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緣誌異

第3章 小狸奴

我去,這就被和諧??這章前麵那章我會在評論區補上

“千~千~嗚嗚,千.....”女娃兒揪著千頌的衣袖,左右亂扯,幹嚎耍賴。

“剛才不是休息過麽?!真是拿你沒法。堅持一下....”千頌正無奈地用食指撓著臉頰,就聽見背後傳來一個溫柔的男音。

“不介意的話,可以去我家歇腳。”

千頌驚訝地轉頭,發現後麵跟著一高一矮兩個背柴人。

高個男子,麵容清秀,黛眉烏發,一副文弱書生樣,矮個的是個稚氣圓臉的小男孩,男子溫和地笑著,邀請他們。

“這種深山裏還有人家麽....”

女娃實在是鬧騰得煩人,千隻好拋開疑慮,跟著背柴人前去了。

最多就是碰上了妖怪而已,反正大家都是妖。

千已經做好了最壞的打算。

走了沒多遠,便到了背柴人的家。

坐在吐著橙炎的爐前,女娃把自己凍僵的小手,小腳盡量靠近火爐。

“感覺又活過來了~好暖和,感覺這輩子都值了~”女娃一臉享受陶醉,閉著眼睛,在暖融融的火光邊靠著千睡著了。

“真是辛苦呢,帶著這麽小的孩子。”背柴人倒了杯熱茶遞給千頌。

“你不也帶著一個麽?謝謝。”千頌接過杯子,並不急著將溫暖的**飲下,隻是端在手中,貼近懷裏。

兩人坐在桌邊,映著橘色的火光,輕聲漫語。

這個男子姓蕭,原是金華大戶人家的獨子,因金華妖怪作祟,而攜子隱居在此。

“能跟我說說,當時金華的故事麽?我對這些很感興趣,哦,對了,能畫張您的畫像麽?”

對於千奇怪的要求,蕭某並沒有過問,點了點頭,火光映著蕭某的臉,用陰影勾勒出一絲憂鬱:“事情可能要從那時說起吧......”

【以下為蕭某角度】

我是金華大戶人家的獨子,家父家母長期在外經商,就連鎮上的人都很少見過他們。

我不喜歡經商,隻願意和書本打交道,也不曾想要牟個一官半職,隻想平平淡淡過好自己的小日子。

金華當時以兩種東西聞名於世,其中一個就是金華火腿。

長安有不少人家喜歡這種特殊的鹹鮮風味,需求量大的時候,我偶爾也會接替父親的工作幫忙選貨,運貨。

一次返程的路上,快到金華時,我遇見了一個抱著花貓的女子。

這個美得不可方物的人兒,有著和懷裏貓兒一樣的金黃色的眼眸。

引人凝視的眼裏充斥著恐慌和迷茫,她顫抖著,下意識抱緊了懷裏炸毛的貓。

“你們.....求你們.....”

掛著淚珠的可憐人兒,嘴唇囁嚅,不斷重複。

“這位姑娘,你遇上什麽事了麽?”我盡量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溫和一些。

我的話音剛落,這個姑娘眼裏的恐慌立馬退了下去:“原來...你們不是....公子,救救我,有一群人想殺我!求你了!求你了!”

看著她那副絕望的表情,閃著淚痕的臉,我突然就失去了思考的人能力,腦海唯一想的就是:幫這個姑娘。

就這樣鬼迷了心竅一般,將這姑娘藏進了空火腿箱,帶回了家。

偌大的宅子,長期就隻有我一個人和些下人住著,這個姑娘的到來,讓這枯燥,一成不變的生活泛起了波瀾。

我感謝著,內疚著,將她帶入我的世界。

她叫鶯鶯

她天生就是黃色眼眸,而且視力很不好。懷裏的貓是她唯一的家人,其他人全部都被追殺她的人殺死了。

至於問到為什麽被追殺,她不想說,我也隻好作罷。

她在我這裏一躲就是一年。

一切都是那麽自然而然,距離的拉進,指尖的輕觸,她的一切我都無法抗拒,我簡直就像中了毒一般,無法將我的視線從她身上離開。無法將我的思緒從她身上抽離。

她可愛,傲嬌,喜歡追蝴蝶。

她漂亮,溫柔,最愛在午後靠著我的肩膀甜睡。

她活潑,古靈精怪,總愛問些奇怪的問題,把我耍得團團轉。

“蕭~你喜歡貓還是狗呢?”

“貓。”

“喵!”她學著貓咪的樣子,舉起蜷著的小爪,壞壞地笑著。

我愣了一會兒,慢慢向她靠近,她雖然麵露怯色,卻沒有逃開。

輕輕一個吻蓋在她額上:“鶯鶯,嫁我可好?”

紅霞飛上她兩頰,微微一個點頭。

雖然我們家一直行事低調,但是,我想為她舉辦一場盛大奢華的婚禮,吸引所有人的注意,讓所有人知道,她是我女人!我可以為她帶來幸福!

一時間鎮上都知道,蕭家娶了個仙女般的媳婦。看著她掛著幸福的小紅臉,我們開始了溫馨的小日子。

兒子蕭宏誕生不久,所有的一切都發生了變化。

鎮上突然來了一個道士,神神叨叨地說,鎮上盤旋著妖氣。

一時間全鎮都傳開了這件事,鎮上很快就炸成一鍋粥。

人們有這麽大反應,我並不覺得奇怪,之前說過,當時的金華以兩個東西最為出名,一個是金華火腿,另一個就是金華貓。

這是一種由普通家貓化成的精怪,相傳,貓養三年,如若每逢夜至中宵,蹲踞屋上,仰口對月,吸其精華,久則成怪,竄入深山幽穀,朝匿伏,暮出魅人,逢婦則變成俊男,遇男則化作美女。每至人家,先溺【小便】於水中,人誤飲此水,則不見其形。

總之就是一種陰陽相生的害人妖怪,曾經讓金華雞犬不寧的狡猾精怪。被金華貓纏上的人,女子必須吃公金華貓的肉,男子必須吃母金華貓的肉才能免於一死。曾有人家的兒子被金華貓蠱惑,家裏請來獵人,帶上一群獵犬,終於抓住了那隻貓,結果竟然是個公貓!家裏抱著僥幸的心態把公貓肉給兒子吃了,希望能挽救他的性命。最後,那家公子還是病死了。

這狡猾的精怪曾讓多少家庭家破人亡,曾讓多少白發人送黑發人,一時間整個金華哀鴻遍野,民不聊生。直到後來來了個和尚,念了三天三夜佛經,才平息禍患。

和尚走前,告知人們,金華貓也是為生存所迫,它們隻能在金華一帶生存,他已經告訴金華貓們不必害人也能活下去的方法,人們可以放心一段時間了。

然而和尚走以後,金華就發生了大規模屠貓事件,從此,金華再很少見貓的身影,這幾年,因為鼠患,人們再次接納了貓這種生物,但對自己家的貓十分警惕,隻要貓養了三年便殺死,生怕成妖。

這次道士的話,讓人們回憶起了那段不堪的過往,紛紛懇求道士,求保一方安寧。

道士掐指一算:隻有一隻妖怪。但不知道身藏何處。

人群中不知有誰說了句:“蕭家一年前娶了個美豔的媳婦。”

頓時人群嘈雜起來:

“對啊,她經常喂流浪貓。”

“她家也有隻呢。”

“我早就知道那女人有問題!不是妖哪會這麽漂亮!”

“還有,她眼睛是黃色的呢!”

這刺耳的碎語,這些冷漠的眼神,她明明那麽善良!她原來跟大家相處地都很好,為什麽這些人全部都變臉了?為什麽......

憤怒,衝昏腦袋的憤怒逼迫唇喉發出爆吼:“她不是妖!!”

忍受著人們刀刺一樣的目光,我欲言又止,張著嘴,想要幫她辯解。

“蕭少爺,我也懂你愛妻心切,但大家都害怕那貓妖啊.....”一個老人歎著氣勸到。

“貓妖並沒有鬧事不是嗎?!”我害怕,我恐懼,我憤怒,然而人們的話語壓得我透不過氣:

“誰知道她什麽時候害人呢?”

“唉,肯定是被貓妖迷惑了!”

“除了貓妖,大家的安全才能保證!”

“是啊!多危險啊....他們的孩子長了估計也會害人!”

“不會的!貓妖不會再害人了!他們有了其他的生存方式!那個時候的和尚不是說了麽!”我用盡力氣的辯解完全被人們無理的瘋言瘋語埋沒。

那種無力保護心愛之人的無奈,

刺入心尖的疼痛,

被壓抑的憤怒,

對人性的絕望,

我已經沒法承受了,那麽,鶯鶯......

就在我準備爆發的時候。

她,出現了。

“相公....夠了.....”

她,哭了。

“相公....好好帶著宏兒活下去。”

她,閉眼。

“之前,也是這個原因被追殺,喪失家人。而你給了我一個新的家。我不想再讓悲劇上演。”

她,淚痕刺眼。

“我已經受夠了人性的懦弱,猜忌。”

她,金色的眼眸,耀如太陽。

“這樣,也能讓你和宏兒獲救呢.....”

她,絕望地笑著。

“相公,多數人的利益,即是正義,即是正確之事。他們正在做對的事情呢.....”

她,被漂著武器的人潮吞沒。

“走!!!”

我是逃兵,在她的尖叫聲中流亡。

我是懦夫,在她的眼淚中溺亡。

鶯鶯為我爭取了足夠的時間帶宏兒逃走。而我什麽也不能幫她。

她的黃色雙眼裏映著我的惶恐,流著她的無奈。

她站出來,選擇犧牲。而我隻能逃走,帶著悔恨繼續活在這個世上。

千聽完蕭某的故事,歎了口氣,把畫好的畫像遞給他:“你的畫像完成了,有什麽不對的請指出來吧。”

蕭某端著畫像,苦笑著,眼角留下晶瑩:“該死的人應該是我....”

“並不是這樣,如果你死了,就沒人能保護這個孩子了。”千頌的語氣無比平靜,習慣性地用食指撓了撓臉頰:“就像你妻子說的那樣,”

“多數人的利益,即是正義。即是正確之事。她也隻是做了正確的事情,讓你和孩子活了下來,而不是一家人都在地下相聚。”

千喝完最後一口茶,背起還在打呼嚕的女娃,對著蕭某燦然一笑:“多謝收留,我也該走了。”

關上屋門以後,蕭某伏在桌上,痛哭,手裏攥著千頌畫好的畫像:那是一隻正在吞入月光的花貓。

世間有奇人,天賜金目,卻視野模糊,常被當做妖人誤殺之。

家養之貓,亦呼作:“小狸奴”。雖治鼠患,亦偶有化妖害人之事相傳於民間,浙江金華尤甚,世人常以狗治之。今世妖緣如此,也算善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