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傻的愛,悄悄的流

第七章 初戀的雲

那隨風飛揚的落葉

南方的冬天總是來得特別遲!

早上起床的時候,氣象台說冷空氣將在傍晚時分抵達,出門的時候,我特別加了一件外套。

一直覺得自己是不屬於這座城市的,就像那白色的蒲公英,隻是過居停留罷了。在風起的季節,注定要飄向遠方……

如果有一天我離開了,我會不會感到不舍?那些留在這座城市的記憶,我又是否能一一帶走?所以,很多時候,我會像現在這樣,一個人穿梭在城市的每個角落,企圖把這裏的一草一木都鎖進眼眸。

可是,有些東西,再怎麽不舍,再怎麽努力,始終是帶不走的!

街道兩邊的小路上堆滿了厚厚的落葉,蕭瑟的枝條,烙印出一個無比憂傷的畫麵,思緒,像握在手心裏水,慢慢地、慢慢地淌出來……

那年,我挎著一個花格子背包,一個人來到這座城市。從車站走出來的時候,我看著匆匆忙忙的人群,來來往往的車輛,挺拔俊俏的高樓,這一切,都是那樣的陌生!

來到公車站台前,看著一輛輛的公車從我身邊駛過去,看著漸漸暗淡的夜色,偶爾會有一些摩托車司機過來問我要去哪裏,我用充滿惶恐的眼神看著他們,使勁地搖頭,卻不敢說一句話。

我開始害怕,我想,他也許不會來了!

來這座城市之前,阿奇跟我說,他有一個哥們剛好在這座城市,於是吩咐了他到車站接我,安排我的生活。阿奇是我的高中同學,他一直都喜歡我,但我已經很多次地表白心跡,我和他之間隻是同學,或者朋友關係。但他仍然很關心我,也許,他想感動我吧,說真的,很多次,我都被他感動了,但我很清楚,那並不是愛!

暗淡的夜色漸漸地又亮了起來,到處一片燈火輝煌的景象。我不知道時間已經過去了多久,我累了,真的很累,唯有靠著站牌坐了下來,用一雙充滿好奇的眼睛看著這一切,這就是城市裏的夜,竟然是那樣的美麗!那樣的迷離!

這時,他走到我身邊,不斷地看著我,過了許久,才開口問我是不是小夢。我看著他,眼淚涮涮地往下流,你不知道,我聽到他叫我名字那一刻,心裏麵是多麽的溫暖,那種感覺,就好像漂浮在茫茫的大海中,突然抓住了點什麽。

他向我道歉,說因為公司臨時有事,把時間給耽擱了,讓我在這裏久等了!然後叫了一輛的士,我就這樣跟著他上了車,一路上,我們都不說話,我甚至不知道他將帶我去哪裏。可是,我一點也不害怕,從他叫我的名字那刻開始,我突然對他有種很親切的感覺,那種親切甚至超越了我和阿奇之間的友情。

我不知道為什麽會對他產生這種感覺!這是我們第一次見麵,我甚至連他叫什麽名字都還不知道!

來到小區裏,車停了下來。他付了錢後,便打了個叫我下車的手勢,然後,我就像一個害怕迷路的小女孩一樣跟在他背後,來到了他的住處。

他住的房子不大,一房一廳,雖然簡簡單單,卻收拾得很整齊。他叫我今晚暫時住這裏,明天再帶我去找房子。

我看著他房間裏的單人床,他似乎看出我心裏麵的疑惑,笑了笑,指著廳裏的沙發,說放心吧,我今晚睡這裏。

抱著背包走回房間的時候,我回過頭問了他一句:你叫什麽名字?

林振。

躺在**的時候,我依稀聞到枕邊散發著屬於他身上的氣息,我在想,他為什麽都不喜歡跟我說話?是不是很討厭我?想著想著,竟然睡著了。

我想,我真的太累了!

第二天醒來時,他已經做好了早餐。我們麵對麵坐著,我不敢抬頭看他,隻是拚命地吃著麵條,他看著我說,別吃那麽快,小心嗆著。然後,夾了個荷包蛋放到我碗裏。

他說:吃過早餐後,帶你去買些日常用品,然後去找房子。

我說:去哪裏找?

他說:說了你也不知道,跟著我就是了。

我沮喪地低下頭,繼續吃著麵條。他問我是不是生氣了,我搖著頭,他突然就笑了,他笑起來很好看,那笑容像春天一樣溫暖、一樣明媚。

我也笑了。

吃過早餐後,我們便出去找房子,穿過一條條大街小巷,走了一天,我的腳已經起泡泡了,還是找不到合適的,不是房子太差就是價錢太貴!

林振看著一拐一拐地落在後麵的我,說是不很疼?要不咱們先回去?

我說:不疼,我可以走。

他皺著眉頭,轉過臉,怕我看見他滿眼裏的疼惜。他說,咱不找了,你先在我那裏住著,遲些再作打算。

就這樣,我在林振那裏住了下來,因為暫時還沒找到工作,我就呆在家裏給他收拾房子、洗衣服、做飯,然後等他回家,恍然間,一個月就這樣過去了。

我突然覺得這樣的日子過得挺幸福的,甚至會思想混淆,以為我們已經是一對小夫妻,我就是傳說中的孟薑女,每天都等著自己心愛的人回來,不過,我比她幸福,因為我等的人他每天都會按時歸來。

有一天,他很晚了都沒回來,我的心好像被懸空了一樣,可是,我卻不知道該到哪裏找他。將近十點鍾的時候,門鈴響了,我看著站在門外的他,眼淚不爭氣地流下來,他伸出手,一邊幫我擦著淚,一邊問我怎麽了。

我說:我以為你不回來了!

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後笑了笑,說:真是大傻豬!然後,他看著桌子上的飯菜,問我是不是還沒有吃飯。

我說:我要等你回來一起吃。

他看著我,眼睛紅紅的,然後緊緊地把我抱進懷裏。我聽到自己的心跳聲在劇烈加快,有點喘不過氣來的感覺。

這是我們的第一次親密接觸。

林振說給我找了份工作,進去他朋友的公司做編輯助理,他說我這麽喜歡文學,應該會喜歡這份工作的。

他還說,公司裏有提供女生宿舍,我可以搬到公司去住了。他說這話的時候,很是高興。

我也應該感到高興的,可是,卻莫名地感覺失落!我想,我要離開了,離開這個住了一個多月的小房子,離開這個房子裏的主人。

我是那麽地不願意、那麽地不舍!

我問林振,我搬出去後還能不能回來這裏?

他把一條鎖匙交到我手上,說我什麽時候想來都行。

我握緊手裏的鎖匙,高興壞了,以為這是得到了他某種程度上的肯定。

以後,每當有假期,我都會去林振那裏,依然給他收拾房子,和他一起買菜做飯,然後他會帶著我一起穿越在這座城市之間。

我生日那天,林振給我買了蛋糕,在整間屋子裏都裝上了小閃燈,看著一閃一閃跳躍的燈光,我覺得自己就好像童話裏麵的灰姑娘一樣,林振就是我生命中的那位白馬王子,他給了我一個夢一樣的世界。

許完願後,我們一起吹蠟燭,林振的額頭撞在我的額頭上,他跑了過來,捧起我的臉,問我有沒有撞疼了。

我看他那緊張的樣子,忍不住笑了起來。他的臉突然越來越貼近我的臉,然後我感到嘴唇麻麻地、甜甜的。

這時,我的手機響了,林振不好意思地放開我,我接過電話,竟然是阿奇。我早應該想到是他的,每年的生日,他即使不陪我過,也一定不會忘了給我電話。

他還是那句很老土的話:生日快樂。

我還是那句很客氣的話:謝謝。

一個人過生日嗎?

不是,林振陪著我。

你知道嗎?你叫他名字的時候聲音特別溫柔。

你想得太多了。

其實,我真的很妒忌他。

我突然不知道說什麽,隻好沉默。

我能不能跟林振說幾句話?

林振一直都是他的哥們,可是,阿奇說這句話的語氣,好像他從來就沒認識林振似的。

我把手機遞給林振,林振一邊說一邊走到陽台去,我聽不到他們在說什麽,他回來時,臉上帶著笑,可是,我總覺得他的笑裏麵有種說不出來的傷感!

吃完蛋糕,林振就送我回去,一路上,他都是沉默著,我一直在期待他會跟我說些什麽,可是,他什麽也沒說。

躺在**,我一直在想,難道他剛才吻我隻是一時衝動嗎?不!不是的!他是喜歡我的。

想到這裏,我很幸福地笑了。

如果幸福可以停留或者延續,那麽,我會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紅顏知己這件事

愛情是一個人的事。

楊小艾貓在黑漆漆的房間裏,在日誌上留下這樣一句話,然後起身,摸著黑去廳裏,倒了一大杯涼開水,一口氣喝見底。

時值深冬,水好涼,深入了六腑,浸入骨髓。隻好躲進被窩,可被窩也是冷冰冰的,躺了好久也不見暖,楊小艾是怕冷的,從小就怕。

寒意就這樣一直不斷的侵襲著楊小艾,可她卻不管不顧地耗著,仿佛對峙,誰比誰軟弱,誰在誰之前潰敗。

在這樣深不見底的黑暗裏,樓下的小店的音樂低迷,隱隱約約鑽入。

這是二零零七年的冬天。

近年關的時候,這個南方城市冷得出奇,去北方的路被大雪冰封,楊小艾被這場百年難遇的大雪災囚禁在了這個孤獨的異鄉,無人可傍。

夜已經深了,門窗都這麽嚴實,可空氣這麽寒,楊小艾被冰疼。

這一年。楊小艾喜歡林家至已經太久太久,久到楊小艾已經忘了在遇見林家至以前,自己的樣子。

這一年,楊小艾依然隻是林家至的紅顏知己,沒有進一步,也沒有退一步。

這一年,楊小艾隻能識趣地保持著適當的距離,保持長久以來的緘默,不捅破那層透明的薄膜。

楊小艾是識大體,懂得察顏觀色的女子。

她知道,那其實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鴻溝。

她知道,那個人的內心有太多可能,不能夠被她把握。

用紅顏知己這個名義才能留在他的身邊。不遠不近,恰如其分。

如此,也是圓滿結局的一種。

這一年,這個寒冷的年關,楊小艾終於嚐試著放棄,這個念頭好冷,比這天氣更讓楊小艾難忍。

可是,還是要結束,盡管從未開始。

二零零三年。

楊小艾還是個二十剛出頭的如花姑娘,單身。

身邊的男人女人們,開始成雙成對。這些青春夥伴們沒有對她見死不救,她偶爾會被他們拽著,一起逛街或遊玩,可聰明一點的人兒啊都明白,這種電燈泡隻有白癡才無知無覺跟隨在他們身側。

於是,單身的楊小艾漸漸地把自己分離出來,找些借口推脫。

許多空餘的時間,她無所事事,隻能上網,看小說,看別人寫的日誌,自己偶爾也寫點心情。

什麽風花雪月,什麽天長地久,什麽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如此青春美好的年紀,別人都轟轟烈烈,隻有楊小艾,將生活過得像個在校的學生,隻不過由三點一線,變成了兩點一線。

楊小艾不想什麽情啊,愛啊,那些事多傷人,她隻需要打發時間。

可是,這一年。楊小艾遇見了林家至,仿佛宿命。

宿命是什麽。

該來的總會來,躲也躲不掉;該走的總會走,留也留不住。

這一年,“殺人”遊戲慢慢地盛行,到了秋天,已經風靡全城。楊小艾經常去的BBS裏有一群人,每逢周末都會約在市中心的那家餐廳,吃飯,遊戲。

楊小艾不常去,楊小艾雖然年輕,卻是一個懶散的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宅女,周末寧願呆在家裏狠狠地睡。

然而,每個月總有這麽幾天,按捺不住寂寞。

就這樣,楊小艾與林家至在那場殺人遊戲裏遇上。

十幾個人圍坐於大圓桌。林家至恰好在楊小艾的正對麵。也不知是第幾眼,楊小艾突然覺得對麵的男生很好看。

臉上的笑容溫和。

陽光,健康。

穿著格子襯衣,白球鞋。

說話不緊不慢,一字一句,清晰明快。

心突然就狠狠的跳了一下,仿佛被什麽擊中。

一直不相信的一見鍾情,莫非就是這樣?

殺人遊戲,楊小艾不常玩,很生疏。

許是朋友覺得她不夠嫻熟而不喜,總是剛開局或中間就被殺。而小艾的運氣也不好,玩了大半夜,也沒能成警察或殺手。

而林家至,時而殺手,時而警察,大半夜都精彩紛呈。

楊小艾就這樣靜靜的看著他叱吒風雲,越看越喜歡。

終於有一局,楊小艾是殺手,心底微微緊張,手心全是汗,慶幸這遊戲是無聲的殺人而無需觸碰,跟隨法官的指令,抬頭的時候,看到對麵的另一個殺手,竟然是林家至。

楊小艾的臉刷地紅了起來,而心情竟然慢慢地放鬆下來。林家至是一個好殺手,楊小艾隻需要配合。

兩人的默契真的無懈可擊,不能發生聲音,通過無聲交流,他們的選擇驚人的一致。在每個人辯解的時候,他們倆會互相攻擊來混淆平民與警察的注意。

毫無懸念,這一局殺手勝。

這是整晚的第一把殺手完勝,警察在他們的完美配合下含冤而亡,剩下的平民再無還手之力。

這也是整晚的遊戲裏,唯一的一次殺手勝利。

直到這晚的遊戲將要散場的時候,那些熟練的殺人遊戲者才看清楚這個看似柔弱的女子,有著無比巨大的潛力,隻是她不願意用心去遊戲。

也就在遊戲結束離開的時候,楊小艾才有了機會接近林家至,向他說一句。

合作愉快。

而後,一群人轉戰另一個地方宵夜。

初次見麵,楊小艾與林家至相談甚歡,漸有成莫逆之交的勢頭。

或許是那次殺人太成功,林家至才會與這個普通平凡的楊小艾成為知己的吧,很久以後,楊小艾這麽想

二零零五年。

這是波瀾不驚的又一年。

而對於楊小艾,這一年隻有一個詞,忍受。

她按捺住許多情緒,扮演著一個死黨的角色,站在林家至的身邊,看著他在一群朋友裏遊刃有餘的玩耍。

林家至是一個溫柔的好男人,換言之,林家至是一個遊戲感情的人。對誰都不接受也不拒絕。所以,很多女人奮不顧身地跳了進來,拔不出足。

楊小艾偶爾會被林家至帶著外出,陪他去赴另外朋友的約。偶爾有男人。楊小艾看得出他們眉目間的暗語以及對方笑意裏的某些意味。林家至的身邊有太多女人的足跡。楊小艾是最普通最不上鏡最讓人過目就忘的人。

但是,林家至總是慌忙解釋,這是我的兄弟,兄弟。將手重重的搭在楊小艾的肩膀上,楊小艾知道他的意思,趕緊解釋,我們隻是兄弟,您別誤會。

對方會煞有介事。哦,拖個長長的尾音。

當然,林家至約會的對象裏,八成是女子。楊小艾是一個擋箭牌。

他們運用了在殺人遊戲場上培養的良好默契,隻需要一個眼神,她就明白林家至的意思,然後表演得淋漓盡致,或者給林家至擋掉他不喜歡的女子的糖衣炮彈的轟炸,或者是乖巧的在他成功勾搭之後功成身退。

隻是,楊小艾有些患得患失。

林家至不是個好男人,可是女人都是這樣,男人非壞不愛,不是嗎?楊小艾隻是喜歡上了這個男人,明知他心未定,明知他不會是任何人的專屬,明知彼此之間沒有任何的可能,明知不會有任何結果卻還期盼。

她漸漸掩藏不住心裏的那些念想。

她把自己逼在一個死角裏,出不來了。

她隻是林家至的死黨,是他的好友,是他的兄弟。

僅此而已。

那些浪漫,不聲不響

那一天,傳聞中午時分小城將有一場輕微的地震。沒有人相信,也沒有人恐慌。他們想,這怎麽可能呢,我們這裏幾百年來從沒有發生過地震。

男人是上午聽到這個消息的,他笑一笑,繼續忙自己的事情去了。他一直要忙到下午五點,即使午飯,他也會在辦公室裏簡單地對付。女人在工廠裏“三班倒”,中午時候,她剛剛下班回到家裏不久。

那天中午,男人突然很想回家看看。一個半小時的休息時間,打出租車跑個來回,男人完全可以在家裏呆半個小時。男人想,半個小時,也值了吧。

他輕輕打開防盜門,幾乎沒有弄出任何聲音。他推開臥室的門,一縷溫暖熟悉的花香撲麵而來。他沒有走進去,而是站在門口靜靜地望著**的女人。女人側臥而眠,懷抱枕頭,身體蜷起如貓。她太累了,淩晨兩點到上午十點,整整八個小時,女人一直要站在機床前工作。床邊那頂灰色的工作帽,沾滿了油汙。

男人盯著女人,足有半分鍾。他的嘴角微微上翹,眼睛裏飽含愛憐。他輕輕帶上臥室的門,退到客廳。他坐在木椅上,靜靜地點起一支香煙。煙霧繚繞中,男人那張輪廓分明的臉,竟也突然有了煞人的驚豔。

男人在客廳呆了半個小時。他把第三個煙蒂摁滅,然後站起來,再一次推開臥室的門。女人還在熟睡,依然保持著原來的姿勢。睡夢中,她的臉龐如桃花般綻開。男人也笑了,滿足而幸福。他掩好門,躡手躡腳地走到門口,換鞋,開門,關門,下樓,招手打一輛出租車……即使無人注意,男人仍然是一位紳士。他的動作很輕很柔,甚至驚不起一隻蝴蝶。

黃昏時,女人在廚房裏對男人說,聽說白天有地震呢。男人說你信嗎?女人說當然不信,我睡得香呢。男人再笑笑,將蔥花下到油鍋,香氣即刻彌散開來。

也許女人永遠不會知道,在她香甜的睡夢裏,男人曾經偷偷回來,然後安靜地陪伴了她半個小時。

地震隻是傳聞,隻是謠言。男人不怕,女人也不怕。即使男人不趕回來,睡夢中的女人也不會驚醒。可是男人還是回到家,看睡夢中的女人,陪睡夢中的女人。他擔心女人會有不安,哪怕這不安再微小、再短暫,他也會趕回來。為什麽不呢?其實,生命中很多的浪漫都是這樣,不聲不響。

忽然來去,斷章愛情不成句

蘇木第一次見到子落的時候,悄悄對筱眉說:這女人好冷漠。

筱眉得意地一歪頭,笑。可是她笑起來的時候很溫暖,足以暖化一季冬雪的寒冷。蘇木細細地咀嚼著筱眉的話,看著子落遠去的背影,悵然若失。

筱眉拽著他的肩膀繞著商場來回晃**了幾圈之後,蘇木的手頓時成商品回收站,大包小包懸掛著.可筱眉仍然卻依然不滿足,還是逛得不亦樂乎.蘇木輕輕地歎了一聲.目光不經意透過玻璃窗,隱約看見那枚冷漠的身影投進一輛出租車揚長而去,空氣中仿佛還可以聞到若隱若現的香水味。

蘇木忽然覺得好疲憊,像陽光後傍晚的花朵,慢慢垂下了萬紫千紅的妖豔頭顱,一片一片地合攏成花蕾的姿勢。

筱眉搖著他大叫:蘇木你覺得這雙怎樣?蘇木醒過神來,發現筱眉正在達芙妮專櫃試穿著一雙白色的高跟鞋,鞋是半弧形的,很漂亮,上麵有一雙小小的蝴蝶結,非常精致。

:恩,不錯,也許黑色那雙會更耐看。

筱眉卻撇撇嘴,我就喜歡白色的!既單純又很容易搭配衣服.最後,毫無疑問,她還是選擇了白色那雙,這個固執而稚氣的孩子!永遠都長不大。

蘇木回到家的時候,把自己重重地扔向沙發,不知不覺睡著了,夢中有一抹身影兀自郎潤起來,對著他盈盈一笑,如暖風拂麵。

子落拉開窗簾,陽光爭先恐後湧入房間。

這窗簾是鵝黃色的,是這屋子裏麵唯一的暖色調事物.已經記不清楚是什麽時候買的了,不過,能夠擁有如此美好情調的日子,應當是在久違的無憂無濾的青春年少吧.這幾年周旋於職場之間,繁雜的事務和交際如深海裏無邊的海藻,縈繞於心,雜亂不堪。

三年前,她也是一個單純而稚氣的孩子。喜歡那些暖和而斑斕的色調,喜歡那些溫和而煽情的小說,喜歡那些鑲嵌著大大的蝴蝶結的漂亮裙子,可如今卻物是人非,那些美好菏葉邊的裙子以及無邊的夢幻統統被擱淺於記憶深處。

可是筱眉,三年了,卻還是一如既往,沒有絲毫的改變。大學時倆人曾是無話不談的姐妹,曾交換日誌讀讀對方的心情,曾大聲地在校園肆意張揚。回首望去,那些銘刻在青春歲月的點滴足跡卻如此遙不可及。

大三那年,如果不是那場突如其來的變故,或者一切都按部就班地進行著吧!子落苦笑。事情發生了,已經來不及追悔。

她用力地搖搖頭,把所有不安分的思想驅逐於心。麻利地換上職業裝,瞪上高跟鞋,前往公司上班。

她是一個廣告公司的模特,平時或凝神於陳舊的牆壁之間,或微笑於凋零的花朵叢中,或冷漠於過往的車水馬龍當中,或赤足奔跑於無邊的沙灘邊,或魅惑於嶄新的汽車旁。

偶有輕佻的攝影師口出狂言,她也附和著媚笑,卻從不答應下一步發展。人要生存,就要懂得遊戲規則,並且去遵守。如此一來,才能明哲保身,方可一帆風順。所有的清高與孤傲,在某些世俗的眼裏根本一文不值,如殘敗的秋葉,風一吹,了無蹤跡。

可這冷漠偏偏也就渾然天成,如影隨形,銘刻在子落的舉手投足間。

公司新接了一個case,聽說利潤很高。上司派子落和另外一個模特應約。

這次的廣告大意是:荒蕪中的曙光。

拍攝地是一片棉花地,背景是一片怪石嶙峋的山,突兀的石頭陡峭著,沁著冷光,而棉花地一片荒蕪,地裏的棉花七倒八歪,精瘦的棉花梗顯示著這塊土地的貧瘠,偶有含苞的花蕾也顯得那麽無精打采。陽光透過棉花投下班駁的影,荒涼得像垂暮老人幹涸的眼神。

同行的模特嫌這意境蕭瑟,借故走開了,而子落卻一眼就喜歡上這個地方。

記得很多年前,有一個人,也曾領著她往棉花地裏跑,摘下雪白的棉花放在她的掌心上,然後陪她一起笑著鬧著,可惜那些潔白純真的年華,卻如同這片蕭瑟的棉花地,埋沒了。而那個人,也不知所蹤。隻能悄悄地紮根在心底,來來回回的思念。

攝影師來了,竟是蘇木。他的眼睛裏有一躍而過的驚喜,隨即很好的隱藏了。

兩人配合得倒是默契,隨著相機不停運作,拍攝任務也很快完成了。看著照片,蘇木嘴角上揚。

她笑起來,真的很暖,如同秋日裏的陽光般璀璨。

這次廣告拍攝效果很好。

在荒蕪黯澀的棉花地裏,子落測向鏡頭,張開雙手,似乎在擁抱著什麽,透過側臉隱約看見嘴角微笑的弧度。幾縷發絲順著臉頰垂下,無比溫馨。而耳邊別著的嬌嫩的紅花,更是表現出了生命的張力和動感。這張被命名為“荒暖交加”的照片取得了很好的廣告效應。

於是蘇木對子落說:我請你喝咖啡吧!

浪漫的咖啡廳裏,悠揚的音樂曖昧地回旋著,越過心裏最荒涼的地帶,肆虐著溫柔。蘇木看著子落,她拿著勺子攪拌著咖啡,然後一直盯著桌子上的玫瑰花。

:要不要加點糖。

:不用了,謝謝。我喜歡咖啡的苦澀,品著別有一番滋味。就像是生活一樣,越枯澀越有動力去改造,越是困境越容易讓人振作。先苦後甜往往易於讓人接受。

:你是一個與眾不同的女人。

子落抬頭,衝他笑笑。眼神嫵媚。一下子俘虜了蘇木的心。

走出“歐索米籮”咖啡店,已經是華燈初上。彩色的霓虹五光十色地炫耀著,慌亂而迷離。

這樣多情的夜,這樣溫柔的人,帶著幾許**,一點一滴啃著蘇木的思維。於是,所有事情順理成章地發生了,她如一尾風情萬鍾的蛇,一遍遍纏上他,烙上他,眼裏眉裏是揮之不去的溫柔,心上身上是揮之不去的疼痛。

蘇木滿心歡喜。子落若有所思,嘴角邊想劃起一抹笑,眼睛裏卻有淚水溢出。

隔天,筱眉收到一遝照片。照片上有她最深愛的蘇木和曾經最好的朋友。他們如同交尾的鴛鴦一樣親密著。

她哭得肝腸寸斷,額際全是冷汗,臉色蒼白得像一株單調的花。手一直在發抖,最後,暈倒了,照片散了一地,每一張都是**裸的諷刺。當天晚上,就被送進醫院。

最終,心髒病發作,搶救不了,她變成植物人,美麗的大眼睛如一潭死海,再無波瀾。

蘇木木然地來到醫院,握緊她的手,卻再也感覺不到以前的溫度。他一遍遍地叫著筱眉的名字,可是,她依然安祥地沉睡,不吵也不鬧。安靜乖巧得像一隻波斯貓。

筱眉的父母頭發一夜間變白,滄桑無比。他們彼此相擁著,掩麵而泣.

蘇木說筱眉睡吧睡吧我會一直守著你,等著你蘇醒。

秋風漸起,黃葉紛飛。亂花迷離,瀝青斑斑,像一把剪不斷的離愁,像一堆理不清的情債。

子落拿了來到父母的墓碑旁,懷裏抱著一束清新的黃**。安靜地看著墓碑上的照片,輕輕地說:爸爸媽媽,你們安心吧。你們的仇,女兒報了。

三年前,就是筱眉父母那輛奧迪,無情地奪去了子落爸媽的生命,使她一夜之間淪為孤兒,飽嚐生活的艱辛。

三年後,子落把她和蘇木糾纏的照片寄給筱眉,患有心髒病的她,就這樣沉睡去。

子落摸了摸肚子,隱約可以感覺到有個嬰兒在一天天舒展著筋骨。她在心裏默念:那個在棉花地裏奔跑的少年,你放心。我會留下我們共同的他,看他一點一滴長成你的樣子,在陽光裏衝我微笑,叫我媽媽。

我們常常會不由自主去追捧愛情,興高采烈地為愛情造句做詩,一度以為這愛情永遠**氣回腸,刻骨銘心。可有一天,愛情毀了,原因各異。那麽,這並不是一輩子的傷疤,沒必要記恨,仇恨,甚至傷害。既然相愛,就必須學會包容,努力用當初賦詩的閑情逸致去感恩愛情,讓愛情章節完整。

陪我在愛的末崖伴舞

淡雅生得一頭的黃色頭發,平日裏衣著別類,喜歡畫純黑色的眼影,有時抽煙。

第一次看到程鵬,是在書店。當時,她正在低頭找一本關於管理營銷方麵的書。那天淡雅穿一件淡紫色露背裝,嘴巴塗得像剛吃過人血一樣。一抬頭,就看見程鵬驚詫的目光。過了一會,她去付賬,他也正在付賬。兩人同時發現,他們買的都是《市場營銷管理規劃》的係列叢書。

出來時,他走在前麵。她看見他的背影,脊椎筆直,腰線柔和,頭發非常幹淨,衣服潔白的有些不可思議,這是她喜歡的類型。

走出書店,他回頭。淡雅友好的打了招呼。他微微一笑,也應了,笑容是如此的迷人。兩人隨便聊了幾句,原來他們從事同樣的職業,她是主管,他是副總。那是兩家差不多大的公司。但是淡雅始終沒有告訴他,她的父親就是她就職這家公司的總經理。

臨別時,淡雅向他索要名片,他猶豫了半天,最後還是給她了。

她知道,想每一個初認識她的人一樣,他一定覺得她是個輕浮的女子。事實上並不是這樣,她24歲,隻談過一次戀愛。她喜歡引人注目的裝束,但從不去酒吧,有點反對婚前同居,反感混亂的生活。

每個人的外表和內心其實並不完全相符。淡雅強烈的想讓他了解自己。

淡雅約程鵬吃飯,他推了兩次,第三次才終於答應。落座後,程鵬劈頭便說:“我近來非常的忙,在搞促銷活動評估,總結還沒有寫完。”

淡雅很禮貌的說道:“耽誤了程經理的工作,實在不好意思。”

程鵬笑道:“淡雅小姐好像一向都很清閑,你是怎麽做到主管這個位子的?看樣子你剛大學畢業吧?”

淡雅將:“我爸爸是總經理”的話咽了下去,慌亂地吐了一句:“我跟我們老總關係很好。”

話一出口,程鵬乖乖的:“哦”了一聲。淡雅頓時明白,他是誤會了。她咬了咬嘴唇,不知道該怎麽解釋。程鵬卻很聰明的轉移了話題,聊起公司的活動事宜。淡雅想起自己還有個活動策劃沒有寫,便向他求助。

程鵬猶豫了半天,最後還是答應幫她做這個計劃。

後來兩個人又約會幾次,都是不鹹不淡的。他大她十歲,未婚,事業心強,穩重而不失態。她越發喜歡他。他們看電影,吃燒烤,在擁擠的馬路上他都沒有拿過她的手。可是她看見他穿白襯衫的背影,會覺得很安心。她喜歡這種不能言喻的快樂,這種沒有得到而又曖昧的感情。

一個星期後,程鵬把策劃方案寫好,擰著筆記本在咖啡屋裏與淡雅商討。淡雅十分滿意,笑問:“為什麽幫我?”

他說:“我也不知道,可能是覺得每一次見你,對你的印象有所改觀吧!”

淡雅心裏偷偷的笑了,他對她終於有了改觀。

晚上,淡雅第一次隨程鵬一起回家。為了展現自己的廚藝,在淡雅的建議下,兩人在超市裏買了點菜。程鵬因為要寫一個總結,先是客氣的表明了抱歉,然後便鑽進了書房。淡雅係上了他的圍裙,在廚房了忙開了。

色香味俱全的四菜一湯端上桌子的時候,淡雅叫程鵬吃飯,說道:“沒有找著你的味精放在哪兒,見你忙就沒有去打擾,菜裏沒有放味精。”

程鵬有些感動:“我真沒有想到,你還是賢妻良母型的。”

這樣的認可,令淡雅有些動容。她知道程鵬已經慢慢了解她了,她本來就是一個好女孩。

吃過飯,他們一起看電視,程鵬突然親吻了她,她的大腦一片空白,直至感到程鵬的一隻手在解她的衣扣,她才忽然清醒過來,矜持地推開了他。

他有些不解,但並未強求。他擁抱了她一會,她感覺得到此刻這個男人的隱忍與尊重。如果說她這之前隻是單純的喜歡,那麽此時她是無可救藥地愛上了他。

程鵬生日這天,淡雅主動提出再到他家做飯。吃完飯,她挽起頭發洗碗,忽然感覺到後脖頸一片濕潤,程鵬站在她的後麵,抱住了她的腰,急促的呼吸順著她的臉頰滑下去,唇、肩、……

歡愉過後,程鵬心情甚好,一把攬過淡雅,幾乎是不容置疑的說:“雅雅,我想你明天就搬過來住。”

淡雅沒有接話,輕輕地倒在他的懷裏,他們的愛情終於開花了。趁著興起,她告訴他,自己曾在美國念初中,烹飪是必須課,她的西餐做的非常地道。

程鵬非常詫異的問道:“你怎麽會去美國念初中?”

淡雅解釋說,父母離婚後,母親移民去了美國。程鵬這才想起問她父親是做什麽的,淡雅如實相告。

程鵬瞪圓了眼睛:“難怪我一直覺得你骨子裏其實是個大家閨秀。”

淡雅沒有想什麽,隻覺得這夜他們的愛情真正的開花了。

隨後的一周,程鵬主動頻繁的約淡雅,每天都是不同色彩的玫瑰花準時出現在淡雅的辦公桌上,卡片上寫著:寶貝,想你。同事們嘩然,她卻隱隱嗅到程鵬的轉變似乎有些異樣的味道。他不時發來短信對淡雅噓寒問暖,比如:今天幾點起床了,吃飯沒有了,在商場看見一條裙子很適合你就買了,……生活的細節就是愛情的成長。淡雅能感覺到他的追逐,一天比一天猛烈。

那天,為了幫淡雅搬家,程鵬還沒有下班就跑來,上躥下跳的幫忙,淡雅抱著自己的梳妝盒準備上樓,程鵬卻忽然竄上來:“我來,我來,你別累著了。”

看著程鵬無比快樂和殷勤的臉,淡雅有絲陌生,因為乾坤顛倒,在他不清楚她的身份之前,這一切隻有淡雅自己做的份。

東西都安置完畢後,程鵬倒在沙發上,衝淡雅笑道:“雅雅,你爸爸在咱這行挺有名的,我秘書都知道他還知道你,怎麽就我不知道。”

淡雅謙虛地笑:“怎麽,今天還跟秘書專門打聽了?”

程鵬未置可否,眯起眼睛,伸手將淡雅摟進懷裏:“雅雅,你簡直就是我的小天使。”

淡雅皺起眉頭:“我以前怎麽沒有發現你那麽肉麻?”

程鵬一副很誠實的樣子:“雅雅,以前我沒有發現你那麽多優點,真實、漂亮、賢惠、單純。”

淡雅不依不饒:“那你沒有發現我的優點,幹嘛還赴我約啊?”

程鵬想了想說:“因為…我喜歡你啊。”

淡雅沒有作聲了,心裏卻隱隱升起不快。她以為他會說不是閑著沒有事嘛,那樣淡雅會高興些,可是他卻撒了謊。他曾經並不喜歡她,因為當時他並不清楚她的身份、地位、背景,以為她隻是她是老總的什麽情人之類的,並因此爽過兩次約。他是一次比一次喜歡她,直到至今曉得她的真實身份,他才來殷切的愛她,淡雅不知道這是什麽愛,摻雜了什麽成份。

其實,他曾經不喜歡她,淡雅一點都不怪他的。

愛是一種傷痕

她興高采烈的去赴約會,這是第一次,他主動約的她。

她來到他們見麵的老地方,看到他低著頭若有所思,她以為他有什麽話要對她說,也許,是…

她有些莫名的激動,從來都是單純的女子,用善良的眼光去看待世界,至於愛,她一直認為,隻要有足夠的付出,會得到的,仿佛那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可他愛不愛她,他心裏的想法是怎樣的,她一直暗暗恐慌。

今天是他主動,說明了一個好兆頭。

那枚鑽戒是否就在口袋裏,他低著頭,是否在想如何開口,或許,他會告訴她,他定好了機票,結婚,蜜月,海邊度假。

她幻想著這一天,心情激動。

但他抬起頭來,眼神狐疑,她想抓住他的目光,卻無法定格。終於,她明白了他的心裏所想。

我知道你要說什麽。她很自信的說。

他不敢瞅她,在這個女孩子麵前,他被賦予太多的情感,而這些情感他從來都是無處安放,因為心靈裏並沒有她的位置,這不公平,盡管他知道。

他主動的目的,是來告訴她,結束這一段感情。

其實,你不夠勇敢,我也不後悔認識了你,我相信,除了你,會有更好的男孩子在前麵等著我。她大聲地說,聲音微顫。

對不起,他捏努出三個字,聲音卑微而渺小。

她走到她的麵前,遞給他一件毛衣,她為他織的,他說過,他在工地當司機,冬日裏,駕駛樓沒有暖風,很冷。

這個給你,記得穿上,她平靜的說。

他沒有勇氣接過毛衣,隻是傻傻的站著。

我不恨你,愛不能勉強,我們還是好朋友。她的大度讓他釋懷。

那天,回到宿舍,她的淚水奪眶而出,那份愛,她傾注了全部的心血,卻無法把愛與他融合。

愛是兩個人的事,她忽略了這一點。

數到十,就忘記

一轉身,我們之間隔了無數個城市

這些年,我已習慣了網絡上的敲擊。情緣都是如風的東西,輕撫過指間的縫隙。

在不同的經度,緯度,邂逅不同的人。我們幻想著在擦肩而過的時候,有一個看的懂的眼神。

卻在不經意間發現,那雙曾經撫摸過我頭發的手,早已溫暖不再。在無休止的等待裏,什麽都會變冷。可笑的是,當時還真想著一生一世。

轉身的時候,我看到你眼中的淚水,你說會等待。

幾個月後,我聽到那個城市的消息,傳說早已覆滅。

貳.

兩個人跳舞,你踩到了我的翅膀

常常是這樣,兩個人比一個人更孤單。

當愛著一個人時,一句話都可以變得比刀子鋒利,而在彼此的磨和中,卻又失去了自己本來的鋒芒。我想我已沒有能力去愛一個人,所以,我選擇了一個人生活。

一個人,聽自己喜歡的音樂;一個人,吃自己喜歡的食物;一個人,遊**在昏暗憂傷的網際。

我常常聽到身體裏有翅膀撲梭的聲音,我已習慣停留,所以,我隱藏起了我的翅膀。

叁.

三生石畔

《三生石畔》是我寫給我最愛的人的故事,關於最初,前世,今世。

一直沒有寫完,一直停在最初的那一步。寫的最初是遠古,飛鳥與魚相戀了,卻無處安家,最終選擇了化成一塊三生石,在太湖的邊上。而前世,我們是相愛的水鄉兒女,彼此都溫和堅定。而最終卻又是雙雙投水而死。

愛是被禁止的音符,在壓抑的琴弦上。

肆.

肆意的黑暗房間,最沉迷的注視

一個人在家的時候,我把音樂開的很響,那些傷痛的音符讓我一陣一陣的撕裂。

有時躺著,想像自己是一具死去的屍體。

更多時候,看著黑夜裏,鏡子中,自己那明亮的眼睛。

很自戀地看著,看的哭了出來,淚卻隻有兩滴。

我喜歡關了燈,躲在角落,外麵的喧囂與我無關,在我的房間裏,我有自己的華麗。

我的心,一直藏在暗處,那裏有我隱忍的傷痕。

伍.

嗚嗚,我哭了,我丟了我的玩具

其實我一直都很在乎別人的眼光,從稚嫩的最初開始。忽視,可以讓人真正害怕,就像我的小學時代,他們總以為我什麽都不懂,什麽也不在心上。

我在屋子裏玩著我的布娃娃,我想著十八歲時自己會有的愛情。

童年的時候,我沒有對流言免疫,於是,從小我就感染了傷感的疾病。那些被嘲笑過的傷口,在今天,終於被宣判,終生不愈。

小學的校園很小,小學的老師很老。他們總是以為自己的工作有多榮耀。而我哭了,在他們的不屑裏,我驚嚇地丟了我的玩具。

陸.

陸陸續續地,我趕上了我的生命

我還是相信大學生活是最快樂的,雖然總有一聲聲的埋怨,雖然隻是單調的三點一線。

可是,我自由了。

自由的結果是我開始上網,我的文字開始跳躍。自由的結果是我真正自由地成了一個人,隻是在偶爾會想有個人來給我講講做人的種種道理。

他們說我過得很絢爛,在我的笑容裏他們看不到傷痕。

我想我正一步一步追趕著我的生命,那些兒時的傷痕,我其實一直都渴望有一種溫度將它們撫平。我需要一點點認可,當我站在這裏,不知該往哪裏去的時候。

柒.

親我最後一下

你的一個轉身,我的純真歲月都和你一起離開了我。

可我們一直都明白,那些曾經愛過傷過的往事,終究隻屬於青春,所以,終將遠去,在多年以後,我們會很努力地想要看見自己當時的身影。

所以,我還是想著,在我們離散前,其實該讓你,吻我最後一下。然後,不再聯係。然後,在沉默的時光裏一個人去記憶。

某年某月某日,我們在大街上相遇,你指著身邊的某一個女子,對我說,我結婚了。

我會笑笑,然後轉身,那些回憶又都離開我,你看不見我的淚滴。

捌.

別忘記,如果,曾經愛過

我忽然看到了你的個人說明裏寫著這樣的話“忘記,雖然明知做不到,但還要忘,這就是忘記的痛苦。”

我不知道這是寫給誰的。一切早已不重要。

身邊的姐妹個個在戀愛。當他們打電話的時候,臉上會有溫柔而滿足的微笑。我一直在做一些無謂的猜想,比如,誰和誰終於會結婚。在我眼裏,單純地認為隻有結婚才是真正在一起了。其實這樣的看法,早已背棄了自己。

而如果,相愛過的人,終於看著愛成為一個動詞的時候,過去時。那麽,也不要讓忘記成為你的現在時。畢竟,那些溫度都是真實存在過的,走過,就該滿足。

玖.

就到這裏吧

在疲憊的時候,我會睡很多的覺,在夢裏輾轉,我看得見內心最深處的血腥。

我是一個相信夢境的人,夢裏的那些青石的潮濕的房子,很古老的河流與渡口,還有仿佛生活過的老屋,我相信,那都是我前生的縮影。隻是,我看不見自己,也看不見,故人。

我不知道,看見過去太多是不是對生命輪回的一種背叛。那樣的看見常常讓我害怕,我的前生是個水鄉,我沒有去看過大海,隻是我常常在夢裏走在海邊。

空氣裏,有霧,潮濕地想要哭泣。

我不願醒來,如果,這是我的前世。

拾.

數到十,然後,抱抱我自己,就開始忘記。

十年前,我十七歲,在人群洶湧的街頭,我看見一個年齡相仿的女孩。她有著很好看的鼻子和一雙很深的眼睛。我想,這麽漂亮的女孩是用來被人愛上的,也是用來傷心的。

十年後,我二十七歲,本應該有一個二歲的女兒,而……

愛情呼叫轉移

“天黑的時候,我走出公寓大門,他站在滿天的梧桐樹下,兩個手指輕輕的夾著煙,白霧圍繞在他的周圍,他帥氣的眼神充滿了寂寞和無助。每次看著他抽煙,我就想,要是我以後能嫁給他,那該有多好啊!”

我是個很邋遢的女生,一條牛仔褲可以丟在臉盆裏,發黴一個星期,直到忍無可忍才不得不去洗。當然這被小晴罵的是骨頭全露,好像剝光了衣服站在大街上一樣。

小晴是我在大學裏最要好的姐妹,也是我現在的同居室友。兩個人畢業後選擇留在了上海,而且又陰差陽錯的進了同一家公司,最後居然還在同一個部門工作。我心想,這真是見鬼了。最後兩個人在公司旁不遠處租了個兩室一廳的小高層。所以,對於我這樣的一種行為,作為室友的她,理所當然不止一次的表示過抗議。

小晴說。李寒冰,你要是再這樣下去,還有哪個男人會要你啊。

我就說。嫁不出就嫁不出,本小姐我不稀罕用下半身思考的動物。其實說這句話的時候,我心裏特虛,因為我知道我其實是一個情感需求特別強烈的人,何況在這樣一座寂寞的城市,沒有愛情相互取暖是根本活不下去的。可每次我在人前總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因為我不想讓別人看穿我的內心。

小晴就說我,總有一天你會死的很慘。

“他曾這樣說過,冰冰,我要把你養成一隻貓,一隻隻會對我撒嬌的小貓,一隻隻對我迷戀的小貓。”

第一次遇到他,在公寓旁的酒吧,我是被他的眼神所吸引的,他的眼神中有我父親的那種味道。於是我走過去,叫了一杯血紅的葡萄酒。

我說,帥哥,陪我喝酒吧。

他愣了愣,突然像個小傻瓜一樣對我笑了。

這時候我在心裏想,你丫笑什麽笑啊,本小姐這麽漂亮,和你說話算是抬舉你了。當然這話我沒說出口,這些話我隻會和小晴開玩笑的時候說。

那時我剛失戀不久,人都說失戀後的女人是變態的,這話果然不假,我就最好的證明。從失戀後,我每天晚上會在這個酒吧瘋狂的灌酒,像個怨婦,完全失去了以往的玉女形象,然後小晴就不得不來酒吧拉我回去。

她說。李寒冰,不就是個男人嗎?你有必要這樣嗎?

我說小晴,為什麽愛我的人我不愛,而我愛的人卻要離我遠去。

小晴聽了歎了口氣,看著我說。李寒冰,你別這樣,大學那會的你雖然瘋瘋癲癲,但活的多瀟灑啊,我喜歡以前的你。小晴說這話的時候,言語中充滿了憐愛和疼痛。

那又怎麽樣,瀟灑能當飯吃嗎?瀟灑能留住愛情嗎?留不住……我狠狠的說完這句話,把一大杯酒悶進肚子裏。

小晴聽了這話,臉色有些不好看,沉默了很久說道。李寒冰,沒想到我看錯了你。說完這句話,她頭也不回的走出了酒吧。

看著她的背影,我在心裏想,小晴,連你都不要我了,我該何去何從呢?

可我沒想到小晴過了半個小時後又出現在了酒吧,然後拉著我不允許我說一句話,就往外走。她說冰冰你要是還把我當你好姐妹的話,你就給我回去。

我的眼淚突然的滾落了下來。小晴,還是你對我最好。

那晚,我照例喝醉了酒,我本以為小晴會像以前一樣出現在我眼前,可是期待中的她卻沒有來。我看了看身邊的他,然後說,喂,帥哥,今晚有地方睡嗎?剛說完這話,就醉的不省人事了。

以前我一直以為我對於男人是沒有太多依戀的,隻是把他們作為我身邊的玩物而已。在遇見宣之前,我至少談了不下十次戀愛,每次以我說分手而告終。看著那些男生一副病泱泱的樣子,我就恨不得甩他們兩個耳刮子。我一直認為,男人不僅僅要有帥氣的臉蛋,還要不為女人所迷惑。如果一個男人為了一個女人哭哭啼啼,那我看不起這樣的男人,因為這是孬種的行為。

我的前任男友宣就是我喜歡的那種類型,長得特帥氣,擁有高傲冷酷的眼神。我在他麵前乖巧的簡直像一隻小貓咪,什麽都聽他的。而他也願意寵著我,溺愛我。他也曾這樣說過,冰冰,我要把你養成一隻貓,一隻隻會對我撒嬌的小貓,一隻隻對我迷戀的小貓。

現在,他的確做到了。所以,當他離開我的時候,我根本不能適應那種生活,空虛和寂寞簡直讓我差點死去。幸好還有小晴陪在我身邊,讓我有一個可以哭泣的地方。

第二天我醒來的時候,沒有看見我的另一半——那個伴我睡覺的狗熊仔。而是發現了一個男人,趴在我的床沿上,不,確切的說,不是我的床,我的床沒有這麽的整潔幹淨。我驚慌的像電視劇裏的情節一樣,迅速的坐起來,然後撩起被子,看我是否穿了衣服,最後長長的舒口氣,說句幸好沒事。

他抬頭,我才發現是昨晚的他,這一刻,我才清楚的看清了他。有著深深的眉毛,一張小巧的嘴,還有一張帥氣的臉。

他見我看他,尷尬的笑了笑,露出兩個淺淺的酒窩,你昨晚在酒吧喝醉了,所以……不過你放心,我沒對你怎麽樣,隻是小小的……說到這裏,他詭秘的朝我再次的笑了笑。

我一驚,覺得他話裏有話,剛想問什麽,突然的覺得剛才哪裏不對勁,仔細一看,原來我穿的並不是我昨晚的衣服,而是他的襯衣。這一下子,背上的冷汗都出來了。我說,你個流氓,你對本小姐做了什麽?

他沒想到我反應會這麽大,愣了好一會才緩過神來。但是他卻說,那就隻有你自己知道了。說完還朝我吐了吐舌頭,那樣子簡直就是一個未長大的孩子。我終於忍不住噗哧一聲笑了出來。

多年後,我都一直記得這笑聲,在明亮的屋子裏環繞,動聽如同音樂。

“每次回到公寓,我總喜歡光著腳走在木質地板上,穿梭在小晴和我的房間裏。時光從窗外落進來,折射出明亮的光線,美得如同掉進了一個童話世界。”

那天早上我到公司時,小晴緊張的看著我說。冰冰,你沒事吧。你昨晚到底去了哪裏啊,我去酒吧找你的時候,你已經不在了,真的嚇死我了。

我說小晴我沒事,我隻是被一個帥哥拐騙了而已。那帥哥如同王子,在我麵前輕輕的跪下,然後吻著我的手說,神啊,我的公主,我甘願為你俯首稱臣,做你永遠的仆人。

一說完,我早已笑得一團亂麻,整個人好像得了麻風病一樣。其實,我不喝酒清醒的時候,我的控製能力是很強的。我會把自己所有的傷痛都包裹起來,形成一個內核。所以在以前,我和小晴時常會為了一件事貧嘴個半天,然後各自又賭氣半天,這樣時光在我們眼裏過的特快。

但是一旦當我一個人的時候,那種寂寞和空虛就會趁虛而入,恍惚是我身體的一部分,我想舍去,卻又是舍不得。因為我需要這個味道來麻痹自己。隻有這樣,我才能在沒有愛情的童話世界裏活下去。

一月到來時,道路兩旁梧桐的葉子終於掉的差不多了,偶然剩下的幾片,在空中顯得特別淒涼和孤獨。我記得以前和宣在一起時,宣總是喜歡站在梧桐樹下,默默的抽煙,那眼神,那動作足以迷倒所有的女人。看見我和小晴從公司裏出來,他就會跑上來然後送我們回家。是的,宣在那段日子真的很快樂,有人寵著愛著的感覺真的很美妙。

每次回到公寓,我喜歡光著腳走在屋子裏,穿梭在小晴和我的房間裏。時光從窗外落進來,折射出透明的光線,美得如同掉進了一個童話世界。有時我還會莫名的發出咯咯的笑聲。因為宣說過,他最喜歡看見我笑的樣子了。小晴就罵我是神經病。我就回應她神經就神經吧。說完又咯咯的笑,拉著宣的胳膊。

可是這一切,隨著宣的離去都不複存在了。

一月中旬的某一天,小晴突然的跑到我房間裏,然後高興的說。冰冰,我弄到兩張畫展的票,我們一起去陶冶下情操好不好?說不定以後你的畫也能展出呢。

是的,在偌大的城市裏,隻有小晴一個人知道我的喜好。我曾經這樣對小晴說過,我的一生就是為了畫畫而存在的,即使死了我也要畫,為每個為情而死的鬼畫肖像畫,畫出他們內心的不甘和怨恨,畫出他們影子背後的美醜善惡。

於是我倆在周末的時候就去了那個畫展。但是當我看著那些展出的畫時,心裏沒有多大的震撼,或者說那些畫不適合我的胃口。於是我說,小晴,你眼光也太差了。這什麽畫展啊,這些畫能叫做畫嗎?純粹是浪費紙張和顏料吧。

冰冰,這可不能這樣說。我知道她又要開始和我貧嘴了。冰冰啊,你要知道這些畫都有靈性的,小心晚上……再說,你知道的,我本就不喜歡畫畫,你不喜歡也不能怪我啊。

我剛想回駁她幾句,就在這時,一副油畫映入了我眼簾,一下子吸引了我。很簡單的筆觸,寥寥幾筆紅色,給人一種強烈的視覺衝擊和共鳴。我愣愣的站在那裏,心在這一刻,突然的疼痛起來,沒有任何理由。

冰冰,你怎麽啦?你怎麽啦?你怎麽落淚了?你不要哭啊?小晴說著用手來擦我的臉,果然是一臉的淚水。

我倔強的說沒事沒事,然後拉著她逃離了那幅畫的視線。外麵已經開始下雨,秋冬交接時的雨水特別的傷感,像極了初春時江南的柳絮。我回頭看了那畫最後一眼,看見了畫的署名:淚。然後衝進了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