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驗主名,辨其誣告
【原文】
方偕大卿為禦史台推直官時,灃州逃卒與富民有仇,誣以歲殺人十二祭磨馳神,逮捕係獄而久不決。詔偕就鞫之。偕命告人疏所殺主名,尋訪考驗,尚多無恙,事遂辨白。
王烓丞相撰《唐介參政墓誌》言:介為嶽州沅江令,州民李氏有钜資,吏數以事動之,既不厭所求,乃言其家歲殺人祠鬼。會知州事孟合喜刻深,悉捕係李氏家無少長,榜笞久莫伏。以介治縣有能名,命更訊之。介按劾無他狀,合怒,以其事聞朝廷。詔遣殿中侍禦史方偕徙其獄於灃州,已而不異介所劾。其後州吏皆坐罪去。偕以活死者得官,介終不自言。此與章頻驗治偽券而黃夢鬆擢用類矣,皆篤厚君子也。
然則誣告者非灃州逃卒,而富民乃嶽州人,特徙其獄於灃州鞫之耳,且偕是時不為推直官也。《名臣傳》所書不若此《誌》本末詳備,殆未得其實歟?惟使告人具疏主名,辨誣之術有足取者,故特著之。
【譯文】
方偕光祿卿作禦史台推直官的時候,灃州的一個逃兵同一家富戶有仇,就誣陷這個富戶每年殺死十二個人祭祀磨神,於是官府把富戶主逮捕關押了起來,但案子長時間審結不了。朝廷就命令方偕前往審理。方偕讓告狀的人一一寫出被殺人的姓名,並按他所寫的名單進行尋找、訪問予以驗證,多數還都健康地活著,案情也就弄清楚了。
丞相王烓所撰《唐介參政墓誌》說:“唐介擔任嶽州沅江縣令。州裏百姓李氏擁有巨額財產,有個官吏多次假借事由打他的主意,李氏沒有滿足他的要求,就編造說,李氏家裏每年殺人來祭祀鬼怪。正遇本州知州孟合為人苛刻酷暴,把李氏全家不論老小全部逮捕,關進監獄,棍打鞭抽。可是過了很久,沒有一個肯招認的。因為唐介治理沅江很有名,於是派他重新審理這起案件。唐介調查審訊,沒有什麽明顯罪行。孟合十分生氣,把唐介辦案的情況啟奏了朝廷。朝廷下令派殿中侍禦史方偕把案件轉到灃州審理,結果跟唐介說的沒有兩樣。朝廷後來做了處理,嶽州官吏都因有罪罷了官,方偕因為救活要定死罪的囚犯升了官。唐介始終沒有說起自己的功勞。這跟章頻查明偽造文書,可是黃夢鬆被提拔了,情況很相似。唐介、章頻這樣的人,都是忠厚君子。
那誣告富人的,不是灃州逃亡士兵,富人卻是嶽州人,隻是曾把案件轉到灃州審理罷了,而且方偕這時不是推直官。《天聖名臣傳》的記述,不如這篇墓誌原委詳細完備,大概是對事實不夠了解吧?隻是傳記所說讓告發人一一寫下被殺者的姓名,這種辨明誣枉的方法有可取的地方,所以特別加以記載。