑,當然要比對其加以維護來得正確。因為懷疑還可能引發出對真正道理的認識或接近之,而維護則隻能永遠停留在這一純屬誤解甚或曲解的境地。猶太人特別注重研習《托拉》(律法書),注重從“成文”《托拉》中重新發現“子虛烏有”或至少已像聲波消失在空氣中一樣的“口授”《托拉》,甚至主張人在來世所能享受的最大幸福,乃是同上帝本人一起研習《托拉》,其中所包含的,就是這一“懷疑比盲目信仰庸俗化道理來得正確”的道理。可以說,那種庸俗化的道理,已跡近於偶像,因為它已經成為某種刻板模式,其信奉者也跡近於偶像崇拜,而偶像崇拜正是猶太人最為反對的,“摩西十誡”中就有“不可造偶像”的律條。猶太民族把“真正的道理”抬高到這般玄而又玄的高度,既從根本上否定了人僭越上帝的可能,同時也給予人根據現實需要而構想種種道理的“意誌自由”和“思想自由”。這種“適度的開放性”正是猶太民族在固守一本不變的《聖經》的同時,卻能始終跟上時代步伐甚至走在時代最前列的根本奧秘所在!越是“不可能的”事做起來越順當
《塔木德》上說:“世間的事非常奇怪,越是人們認為不可能的,做起來越順當。”據說,猶太人哥倫布經常引用這句格言。1485年5月,哥倫布到西班牙去遊說:“我從這兒向西也能到達東方,隻要你們拿出錢來資助我。”當時,沒有一個人阻止他,也沒有人刺殺他,因為當時的人認為,從西班牙向西航行,不出五百海裏,就會掉進無盡的深淵,到達富庶的東方,是絕對不可能的。可是,在他第一次航行成功,第二次又要去的時候,不僅遇到了空前的阻力,而且還有人在大西洋上攔截,並企圖暗殺他。至於原因,非常明確,因為沿這條航線絕對能夠到達富庶的東方,他再去一回,那兒的黃金、瑪瑙、翡翠、玉石、皮毛、香料,就會使他富比王侯,不可一世。越是人們認為不可能的,做起來越順當。這一道理,在哥倫布死後就被人遺忘了。直至五百年後,在華爾街上,才被一位名叫巴菲特的美國人發現。1973年,全世界沒有一個人認為,曼圖阿農場的股票能夠複蘇;有的甚至認為,曼圖阿不出三個月就會宣告破產。然而,巴菲特不這樣看,他認為,越是在人們對某一股票失去信心的時候,這隻股票越可能是一處大金礦。果然,在他以每股5美分的價格買入一萬股之後,不到五年,他就賺了4700萬美元。眾所周知,現在他已是緊排比爾·蓋茨之後的大富翁了。哥倫布所發現的那個道理,前不久又被一個人發現。他是法國的一位小男孩。這個小男孩7歲時,創辦了一個專門提供玩具信息的網站。當時,沒有一個人把他放在眼裏,沒有一家同類的公司視之為敵,也沒有哪家行業公司會來找他簽訂行業約束條款。他們認為,那個網站隻是一個孩子的遊戲,成不了什麽氣候。誰知結果卻出人意料,這位小男孩不僅把網站做大了,而且在他十歲時,就通過廣告收入,成了法國最年輕的百萬富翁。越是一般人認為不可能的事,越是有可能做到。這話確實很有道理。大家都認為不可能,必然誰也不去關注,誰也不去攻擊,誰也不去設防;再者,不可能實現的事,一般都沒有競爭對手,第一個去做的人正好可以獨自乘虛而入。另外,一般人認為不可能的事,肯定是件十分困難、甚至是難以想象的事。因為太難,所以畏難;因為畏難,所以根本不去問津。不但自己不去問津,甚至認為別人也不會問津。猶太人相信,世界上真正的大業,都是在別人認為不可能的情況下完成的;在人類一步步從過去走向未來的過程中,不可能的事,一件還沒有。既避開合同的漏洞又不違約
有一次,洛克菲勒想在巴容縣鋪一條與競爭對手平行的油管,但對手已讓縣議會通過一個“除了已經鋪好的油管外,不許其他油管路經巴容縣”的議案。他苦思一計,一夜之間鋪管完畢。次日,麵對控製他的縣當局及媒體記者,他說:“希望大家到現場參觀一下,以判定美孚石油公司的油管是否已經鋪好。”結果令自知議案不嚴密的縣當局啞口無言。猶太商人像這樣鑽法規空子的事例很多。馬克思曾說過“猶太人的狡猾手法,就是狡猾地規避這些法律”。
在“鑽空子”方麵,卓別林也曾有過一次上乘表演。《大獨裁者》是卓別林的第79部作品,也是他的第一部有聲片。他在1938年開始為拍片秘密做準備。1939年1月1日,卓別林著手編寫劇本,三個月後即告完成。同年六月,他公開向報界透露片子的內容。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希特勒的侵略魔爪伸向歐洲各地。這個現實生活中的獨裁者聽說要開拍一部公開諷刺他的影片,氣急敗壞地叫囂:“把那個肮髒的猶太人抓來絞死。”
納粹德國的駐美使館向好萊塢發出通牒,威脅說,如果卓別林的拍片計劃不受阻止,納粹德國將抵製美國好萊塢的全部影片。同時,卓別林也收到許多恐嚇信,揚言要處死他。但是,卓別林毫不畏懼地說:“讓這些狗去狂叫吧!”1939年9月7日,《大獨裁者》正式開始拍攝。《大獨裁者》開始的名字是《獨裁者》。它改名還有一段故事呢。卓別林帶著演員前往外地拍攝外景。正當工作緊張的當兒,忽然,派拉蒙電影公司向卓別林寫信說,《獨裁者》的題目原是他們的專利品,因為他們有過一個劇本,題目就叫《獨裁者》。卓別林感到事情節外生枝,很有些棘手,便派人前去跟他們談判。談來談去,對方堅持不肯退讓,除非將劇本的拍攝權交給他們,否則決不罷休。不得已,卓別林隻得親自找上門去,好言好語地同他們商量。可是派拉蒙公司堅持,如果卓別林不肯出讓拍攝權,又要借用《獨裁者》這個題目,那就必須交付2萬5千美元的轉讓費,否則就要以侵犯版權罪向法院提出訴訟。硬也不行,軟也不是,感到左右為難的卓別林靈感爆發,機智地在《獨裁者》前麵添了一個字,使得派拉蒙公司勒索2萬5千美元的計劃頓時化為泡影。原來,卓別林添上了一個“大”字。按卓別林的解釋,那部電影的題目加了“大”字,成了《大獨裁者》,就不是派拉蒙公司劇本所意味的一般獨裁者了。兩者之間有了質的區別,怎談得上侵犯專利權呢?《大獨裁者》1940年10月15日正式公映。並獲得了巨大的成功。在光明與黑暗交戰的關鍵時刻,卓別林用自己的影片為反法西斯鬥爭做出了貢獻。既避開合同的漏洞又不違約
從前有個國王,他隻有一個女兒,長得聰明美麗,深受國王喜愛。
一次公主得了重病,危在旦夕。束手無策的禦醫告訴國王,除非得到神藥,否則公主就沒救了。國王焦急萬分,趕緊貼出布告:任何人隻要能治愈公主的病,不僅公主可以嫁給他,而且還立他為王位繼承人。在遙遠的地方有弟兄三人,其中老大有一個千裏眼望遠鏡,正巧看到了國王的布告。他便同兩位兄弟商議,要去治好公主的病;兩個弟弟也各有寶物:老二有一塊會飛的魔毯,可作交通工具;老三有一隻魔力的蘋果,不管什麽病,吃了這個蘋果馬上就會痊愈。三兄弟商量好後,就一起飛往王室。公主吃了蘋果後,果然疾病痊愈。國王欣喜若狂,立即命令準備宴會,向全國宣布新駙馬。可是,國王隻有一個女兒,而治病的卻是三人,從生活實際和猶太律法上都不允許“一女事三夫”,那麽究竟讓公主嫁給誰呢?老大說:“如果不是我用千裏眼看到布告,我們也不會想到這兒為公主治病。”老二說:“如果沒有魔毯,這麽遠的地方,怎麽能來得了呢?”老三說:“如果沒有魔力蘋果,即使來了,也治不好病。”這個問題使國王很為難,公主既不能嫁給三個人,又不能單獨嫁給其中一個人,否則就是對其他兩人的失信。違約同樣是猶太律法所不允許的。那麽,隻能說布告上的內容有漏洞,若想圓滿解決這個問題,隻能避開漏洞。國王經過深思熟慮,最後選定了拿蘋果的老三為駙馬。國王認為,有千裏眼的老大,仍然擁有千裏眼;有魔毯的老二,仍然擁有魔毯;隻有老三將蘋果給公主吃了,最後什麽也沒有了。根據《塔木德》律法:“當一個人為一人服務時,最可貴的還是把一切都奉獻出來的人。”這就是國王為了避免違約,而又避開合同的漏洞所尋求的一條標準。即不看誰對治病的貢獻大,而隻看誰奉獻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