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宗教傳奇

阿拉伯人、波斯人同我國回族到底有何關係?

“回回”一詞首見於北宋沈括《夢溪筆談》:“旗隊渾如錦繡堆,銀裝背嵬打回回。”南宋周密《癸辛雜識》、彭大雅《黑韃事略》中屢見“回回”一詞。盡管如此,“回回”一詞在兩宋文獻中還是不多見的,而在元代文獻中“回回”一詞始大量出現。關於“回回”一詞的來曆,有兩種不同的說法。一種意見認為回回乃回紇、回鶻的轉聲。顧炎武《日知錄》:“唐之回紇,即今之回回也……其曰回回者,亦回鶻之轉聲也。”陳垣《回回教人中國史略》:“關於回回名稱的起源,研究者頗不乏人,如錢大昕、李光廷、丁謙均有所論列。其名實由回紇轉變而來。”楊誌玖《“回回”一詞的起源和演變》:“回回與回鶻、回紇諸詞毫無區別。”然而沈括為什麽用“回回”而不用“回紇”、“回鶻”呢?他“所以用‘回回’而不用‘回紇’或‘回鶻’者,一定因為‘回回’這一詞是流行於當時社會的‘大眾語,。……民間用‘回回’這一詞來代替‘回紇’、‘回鶻’的原因並不難探知。‘紇’‘鶻’這兩個宇對於一般民眾相當難認難寫。因此當他們聽學者們說這種人是回紇或回鶻時,他們一定辨不清第二個音所代表的字。於是把第二個音也聽成和第一個音相同的字,而且把回紇或回鶻稱為‘回回’。‘回’字既易寫,又易認,念起來又很順口,因之‘回回’這兩個字便流行民間”。筆者認為楊誌玖先生對“回回”一詞的來曆解釋是確切的。另一種意見認為回回“是北方民族(如契丹、蒙古)對於波斯等地人的稱呼,這個稱呼的漢譯便是回回”。“說回回民族是由於回鶻、回紇的轉音,並沒有什麽曆史根據,而隻是一種推測。”“我們根據曆史的發展與現存的事實來研究,回回來源於回紇、回鶻之說,是不能成立的。”“曆史上關於回紇、回鶻發展演變為維吾爾民族的記載很多,而關於演變為回回民族的記載尚未見到。”回族著名史學家白壽彝說:“有人認為回回民族的來源是唐代的‘回紇’或‘回鶻’,這是錯誤的。‘回紇’或‘回鶻’,是現在維吾爾族的祖先,不是現在回回民族的祖先。”《回族簡史》說:“關於回族的來源,可以上溯到公元第7世紀中葉。那時開始有阿拉伯和波斯商人到中國經商,留居廣州、泉州、杭州、揚州等地,曆經五代至宋末,五六百年間不斷發展,成為回族來源的一部分。而回族的主要來源則是13世紀初葉,由於成吉思汗西征而被迫東遷的中央亞細亞各族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以及由於當時東西交通大開而自願東來的商人。這些人都是信仰伊斯蘭教的,在元代官文書中稱為‘回回’。他們到中國後,絕大部分做軍士、農人和工匠,一小部分人做官、做商人、做宗教職業者和學術人士,由於通婚和社會經濟關係,與漢、維吾爾、蒙古等族人在長期相處的過程中形成回回民族。”“從民族來源說,這些東來的回回(中亞人、波斯人、阿拉伯人)。成為以後形成回回民族的民族成員的基礎。他們在東來的過程中,大多數是不會攜帶眷屬的。當他們在中國各地定居下來以後,勢必和當地的女子結婚,主要當是和漢族女子結婚而繁殖下來。因而,回漢具有古老的姻親關係,東來回回和漢族成員同為以後構成回回民族的重要來源,而東來回回是其中主要的成分。沒有東來的回回這一主要成分,回回民族是根本不會出現的。沒有回漢通婚這一重要條件,回回民族也是很難於形成的。”《回族簡史》關於回族來源的探討是符合曆史事實的。

讀至此處,讀者不禁要問:你既說第一種說法是確切的,又說第二種說法是符合曆史事實的,這不是自相矛盾嗎?不,不是,須知本文的“疑團”正在這裏。大量的材料證明:“回回”一詞確實是回紇、回鶻的轉聲、俗寫和大眾語;而回回民族也確實是移居我國的阿拉伯人、波斯人以及中亞各族人與我國的漢、維、蒙諸族長期融合而成。現在的問題是,既然“回回”一詞是回紇、回鶻的轉聲,那麽,為什麽“在13世紀初葉,由於成吉思汗西征而被迫東遷的中亞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在元代官文書中(也)通稱為‘回回”’呢?(《回族簡史》)這是回族史研究中長期遺留下來的未解之謎。筆者雖然學識淺薄,但今不揣冒昧;擬試解一下這一史學之謎。

原來,在晚唐時期回鶻人建立了“喀剌汗王朝(840~1212年),統治著原唐朝北庭和安西兩都護府所轄的大部地區,即現今我國新疆的西北部和西部以及蘇聯的吉爾吉斯、塔吉克斯坦、哈薩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東半部這一廣大地IX"(魏良搜《關於喀剌汗王朝的起源及其名稱》)。喀剌汗王朝的創立者沙土克布格拉汗開始信奉伊斯蘭教,並予以積極推廣。公元1001年,於田被喀剌汗王朝兼並,其居民改奉伊斯蘭教。馮家異、程溯洛、穆廣義編著的《維吾爾族史料簡編》說:“伊斯蘭教的傳人新疆……是在10世紀末及11世紀初。”在元朝由於大批信奉伊斯蘭教的中亞人、波斯人的東來更促進了伊斯蘭教在新疆的發展。到明朝初年,新疆大部分地區都信奉了伊斯蘭教(佛教、道教、襖教、摩尼教都曾在新疆長斯流行過)。前已提及,宋朝民間稱回紇、回鶻為“回回”。到元朝,在漢族人看來,那些東來的中亞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和回鶻人在相貌、服飾、宗教信仰乃至生活習俗方麵大體相同,故而不加區別,統稱之為“回回”。蒙元統治者實行民族壓迫政策,把全國各族分為四等。本屑同一民族——漢族,卻硬給分為漢人(第三等)和南人(第四等)。本是同一等人——色目人(第二等),卻要分為二十四種 (還有三十一種、三十四種兩說):回回、畏兀兒(維吾爾)、契丹人……這說明蒙元統治者為推行民族分化政策而將“色目人”中的回回、畏兀兒這兩個民族明確區別開了。這在元朝官文獻中有很多例證。然而,由於當時不可能由國家頒布統一的、規範化的名稱,也由於當時回族尚未正式形成,加之絕大多數的人對回回一詞的起源和演變是模糊不清的,故而在《元史》及元代某些文獻中回紇、回鶻、回回這些名稱有“雜出”、濫用的現象。後來學者又沒有深入探討這一問題,這就是至今仍有人堅持回族是由回紇演變而成的原因。這些人根本不懂:“回回”一詞是回鶻的轉聲(轉音、變音)和回族是否由回紇演變而成,這是兩個問題,不能混在一起談。筆者不揣冒昧,對這個未解之謎進行了初步探討,意在拋磚引玉,以便最終解開這個“疑團”。

“回回”一詞是否是回紇、回鶻的轉聲?回回民族是否是移居我國的阿拉伯人、波斯人?這些問題還有待於曆史學者進一步研究探討。

(馬立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