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全2冊

它:下冊_第三部 長大後_第十一章 舊地重遊

第十一章 舊地重遊

本·漢斯科姆借書

理查德在堪薩斯街、中央街和主大街的交匯處下了出租車,本在一裏坡下車。司機正是之前威廉遇到的那位“原諒我說粗話”先生,但理查德和本都不曉得,因為戴夫一路都悶悶不語。本心想自己其實可以跟理查德一起下車,但感覺兩人還是各走各路比較妥當。

他手插口袋站在堪薩斯街和達爾崔巷口,看出租車匯入車流。他很想將午餐的可怕結尾拋開,但卻無可奈何,腦海中不斷浮現威廉盤裏爬出幸運餅的那隻灰黑蒼蠅,想起它貼在背上的網狀薄翼。他試著甩掉那醜陋的一幕,也以為自己成功了,但五分鍾後又會想起那畫麵。

他心想,我隻是在尋求證明,不是道德上的,而是數學證明。建築靠的是觀察自然法則,自然法則能用方程式表達,而方程式必須被證明。問題是,他要如何證明不到半小時前發生的事兒?

他再次告訴自己,別管了,你沒辦法證明的,所以就別管了。

這建議很好,隻是他做不到。他想起遇見結冰運河上的木乃伊的隔天,他的生活還是照舊。他知道無論那是什麽東西,都差點逮到他,但日子還是繼續前進。他照樣上學、做算術測驗、放學去圖書館、吃東西狼吞虎咽。他隻是將自己在運河看到的東西納入生活中,雖然他差點被它殺死……不過,小孩就是這樣,總是做一些危險事:常常看也不看就穿越馬路;在湖裏玩橡皮艇玩到水太深的地方,隻好用手劃回岸邊;不是從方格鐵架摔下來撞到屁股,就是從樹上摔下來撞到頭。

這會兒,他迎著漸弱的細雨站在信賴五金行前(這裏一九五八年是當鋪,本記得店名是法拉提兄弟當鋪,雙層玻璃窗後擺滿了手槍、來複槍和折刀,還有像野生動物一樣被人吊著的吉他),忽然想起小孩不隻很會害死自己,還很能接納難以解釋的人和事物。他們下意識地相信不可見世界的存在。好奇跡或壞奇跡都是奇跡,顯然是這樣,而他們無力幹涉世界。早上十點遇到極美或極恐怖的東西,不會讓他們中午食欲全失,少吃一兩條奶酪熱狗。

然而,長大之後就不是這樣了。你早上醒來不再相信有東西藏在衣櫥或在窗外鬼祟窸窣……但隻要發生事情,隻要事情超乎常理,你的腦袋就會負荷過量,神經軸突和樹狀突熱得發燙。你會開始惶惶不安,靜不下來,腦袋胡思亂想,搞得自己神經緊張,無法將發生的事情納入既有的生命經驗之中,無法消化。你的腦袋會不停地想它,就像玩毛線球的小貓……當然最後不是發瘋,就是日子再也過不下去。

本心想,要是那樣,它就得逞了,對我,對我們,大獲全勝。

他開始沿著堪薩斯街走,走得漫無目的,接著忽然想到:我們那時用銀幣做了什麽?

他還是想不起來。

銀幣啊,本……貝弗莉用銀幣救了你一命。你的小命……或許也救了其他人……尤其是威廉。它差點就把我開腸破肚了,幸虧貝弗莉……她做了什麽事?她到底做了什麽?又為什麽有用?她趕跑了它,我們都幫了她。但我們是怎麽辦到的?

他心裏忽然冒出一個字,一個毫無意義卻讓他全身緊繃的字:chüd。

他低頭望著人行道,發現地上有一隻粉筆畫的烏龜。他覺得天旋地轉,便緊緊閉起眼睛然後張開,發現那不是烏龜,而是跳房子遊戲的方格,被細雨抹去了大半。

chüd。

這個字是什麽意思?

“我不知道。”本脫口而出,隨即轉頭看有沒有人聽見他在自言自語,這才發現自己已經從堪薩斯街走進卡斯特羅大道。剛才吃飯時,他跟其他人說荒原是德裏唯一讓他有過快樂回憶的地方……其實不盡然,對吧?還有一個地方也讓他開心,而他竟然巧合或意外地來到了這裏,那就是德裏圖書館。

他在圖書館前站了一兩分鍾,雙手依然插在口袋裏。圖書館沒變,那線條依然和過去一樣讓他喜歡。如同許多設計良好的石造建築,這座圖書館也很能將審視它的目光引入矛盾之中:石材的堅硬與門拱和細石柱的細致相互平衡,像銀行一樣牢固,卻又纖細整潔(沒錯,就城市建築來說,它是很纖細的,尤其對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蓋的房子而言。窗戶鑲著十字交叉的細鐵條,感覺優雅圓滑)。正是這些矛盾使它免於醜陋。本對它有著濃濃的愛,一點也不令人意外。

卡斯特羅大道沒怎麽變。他朝街上瞄了一眼,看見德裏社區之家。他發現自己想起卡斯特羅超市,很好奇那家店是不是還在半圓形的卡斯特羅大道和堪薩斯街口。

他走過圖書館草坪,一心隻想看看連接圖書館和兒童館的玻璃走道,渾然不覺自己的短筒靴濕了。玻璃走道也沒變。他站在一棵低垂的柳樹下望過去,隻見人們在走道裏穿梭。一股久違的喜悅忽然襲來,終於讓他完全忘了午餐結束時發生的事兒。他想起自己小時候也會走來這裏,一路走過及臀的積雪,而且隻有冬天,常常一站就是十五分鍾。他記得自己都是黃昏來,而吸引他,讓他流連忘返的依然是那神奇的對比。即使手指麻木,細雪在他的綠色雨鞋裏融化,他也甘之如飴。他所在的位置愈來愈暗,早冬的暗影將世界染成紫色,東方的天空暗如死灰,西方則是一片橙黃。他站的地點很冷,可能隻有零下十二攝氏度,荒原的寒風要是吹來這裏(通常會),感覺更是凜冽。

但就在離他不到四十米的地方,有人隻穿著襯衫走來走去,一道由日光燈照亮的白光長廊中,小孩聚在一起嬉笑,高中情侶手牽著手(圖書館員看到會製止他們)。感覺就像魔術一樣。而本當時年紀太小,還不懂得用電力與暖氣之類的平凡事物來解釋這份神奇。神奇的是那道發亮的光與生命之柱,有如生命線連接了兩棟漆黑的建築。神奇的是,人們走在其中穿越黝黑的雪地,完全不受黑暗與寒冷侵擾,神聖而又可愛。

之後他會走開(像現在一樣),繞著圖書館走到前門(像現在一樣),但總會在圖書館厚重的石頭牆麵遮住視線,切斷那根細致的光之臍帶之前停下來回頭再看一眼(像現在一樣)。

緬懷往事讓他心痛、感傷,也讓他覺得有趣。他走上通往圖書館正門的台階,在石柱內側的狹長前廊佇立片刻。無論天氣多熱,石柱總是又高又涼。接著,本推開裝著還書匣的鐵框大門,走進寂靜之中。

高掛的球形玻璃燈發出柔和的光芒。他走到光暈裏,回憶猛然襲來,力道之強讓他差點兒暈眩過去。不是有形的力量,不像下巴挨了一拳或挨了一巴掌,而是那種時間重疊的古怪感覺,那種難以名狀、隻能稱之為“既視感”的感受。他以前也有過這種感覺,卻從來不曾如此令人暈眩。他在門內站了一會兒,覺得自己真的失落在時間裏,一時忘了自己到底是三十八歲,還是十一歲。

圖書館裏還是一樣安靜,隻有偶爾的低語聲、圖書館員在書上或逾期通知單上蓋章的輕響和翻閱報紙雜誌的沙沙聲。本和從前一樣喜歡這裏的光線。陽光從高窗斜射進來。在這個下雨的午後,光線和鴿子翅膀一樣灰,不知怎麽就是讓人昏昏欲睡。

他走過寬闊的油氈地板。地板上紅黑兩色的圖案幾乎都磨掉了。他和從前一樣小心不讓鞋子出聲,因為圖書館中央是圓頂,任何一點聲音都會被放大。

他發現通往藏書區的螺旋鐵梯還在,分別位於馬蹄形主桌的兩側,不過也看見館裏多了一個柵欄電梯。他和母親搬離德裏二十五年,電梯是這段時間裝的。新電梯讓本鬆了一口氣,讓他從令人窒息的既視感中掙脫出來。

他躡手躡腳走過地板,感覺既像侵入者又像間諜。他一直在等圖書館員抬頭看他,用響鈴般的嘹亮聲音打破所有人的注意力,讓目光集中在他身上:“你!沒錯,就是你!你來這裏做什麽?這裏沒你的事兒!你是外人!是從過去來的!滾回去吧!立刻走,否則我就報警了!”

圖書館員真的抬頭了。一個年輕女孩,長得很漂亮,本忽然覺得自己的幻想就要成真了。女孩的淺藍色眼眸掃來,他的心髒一下衝到了喉嚨。但那目光隨即漠然飄開,本發現自己又能走了。就算他是間諜,也沒被人識破。

走到通往兒童圖書館的走道之前,他先從其中一座陡得要人命的狹窄螺旋鐵梯底下經過,走完才發現自己又做了和童年一樣的事,覺得很有意思。他發現自己剛才抬頭望了一眼,(和小時候一樣)希望看見穿著裙子的女孩下樓梯。他還記得(現在他想起來了)八九歲的時候,有一天不經意往上望了一眼,結果看見了一個漂亮女高中生斜紋裙底下幹淨的粉紅色內褲。就像一九五八年學校結業日那天,陽光忽然照亮貝弗莉·馬什的腳環,讓他的心被一支不單是愛情和喜歡的箭給射穿了,看見高中女生的內褲也給了他同樣的震撼。他還記得自己坐在兒童圖書館的桌前回想那一幕,想了可能有二十分鍾之久,想到臉頰和額頭發燙,講述火車曆史的書打開了卻沒有讀,陰莖在褲子裏硬得像根小樹枝,尾端直直插到肚子裏。他幻想自己和那個女孩結婚,住在市郊的小房子裏,沉浸在他當時還完全不懂的歡愉裏。

感覺來得快也去得快,但他從此走過樓梯底下一定會往上窺望,隻是再也沒有看到那麽有趣或動人的景致(有一回一個胖女人笨重謹慎地走下來,但他立刻撇開目光,覺得自己侵犯了什麽,感覺很丟臉)。不過,這習慣卻沒有消失,因為他現在又做了一次,而且是長大之後。

他緩緩走過玻璃長廊,沿途注意到更多改變。電燈開關旁印著一行黃字:石油輸出國組織最愛能源浪費,請節約用電!他走進這個由白木桌和白木椅組成、飲水機隻有一米高的小天地,發現另一端牆上掛的不是艾森豪威爾或尼克鬆總統的肖像,而是裏根和老布什——本想起自己五年級結業那天,裏根親臨奇異電影院,老布什那年還不到三十歲。

可是——

既視感再度襲來,但他完全無能為力,驚恐得四肢癱軟。他發現自己就像泅泳半小時後總算看見岸邊、卻累得開始下沉的可憐蟲。

現在是說故事時間,十幾個小孩坐在角落圍成半圓的小椅子上認真聽著。圖書館員模仿故事裏的巨人低聲吼道:“是誰踢踢踏踏踩上我的橋啊?”本心想:隻要她抬起頭來,我就會發現她是戴維斯小姐。對,一定是戴維斯小姐,而且她看起來完全沒變——

後來那女孩真的抬頭了,但他發現她比當年的戴維斯小姐還要年輕許多。

幾個小孩捂嘴輕笑,但其他孩子隻是專注地望著她,眼裏閃著沉迷於童話故事的神采:怪獸會被打敗……還是飽餐一頓?

“是我啊,山羊比利,是我踢踢踏踏踩在你的橋上。”圖書館員繼續往下說,本臉色蒼白地從她身邊走過。

竟然會是同一個故事?完全一樣。我該相信這隻是巧合嗎?因為我不相信……媽的,我就是不相信。

他靠向飲水機,但身體彎得太誇張。他感覺自己好像理查德在耍“香腸彎彎”那招一樣。

他心慌意亂地想,我應該找人談談,邁克……威廉……找誰都好。是我自己的想象,還是有人將過去和現在接合在一起?因為如果不是想象,我可沒有承諾這麽多,我——

他看了一眼服務台,心跳差點停了,隨即猛烈跳動。海報很樸素單調……而且熟悉。上頭隻寫了三行字:

宵禁時間

每晚七時起

德裏警察局

那一瞬間,一切似乎清楚起來,有如靈光一閃。本發現他們中午的表決根本是個笑話。事情早已無法逆轉,打從一開始就是如此。他們早就走在決定好的路上,就像回憶讓他剛才經過通往藏書區的樓梯底下不自覺往上望一樣。德裏存在著一種模式,致命的模式,而他們唯一能做的,就是期望這個模式能偏向他們這方,讓他們逃過一劫,保住小命。

“天哪!”本喃喃自語,伸手用力搓揉臉頰。

“先生,需要我幫忙嗎?”一個聲音從他手肘後方傳來,讓他嚇了一跳。說話的人是個年輕女孩,年約十七歲,暗金色的秀發用發夾往後夾住,露出她漂亮的高中女生的臉龐。她顯然是圖書館助理。這個職務一九五八年就有,由高中生擔任,負責將書上架、教小孩使用卡片目錄、討論讀書報告和作業、協助束手無策的學者整理批注與參考書目。薪水很微薄,但總是有人願意做。這是一份愉快的工作。

他定睛細看女孩帶著困惑的標致臉龐,忽然記起自己不再屬於這裏,他已經是小不點兒世界的巨人了,是侵入者。剛才在前館他很怕被人注視和攀談,但在這裏卻讓他鬆了一口氣,因為這證明自己終究是個大人,而女孩西式襯衫底下顯然沒穿胸罩,這一點也讓他感到放鬆,而非亢奮。要是他還懷疑這不是一九八五年,而是一九五八年,女孩棉質襯衫上的激凸就是最好的反證。

“沒關係,謝謝。”他說,接著忽然聽見自己莫名其妙補上一句,“我來找我兒子。”

“哦?他叫什麽名字?也許我看到過他,”女孩微笑說,“這裏的孩子我幾乎都認識。”

“他叫本·漢斯科姆,”他說,“但我沒看到他。”

“請問他長什麽樣子?我要是看到他可以跟他說一聲。”

“呃,”本開始不自在了,真希望自己沒扯這個謊,“他很結實,長得有點兒像我。不過沒關係,小姐,你要是看到他,跟他說爸爸回家路上來這裏找過他就好。”

“好的。”女孩說,臉上依然掛著笑,但眼中沒有笑意。本忽然明白她不是基於禮貌上前找他攀談,也不是想幫忙。她是兒童圖書館助理,而她所在的城市過去八個月有九名兒童慘遭殺害。在這個大人很少來此接送小孩的小天地裏,陌生人的出現自然會引來疑心……想也知道。

“謝謝。”他努力擠出令人放心的微笑,隨即落荒而逃。

他從玻璃長廊走回成人館,接著一時衝動就走到了服務台前……但這天下午的計劃本來就是跟著衝動走,不是嗎?憑著衝動行事,看結果如何。

年輕漂亮的圖書館員坐在服務台前,桌上的名牌顯示她叫卡羅爾·丹納。他看見女孩背後有一扇毛玻璃門,上頭貼著一行字:館長邁克·漢倫。

“我能為您服務嗎?”丹納小姐問。

“是的,”本說,“應該可以。我想辦借書證。”

“好的,”她拿出一份表格說,“您是德裏居民嗎?”

“目前不是。”

“那麽,您的住址是?”

“內布拉斯加州赫明頓市郊區之星路2號,”他停頓片刻,覺得她眼神很有趣,接著把地址講完,“郵政編碼59431。”

“您在開玩笑嗎,漢斯科姆先生?”

“完全沒有。”

“您打算搬來德裏嗎?”

“目前沒這計劃。”

“您到這裏借書可是千裏迢迢啊,是吧?難道內布拉斯加沒有圖書館?”

“這是有故事的。”本說。他以為跟陌生人說會難為情,結果卻沒有,“我是在德裏長大的,但小時候就搬走了。這是我長大之後頭一次回來。我剛才四處閑逛,想看哪裏改變了,哪裏沒有,忽然想到我在德裏住了十年左右,從三歲到十三歲,卻沒有保留半件紀念品,連一張明信片也沒有。我有過幾枚銀幣,但弄丟了一枚,剩下的都送給朋友了。我想我隻是想要一個東西紀念童年,雖然遲了點,但遲了總比沒做好,對吧?”

卡羅爾·丹納笑了,漂亮的臉龐頓時更美了。“真浪漫,”她說,“請您在館裏逛個十到十五分鍾,我會將借書證準備好,等您來拿。”

本咧嘴微笑。“我想辦證應該要錢吧?”他問,“因為我不是本地人。”

“您小時候有借書證嗎?”

“當然有,”本微笑說,“我想除了朋友,借書證是我最重要的——”

“本,你可以上來一下嗎?”他忽然聽見有人喊他,聲音有如手術刀,劃破了館裏的寂靜。

他猛然轉頭,有人在圖書館裏尖叫讓他嚇了一跳,覺得很丟臉。但他沒看見熟人……而且過了一會兒才發覺沒人抬頭,也沒人驚訝或惱怒。老人照常讀著《新聞報》《波士頓環球報》《國家地理雜誌》《時代》《新聞周刊》和《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參考室桌邊的兩個高中女生依然埋首在成堆的參考資料與檔案卡中,“最新小說,限借七日”區的民眾照常在書架前瀏覽,戴著可笑司機帽、叼著煙鬥的老人依然專心翻閱路易·德·瓦爾加斯的畫冊。

他回過頭來,隻見年輕的圖書館員一臉困惑地望著他。

“有什麽不對嗎?”

“沒有,”本微笑說,“我好像聽到了什麽聲音。看來搭飛機的時差比我想的嚴重。你剛才說什麽?”

“呃,我沒說話,是您。但我正打算告訴您,如果您當年有借書證,名字應該還在檔案裏,”她說,“我們已經將所有數據都弄成縮微膠片了,我猜這也和您小時候不一樣,是另一個改變吧。”

“的確,”本說,“德裏變了很多……但似乎也有許多地方沒變。”

“總之,我能幫您查一查,幫您更換新證,不用收費。”

“太好了。”本說。但他還沒來得及道謝,剛才那聲音再度劃破館裏神聖的寂靜:“上來啊,本!快上來,他媽的小肥豬!難道你不要命了嗎,本·漢斯科姆!”

本清了清喉嚨,說:“非常感謝。”

“小事一樁,”她仰頭看他,“外頭變暖了嗎?”

“一點點,”他說,“怎麽了?”

“您——”

“是本·漢斯科姆幹的!”那個聲音嘶吼道。從樓上,藏書區那裏,“本·漢斯科姆殺了那些小孩!抓住他!抓住他!”

“您在冒汗。”女孩把話說完。

“是嗎?”他傻愣愣地說。

“我立刻幫您換證。”她說。

“謝謝。”

她走到服務台角落的老舊皇家牌打字機前。

本緩緩走開,心髒在胸口像擂鼓似的猛跳。沒錯,他在冒汗。他能感覺汗水從額頭和腋窩流下,胸毛也糾結在一起。他抬頭看見小醜潘尼歪斯站在左邊的樓梯頂端,正低頭望著他,臉龐用油彩塗成白色,咧開血盆大嘴露出殺人魔的微笑,眼窩是兩個凹洞。他一手抓著一堆氣球,另一手拿著一本書。

本心想,不是他,是它。現在是一九八五年暮春午後,我在德裏圖書館圓形大廳中央,已經不再是小孩,卻遇上童年最大的夢魘,和它四目相對。

“上來吧,本,”潘尼歪斯朝樓下喊道,“我不會傷害你的,我有一本書要給你!一本書……還有氣球!上來吧!”

本開口想吼回去,你瘋了才會覺得我會上去!但他忽然想到要是真的喊了,所有人都會轉頭看他,心想:那個瘋子是誰?

“嘿,我知道你不方便說話,”潘尼歪斯笑嗬嗬地朝下喊,“但我剛才差一點唬過你了,對吧?‘先生,抱歉,您有罐裝的艾伯特王子嗎……有嗎……那您最好放那個可憐的家夥出來!女士,抱歉,您的冰箱在跑嗎……有啊?那您最好趕快追上去。’”

小醜站在樓梯平台上仰頭大笑,笑聲有如一群黑色蝙蝠在圓頂回蕩。本使盡全力克製自己,才沒有伸手捂住耳朵。

“上來吧,本,”潘尼歪斯朝下大喊,“我們談一談,不帶偏見地談談。你說如何?”

本心想,我才不上去呢,等我真的到你麵前時,你一定不想見到我,因為我們會殺了你。

小醜再度尖聲狂笑:“殺了我?殺了我?”但他的聲音忽然變得很恐怖,因為變成了理查德·托齊爾的聲音。呃,不算是理查德的聲音,是他模仿小黑奴的聲音:“別宰我啊,主人!我是好黑人哪,別殺了我這個小黑鬼,幹草堆!”說完又尖聲狂笑。

本臉色蒼白,顫抖著走過餘音繚繞的圓頂中庭,覺得自己就要吐了。他站在一排書架前,用抖得厲害的手隨便抽了一本,用冰冷的手指飛快翻閱。

“這是你唯一的機會了,幹草堆!”那聲音從後上方傳來,“離開吧,趁天黑之前快點離開,否則今晚我會找上你……你和其他人。你太老了,本,阻止不了我的。你們都太老了,除了害死自己什麽也做不了。離開吧,本,難道你真的希望晚上出事?”

本緩緩轉頭,依然將書捧在冰冷的手中。他不想看,但仿佛有一隻隱形的手抓住他的下巴,不斷抬高他的頭。

小醜不見了,變成吸血鬼站在左邊樓梯的頂端,但不是電影裏的吸血鬼,不是貝拉·魯格西、克裏斯托弗·李、弗蘭克·蘭吉拉、弗朗西斯·雷德勒或瑞吉·納德,而是一個蒼老像人的東西,麵色蠟白,臉上皺紋盤根錯節,眼睛紫紅如血塊。它張大嘴,露出滿口參差不齊的吉列刮胡刀片,感覺就像一個致命的鏡子迷宮,隻要走錯一步就會被劈成兩半。

那東西尖叫一聲:“庫——滾!”接著猛力閉上嘴巴。鮮血立刻像一道暗紅水柱從它口中濺射而出,嘴唇碎片落在潔白的絲質襯衫上,順著胸前往下滑,留下蝸牛爬痕般的血跡。

“斯坦利·烏裏斯死前看到了什麽?”站在樓梯平台上的吸血鬼朝樓下的本大喊,張著血盆大口哈哈狂笑。“是罐裝的艾伯特王子嗎?還是荒野王大衛·克羅?他到底看到了什麽,本?你也想瞧瞧嗎?他看到了什麽?他看到了什麽?”說完又是尖聲狂笑。本知道自己也要尖叫了,阻止不了,他非得尖叫不可。鮮血有如恐怖的大雨從樓梯頂端嘩啦灑下,一滴落在正在看《華爾街日報》的老人關節腫脹的手上,從他指間滑落。但老人沒看到,也沒感覺。

本猛吸一口氣,相信自己就要尖叫了。在這春雨綿綿的午後簡直難以想象,就和刀劈或……滿嘴刮胡刀一樣誇張。

但他隻顫抖著吐出一句話,沒有尖叫,和禱告一樣輕。他說:“還用問嗎?我們做了銀彈頭。我們用銀幣做了銀彈頭。”

戴著司機帽翻閱德·瓦加斯畫冊的老人忽然抬起頭來說:“胡扯!”這下大家真的抬頭看了,有人朝老人恨恨地“噓”了一聲。

“對不起,”本低聲顫抖著說。他微微察覺自己滿臉是汗,襯衫粘在身上,“我在想事情,結果說出來了——”

“胡扯,”那老人又說了一次,比剛才更大聲,“銀幣才沒辦法做成銀子彈,那是謠傳、廉價小說的把戲。問題在比重——”

丹納小姐忽然出現了。“布洛克希爾先生,請您安靜一點,”她的語氣算是很客氣了,“其他人在讀——”

“這人病了,”布洛克希爾先生丟下一句就低頭繼續看書,“給他一片阿司匹林,卡羅爾。”

卡羅爾·丹納看了看本,臉上露出關切的神情:“您不舒服嗎,漢斯科姆先生?我知道這麽說不太禮貌,但您的氣色真的很糟。”

本說:“我……我中午吃了中國菜,可能不合胃口吧。”

“您如果需要躺一下,漢倫先生的辦公室有行軍床,您可以——”

“不用了,謝謝,沒關係。”他才不想躺下,隻想趕快離開德裏圖書館。他抬頭看了一眼樓梯頂端。小醜不見了,吸血鬼也消失了。但環繞樓梯頂端的低矮鑄鐵扶手上綁了一顆氣球,鼓脹的表麵寫了一行字:白天好好玩吧!晚上你死定了!

“您的借書證好了,”她說,伸手試著扶他,“您還需要嗎?”

“是的,謝謝你。”本說。他顫抖著深呼吸一口氣,接著說,“抱歉我這個樣子。”

“希望不是食物中毒。”她說。

“不可能的,”布洛克希爾先生頭也不抬地說,繼續看他的德·瓦加斯畫冊,叼著沒點著的煙鬥,“那種子彈沒用的,是廉價小說的把戲。”

本再次想也不想就說:“彈頭,不是子彈。我們一開始就知道做不了子彈,因為我們那時還是小孩子。是我想到——”

“噓!”又有人說。

布洛克希爾先生有點驚詫地看著本,似乎想說什麽,但還是沒有開口,繼續翻閱畫冊。

回到服務台,卡羅爾·丹納將一張頂端印有德裏圖書館字樣的橘色小卡遞給本。他發現這是自己長大之後擁有的第一張借書證,覺得很有趣。他小時候的借書證是鮮黃色的。

“您確定不用躺著休息一下嗎,漢斯科姆先生?”

“我覺得好點了,謝謝。”

“您確定?”

本擠出微笑說:“我確定。”

“您看上去是好點了。”她說,但語氣有點懷疑,好像意識到她應該這麽說,可是心裏並不相信。

接著她將一本書放到當時登錄外借書刊常用的縮微掃描儀底下,本忽然覺得非常有趣。這本書是剛才小醜開始學小黑奴的聲音時,我從書架上隨手拿的,他想,她以為我想借。二十七年後,我再一次從德裏圖書館借書,卻壓根兒不曉得自己借了什麽書,而且也不在乎。隻要放我走就好,可以嗎?

“謝謝。”他將書夾在腋下說。

“不客氣,漢斯科姆先生。您確定不要來一顆阿司匹林?”

“我很確定,”他說,遲疑片刻之後又說,“你該不會認識斯塔雷特太太吧?芭芭拉·斯塔雷特,之前的兒童圖書館館長。”

“她過世了,”卡羅爾·丹納說,“三年前走的,我聽說是中風。真的很可惜。她還很年輕……五十八九歲吧,我想。漢倫先生還特地休館一天。”

“哦。”本覺得心裏空了一塊。重遊故地就是這樣。就像那首歌唱的,表麵的糖霜很甜美,裏麵的蛋糕卻很苦澀。故舊不是忘了你,過世了,就是頭發和牙齒掉光了,有的甚至發瘋了。唉,活著真好。天哪。

“真遺憾,”她說,“您很喜歡她,對吧?”

“所有孩子都喜歡斯塔雷特太太。”本說完忽然察覺自己就快掉淚了。

“您還——”

她要是問我還好嗎,我想我一定會哭出來,或是尖叫之類的。

他低頭看了看表,說:“我該走了,謝謝你這麽親切。”

“祝您一天愉快,漢斯科姆先生。”

當然,因為我晚上就要死了。

他輕揮手指和她道別,轉身離開。布洛克希爾先生抬頭看了他一眼,目光嚴厲而懷疑。

本抬頭望向左邊樓梯的頂端。氣球依然飄著,係在花邊鑄鐵扶手上,但氣球表麵的字不一樣了,變成:

芭芭拉·斯塔雷特是我殺的!

——小醜潘尼歪斯

他撇開目光,喉嚨處的血管又開始猛跳。他走出圖書館,被陽光嚇了一跳——烏雲已經散開,五月下旬的溫暖陽光灑了下來,綠草青翠得不可思議。本覺得心裏輕鬆了許多,仿佛將重擔留在了圖書館……接著他低頭看自己胡亂借的書,牙齒忽然緊咬在一起,緊得發疼。那本書是斯蒂芬·米德的《推土機》,就是多年以前他逃到荒原躲避亨利·鮑爾斯那幾個惡少那天借的書。

說到亨利,這本書的封麵上還有他工程靴的鞋印。

本雙手顫抖著將書翻到封底。圖書館已經改用縮微掃描借閱係統,他剛才親眼看到了。但封底內麵還是粘著一個小紙袋,裏頭插著借閱卡。卡上每一行寫著一個名字,後麵是圖書館員蓋的歸還日期。本在卡上讀到:

借閱人 歸還日期戳記

查爾斯·布朗 一九五八年五月十四日

戴維·哈特韋爾 一九五八年六月一日

約瑟夫·布倫南 一九五八年六月十七日

卡上最後一行是他稚嫩的簽名,用鉛筆重重寫著:

本·漢斯科姆 一九五八年七月九日

這張卡上、書的扉頁和側麵蓋著一個又一個有如血跡般的模糊紅色戳印,寫著:注銷。

“哦,天哪!”本喃喃自語,不曉得還能說什麽。發生的一切似乎都包含在這句話裏了。“哦,天哪,天哪。”

他站在剛露臉的陽光下,忽然心想:其他夥伴會有什麽遭遇?

埃迪·卡斯普布拉克接球

埃迪在堪薩斯街和科索斯巷口下了公交車。這條小巷子全長約四百米,一路下坡,盡頭是土壤崩塌的死巷,再過去就是荒原。他完全不曉得自己為何選在這裏下車。科索斯巷對他一點意義也沒有,附近也沒有認識的人,但他卻覺得自己來對了地方。他隻知道這一點,但好像已經夠了。貝弗莉已經在下主大街某一站下了車,邁克則是開車回圖書館。

他目送誇張的奔馳小型公交車駛離,搞不清楚自己在做什麽,怎麽會出現在偏遠小城的偏遠巷口,離米拉將近八百公裏。她現在一定在為他擔心落淚。他忽然感到一陣難受的暈眩,便伸手去摸外套口袋,這才想起他將暈海寧和其他藥物都留在德裏旅館了。幸好他帶了阿司匹林。他不會不帶阿司匹林,就像他不會不穿褲子出門一樣。他吞了兩顆阿司匹林,開始沿著堪薩斯街前進,漫不經心地想著或許可以去圖書館或走到卡斯特羅大道。天空開始放晴了,埃迪覺得他甚至能走到西百老匯,欣賞那裏的維多利亞式老房子。德裏隻有兩個像樣的住宅區,西百老匯是其中之一。他小時候有時會逛來這裏,沿著西百老匯走,仿佛要去某處一樣。米勒家就在這一帶,西百老匯和威奇漢街口附近,是一棟兩側有角樓、前有樹籬的紅房子。米勒家有一位園丁,每回埃迪經過,他總會用懷疑的目光盯著他,直到他離開為止。

再過去是鮑伊家,和米勒家同側,相隔四間房子。格蕾塔·鮑伊和薩莉·米勒兩人在中學時代這麽要好,他想這應該是原因之一。鮑伊家是綠色薄木外牆,也有角樓……但米勒家的角樓方方正正,鮑伊家的角樓卻有著好笑的圓錐頂,埃迪覺得很像笨蛋高帽。每到夏天,鮑伊家就會在屋側的草坪擺出桌椅,包括附有黃色洋傘的桌子、幾張藤椅和一張吊床,而且一定會在後院玩槌球。埃迪雖然從未受邀,卻知道得很清楚。他常漫步經過(好像要去別處似的),聽見球的碰撞聲、笑聲和某人的球“飛了”發出的抱怨聲。他有一次看到格蕾塔,看見她一手拿著檸檬汁,一手拿著槌球杆,苗條美麗得連詩人也會詞窮(埃迪覺得就連她曬紅的肩膀也很美,雖然他那時才九歲)。她正在追球,因為她的球“飛了”,越過一株小樹,所以埃迪才會看到她。

那天,他有一點愛上她了。她閃亮的金發垂到肩上,和水藍色的褲裙相互輝映。她環顧四周,埃迪以為她看到他了,結果並沒有,因為他舉起手害羞地想打招呼,格蕾塔卻沒有舉手,隻是將球打回後院草坪,隨即追了過去。埃迪繼續前進,既不怨恨打招呼沒得到響應(他真心相信她沒看到他),也不難過周六下午從未受邀去玩槌球:格蕾塔·鮑伊這麽美麗的女孩子怎麽會邀請他?他這麽瘦,還有哮喘,臉長得像溺水的河鼠。

沒錯,他漫無目的地沿著堪薩斯街走,一邊心想,我應該到西百老匯,再去看看那些房子……米勒家、鮑伊家、黑爾醫生的房子、崔克——

他的思緒忽然中斷,因為真是說曹操,曹操到——崔克兄弟貨運站就在他麵前。

“還在!”埃迪脫口而出,接著哈哈大笑,“真是沒想到!”

菲爾·崔克和托尼·崔克這對光棍兄弟,他們在西百老匯的家可能是這條街上最可愛的大房子。潔白的維多利亞中期建築,有著青翠草坪和大片花圃,每年春夏都是百花爭豔(當然修剪得很整齊),車道到了秋天就會重鋪一次,確保路麵黑亮如鏡。斜屋頂的薄石板永遠是完美的薄荷綠,幾乎和草坪一個顏色。古老的豎框窗戶令人印象深刻,經常有人逗留拍照。

“兩個大男人會把房子弄得這麽漂亮,肯定是同誌。”埃迪的母親有一回嫌惡地說,但埃迪不敢問她是什麽意思。

然而,他們的貨運站和西百老匯的豪宅截然不同,是低矮老舊的磚房,有不少地方塌了,髒橘色的牆麵到了牆腳變成煤黑色。所有窗戶都很髒,隻有調度室的一扇吊窗例外。那扇窗上有一塊地方特別幹淨,因為調度員桌上擺了一個花花公子月曆,到工廠後麵空地打棒球的小孩都會先來調度室,用棒球手套把窗戶抹幹淨,好瞧瞧當月女郎是誰。從以前到現在都是如此。

貨運站三邊都是廢棄的碎石堆,卡車(吉米皮特、肯沃斯和裏歐)統統漆著崔克兄弟貨運:德裏、牛頓、普洛維登斯、哈特福德、紐約字樣,有時亂七八糟停成一堆,有時組裝在一起,有時隻有卡車頭和車架,靠後輪和撐杆默默站立著。

兩兄弟沒有將卡車停在空地上,而是盡量停在磚房後方,因為他們都是狂熱的棒球迷,很喜歡小孩來這裏打球。菲爾·崔克會親自駕駛卡車,所以小孩很少看到他,但手臂和肚子一樣粗壯的托尼·崔克負責管賬,因此埃迪(他從來不打球,要是母親聽到他玩棒球,跑來跑去,將塵土吸進脆弱的肺裏,還有可能弄斷腿或腦震蕩,甚至發生其他事故,一定會殺了他)很習慣見到他。他是夏天的固定配角,和後來的梅爾·艾倫一樣成為他對棒球的回憶:身材壯碩卻又像個遊魂的托尼·崔克,白襯衫在夕陽下微微發亮,螢火蟲開始在空中閃爍,而他高聲大吼:“紅毛,你要撲下去才接得到糗……小不點,你眼睛沒有看糗!你沒有看糗怎麽打得到……滑壘啊,小鬼!把帆布鞋印在二壘手的臉上啊,他不會觸殺你的!”

埃迪記得托尼從來不喊小孩的名字,永遠是紅毛、金發仔、四眼田雞、小不點兒之類的亂叫,並且從來不說球,而是糗,不說球棒,而是棒槌,例如,“小鬼,你要握緊棒槌才打得到糗啊!”

埃迪笑著朝磚房走近……但笑容隨即消失了。當年處理訂單、修理卡車、暫時儲存貨品的房舍變得又暗又安靜,碎石堆長滿雜草,兩旁空地也沒有卡車……隻剩一個貨櫃,表麵都生鏽黯淡了。

埃迪再往前走,發現窗上掛著房屋中介掛的出售廣告牌。

崔克貨運垮了,他心想,但沒想到自己會難過……仿佛有人過世一樣。他開始慶幸自己沒有去西百老匯。如果連崔克兄弟都撐不下去——崔克兄弟啊,他們應該永遠不倒才對——那他小時候非常愛走的那條街又會如何?他不安地發現自己並不想知道。他不想看見格蕾塔·鮑伊頭發灰白,臀部和雙腿因為久坐與暴飲暴食而變胖。他最好敬而遠之,比較安全。

我們都應該這樣,敬而遠之。這裏不關我們的事。回到小時候長大的地方就像瘋狂的瑜伽動作,從腳開始將整個人吞進嘴巴裏一樣不可能。腦袋夠清楚的人都應該慶幸沒這種事兒才對……但話說回來,你覺得托尼和菲爾出了什麽事兒?

托尼可能心髒病發作,因為他一直扛著六十八斤的贅肉過日子。人得注意自己的心髒。詩人喜歡用浪漫之詞寫它,巴裏·曼尼洛也用歌曲頌揚它,這些埃迪都覺得無所謂(他和米拉有巴裏·曼尼洛灌錄的所有作品),他更在乎每年好好做一次心電圖檢查。沒錯,托尼或許是心髒掛了。但菲爾呢?可能倒黴在高速公路出車禍了。埃迪自己是開車討生活的人(曾經是,因為他最近隻替名人開車,其他時間都在坐辦公室),很清楚路上可能遇到哪些倒黴事兒。老菲爾也許在新罕布什爾讓車子折成了兩半,也許在緬因州北部的漢斯維爾森林遇到地麵結冰,甚至在德裏南方的長下坡刹車失靈,在春雨中開往黑文時失控打滑。那些狗屁倒灶的鄉村歌曲經常唱到這些事兒,描述頭戴牛仔帽、心裏想著小情人的卡車司機怎麽出車禍。坐辦公室有時很寂寞,但埃迪不是沒有開過車——哮喘噴劑擺在儀表板,按鈕倒映在風擋玻璃上有如幻影一般,還有一堆藥收在置物格裏——他知道真正的寂寞是模糊的紅光,是前方車子的後車燈隔著大雨發出的顏色。

“媽的,真是時光飛逝啊!”埃迪·卡斯普布拉克歎息似的低聲說道,完全沒意識到自己把想法說了出來。

他有點醺醺然,又有點不悅——他其實經常這樣子,隻是自己不覺得——他繞過磚房,想看看小時候打棒球的空地,古馳平底鞋踩在碎石上沙沙作響。那時他感覺全世界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是小孩。

空地沒怎麽變,但他一眼就知道這裏不再有人來打球了。這項傳統因為某種緣由消失無蹤了。

一九五八年的時候,內野不是用石灰粉畫的,而是用腳跑出來的。來這裏打球的男孩(他們都比埃迪這一票窩囊廢大,但埃迪這會兒想起來,斯坦利·烏裏斯有時也會來打球。他的打擊普通,但在外野跑得很快,而且反射神經跟天使一樣敏捷)沒有壘包,而是用四塊髒帆布替代。他們總是將帆布藏在長磚房後方的載貨區底下,隻要湊足人數就會鄭重地拿出來用,直到天色暗得不能再玩了才又鄭重地收回去。

埃迪站在空地望過去,踩出來的內野線已經不見了,雜草一叢一叢在碎石地麵茂盛地生長著,汽水瓶和啤酒瓶的碎片散落其間,閃閃發光。從前這些碎片都會被孩子們清幹淨,簡直就像參加宗教儀式一樣認真。唯一不變的隻有空地後方三米半高的鐵絲網籬笆,生鏽的顏色很像幹掉的血,將天空框成一個個菱形。

那是全壘打牆,埃迪手插口袋站在二十七年前的本壘板上開心地想著,過了籬笆就是荒原,他們當年都戲稱那裏是“自動送分區”。他哈哈大笑,隨時緊張地四下張望,仿佛發出笑聲的是鬼魂,而不是穿著六十美元長褲的男子漢,結實得像……呃,結實得像……像……

離開吧,小埃,他似乎聽見理查德低聲說,你一點兒也不結實,而且過去這幾年全壘打愈來愈少了,對吧?

“是啊。”埃迪低聲說道,一腳踢飛幾塊石頭,踢得石頭嘩啦作響。

其實,他隻見過球飛出貨運站後方空地籬笆兩次,而且是同一個小孩打的。那個小孩就是貝爾齊·哈金斯。貝爾齊的塊頭真是大得滑稽,十二歲就長到一米八三,體重可能有一百五十斤。他綽號“打嗝王”,因為他打的嗝又長又大聲,打到**時既像牛蛙叫,又像蟬鳴,有時還會用手不停拍嘴,發出類似印第安人沙啞嘶吼的怪聲。

這會兒埃迪想起來了,貝爾齊個頭很大,但不算胖,感覺好像上帝也不想讓一個十二歲小孩長得太離譜似的。它覺得貝爾齊若非那年夏天死了,可能會長到一米九八,甚至更高,並且學會在小個子世界裏的處世之道,甚至學會溫柔待人。但十二歲的貝爾齊動作笨拙,性格卑劣,雖然不是智障,舉手投足卻如此不雅與冒失,不像斯坦利那麽協調自然。他的身體好像從來不和大腦溝通,隻照著自己緩慢轟隆的步調走。埃迪記得有一天傍晚,打者擊出一顆緩慢的高飛球,正好朝貝爾齊飛去,他連動都不用動就能接到。但貝爾齊抬頭盲目揮拳似的舉起手套,結果球沒落進手套,而是直接打在他頭頂上,發出“硿”的一聲,聽起來就像球從三樓落下砸到福特車頂一樣。球反彈了一米多高,然後落進貝爾齊的手套。一個名叫歐文·菲利普斯的可憐小鬼聽見“硿”的一聲笑了出來,貝爾齊走過去朝他屁股猛力一踹,把他的褲子踢出一個洞,讓他嚇得尖叫著逃回家。沒有人笑……起碼場內沒人笑。埃迪覺得理查德·托齊爾要是在現場,一定會忍不住大笑,然後被貝爾齊揍得住院。貝爾齊打球也很鈍,很容易三振,打的滾地球連最差勁的內野手也有辦法將他封殺在一壘。但隻要他打中球心,就一定飛得很遠很遠。埃迪見他打出籬笆外的那兩球都非常驚人。第一顆球一直沒找到,十幾個小孩在通往荒原的陡坡上找遍了,依然不見蹤影。

不過,第二顆球倒是撿回來了。那顆球是另一名小學六年級學生的(埃迪想不起來他叫什麽名字,隻記得其他小孩都叫他鼻涕蟲,因為他老是感冒),從一九五八年春末用到夏初,打到都變形了,不再是新買時的完美球體,白色皮麵和紅縫線磨損處處,還有草痕,不少地方因為在外野的礫石地麵彈跳幾百次而破開了,縫線也有一處鬆脫。隻要哮喘不嚴重,埃迪會幫忙撿界外球,享受將球扔回去得到的“謝啦”。他知道很快就會有人拿黑貓絕緣膠帶將脫線處粘住,讓球再撐一周左右。

但那顆球還來不及壽終正寢,就被一個叫作斯特林傑·戴德漢的初一學生投到上場打擊的貝爾齊·哈金斯麵前了。斯特林傑以為那是變速球,但貝爾齊時間抓得剛剛好(他隻是動作慢而已),一棒將鼻涕蟲的斯伯丁棒球狠狠打出去,球皮瞬間脫落,仿佛一隻白色巨蛾落在二壘附近。剩下的球心一邊脫線,一邊飛向美麗的傍晚天空。所有人轉頭望著球往外飛,全都看傻了。球一路飛過鐵絲網籬笆,埃迪記得斯特林傑用敬畏的語氣低聲說了“可惡”。球在身後留下一道軌跡,所有人看著線不斷鬆脫。球還沒落地,已經有六個小孩像猴子一樣爬上籬笆準備去撿了。他記得托尼·崔克讚歎狂笑,高聲吼道:“這球一定能飛出揚基球場!聽到沒有?這球能飛出他媽的揚基球場!”

彼得·戈登找到球,就在窩囊廢俱樂部三周後蓋水壩的那條小溪附近。但球已經變成直徑不到八厘米的線團,沒有散開簡直是天大的奇跡。

那群孩子沒有討論就將剩下的球屍拿給托尼·崔克。托尼默默檢視,圍著他的孩子們也沒有開口。從遠處看,一群孩子圍著一個高大凸腹的男人,感覺很像宗教儀式,仿佛在敬拜聖物。貝爾齊·哈金斯根本沒有跑壘,而是站在其他孩子之間,仿佛不曉得身在何處。托尼·崔克將球遞給他,那球比網球還小。

埃迪沉浸在回憶裏,從本壘走到投手丘(但它不是隆起,而是凹陷,因為礫石被挖走了)再走到外野。他停留片刻,震懾於四周的寧靜,接著繼續朝鐵絲網籬笆走去。籬笆鏽蝕得更厲害了,長滿難看的爬藤植物,但鐵絲網還在。隔著鐵絲網,埃迪看見雜草恣意蔓生的斜坡。

荒原比以前更像叢林了。埃迪心裏頭一回浮現疑惑,這麽一塊植物茂盛的地方怎麽會叫荒原?它什麽都是,就是一點兒也不荒涼。它怎麽不叫野地或叢林?

荒原。

這兩個字聽起來很不祥,甚至邪惡,但它們在心中喚起的不是爭奪陽光的濃密樹林與灌木叢,而是不斷漂移的沙堆和灰色的硬土與沙漠。荒原。邁克剛才說他們和荒原一樣寸草不生,這話似乎不假。他們七人都沒有孩子,就算現在是計劃生育時代,要做到這點也是難上加難。

他隔著生鏽的菱形鐵絲網往外看,聽見堪薩斯街的車聲遠遠傳來,還有下方的流水聲。他看見溪水在春日下閃爍,有如發光的碎玻璃。山坡下的竹林還在,白得很不正常,很像綠樹叢中的黴斑。竹林後方是狹長的沼澤地,緊鄰坎都斯齊格河,那裏應該有流沙。

我童年最快樂的時光就是在那片亂草叢中度過的,想到這裏,他打了個冷戰。

他正要轉身離去,忽然一樣東西吸引了他的目光。樹叢裏有一根頂端罩著沉重鐵蓋的水泥圓柱。本從前常笑著說那是“莫洛克洞”,但眼神中卻沒有笑意。走到圓柱旁,你會發現它高度及腰(對小孩來說),上頭浮刻著一行半圓形的金屬字,寫著德裏公共工程局,管內深處還聽得見轟鳴聲,應該是機械運轉的聲音。

莫洛克洞。

我們就是進了那裏。那年八月。最後還是去了。我們走進其中一個洞裏,進入下水道,但沒多久下水道就不再是下水道了,變成……變成……變成什麽?

帕特裏克·霍克斯泰特在那裏。他被它抓走之前,貝弗莉看到他在做不好的事兒,雖然她笑了,但知道那是壞事。那件事和亨利·鮑爾斯有關,對吧?嗯,應該沒錯,而且——

他忽然轉身看向廢棄的貨運站,不想再俯瞰荒原,不喜歡它激起的思緒。他想回家,回到米拉身邊。他不想在這裏。他……

“接住,孩子!”

埃迪轉身望向聲音的來處,發現一顆球越過籬笆朝他飛來,落在礫石地上彈到空中。他想也不想就伸手將球接住,動作幹淨利落,近乎優雅。

他低頭看了一眼手上的東西,心頭立刻一涼。那東西之前曾是棒球,現在隻剩一坨線團,表皮不見了。他看見線還在脫落,有如一條蛛絲飄過籬笆,消失在荒原裏。

哦,天哪,他心想,天老爺啊,它來了,就在我身邊,就是現在——

“下來玩球吧,埃迪。”籬笆另一頭的聲音說。埃迪發現那是貝爾齊·哈金斯的聲音,心中微微一驚。貝爾齊一九五八年八月就死在德裏的下水道裏了,這會兒卻在籬笆另一頭吃力往上爬,爬到堤防上。

那人穿著紐約揚基隊的條紋隊服,身上沾著落葉和青草痕。他既是貝爾齊,又是麻風病人,是潮濕墓穴孕育多年而成的可怕怪物,陰沉的臉上掛著一條條纖維與爛肉,一邊眼窩空空如也,頭發裏有東西在蠕動。他左手套著長滿青苔的棒球手套,右手抓著鐵絲網,腐爛的手指從菱形網眼中伸出來。他彎曲手指,埃迪聽見可怕的噴濺聲,差點把他嚇瘋了。

“這球一定能飛出揚基球場。”貝爾齊獰笑著說,隻見一隻有毒的蟾蜍自得地扭動著身體從他嘴裏掉出來,摔到地上,“聽到沒有?這球能飛出他媽的揚基球場!對了,埃迪,想吹喇叭嗎?給我十美分我就幫你吹,嘿,免費也行。”

貝爾齊的臉變了,果凍般的鼻頭凹下去,露出兩根血紅的鼻管。埃迪夢到過這樣的景象。那人頭發變粗,從太陽穴往後退開,而且變得像蜘蛛絲一樣白。腐爛的額頭皮膚裂開,露出包著黏稠物質的白骨,宛如探照燈模糊的鏡麵。貝爾齊消失不見,變成了內波特街29號門廊下的怪物。

“巴比吹我隻要一毛錢。”那東西低聲輕唱,開始攀著籬笆往上爬,在籬笆的菱形網眼上留下一塊塊碎肉。籬笆被它的重量弄得鏘啷作響,狀似藤蔓的雜草被它一碰立刻轉成了黑色。“隨時隨地都肯做,再加五分錢還能加時間。”

埃迪開口想要尖叫,卻隻發出無用的沙啞嘶聲,感覺自己的肺部變成了世界上最古老的陶笛。他低頭看了看手上的球,發現線團忽然開始冒出血來,滴到礫石地麵和他的鞋子上。

他將球丟在地上,踉蹌著倒退兩步,瞪大眼睛,雙手在襯衫上擦拭。麻風病人爬到籬笆頂端,腦袋前後搖擺,映著天空形成了夢魘般的剪影,有如腫脹的萬聖節南瓜燈。它吐出舌頭,估計有一米二那麽長,甚至可能有一米八,仿佛一條小蛇從它嘴裏爬出來,順著籬笆往下鑽。

它隻出現了一秒鍾……隨即就消失了。

它不是像電影裏的鬼魂一樣慢慢消失,而是一眨眼就不見了。但埃迪聽見啵的一聲,很像香檳的開瓶聲,證明它確實存在。那聲音是空氣填補它留下的空間而發出的巨響。

埃迪轉身就跑,但跑了還不到三米,就看見四個影子從廢棄磚房的運貨區飛了出來。他起初以為是蝙蝠,便尖叫著用手遮頭……隨即發現是四塊帆布,就是之前孩子們來這裏打球用的壘包。

帆布在靜止的空中翻騰旋轉,埃迪閃身才沒有被其中一塊帆布打到

。四塊帆布同時落在過去擺放的位置,本壘、一壘、二壘、三壘,揚起一小陣塵土。

埃迪上氣不接下氣地跑過本壘板。他緊抿雙唇,臉色和鄉村奶酪一樣白。

鏘!球棒擊中了不存在的球,然後——

埃迪停下來。他雙腳無力,發出一聲呻吟。本壘到一壘的地麵開始膨脹,仿佛有一隻大地鼠正在鑽地。礫石往兩邊散落,隆起的土堆衝過一壘,將帆布甩到空中,力道又快又大,讓帆布發出啪的一聲,很像擦鞋童開心甩動抹布發出的聲音。隆起的土堆開始從一壘衝向二壘,而且不斷加速。二壘的帆布同樣啪的一聲射向天空,還沒落地,隆起的土堆已經衝到三壘,加速朝本壘奔去。

本壘的帆布也飛了,但還沒落地,那東西已經像恐怖的派對禮物一樣從地底下冒了出來。是托尼·崔克。他的臉隻剩骷髏頭和幾塊焦黑的皮肉,白色亞麻襯衫也腐爛了,變成一條一條的。他從本壘板底下冒出半截身子,有如一隻怪蟲前後搖擺。

“你盡量揮棒槌沒關係。”托尼·崔克用沙啞粗嘎的聲音說,露出牙齒又瘋狂又親密地笑著,“盡量揮,哮喘仔。我們會逮到你的,逮到你和你那些朋友。到時就有糗啦!”

埃迪尖叫一聲,蹣跚後退。他感覺一隻手按上肩膀,立刻縮起身子躲開。那手微微收緊,隨即放開。埃迪回頭一看,是格蕾塔·鮑伊。她已經死了,隻剩下半張臉,蛆蟲在血紅的肉上蠕動。她一手握著一個綠色的氣球。

“車禍。”她用剩下的半張嘴巴說,接著露出笑容。她的臉龐發出難以言喻的撕裂聲,埃迪看見肌腱有如可怕的絲帶般扯動著。“我那年十八歲,埃迪,喝酒又嗑藥。你的朋友都在這裏,埃迪。”

埃迪雙手擋在臉前拚命後退,格蕾塔朝他逼近,鮮血四濺,在她腿上形成長長的幹涸血痕。她穿著一雙平底皮鞋。

在她身後,埃迪看見最可怕的一幕:帕特裏克·霍克斯泰特從外野跌跌撞撞朝他走來,身上一樣穿著揚基隊服。

埃迪拔腿就跑。格蕾塔再次抓住他,將他的襯衫扯破,讓他的衣領濺到可怕的**。托尼·崔克掙紮著從地洞裏鑽出來。帕特裏克·霍克斯泰特踉蹌著往前走。埃迪死命狂奔,不曉得自己怎麽還喘得過氣來,但腳下還是沒停。他眼前浮現一行字,印在格蕾塔·鮑伊手上那顆氣球上的字:

哮喘藥導致肺炎!

中央街藥店敬上

埃迪向前飛奔。他不停地跑,最後在麥卡倫公園附近暈了過去。幾個孩子看到他立刻躲開,因為他看起來很像酒鬼,或是得了什麽怪病,甚至就是那個連環殺人魔。他們討論了一會兒,覺得應該通知警察,但最後還是沒報警。

貝弗莉·羅根造訪故居

貝弗莉先回德裏旅館換了牛仔褲和亮黃色百褶短衫出來,在主大街上隨意漫步。她不曉得自己要去哪裏,心裏隻想著:

汝發如冬火,化為一月之餘燼,引我心燃燒。

她將明信片藏在最下層抽屜,內衣底下。她母親可能看過,但那無妨。重點是她父親絕不會開那個抽屜。要是被他發現,他可能會用那狀似和善卻徹底懾人的炯炯目光看著她,用那同樣的語氣問:“你是不是做了不該做的事兒啊,貝?和某個男孩做了不該做的事兒?”不管她答是或不是,都會被痛打一頓,快得、重得讓她一開始根本不覺得痛。那一段真空要幾秒鍾後才會消失,被疼痛填滿。接著她又會聽見他用一樣和善的語氣說:“我很擔心你,貝弗莉,非常擔心。你得成熟一點,不是嗎?”

她父親可能還住在德裏。她上回聽到他的消息時,他還住在這裏,但那已經是……多久之前了?十年?總之早在她嫁給湯姆之前。她收到他寄來的明信片,但不是一般隻有詩句的明信片,而是鎮政中心保羅·班揚雕像的相片。很可怕的塑料雕像,二十世紀五十年代落成,是她童年時代的地標。但父親的明信片絲毫沒有喚起她的回憶或思鄉之情。就算他寄來的是聖路易紀念拱門或舊金山金門大橋的相片,感覺也差不多。

“希望你順利安好,”卡片上寫著,“方便的話,寄點東西回家,我過得不是很好。貝,我愛你。父筆。”

他愛過她,而她覺得自己一九五八年夏天會瘋狂愛上威廉·鄧布洛,這是一個原因。因為所有男孩當中,唯有威廉帶有一種權威,讓她聯想到自己的父親……隻不過兩人的權威是不同的,威廉的權威在於傾聽。她父親認為展現權威是出於擔心,他把人看成寵物,寵愛之餘更要管教,但她在威廉的眼神和行為裏卻見不到這種想法。

總之,那年七月他們頭一回聚齊,威廉不費吹灰之力就當上領袖,擁有絕對的權威,從那天起,貝弗莉便徹頭徹尾瘋狂地愛上了他。稱它是少女的迷戀就像說勞斯萊斯隻是幹草車之類的四輪交通工具一樣,是天大的褻瀆。她見到威廉不會傻笑或臉紅,也不會用粉筆在樹上或親吻橋的牆上寫下他的名字。她隻是將他的臉烙印在心裏,時時抱著那一份苦澀的甜蜜。她願意為他而死。

因此,她想自己當初會覺得情詩是威廉寫的,也就情有可原了……隻是她始終沒有真的相信這一點。後來(過了一段時間後)情詩的作者不是向她坦承了?沒錯,本說了實話(但她現在完全想不起來,他是什麽時候,在什麽情況下對她說的,一次也沒想過),隻不過他對她的愛幾乎就像她對威廉的愛一樣,始終掩藏得很好。

(但你告訴過他,貝,你跟他說過你愛他)

其他人隻要認真看(而且心地善良)就看得出來,從他總是小心地和她保持一定距離,從當她碰到他的手或胳膊會讓他屏息,還有從他因為會見到她而刻意打扮就能發現。哦,那親切可愛的胖本。

不過,那段辛苦的前青春期三角戀最後還是結束了,隻是她暫時還想不起來是如何結束的。她想本應該向她坦白過,說那首小情詩是他寫和寄的。她覺得自己應該向威廉告白過,說她會永遠愛他。這兩件事兒救了他們一命……對吧?她不記得了。這些回憶(或者該說關於回憶的回憶)就像隻是湊巧突出水麵的珊瑚礁,其實連接在一起,而非分隔的島嶼。但她每回潛下去想看清楚全貌,便會見到一個惱人的畫麵,那就是每年春天返回新英格蘭的紫擬椋鳥。一大群鳥在電線、樹上和屋頂擠來擠去,整個初春三月的天空都是它們沙啞的叫聲。這幅景象不斷出現在她心中,感覺既陌生又不舒服,宛如擾攘的噪聲遮蓋了她真正想接收的信號。

貝弗莉忽然發現自己站在克林克洛自助洗衣店門口,不禁嚇了一跳。那年六月下旬,她跟斯坦利·烏裏斯、本和埃迪就是將沾了隻有他們看得見的血跡的抹布拿來這裏洗的。洗衣店的窗戶被肥皂泡沫弄得模糊不清,門上貼著“店主出售”的手寫告示。貝弗莉從泡沫間隙往內看,隻見裏頭空空蕩蕩,肮髒發黃的牆上有幾個顏色較淺的方塊,是之前擺放洗衣機的地方。

我在回家的路上,她沮喪地想,但還是繼續往前走。

這一區變化不大,少了幾棵榆樹,可能病死了,房子比以前殘破了點,破掉的窗戶似乎比她小時候多,有些用紙板封住,有些沒有。

她走到下主大街127號的公寓前麵。房子還在。斑駁的白牆這些年來變成了斑駁的棕牆,但還是老樣子。這邊的窗戶可以看到廚房,那邊的窗戶可以看到她的臥室。

(吉姆·杜雍,給我離馬路遠一點!馬上!難道你想被車子碾死?)

貝弗莉打了個冷戰,雙手交叉抱在胸前,手掌包著手肘。

爸爸可能還住在這裏。沒錯,是有這個可能,因為他除非不得已,一般不會搬家。上去瞧瞧吧,貝弗莉,去看看信箱。三層樓三個信箱,還是和從前一樣。要是其中一個寫著馬什,你就能按電鈴,隨即聽見拖鞋聲從走道傳來。接著門會打開,你就能見到他,見到那男人。是他的**給了你紅發,讓你成為左撇子,而且很會畫畫……還記得他以前多會畫嗎?隻要衝動一來,他什麽都能畫。可惜機會不多,因為我想他有太多事兒要擔心了。不過,衝動來的時候,你總會看到他坐上幾個小時畫貓、狗、馬和牛,還在牛的嘴邊畫泡泡,寫上“哞”字。你會看得開懷大笑,他也會笑,然後說,換你畫了,貝。你拿起畫筆,他會扶著你的手,於是牛、貓和微笑的男人就會在你筆下浮現。你會聞到美能刮胡水的清香,感受到他肌膚的溫度。上去吧,貝弗莉,去按鈴。他會出來開門。他會老態龍鍾,臉上皺紋很深,僅存的牙齒也泛黃了。他會看著你,然後說,哎,是貝!貝回家看老爸了。快進來,貝,真高興見到你。我高興是因為我很擔心你,貝,非常擔心。

她緩緩向前,水泥路麵裂隙長出的雜草掃過她的褲腳。貝弗莉緊緊盯著一樓的窗戶,但窗簾是拉上的。她望向信箱。三樓:斯塔克韋瑟;二樓:伯克;一樓——她呼吸一停——馬什。

但我不會按門鈴。我不想見他。我不會按鈴。

她總算做了一個果斷的決定,從此踏入隻做果斷決定的有用人生。她折返了!走回鎮中心!回到德裏旅館!打包!搭出租車!坐飛機!叫湯姆滾蛋!活得成功!死得愉快!

她按了門鈴。

她聽見熟悉的鈴聲從客廳傳來。她一直覺得那鈴聲很像個中文名字:秦鍾!沒有聲音,也沒有響應。她在門廊上局促不安,忽然很想小便。

沒人在,她鬆了一口氣,心想,我可以走了。

但她又按了一次門鈴。秦鍾!沒有回應。她想起本的可愛小詩,試圖憶起他何時坦承詩是他寫的,他是怎麽說的,還有那首詩為什麽正好碰上她的初潮。她是十一歲有月經的嗎?肯定不是,不過她的**倒是那年隆冬開始發育的。為什麽……這時,那幅惱人的景象又出現了。幾千隻紫擬椋鳥擠在電線和屋頂上對著白色的春日天空吱喳亂叫。

我要走了。我已經按了兩次門鈴,夠了。

但她又按了一次。

秦鍾!

她聽見有人走來,聲音和她想的一模一樣,正是舊拖鞋的疲憊拖遝聲。她慌忙左右張望,差點(真的隻差一點)就逃之夭夭了。她有辦法衝過水泥走道,繞過轉角,讓她父親以為是小孩在搞惡作劇嗎?嘿,先生,你有罐裝艾伯特王子嗎……

她忽然急吐一口氣,接著趕緊縮緊喉嚨,免得發出如釋重負的笑聲。應門的人根本不是她父親,而是年近八十的高大婦人,頭發又長又美,幾乎全變白了,但還有幾綹金發。無框眼鏡後方的眼睛和她祖先當年橫越的峽灣海水一樣藍。她穿著紫色波紋綢裙子,雖然舊了,卻還是很體麵,慈祥的臉上滿是皺紋。

“小姐有事兒嗎?”

“對不起。”貝弗莉說,想笑的衝動一下子就消退了。她發現老婦人頸上戴著一條浮雕鏈墜,應該是真的象牙,周圍鑲著細得幾乎看不見的金邊。“我應該按錯門鈴了。”也許是故意按錯的,她心裏低聲說,“我要按的是馬什家。”

“馬什家?”老婦人皺起額頭,擠出細細的皺紋。

“沒錯,您有——”

“這裏沒有姓馬什的。”老婦人說。

“可是——”

“除非……你要找艾爾·馬什嗎?”

“沒錯!”貝弗莉說,“他是我父親!”

老婦人伸手撫摸鏈墜,雙眼仔細打量貝弗莉,讓她覺得自己像個小女孩,手上拿著女童軍餅幹或貼紙——請支持德裏高中老虎隊。接著,老婦人露出和藹的微笑,隻是帶著一點悲傷。

“你怎麽都沒有和他聯絡呢,小姐?我很不想以外人的身份告訴你,但你父親早在五年前就過世了。”

“可是……門鈴上……”貝弗莉又看了一眼,不禁慌張地低呼一聲,沒有一點笑意。剛才她太激動,直覺認為老爸一定還住在這裏,結果把克什看成了馬什。

“您是克什太太?”她問。父親的死訊讓她站立不穩,同時覺得自己很蠢——對方一定覺得她不識字。

“沒錯。”老婦人答道。

“您……您認識我父親?”

“幾乎不認識。”克什太太說,聲音有一點像《星球大戰》裏的尤達大師,讓貝弗莉又很想笑。她的情緒什麽時候變得這麽反複無常的?她其實記不得了……但很怕自己不久就會想起來。“他是前一位租下一樓的房客。我們見過,他搬走,我搬進來,前後大概幾天。他搬到洛華德巷了,你知道那裏嗎?”

“我知道。”貝弗莉說。洛華德巷在四條街外,和下主大街交會。那裏的公寓更小,破舊得可憐。

“我偶爾會在卡斯特羅超市見到他,”克什太太說,“自助洗衣店歇業之前,我也在那裏看到過他。我們偶爾會聊上幾句,還有——呀,小姑娘,你臉色真白——對不起。快進來,我幫你泡杯茶。”

“不了,太不好意思了。”貝弗莉虛弱地說,但她確實覺得臉色發白,白得有如起霧的透明玻璃。她是需要喝點茶,找張椅子坐一下。

“怎麽會不好意思,”克什太太慈祥地說,“告訴你這麽壞的消息,我也隻能這樣來彌補了。”

貝弗莉還來不及反駁,就被帶進陰暗的走廊,回到了老家。房子似乎變小了,但感覺很安全——她想是因為裏頭的一切幾乎都變了。粉紅桌麵的富美家桌子和三張椅子沒有了,換成小圓桌,比茶幾大不了多少,上頭擺著一隻瓷花瓶,插著絲綢假花。馬達在頂端(父親常常東摸西弄,好讓它運轉)的家榮華冰箱不見了,換成黃銅色的佛裏吉戴爾冰箱。爐子很小,看起來是電爐,上方擺著一台亞馬納微波爐。窗簾是亮藍色的,外麵有花盒。她小時候熟悉的塑料地板被挖掉了,剩下原本的木頭地麵,而且上了很多油,發出柔和的光芒。

克什太太將茶壺放到爐子上,回頭看了一眼,說:“你在這裏長大的嗎?”

“對,”貝弗莉說,“不過很不一樣了……變得整齊而又雅致……真棒!”

“你太客氣了。”克什太太說,臉上笑容燦爛,讓她看起來年輕不少,“我手上有一點錢,你知道。不多,但社會福利讓我過得還不錯。我在瑞典出生,一九二〇年來到美國,十四歲,身無分文——沒錢的時候最能體會錢的價值,你說對吧?”

“是啊。”貝弗莉說。

“我在醫院工作,”克什太太說,“很多年了,從一九二五年開始,一路升到雜務總管,所有鑰匙都由我保管。我先生很會投資,所以我才有這個避風港。水還沒開,小姐,你先四處看看吧。”

“不了,這不好意思——”

“請吧……我還是覺得很歉疚。想參觀就盡管參觀吧。”

於是她就去逛了。她爸媽的臥房如今是克什太太的寢室,感覺完全不同,似乎更明亮也更通風。房裏多了一隻大木箱,雪鬆做的,上頭刻著兩個英文字母R.G.,散發著淡淡的木香。**鋪著一張大毛毯,上頭是女人打水、小孩騎牛和男人堆幹草的圖案,非常漂亮。

貝弗莉的臥房變成了縫紉間。一台黑色勝家縫紉機擺在鑄鐵桌上,旁邊是兩盞高功率的天瑟台燈。一麵牆上掛著耶穌像,另一麵牆上是肯尼迪總統的肖像,下方是一個美麗的櫥櫃,雖然擺的是書本而非瓷器,但感覺還不壞。

她最後才走進浴室。

浴室重新粉刷成玫瑰色,色澤低調而悅目,一點也不低俗。所有設備都是新的,但她走到洗手台時,還是覺得過去的夢魘回來了。隻要她窺探黑漆漆的無蓋排水孔,就會聽見低語聲,然後是血——

她彎腰向前,瞄了一眼水槽上的鏡子,發現自己臉色蒼白,眼眶發黑。接著她低頭望著排水孔,等著那低語、笑聲、呻吟和鮮血出現。

貝弗莉不曉得自己站了多久,彎腰湊在洗手台邊等待二十七年前出現過的景象和聲音。是克什太太將她喚了回來:“茶好了,小姐!”

貝弗莉猛然轉身,從半催眠狀態中醒了過來,離開浴室。就算水管裏曾經有邪魔外道,這會兒也消失了……或睡著了。

“哎,您沒必要麻煩的!”

克什太太抬頭望著她,露出燦爛的微笑:“哦,小姐,你要是知道我最近多麽寂寞,就不會這麽說了。上次班戈水利局的人來查水表,我弄了更多東西,把那位先生都喂肥了!”

廚房有一張白色骨瓷圓桌,邊緣是藍色的,桌上擺著精致的杯盤,其中一盤是小蛋糕和餅幹。除了甜點,桌上還有一個白鑞茶壺,冒著淡淡的蒸氣和悅人的茶香。隻差吐司切邊做成的三明治了,貝弗莉興衝衝地想。姑媽三明治,她總是這麽叫它。姑媽三明治有三種口味:奶油奶酪配橄欖、西洋菜,還有蛋沙拉。

“坐吧,”克什太太說,“坐吧,小姐,我來倒茶。”

“我不是小姐了。”貝弗莉說,一邊舉起左手讓她看到婚戒。

克什太太笑著揮了揮手,意思是“啐”。她說:“隻要是年輕小姑娘,我一概用小姐稱呼。這是我的壞習慣,你別介意。”

“不會,”貝弗莉說,“完全不會。”但她其實有點不自在,自己也不明白。老婦人的笑容有一點……有一點什麽?不悅?虛偽?神秘?但這麽想很荒謬,不是嗎?

“我很喜歡您家裏的擺設。”

“是嗎?”克什太太一邊倒茶一邊說。茶感覺很濃、很濁,貝弗莉不確定自己想喝……甚至忽然不確定自己還想待著。

門鈴上明明寫著馬什,她聽見心裏一個聲音說,覺得很害怕。

克什太太將茶遞給她。

“謝謝。”貝弗莉說。茶可能看來很濁,但香味真是誘人。她嚐了一口,味道很好。別再疑神疑鬼了,她對自己說。“尤其那個雪鬆木箱更是美極了。”

“那東西是古董!”克什太太笑著說。貝弗莉發現美麗的老婦人有一個缺陷,但在美國北方算是稀鬆平常。她的牙齒很糟——感覺很牢,但還是非常難看。不僅發黃,兩顆門牙還互相交疊,犬齒特別長,感覺和象牙一樣。

她的牙齒剛才還是白的……進門時她麵帶微笑,你還覺得她牙齒真白。

她忽然不是隻有一點害怕了,隻想(需要)離開這裏。

“真的很老!”克什太太興奮地說,接著一口將茶喝完,發出嚇人的打嗝聲。她朝貝弗莉微笑——咧開嘴笑——貝弗莉發現她的眼睛也變了,眼角開始發黃老化,帶著模糊的血絲。她的頭發稀疏了,辮子看來營養不良,不再黃澄澄、銀閃閃,而是變成暗灰色。

“非常老。”克什太太望著空杯子回憶道,她用發黃的眼睛害羞地望著貝弗莉,臉上再度浮現微笑,露出一嘴歪牙,感覺很惡心,甚至有點別有用心,“是我從故鄉帶來的。你發現上頭刻了R.G.兩個英文字母了嗎?”

“發現了。”貝弗莉感覺自己的應答仿佛來自遠方。她腦海中有一個聲音念叨說:要是她不曉得你發現她變了,那也許還好,要是她不曉得,沒發現——

“那是我父親,”老婦人說,把父親念成了“父卿”。貝弗莉發現她的裙子也變了,變成粗糙斑駁的黑色。鏈墜變成骷髏;下巴大張著。“他叫羅伯特·格雷,大家都叫他鮑勃·格雷,或是小醜潘尼歪斯。雖然這也不是他的本名,但他很喜歡這個玩笑,我父卿。”

她又笑了,幾顆牙齒變得和裙子一樣黑,臉上的皺紋變深了,白裏透紅的肌膚也變成蠟黃,手指瘦成了爪子。她朝貝弗莉微笑。“吃點東西吧,親愛的。”她聲音高了四度,卻變成破鑼嗓子,很像卡到黑土的地窖門轉動的聲音。

“不用了,謝謝。”貝弗莉聽見自己用孩子急著想走的聲音說。話語仿佛不是出自大腦,而是直接從嘴巴出來,被耳朵聽到之後才曉得自己說了什麽。

“不吃了?”那老巫婆笑著問。她伸出指爪,開始將盤子上的薄糖餅幹和糖霜蛋糕塞進嘴裏,恐怖的牙齒不停嚼呀嚼,肮髒的長指甲戳進甜點,碎屑從她骨瘦如柴的下巴滑落,嘴裏呼出的空氣味道就像腐屍膨脹爆裂後發出的臭氣。她露出死氣沉沉的笑容,頭發愈來愈稀疏,有幾處已經看得到頭皮。

“哦,我父卿真的很愛自己的笑話!我現在就說一個給你聽,小姐,希望你會喜歡:我是我父卿生的,不是我母卿。他從屁眼裏把我生出來,哈哈哈!”

“我該走了。”貝弗莉聽見自己又用受傷的語氣說,好像她是第一次參加派對結果出糗的小女孩。她兩腿無力,隱隱意識到杯子裏不是茶,而是糞便,液態的糞便,德裏下水道奉送的點心。她剛才竟然喝了,不多,隻喝了一口。哦,天哪!天哪!老天保佑,拜托!拜托——

老婦人在她麵前愈縮愈小、愈縮愈瘦,變成有著蘋果娃娃臉般大小的幹癟老太婆,發出尖銳的笑聲,笑得前仰後合。

“哦,其實我父卿就是我,”她說,“他是我,我是他,親愛的。你要是聰明的話,就馬上回到你來的地方,逃快一點兒,因為待在這裏隻會比死還慘。死在德裏的人從來不是真的死了,你以前就知道,現在別忘了。”

貝弗莉的腿終於慢慢聽使喚了。她有如旁觀者看著自己起身離開桌前,驚訝、恐慌而又痛苦地往後退,躲開老女巫。驚訝,因為她這才發覺那張幹淨的小餐桌不是黑橡木做的,而是牛奶糖。老巫婆還在嗬嗬笑,斜著發黃的眼睛狡猾地看著房間一角,將桌子扳下一塊,貪婪地塞進嘴唇發黑的口中。

貝弗莉發現杯子是邊緣小心塗上藍色糖霜的白樹皮,耶穌和肯尼迪總統的肖像是近乎透明的棉花糖拚湊成的。她看著兩幅肖像,發現耶穌伸出舌頭,肯尼迪總統朝她眨眼,感覺很惡心。

“我們都在等你!”老巫婆尖叫一聲,指甲刮過牛奶糖桌,在閃亮的桌麵留下深深的爪痕,“沒錯!沒錯!”

天花板的燈是硬糖果,牆板變成麥芽太妃糖。貝弗莉低頭一看,發現自己的鞋在地板上留下鞋印,因為地板不是木頭,而是巧克力。房子裏的糖味甜膩得令人反胃。

哦,天哪,這是《糖果屋》,她是我最害怕的女巫,因為她會吃小孩——

“等你和你那幾個朋友!”老巫婆高聲尖叫,哈哈大笑,“等你和你的朋友!關進籠子裏!關在籠子裏等烤爐烤熱!”她說完又尖聲大笑。貝弗莉朝門奔去,但卻像慢動作一樣。老巫婆的笑聲有如一群蝙蝠在她腦海中衝擊回蕩,她忍不住尖叫一聲。走廊飄著糖、牛軋糖、太妃糖和惡心的合成草莓糖。剛才她進門,門把還是仿水晶,現在卻變成可怕的鑽石糖。

“我很擔心你,貝……非常擔心!”

貝弗莉轉身,一頭紅發隨之飛揚。她看見父親從走廊搖搖晃晃地朝她走來,身上穿著老巫婆的黑裙子和骷髏鏈墜,臉上血肉模糊,有如麵團一般,眼睛和曜石一樣黑,雙手一張一握,嘴邊冒著濃湯般的泡沫。

“我打你是因為我想幹你,貝,我隻想那麽做,隻想幹你,想吃你,吃你的私處,用嘴吸吮它,好吃好吃,貝貝,哦,美味啊美味,我要把你關到籠子裏……把烤爐弄熱……感覺你的小**……膨脹的小**……等它夠大了……可以吃了……吃了……吃掉……”

貝弗莉大聲尖叫,伸手扭動黏乎乎的門把,開門衝到了門廊上。門廊用杏仁糖裝飾,地板是牛奶糖。她隱約看見車流在遠方移動,一名婦人推著塞得滿滿的手推車從卡斯特羅超市出來。

我得到那裏去,她勉強集中精神想道,那裏就是現實世界。我隻要走到人行道——

“逃跑是沒用的,貝。”她父親

(我父卿)

笑著對她說,“我們已經等很久了。一定很有趣,吃進肚子裏一定很可口。”

貝弗莉回頭看了一眼,隻見她父親身上已經不是黑裙子,而是換成了有橘色大扣子的小醜服,頭上戴著一九五八年款的浣熊皮帽,因為迪士尼電影《大衛·克羅傳》中的男主角費斯·帕克而大為流行的皮帽。他一隻手握著一把氣球,另一隻手像抓雞腿似的抓著一條小孩的腿。每顆氣球上都寫著它來自外層空間。

“告訴你的朋友,我是某個滅絕物種的最後幸存者,”它一邊說著,一邊搖搖晃晃跟著她走下門廊,露出瘦削的獰笑,“是垂死星球上的唯一生還者。我來是為了搶走所有女人……強暴所有男人……還有學會調薄荷扭扭。”

它開始瘋狂甩手,做出調酒的動作,兩手依然抓著氣球和血淋淋的斷腿。小醜服翻騰飛舞,但貝弗莉絲毫感覺不到風。她雙腳打結,仆倒在人行道上。她張開雙掌承受撞地的衝擊,震得肩膀發麻。推著手推車的婦人停下腳步,回頭遲疑地望了一眼,接著加快腳步離開。

小醜再度朝她逼近。它扔掉斷腿,任它砰的一聲落在草坪上,那聲音實在難以形容。貝弗莉在人行道上匍匐前進,心想自己必須趕快醒來才行。這不可能是真的,一定是夢——

但她發現自己錯了。小醜指甲長長的爪子碰到她。它真的存在。它很可能把她殺了,就像殺死其他小孩那樣。

“鷯哥知道你的本名!”她忽然朝它大叫。它退縮了。貝弗莉覺得它藏在血盆大口底下的獰笑似乎不見了,變成痛苦而又憎恨的神情……或許還有恐懼。不過這可能是她的幻覺,而她也完全不曉得自己怎麽會說出那句話,但起碼爭取到一點時間。

她站起來開始跑,接著聽見刹車聲,還有一個沙啞的聲音又氣又怕地大吼:“走路不會看路啊,笨蛋!”她感覺自己好像差一點被麵包車撞到,宛如隻顧追逐彈力球的孩子,看也不看就衝到馬路中央。等她回過神來,發現自己已經到了對麵的人行道,跑得氣喘籲籲,左腰還有一個熱辣辣的傷痕。麵包車沿著下主大街揚長而去。

小醜不見了,斷腿也消失了。房子還在,但已經廢棄傾倒,窗戶用木板封住,通往門廊的台階也斷裂了。

我剛才真的進去了?還是我在做夢?

但她的牛仔褲很髒,黃上衣也沾滿塵土。

而且她手指上有巧克力。

她將手指放在褲子上抹幹淨,接著急忙離開。她臉頰發燙,脊背發涼,眼珠子似乎隨著脈搏鼓脹、收縮。

我們贏不了的,不管它是什麽,我們都贏不了的。它甚至希望我們試試看——它想扳回一城。我想它不喜歡平手。我們應該離開這裏……離開就對了。

有東西掃過她的小腿,動作和貓掌一樣輕。

她短促地尖叫一聲,收起小腿,隨即低頭查看。一看不禁打了個冷戰,伸手捂住嘴巴。

是氣球,和她上衣一樣黃的氣球,上頭寫著天藍色的字:沒錯,兔崽子。

她看著氣球,看著它被暮春怡人的微風吹走,在街上輕輕跳動。

理查德·托齊爾逃跑

對了,那天我被亨利和他的死黨追——在學期結束前,那是……

理查德走在外運河街上,經過貝西公園。他停下腳步,手插口袋注視親吻橋,其實根本沒在看。

我在佛裏斯百貨的玩具部甩掉他們……

結束了那頓瘋狂午餐之後,他就一直漫無目的地走著,希望甩掉幸運餅裏的可怕東西(或者說“似乎”在裏頭的東西),讓心情恢複平靜。他心想餅幹裏可能根本沒有東西,是他們聊的話題太陰森,才會集體產生幻覺。最好的證明就是羅絲似乎什麽也沒看到。當然啦,貝弗莉的父母親當年也沒看到浴室排水管的血跡,但兩件事兒不一樣。

是嗎?哪裏不一樣?

“因為我們都長大成人了。”他喃喃自語,隨即發現這個想法一點兒說服力和邏輯也沒有,跟小孩玩跳繩唱的歌差不多,沒什麽意義。

他繼續往前走。

我走到中央廣場,在公園長椅上坐了一會兒,好像看到……

他再度停下腳步,皺起眉頭。

看到什麽?

但那隻是我在做夢而已。

是嗎?真的嗎?

他朝左邊看,發現那棟玻璃帷幕大樓還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末期,這棟大樓感覺非常摩登,現在卻顯得老舊而寒酸了。

我回來了,他想,回到他媽的中央廣場,回到那幻覺或夢境之類的東西發生的地方。

當年班上同學都當他是小醜、愛現的瘋子,而他又再次輕而易舉扮演起過去的角色。哎,我們全都輕而易舉變回過去的角色了,你們難道沒發覺嗎?但這有什麽好奇怪的?畢業十年或二十年後的同學會上可能就是這樣子。當年班上的活寶進大學後選擇神職為業,但隻要兩杯黃湯下肚,幾乎就會自動變回從前的調皮鬼。當年的“文豪”如今成了卡車銷售員,這會兒又忽然大談約翰·歐文或約翰·契弗。當年每周六和月狗樂隊一起表演的同學成了康奈爾大學的數學教授,忽然發現自己又站回台上,肩上掛著一把芬德吉他,醉醺醺地興奮高唱《格洛莉亞》或《衝浪鳥》。斯普林斯汀是怎麽說的?我不退步,寶貝,也不屈服……但酒過三巡或幾根巴拿馬紅大麻抽下去之後,就很難抵擋唱片老歌的魅力了。

可是,理查德覺得現在的生活不是幻覺,返回過去才是。也許當年的小孩已經成為人父,但父子的興趣往往天差地遠,相似處也會隨時間而消逝。他們——

但你剛才提到長大,現在又好像那是胡說八道,是鬼扯。為什麽?理查德?怎麽回事兒?

因為德裏還是沒變,和從前一樣怪。你能不能不要再問了?

因為事情沒那麽簡單,就這樣。

小時候,他是個拿無聊當有趣的活寶,有時很低級,有時很好笑,因為這樣才能跟亨利·鮑爾斯那樣的小孩相安無事,不會被他們殺了,自己也不會被無聊和寂寞搞到發瘋。但他現在明白了,症結在於他的腦袋通常轉得比同學們快十倍或二十倍。他們覺得他很怪、很詭異,甚至自找死路,要看他行為有多誇張而定,但他或許隻是腦袋運轉過度而已。除非你覺得腦袋運轉過度沒什麽。

總之,這種狀態隻要一段時間就能控製住。不是控製住,就是找到出口,例如變態公文包和彪福·齊斯德萊佛上校。在他踏進大學播音室後的那幾個月裏,理查德就發現了這一點,同時發現這就是他一直想要的。他一開始表現得不是很好,因為太興奮了。但他很快發現自己不是有點天賦,而是天賦異稟,光是這一點就足以讓他飛上雲霄,狂喜飄然。此外,他還發現了宇宙運行的法則,起碼是工作的成功之道。那就是從心裏找出那個讓你生活一塌糊塗的瘋子,將他逼到死角,但不解決他。千萬不要。殺死他太便宜那個混賬了。你要替他安上牛軛,要他開始犁田。那家夥隻要一上軌道,就會拚命幹活,不時製造出一些好東西。其實就是這樣,這樣就夠了。

他是很逗趣沒錯,每分鍾都在搞笑,但他後來順利克服了每回搞笑背後的黑暗夢魘,至少他認為自己做到了。直到現在。長大一詞忽然失去了意義。他此刻有新的東西要麵對,起碼要思考。那巨大而又愚蠢的保羅·班揚雕像就立在中央廣場前方。

我肯定是規則裏的例外,威老大。

你確定那裏什麽都沒有嗎,理查德?一點都沒有?

就在中央廣場旁……我好像看到……

刺痛再度襲擊他的眼睛,讓他緊閉雙眼,驚詫地呻吟一聲。但疼痛來去匆匆,轉眼就消失了。不過,他還聞到一種味道,對吧?不是現在的味道,而是來自過去,讓他想起

(我在這裏,理查德,抓住我的手,抓得到嗎?)

邁克·漢倫。是煙讓他眼睛刺痛流淚。他們二十七年前吸到那陣煙,最後隻剩他和邁克留下,兩人看見——

回憶又中斷了。

他朝塑料製成的保羅·班揚雕像走近一步。小時候,雕像的巨大讓他感到不可思議,現在則訝異於它那誇張的低俗。雕像本身就有六米高,加上一米八的基座,立在中央廣場草坪邊緣微笑俯視外運河街的車流與行人。廣場是一九五四年到一九五五年興建的,當初是為了小聯盟棒球隊,但球隊終究沒成立。翌年,德裏鎮議會投票通過興建雕像的經費提案。這項提案在鎮政府聽證會和《新聞報》的讀者來信欄都引發激烈爭辯,不少人認為雕像會很動人,成為熱門景點,但也有人認為塑料的保羅·班揚雕像很誇張、俗氣,蠢到極點。理查德記得,德裏高中美術老師致信《新聞報》,表示雕像如果立在德裏,她一定會把那怪物炸掉。想到這裏,理查德不禁微笑,心想那位女士不曉得有沒有被續聘。

爭辯——理查德現在知道這根本是大鎮或小城才有的大驚小怪——持續了將近半年,當然一點意義也沒有。雕像已經買了,就算鎮議會違背常情(這一點在新英格蘭尤其如此)決定舍棄花錢買來的東西,那也得考慮儲藏在哪裏。後來雕像還是立了起來——不是雕刻的,而是在俄亥俄州一家塑料工廠直接壓鑄成型——隻是用大得能當船帆的帆布罩住。一九五七年五月十三日,雕像正式揭幕,那天也是德裏建城一百一十五周年紀念日。可想而知,一部分鎮上居民對此憤怒抱怨,另一部分鎮上居民則歡天喜地。

揭幕當天,保羅身穿連身工作褲和紅白方格襯衫,胡須濃得發黑、發亮,一副伐木工人樣,肩上扛著一把肯定是斧頭界哥斯拉的塑料斧頭。他仰頭對著北方不安地微笑,天空就和他著名的夥伴的膚色一樣蔚藍(不過,貝比在揭幕當天沒有出現,因為加上一頭藍色公牛雕像的價錢高得嚇人)。

參加揭幕典禮的孩子們(總共有幾百個,包括十歲的理查德·托齊爾。他和爸爸一起來)對塑料雕像都是歡欣接受,完全沒有批評。家長將剛會走的小孩放到正方形基座上拍照,然後用擔心而又開心的神情看著小孩笑著在保羅的大黑鞋上爬來爬去(更正:塑料大黑鞋)。

來年三月,又累又怕的理查德千鈞一發地躲過了追殺之後,就是坐在這其中一張長椅上。鮑爾斯、克裏斯和哈金斯從德裏小學一路追著他跑,幾乎跑過了整個鎮子,最後總算讓他在佛裏斯百貨的玩具部甩掉了他們。

相較於班戈的豪華店麵,德裏的佛裏斯百貨顯得很寒酸,可是理查德根本不在乎。對他來說,那裏就像暴風雨來時的避風港。亨利·鮑爾斯緊追在後,理查德已經累得七葷八素,走投無路之下隻好衝進百貨商店。亨利顯然不了解旋轉門的運作原理,為了抓住理查德,差點把手指夾斷。理查德猛力推門,逃進店裏。

他大步下樓,襯衫下擺在背後飛舞。理查德聽見旋轉門砰砰作響,和電視上的槍響一樣大聲。他知道鮑爾斯、克裏斯和哈金斯還在追他。他大笑著跑到地下一樓,但那是因為緊張。他其實像掉進陷阱裏的兔子一樣驚慌。他們這回真的打算揍他一頓(他當時還不曉得自己十周後會發現他們三個不隻能揍人,還能殺人,尤其是亨利·鮑爾斯。要是他知道七月會發生那場驚天混戰,讓他對於那三個人的凶狠不再有任何懷疑,他現在一定會嚇得臉色發白),而且整件事其實非常愚蠢。

那天,五年級的理查德和同學走進體育館,正好有一群六年級學生往外走。粗壯的亨利走在他們之間,就像母牛群中的公牛一樣突出。雖然他是留級生,和理查德一樣是五年級,但都是和高年級學生一起上體育課。屋頂水管又在漏水,法齊奧先生還沒擺出小心地麵濕滑的立牌。亨利踩到水滑了一跤,一屁股跌在地板上。

理查德還來不及製止,不聽使喚的嘴巴已經脫口而出:“帥啊,狗吃屎!”

亨利和理查德班上的同學哄堂大笑,但站起身來的亨利臉上沒有笑容,而是像剛出爐的磚塊一樣紅。

“等著瞧吧,四眼田雞。”亨利拋下一句就繼續往前走。

笑聲立刻停了。所有男孩都看著理查德,好像他已經是死人一樣。亨利沒有停下腳步觀察其他人的反應,隻是低頭兀自往前走,手肘因為撞到地板而發紅,褲子屁股部位濕了一大片。理查德看著亨利褲子濕掉的地方,覺得自己不知好歹的嘴巴又張開了……但這回他閉上了,上下兩排牙齒像大門般猛然關上,快得差點咬斷舌尖。

好吧,但他很快就會忘記了,他換衣服時不安地告訴自己,一定會。那家夥的腦袋回路向來不怎麽靈光,每回拉大便之前可能還得先看說明書,哈哈。

哈哈。

“你死定了,賤嘴!”綽號“鼻涕蟲”的文森特·塔裏恩多跟他說,一邊伸手提上短褲,蓋住他那隻有幹花生大小的陰莖,語氣既難過又帶著敬意,“不過別擔心,我會獻花給你的。”

“把你耳朵切下來,順便帶點花椰菜吧。”理查德反唇相譏,所有人都笑了,連“鼻涕蟲”塔裏恩多也笑了。為什麽不呢?笑一笑無妨。什麽,我擔心?當他汗流浹背地衝過女性內衣和家居用品部朝玩具部狂奔、感覺兩顆卵蛋就要高過肚臍的時候,他們早就回家看電視《米奇俱樂部》的吉米·多德和米老鼠,或是聽弗蘭基·萊蒙在《美國舞台秀》唱《我不是少年犯》了。是的,他們可以笑。哈哈哈哈哈。

亨利沒有忘記。理查德特地從學校附屬幼兒園那頭開溜,以防萬一。可是亨利已經派貝爾齊·哈金斯守在那裏,同樣以防萬一。哈哈哈哈哈。

幸好理查德先看到貝爾齊,否則就沒戲唱了。貝爾齊望著德裏公園,一隻手拿著沒有點著的香煙,另一隻手做夢似的摳著斜紋棉褲的屁股。理查德心髒狂跳,躡手躡腳地穿過操場,走到憲章街上。快要走到路口時,貝爾齊才轉頭看見他。貝爾齊大喊亨利和克裏斯,之後追逐就開始了。

理查德逃到玩具部時,裏頭半個人也沒有,連銷售人員都不見蹤影,真是糟到極點——沒有大人能及時插手,在事情失控之前製止他們。他聽見三個凶神惡煞愈來愈接近,但他已經跑不動了。每喘一口氣,左腰的傷口就痛一次。

他瞥見一扇門,門上寫著緊急出口,開啟將觸動警鈴,心中忽然燃起一絲希望。

理查德跑到擺滿唐老鴨嚇人箱、日本製美國坦克、有蓋玩具槍和發條機器人的走道,衝到那扇門邊使勁壓動門把。門開了,三月中旬的涼風吹了進來,警報聲大作,聲音尖銳刺耳。理查德立刻彎身跪下,躲到隔壁走道裏。門還沒關上,他已經躲好了。

亨利、貝爾齊和維克多大步衝進玩具部,正好看見門關上,警報聲停止。三個人搶到門前,亨利跑在最前麵,表情專注又堅決。

這時總算出現一名店員,快步跑了過來。他穿著醜到極點的格子花呢運動夾克,外頭套了一件藍色尼龍防塵外衣,眼鏡鏡框和白兔子的眼睛一樣紅。理查德覺得那家夥很像飾演匹柏斯先生的沃利·考克斯,害他不得不捂住不知好歹的嘴巴,免得哈哈大笑。

“孩子們!”匹柏斯先生大喊道,“你們不能從那裏出去!那裏是緊急出口!嘿!你們幾個!孩子們!”

維克多有點緊張地看了店員一眼,但亨利和貝爾齊不為所動,於是維克多也就跟著他們。警報聲再度響起,時間比上次更長。三個孩子衝進走道裏。警報聲還沒停止,理查德已經站起來,快步走回女性內衣部。

“你們幾個以後再也不準進百貨商店了!”店員跟在他後頭大吼。

理查德回過頭來,用嘀咕婆婆的聲音說:“年輕人,有人跟你說你看起來很像匹柏斯先生嗎?”

他就這樣逃過一劫,從佛裏斯百貨走了將近一千六百米來到中央廣場……衷心希望自己已經遠離災禍了,至少眼前如此。他累壞了。他在保羅·班揚雕像左邊的長椅上坐下,隻想擁有片刻寧靜,讓自己恢複體力。不久他就能起身回家了,但這會兒坐在這裏享受午後陽光,感覺實在棒到了極點。這天早上雖然飄著冷冷細雨,但此刻真的感覺春天就要來了。

草坪遠處,他看見中央廣場的大帳幕。時值三月,大帳幕上用藍色半透明大字寫著:

嘿,青少年朋友!

三月二十八日過來同歡吧!

阿尼·金斯堡搖滾秀!

傑利·李·劉易斯、企鵝樂隊、弗蘭基·萊蒙與青少年樂隊、基恩·文森特與藍帽樂隊,還有“砰砰”弗雷迪·大炮給你一整晚的娛樂!

這才是理查德想看的表演,但他知道不可能。在他母親心目中,娛樂可不包括傑利·李·劉易斯告訴美國青年穀倉裏有雞,誰的雞,哪個穀倉,我的穀倉,也不包括弗雷迪·大炮高唱他的塔拉哈西姑娘有高傳真音響。她承認自己當年還是豆蔻少女時,也曾經為了弗蘭克·辛納屈(她現在都叫他討厭鬼)尖叫,但她和威廉·鄧布洛的母親一樣誓死反對搖滾樂。查克·貝瑞讓她心驚膽跳,理查德·潘尼曼(年輕歌迷和小歌迷口中的小理查德)則讓她想“像雞一樣嘔吐”。

理查德從來沒問她這句話是什麽意思。

他父親對搖滾樂沒有好惡,因此或許能被說服。但理查德心裏明白,這件事母親說的話才算數,至少到他十六七歲之前都是如此。等她認同搖滾樂的時候,搖滾樂早就過氣了。

在這件事上,理查德覺得丹尼和少年樂隊的看法比他母親中肯,那就是搖滾不死。他很喜歡搖滾樂,即使其實隻有兩個來源——第七台下午時段的《美國舞台秀》和晚間時段的波士頓WMEX電台——但當夜色深沉,阿尼·金斯堡熱情而沙啞的嗓音有如降靈會上出現的鬼魂一樣繚繞時,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