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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夫妻愛情保險測算法

目前,有很多新婚夫妻熱衷於給自己的愛情買份保險。理財專家指出,所謂的“愛情保險”,不能為愛作出補償,而隻能更加強家庭經濟補償功能。主要表現在以下兩點:

1.“愛情保險”難保愛情。

所謂“愛情保險”,聽起來很吸引人,但幾乎與保障愛情無關,而更像是一份披著愛情外衣的夫妻捆綁保險計劃。

比如,平安人壽的“世紀同祥”等險種,具備兩全和終身的雙重保障,為新婚夫婦提供人壽保險、銀婚紀念祝賀金和終身分紅等保險利益,投保者還可以選擇住院補貼、女性疾病、醫療費用等附加險。

而根據某愛情保險計劃,隻要夫妻攜手相伴,到結婚25周年時就會得到一份銀婚祝賀禮金,進而感受婚姻帶來的幸福。

而有些愛情保險計劃最大的優點是,夫妻倆隻需要購買一份保單,共同支付保費,就可以雙雙成為被保險人,同時兩人都有受益權。這些險種不僅具備兩全或終身的人壽保障,還可以在這些“愛情保障計劃”之後,選擇住院補貼、女性疾病、醫療費用等附加險。

理財專家指出,這些保險的內容與普通保險計劃相比,並沒有太多特殊之處。婚姻萬一遭遇不測,“愛情保險”是解決不了根本問題的。像“世紀同祥”這樣的夫妻組合險種,還列有專門的“拆分選擇條款”,夫妻保單互相獨立,分別有效。如果分手決心已下,“愛情保險”則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

2.投“愛情保險”有條件。

它必須是具有法律關係的夫妻,並非所有的情侶都可以。照此條件,那些未婚情侶無法憑戀愛關係就購買此類保險,隻有在領取結婚證後才可以。

雖然有“愛情”的外衣,但國內“愛情保險”仍是以人身險為主,讓受保人獲取分紅和配偶人身安全保障。

理財專家分析,對於經濟能力較強的夫婦來說,選擇這樣的保障計劃是可行的,可以體現雙方之間的關愛、責任和承諾。

但對於經濟能力欠佳的、較年輕的夫婦來說,並不一定在結婚時就選擇這種人壽保險計劃,可以先從蜜月期間的旅行保險、新房的財產險,以及為房貸而定製的定期壽險開始安排家庭保障,然後再考慮這類兩全或終身壽險計劃。

買這樣的保險,隻能說是表示一下對婚姻另一方的承諾,而且兩人共用一張保單保費也劃算,但真正的愛情不可能靠一種商業契約來維護,而隻能靠雙方互相信賴、溝通和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