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二)

第十九篇 內憂外患的民國時期

一、中華民國的建立

1991年10月10日晚7時許,新軍工程第八營的革命黨人由熊秉坤領導首先發難,占領楚望台。之後,總督瑞倉皇逃往長江上的兵艦,起義軍很快占領武昌全城。11日和12日,往漢口、漢陽的新軍也先後起義,武漢三鎮完全被革命黨人所控製。這就是震驚中外的武昌起義。

11日,湖北軍政府在武昌宣告成立,由於當時同盟會主要負責人不在武漢,孫中山遠在海外,黃興、宋教仁也未到武漢,組織起義的士兵沒有意識到革命領導權的重要性,認為自己地位低微,隻有社會上有名望的人擔任才能組織政府,遂推舉新軍第21混成協統領黎元洪為軍政府的都督。與此同時,全國各地新軍紛紛發動起義,攻占巡撫衙門,宣告獨立。革命形勢的迅速發展,為全國人民最後推翻清王朝建立全國統一的中央政權奠定了基礎。

1911年11月30日,獨立各省代表聯合會在漢口英租界舉行,討論籌建中央政府。12月2日正式通過《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3章21條,議決臨時政府采取總統製。12日,在南京召開了各省代表會議。為爭取袁世凱倒戈,代表會議決定緩行選舉臨時大總統,暫時以黃興為假定大元帥,後因黃興力辭不就,各方爭執不下。12月25日,革命領袖孫中山由海外回到上海,大總統人選眾望所歸,將臨時政府的成立推上日程。

12月29日,各省代表會議在南京再度開會,孫中山當選為臨時大總統。1912年元旦,孫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職,宣告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成立,以1912年為中華民國元年,改用陽曆(公曆)。1912年1月3日,又增選黎元洪為副總統,通過了孫中山提出的國務員名單,組成了中華民國臨時政府。11月,各省代表會議議決以五色旗為中華民國國旗,以紅、黃、藍、白、黑五種顏色代表漢、滿、蒙、回、藏五個民族,即“五旗共和”。

南京臨時政府的成立——中華民國誕生,是中國曆史上劃時代的事件。它不僅結束了清王朝的統治,同時也結束了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帝製,標誌著中國曆史上第一個資產階級共和國的建立,揭開了中國現代史的序幕。

南京臨時政府在開國之初,頒布了一係列除舊布新的政令。在政治上,根據資產階級“自由平等”、“天賦人權”的原則,臨時政府宣布,人人享有選舉、參政等“公權”和居住、言論、出版、集會、信教等“私權”;命令各官廳焚毀刑具,停止刑訊;通令保護華僑,禁止販賣華工;嚴禁買賣人口,禁止蓄奴;解放“晝戶”等所謂“賤民”,允許他們享有公民權,革除“大人”、“老爺”等稱呼;禁止蓄辮、纏足、賭博,嚴禁種植和吸食鴉片等。在經濟上,頒布了保護工商業的政策,保護私有財產,興辦實業,廢除清代的苛捐雜稅;獎勵華僑在國內投資。在文化教育方麵,提倡以自由、平等、博愛為綱的“公民道德”;集用清政府頒行的教科書,對於《大清會典》、《大清律例》等書一律集用,小學禁讀經科等。

特別是南京臨時政府製定並頒布了資產階級的根本大法——《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明確規定了“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確立了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政治體製。內閣向國會負責,內閣各國務員輔佐臨時大總統組成行政機關;參議院為立法機關,選舉臨時大總統和行使立法權;法院為司法機關,獨立審理民刑訴訟,行使司法權。《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是中國曆史上第一部資產階級憲法,是南京臨時政府最珍貴的政治文獻和思想遺產,開創了資產階級民主政治的新格局,在中國政治製度史、法製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曆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