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散文鑒賞

【尚書都官員外郎王公墓誌銘】

王氏其先太原人,世久遷徙,而今家撫州之臨川。公諱益,字舜良。曾祖諱某,不仕。祖諱某,以子故贈尚書職方員外郎。考諱某,以公故,即其家拜衛尉寺丞。

公祥符八年舉進士及第,初為建安主簿。時尚少,縣人頗易之1,及觀公所為,乃皆大畏服。其督賦稅,未嚐急貧民。或有所笞罰,唯豪劇吏耳2。以故3建安人尤愛之。嚐病,闔縣為祠禱4。改臨江軍判官。軍多諸豪大姓之家,以財力自肆,而二千石亦有所挾為不法,吏乘其然,幹沒無所忌5。公至,以義折正二千石6,使不能有所縱,以明憚吏7,使不敢動搖。居頃之,部中肅然。諸豪大吏見公皆側目而視,至以鄙言8目公曰:“是不可欺也。”卒不得已,以他計出公9。領新淦縣,縣以治聞。去,改大理寺丞,知廬陵縣。又改殿中丞,知新繁縣。縣有宿奸數人,公既繩以法10,其餘一以恩信遇之11,嚐逾月不笞一人。還知韶州,改太常博士、尚書屯田員外郎。嶺以南素習於夷,無男女之別。日浸月滋,為吏者師耳目12,謂俗止如此,凡奸事雖得,有可已者,皆不究。公曰:“夫所謂因其俗者,豈謂是邪?”居郡,求奸事最急,苟有萌孽13,一切摘發窮治之14。屬縣翁源多虎,公教捕之。令欲媚公,言虎自死者五,輿之致州15,為頌以獻。公使歸之曰:“政在德不在異。”州有屯兵五百人,代者久不至,欲謀為變。事覺,一郡皆駭。公不為動,獨取其首五人,即日斷流之16。或請以付獄,公不聽。既而聞其徒曰:“若五人者係獄,當夜劫之。”然後眾乃服。韶居南方,雖小州,然獄訟最多,號難治。公既以才能治之有餘,遂以無事。又因民之暇時,為之理營驛,表坊市道巷17,使皆可以久遠為後利。歸丁衛尉府君憂,服除,通判江寧府,改都官員外郎,二千石常以事倚公,公亦為之盡。寶元元年二月二十三日以疾卒於官,享年四十六。

母謝氏,封永安縣君。娶徐氏,又娶吳氏,封長壽縣君。子男七人,曰安仁,曰安道,曰安石,曰安國,曰安世,曰安禮,曰安上。女一人嫁張氏,處者二人18。安石今為大理評事,知鄞縣,慶曆七年十一月上書乞告葬公,明年某月詔曰“可”,遂以某月某日與其昆弟奉公之喪,葬江寧府之某縣某處。

吾嚐聞鄉裏長老言,公為人倜儻有大誌19。在外當事輒可否,矯矯不可撓20。及退歸其家,斂色下氣,致孝於父母,致愛於族人之間,委曲順承,一以恩自克21。位不滿其誌22,故在外之所施用者,見於小而已23,今吾所書是也,其大可知。則家行最篤已,先人嚐從公遊,其言亦然。而吾又與安石友,故得知公事最詳。其將葬也,使者以安石之述與書來請銘,遂為之銘其尤可哀者也。銘曰:

公堂有母,老不覺衰。公庭有子,仁孝而才。世所可喜,公兩棄之。莫不皆死,公有餘悲24。

1頗易之:小瞧他,以為他很容易對付。

2或有所笞罰,唯豪劇吏耳:所折罰的隻是那些豪門貴族和官吏。

3以故:因此。

4闔縣為祠禱:全縣人為他祈禱。

5吏乘其然,幹沒無所忌:官吏趁勢拜謁幹求,無所顧忌。

6以義折正二千石:用大義折服二千石。

7以明憚吏:用法令使官員害怕。

8鄙言:粗惡的話。

9以他計出公:通過其它方法趕走他。

10既繩以法:以法律製裁。

11一以恩信遇之:全部用恩情、信用對待。

12日浸月滋,為吏者師耳目:長時間的接觸,官員也受到影響。

13求奸事最急,苟有萌孽:萌孽,一點小苗頭。

14一切摘發窮治之:一定要追根究底。

15言虎自死者五,輿之致州:說有五隻老虎自己死了,然後用車運到州治。

16獨取其首五人,即日斷流之:隻拿作首領的五個人,當天就流放了。

17為之理營驛,表坊市道巷:替百姓修建驛站,整理街道。

18處者二人:待字閨中的有兩個。

19倜儻有大誌:倜儻,俊傑。

20矯矯不可撓:堅定的樣子,無所改變。

21一以恩自克:施加恩惠,自己克儉。

22位不滿其誌:職位不能充分實現他的誌向。

23見於小而已:隻是見到了他小的才能罷了。

24莫不皆死,公有餘悲:每個人都會死,但王公卻有遺憾。

曾鞏這篇文章是一篇墓誌銘,我們知道墓誌銘,它其實是一種悼念性的文體,同樣也可以說是整個中華民族幾千年來一種曆史非常悠久的文化表現形式。通過這種墓誌銘,我們能夠對亡者有很多的了解。而這種墓誌銘一般是由誌和銘這樣兩大塊構成的。其中前麵的誌一般是用散文的形式來寫的,它主要是敘述亡者的姓名和籍貫,還有他生平的一些事情;而後麵銘的部分則一般都是采用韻文的形式來概括全篇,這一部分主要是對亡者一生的一個總體的評價。但是也有少數情況,那就是隻有誌或者是隻有銘的的這樣一些情況。另外這個墓誌銘並不一定是要別人寫,也可以是亡者自己在生前就已經寫好了的。同樣的,我們今天也需要將這樣一些好的東西能夠繼承下來,可惜的是我們今天一般都不怎麽懂得文言文了,所以也就沒有幾個人會寫這些東西,這實在是莫大的遺憾。而曾鞏這篇文章首先是按照墓誌銘的傳統格式,先簡明扼要地敘述了王益的籍貫家世。接著再是敘述王益自舉進士至去世,一生所曆官職及在任政績。最後才是敘述王益妻室子女,文字簡省幹淨,無一冗言贅語。我們知道曾鞏的敘事性散文,不僅講究文字的簡潔凝煉,也特別注意材料的剪裁取舍。墓誌銘以記述死者生平事跡為主,王益一生在外作官二十餘年,又多為地方州縣之職,在任事跡頗多。作者慎於取舍,對於一般性事跡一並汰除。作建安主薄、臨江軍判官時,隻寫其不畏豪強。新淦、廬陵、新繁三縣職,僅用寥寥數語概括,重點放在知韶州時。曾鞏的敘事性散文絕少對於人物具體形象的直接描寫,而是通過對於具體事物的客觀敘述或議論,去表現人物性格,塑造人物形象的。這些都是我們應該學習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