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話的起源

“割體葬儀”之風

我國原始社會的一些氏族墓地中,經常發現一種奇特現象,即常見有些骨架是缺失手指或腳趾的,而有些手指或腳趾卻被放置在墓裏隨葬的陶器中。發掘表明,這種奇特的現象決非後期小動物擾亂或考古工作者不慎所造成,而是五六千年以前曾經流行過的葬俗,考古界一般稱之為“割體葬儀”。

為什麽原始社會流行這種葬俗?學術界對此議論紛紛,莫衷一是。

我國新石器時代的“割體葬儀”,是解放初期在著名的陝西西安半坡遺址發現的,這個遺址的墓地中有些墓葬的骨架沒有手指或腳趾,而在隨葬的陶缽或填土中卻發現了死者的指骨,這種現象引起了考古學家的重視。後來,在臨潼薑寨以及甘肅永昌鴛鴦池、青海樂都柳灣、河南洛陽矬李、黑龍江密山新開流、福建閩侯曇石山等遺址中都發現了明顯的“割體葬儀”。上述原始社會遺址所涉地域十分遼闊,可見這種葬俗分布之廣泛。實際上,發現這種奇特葬俗的新石器時代遺址還有很多,延續的時間至少有兩千多年。

中外民族學調查材料中,還可以尋覓出這種葬俗的遺風。大洋洲上的塔斯馬尼亞人,在埋葬死者的時候,部落裏的寡婦們要將灰泥塗在頭上,用油脂和炭末搽在臉上,用貝殼劃破自己的身體、燒傷自己的大腿,並割下自己的頭發扔在墓上,以此作為哀悼的表示;日本北部的蝦夷人,參加葬禮時死者的子女要割破自己的前額,寡婦和鰥夫則用鋒利的貝殼剃頭;美國西部草原的喀羅人,參加葬禮的本氏族成員在割掉自己的手指、割破大腿、撕破手腕、戮破頭皮,使每個人全身鮮血淋漓;凡此種種,不一而足。這些現象,顯然並非去切割死者的肢體,而是死者的親屬身體自殘以示哀悼。不過,許多人認為,新石器時代墓葬中發現“割體葬儀”者,隨葬的手肢、腳趾甚至腿骨也並不一定都是死者本人的骨架缺失部分,所以上述這現象顯然與“割體葬儀”有關。另外。有的學者反對這種看法,認為“割體葬儀”僅是死者本氏族成員及親屬為避免死者的“靈魂”返回人間“作祟”,而實行對死者的斷指、斷趾或砍傷手足的作法,當然,這也有許多民族學的調查資料可以證明。

近百年來,國內外不少曆史學家、考古學家、人類學家和民族學家研究了原始社會這種在葬禮中傷殘肢體的習俗。雖然學者們的看法不盡相同,但是,有一點是一致的,這就是他們在相信原始氏族社會的人們信仰超自然的力量,世界各地普遍存在“萬物有靈”、“靈魂不滅”的觀念,並通過不同形式的祭祀活動以溝通人與“鬼神”之間、生者與死者之間的關係等方麵起著重要作用。“割體葬儀”無論是傷殘死者的肢體或死者的親屬自我傷殘,都出於對“神靈”的敬畏。

目前,我國考古界對原始社會的“割體葬儀”大體有三種分歧意見:

一種意見認為“割體葬儀”是指在埋葬死去的氏族成員或親屬時,有意識地割裂屍體的某一部位,並將其分別埋葬或保存。至於生前因種種原因而肢體被砍割,然後以殘體入葬的現象一律不得視作“割體葬儀”。這種意見認為“割體葬儀”的目的是傷殘死者屍體,以防止其“靈魂”的“惡煞”返回危害其親屬。

另一種意見認為,“割體葬儀”是生者傷殘自身肌體以祭祀死者,其目的則為:一、緩和靈魂的哀痛憤怒以減少恐懼心理;二、使死者知道他的親屬在真誠地哀悼;三、使生者與死者繼續保持體質上的血肉聯係;四、使死者得到生者血的扶助,以加強到另一個世界去的力量和智慧;五、表示祭祀的禮儀;六、除去汙穢。

第三種意見,基本上是前兩種意見的綜合,即認為“割體葬儀”在數千年流行時應包括傷殘屍體以“避邪”和傷殘自身以“獻祭”。

迄今各地考古發掘的資料,似乎表明“割體葬儀”確實含有“切割屍體”和生者自殘兩方麵的內容。不過,對這種奇特的葬俗取得一致的看法,還不是容易的事。

(馬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