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把職業當成你的事業
如果你隻把職業當作一件差事,或者隻把目光停留在職業本身,那麽即使是從事你最喜歡的工作,你仍然無法持久地保持工作的**。但如果你把職業當作自己的一項事業,情況就會完全不同了。
為事業而工作,才不會成為工作的奴隸。正如有位哲學家所說:“工作就是人生的價值、人生的歡樂,也是幸福之所在。”所以,當你把工作看作是一種快樂時,工作會變得美好;當你把工作看成一種任務時,工作就變成了包袱。
一位著名企業家曾說過這樣一段話:我的員工中最可悲也是最可憐的一種人,就是那些隻想獲得薪水,而對其他一無所知的人。同一件事,對於職業等於事業的人來說,意味著執著追求、力求完美;而對於職業不等於事業的人而言,意味著出於無奈、不得已而為之。
在美國,有一個年輕人取得博士學位後,自願進入一家製造燃油機的企業擔任質檢員,剛開始薪水比普通工人還低。工作半個月後,他發現該公司生產成本高,產品質量差,於是他便不遺餘力地說服公司老板推行改革以占領市場。身邊的同事對他說:“老板給你的薪水也不高啊,你為什麽要這麽賣命啊?”他笑道:“我這樣是為我自己,這是我的事業。”一年後,這個年輕人被晉升為副總經理,薪水翻了好幾倍。
然而,不幸的是,對今天的一些人來說,找工作、幹事情不過是為了糊口、混日子而已。
有一句話說得好:“今天的成就是昨天的積累,明天的成功則有賴於今天的努力。”把工作和自己的職業生涯聯係起來,對自己未來的事業負責,你就能容忍工作中的壓力和單調,會覺得自己所從事的是一份有價值、有意義的工作,並且從中可以感受到使命感和成就感。
成功人生的重要分水嶺是為事業而不是為工作奔波。把職業當作生活的來源來對待,還是把職業當作自己一生的事業來對待,其結果將有天壤之別。把職業當成自己事業的人,他們了解自己在做什麽,他們熟悉行業的情況並且知道自己為什麽要做好這個。而隻是為工作奔波的人卻總是擔憂失業,擔心“35歲以後怎麽辦”,感覺前途一片迷茫。
美國布拉尼克博士曾對1500名男女做了長達20年的研究,這項研究從他們20多歲開始,直到40多歲為止。這1500人當中,有83位受試者成了百萬富翁。研究發現,每個變成富翁的人,都很早就下定決心要專攻某件令他們癡迷的事——他們喜歡做的事。結果,努力工作15或20年後,他們猛然發現,自己的淨資產值超過了100萬美元。在這類人當中,有百分之七八十都不是企業家,也沒有過高的技藝才能,而是依靠他們在工作中的卓越表現和職業化的工作態度成為富翁的。
職業交換薪水,事業創造價值。每個人工作都有目的:把金錢置於第一位,你就很可能一直處於貧窮之中;而把事業置於第一位,你很快就會走上致富之路。
一名職業化員工絕對是屬於把職業當事業的人。把職業當成事業,沒有幹不好的事。工作是一種樂趣,是我們快樂的源泉。我們隻有熱愛自己的工作,成就自己的事業,追求最大的人生樂趣,才能無愧於社會,無愧於企業,無愧於家庭,無愧於自己。
職業可能很辛苦,把職業當事業,事業一定很快樂。工作提供了我們成就事業的機會,沒有工作,便不可能有事業。一個人隻有將職業當事業,才能傾注自己全部的熱情,才會不惜付出,才有可能取得事業的成功。工作意味著去參與、去思考、去創造,而我們的事業也就是在這一係列有意義的活動中誕生的。
在工作中我們的知識得以增長,思想得以成熟,人格得以完善。當我們成功地完成某件工作時,我們會發現自己的才華、自身價值也得到了體現。對於願意為自己的事業獻身的人來說,工作不是一種負擔,而是一種樂趣,是生活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因為我們隻有在工作中才能充分發揮才能,才能實現自身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